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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前往广西苍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召开座谈会、软硬件检验以及业务模拟等方式,实地验收该行申请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筹备工作。座谈会上,梧州市中心支局了解了银行外汇市场业务准入的筹备情况,并对银行外汇业务软硬件、操作系统、人员应知应会等进行实地验收,就如何防范业务风险和促进业务发展提建议和意见。 2021-09-14/guangxi/2021/0914/2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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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黄柳权副主任、马兴瑞省长,尊敬的林郑月娥行政长官、贺一诚行政长官,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为贯彻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部署,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6月,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联合发布公告,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经过内地和港澳三方共同努力,今天内地和港澳地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正式公布,标志着“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在此,受易纲行长、郭树清书记的委托,我谨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对“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启动表示热烈祝贺!向在试点筹备过程中付出不懈努力的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管局的同事,以及国务院港澳办、银保监会、证监会特别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广州、深圳当地的同事表示诚挚的感谢!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建设大湾区更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中央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国务院金融委的直接指挥下,大湾区基础设施联通和规则融通不断加强,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关键要素加速流动,市场一体化水平持续提升。人民银行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力度,联合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有序推进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跨境理财通”就是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促进内地与港澳社会经济融合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体现了中央政府支持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跨境理财通”试点为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开辟了新的通道,将进一步便利大湾区居民享受优质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三地居民生活深度融合;将进一步推动内地与港澳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将进一步为港澳金融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助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在“跨境理财通”试点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投资者体验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试点启动后,内地金融管理部门将和港澳金融监管机构在信息共享、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密切协作,共同为试点的平稳运行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下一步,金融部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一如既往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横琴、前海等重点区域金融创新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深化内地与港澳务实合作,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坚定不移地支持港澳地区的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 最后,祝愿“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2021-09-10/guangxi/2021/0910/2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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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江西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4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4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江苏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8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5.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36.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5笔折合172.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黑龙江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折合165.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7.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6月,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折合16.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 2021-09-10/guangxi/2021/0910/2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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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0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共同举办了“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启动仪式,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广东省省长马兴瑞、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粤派出机构、港澳金融监管机构有关负责人及金融机构代表出席了启动仪式。 “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支持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按照投资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 “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部署、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对于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推进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助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1-09-10/guangxi/2021/0910/2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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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参加由柳州市商务局举办的2021年“我为群众办实事”——精准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相关政策培训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柳州分行及柳州市50家中小外贸企业共同参加培训会。会上,柳州市中心支局深入讲解跨境贸易外汇和人民币便利化政策,结合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经验,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下一步,柳州市中心支局将继续深化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跨境投资便利化政策传导落地,引导企业做好汇率风险管理,助力辖区涉外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1-09-17/guangxi/2021/0917/2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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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梧州分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赴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现场调研,落实“服务企业投融资”专项行动。调研过程中,梧州市中心支局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融资需求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向企业解读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政策服务。下一步,梧州市中心支局将继续以“惠企为民十心”为重点,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现有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 2021-08-13/guangxi/2021/0812/2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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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企业汇率中性管理的工作部署,聚焦辖区企业汇率风险意识较弱、外汇衍生品套保比率不高等难题,8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中心支局实地走访广西玉柴机器集团公司,就当前外汇衍生产品政策、国际汇率波动、辖区金融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等情况进行详细介绍,激励企业通过多渠道正确看待汇率中性管理。广西玉柴机器集团公司表示,将与银行进一步对接了解并选择符合自身企业发展的有效的汇率避险产品。 2021-08-24/guangxi/2021/0824/2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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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企业当前经营状况,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2021年8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崇左市中心支局以“惠企为民十心”工程为平台,联合中国银行崇左分行深入中粮崇左糖业有限公司开展汇率避险宣讲。崇左市中心支局就提高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坚持“风险中性”原则、合理运用外汇衍生品等方面对企业进行了政策解读,协调银行主动对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本次宣讲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场促成银企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2021-08-18/guangxi/2021/0818/2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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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与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业务经办银行召开三方对接会,就该企业在办理境外承包工程业务中遇到的困难给予政策指导,并对经办银行在办理工程款跨境结算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同时,柳州市中心支局还对企业跨境结算可能存在的汇率风险给予提醒,积极引导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规避汇率风险。 2021-08-20/guangxi/2021/0820/2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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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中心支局与中国建设银行玉林分行召开了工作座谈会。会上,中国建设银行玉林分行介绍了银行关于外汇业务、金融支持外资外贸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玉林市中心支局深入了解了银行在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及遇到的困难,双方就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融资等业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 2021-08-11/guangxi/2021/0811/2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