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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09-22/jilin/2022/0922/1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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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495亿美元,对外负债14861亿美元,对外净资产634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637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271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833亿美元,债券资产263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02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0%、17%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2578亿美元,美元资产10046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871亿美元,分别占17%、65%和18%。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495亿美元,占比55%;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000亿美元,占比45%。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8084亿美元,债券负债2628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149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4%、18%和28%。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215亿美元,美元负债5392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254亿美元,分别占比42%、36%和22%。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599亿美元,占比38%;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9262亿美元,占比62%。(完) 2022-11-01/jilin/2022/1013/1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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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经济实现了更高质量发展和更高水平开放。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外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外汇管理工作放到党和人民事业大局中谋划,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稳步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即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开设“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外汇这十年”专栏,将推出系列文章,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履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欢迎关注! 2022-09-28/jilin/2022/0928/1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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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09-23/jilin/2022/0923/1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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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外汇局吉林省分局副局长王景富带领调研组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2家企业,并与示范区党委、区政府、企业代表及银行代表进行座谈,深入了解示范区发展状况、企业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政策需求,现场讲解相关政策,解答企业疑问,针对企业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方案。 2022-09-30/jilin/2022/1010/1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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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项目交易是货物、服务等非资本性要素的跨境交换或转移,涉及百万企业、千万个人,是国际收支平衡的“压舱石”和涉外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外汇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三新一高”发展要求,始终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金融稳定为中心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回应市场期待与社会关切,不断增进新形势、新阶段、新格局下外汇政策供给质效,推动实现高效、安全、低成本的经常项目资金结算,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改革赋能,推进资金结算便利化 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对外贸易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带动经常项目收支规模由2001年的5637亿美元升至2021年的7.4万亿美元,年均增速达14%,用汇便利的重要性愈加凸显。外汇局积极把握改革前行大方向,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经常项目便利化改革,不断优化管理方式、提高结算效率,为对外贸易和人员双向交流提供优质服务。 管理方式由事前转向事后。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传递管理理念的重要载体,也为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的政策基础。2012~2013年,外汇局持续加强外汇管理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相继实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改革后,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以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为目标,管理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测核查。其中,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建立“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的管理体系,全面取消进出口事前逐笔核销以及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等制度;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将业务审核权限全部下放银行,基本取消前置证明要求,大幅简化单证审核。这两项改革的实施给予合规经营企业充分的便利,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缩短75%以上,人力成本减少三分之一,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 保险外汇业务管理改革不断深化。2015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大发展的决策部署,外汇局明确保险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资金本外币转换等业务可直接在所在地外汇分局办理,取消保险分支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银行保险外汇业务审核材料也大幅减少。2019年,保险公司外汇资本金管理措施进一步简化,实现保险公司资本金意愿结汇,明确保险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赔款结购汇手续,显著提升了资金使用和保险赔付效率。 合规监管基础由规则转向信用。2012年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对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市场主体分类施策——对A类企业适用便利化管理措施,对B、C类企业进行审慎管理。新的管理框架通过奖优惩劣,有效提升了管理的精准度和科学性。2019年以来,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主动响应市场诉求,以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为切入点,统筹结算便利和风险评估,逐步构建起银行分级、企业分类的精准化信用管理机制。此项改革让尽职展业、审慎合规的优质银行和“笔数多、信用好”的优质企业,在单证审核、特殊退汇、对外付汇信息核验等方面享受更多便利,从而通过“越诚信、越便利”的正向激励培育市场主体内生自律与主动守信的合规意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截至2022年6月底,便利化政策已扩大到全国,办理业务笔数121万笔、规模7700亿美元,优质企业贸易外汇结算实现“秒申请、分钟办”,业务办理时间节约一半以上。 推动银行真实性审核由形式转向实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银行逐渐成为连接外汇局和市场主体的桥梁和纽带,依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基本原则,为客户办理经常项下资金收付业务。近年来,外汇局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改革方向,通过政策优化逐步取消单证形式限制,引导银行回归交易真实合规的本源,构筑更加科学自主的政策环境。改革后,银行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个人的常规低风险外汇业务,可按照业务实际和展业原则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的种类,有效提升经常项下真实合规业务的资金结算效率。业务审核自主权下放也推动银行更加重视客户合规水平和信用状况,实现从交易单证审核向关注企业交易实质风险转变,并通过风险穿透提高交易真实性审核的适配性,提升银行对不同主体、不同业务的差异化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真实合法的汇兑权益。同时,外汇局通过共享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数据、向银行开放进口报关电子信息等多种方式丰富银行真实性审核手段,实现促便利与防风险的均衡发展。 服务民生,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 外汇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制定政策、创新业务时积极践行“惠企利民”,持续深化简政放权。近年来,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把市场关注的焦点、企业经营的难点作为优化管理、改进服务的重点,推动业务办理精简化、电子化、个性化,提升资金结算效率与金融服务质量,切实满足市场主体日益增长的贸易便利化诉求,助力市场主体减负增效。 推进业务精简化办理。便利化政策着眼于减环节、减材料、减手续,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实现市场主体结算“成本降、效率升”。一是精简许可事项。外汇局结合形势发展和管理需要,逐步将经常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由15项精简化至6项。清理整合经常项下外汇账户,将经常项下账户精简至7类,便利银行外汇业务开展和数据统计报送,降低企业操作成本和账户管理成本。二是精简法规体系。配合改革进程,外汇局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法规进行清理和整合,先后废止法规200余项。与此同时,系统集成近年来的改革创新、制度完善和技术升级成果,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为市场主体提供简洁清晰的制度规范,便于外贸企业和用汇个人更清晰地理解、掌握政策。三是精简业务流程。精简名录登记、出口收入入账等流程与材料,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条件,促进外贸提质增效。为便利新发展格局下人员双向交流,外汇局扩大个人结购汇代办人员范围,简化《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进一步优化留学购付汇及薪酬结售汇等周期性业务手续,使客户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时免于重复提交审核材料。 提升服务电子化水平。为切实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外汇局立足实需,加快电子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步伐,提升新形势下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一是顺应政务服务电子化趋势。实现贸易企业名录登记、贸易信贷报告网上办理,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外汇业务便利化;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推动业务办理无纸化;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放系统联机接口,相关业务报告从人工逐笔填报转向系统批量导入,企业填报更加省时省力。二是实现服贸付汇电子化核验。外汇局通过税务备案信息交换及全国联网,丰富数据基础,有效解决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唯一性问题,持续推进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跨地区、跨银行网上核验,便利“一次备案、多次付汇”,避免企业“多头跑、重复跑”,惠及企业约10万家。三是提升业务办理电子化水平。鼓励银行办理贸易收支业务时审核电子单证,取消企业成立年限等准入条件,推动业务办理“不见面”“零跑腿”;支持个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结购汇业务,线上办理比例超九成;网上办理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的留学购付汇、驻外员工薪酬结汇等业务流程不断优化,节省客户往返银行的成本及排队等待时间。 满足主体差异化诉求。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涉及主体众多,用汇需求趋于多样化、个性化,在满足真实合规的基础上,外汇局给予银行一定特殊业务办理的自主性,以妥善解决市场主体紧急合理汇兑需求。比如,面对个人差异化、个性化急难诉求,外汇局指导银行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业务处置制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解决紧急医疗用汇等百姓所急所忧。在疫情防控、冬奥会等特殊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外汇局开辟“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精简流程与材料,便捷、高效地办理外汇业务。2021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外汇局主动研究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中“不常见、不好办”的复杂个性化业务,重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与获得感。 创新引领,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程不断推进,对外贸易呈现出市场主体多元化、交易方式网络化、贸易模式非标准化等新特点。党中央准确把握形势变化,提出在更高水平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目标新任务,明确指出要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外汇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创新作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建设贸易强国的第一动力,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与创造力,为新发展格局提供新动能。 服务重点区域开放创新。外汇局积极支持重点区域高水平便利化政策先行先试,积累有益经验,更好地服务对外开放战略。一是创新特殊功能区域管理思路。2013年,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结合区内仓储、物流、转卖、加工贸易等企业的交易特点,进一步简化保税项下货物贸易交易单证审核要求。2015年,简化自贸区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赋予银行更多自主权;及时总结自贸区改革成果、制度经验和政策成效,评估自贸区政策可复制、可推广条件,推动自贸区改革创新业务稳健发展。二是推进重点区域高水平开放。坚持系统观念,结合区域定位和国际贸易发展特点,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宁波北仑区和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的部分地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按展业原则自主办理资金收付、实现轧差净额结算等经常项下资金结算便利化举措,助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此外,制定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跨境交易结算规则,出台实物资产转让结算规则,提升外汇资金结算效率,支持北京“两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助力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围绕国家经济发展重点任务,外汇局积极主动作为,引领企业完善市场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深化资金融通,优化我国引才引智环境,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建设,助力境内承包工程企业“走出去”。承包工程企业可对境外项目资金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资金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承包工程企业已实现50个境外项目、61亿美元的集中调配。二是服务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助推大宗商品等资源有效配置。外汇局首先在海南、江苏等五个地区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试点,引导银行转变离岸贸易真实性审核方式。2021年,外汇局出台全国性支持政策,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为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助力企业在全球范围内优化产业链、供应链。近年来,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在支持陕西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促进物流产业多元化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优化期货交易所实物交割货款结算,促进市场开放路径多元化。2018年以来,外汇局相继制定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和20号胶期货、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郑州商品交易所PTA期货实物交割外汇操作指引,以交易数据代替报关单作为资金收付审核依据,明确交割货款结算规则,支持特定品种期货向境外投资者开放,加快推进与国际市场互连共通。 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随着改革创新的深入推进和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业态主体规模和交易笔数海量增长,推动贸易方式加快转型升级。外汇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决策部署,针对外贸新业态“小额、高频、电子化”等特点,遵循“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主动探索和完善适应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管理思路和服务体系,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贸易强国建设。一是拓宽结算渠道。2013年,试点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办理,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跨境电商交易双方提供外汇集中收付和结售汇服务,便利“买全球、卖全球”进入寻常百姓家。2019年,出台制度性管理办法,并同步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可凭交易电子信息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多样、低成本的结算渠道。目前,已有22家支付机构和14家银行可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年业务量达19亿余笔。二是降低经营成本。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扣减境外仓储、物流费用后轧差进行资金结算,降低资金占用成本;优化市场采购结算机制,银行可依托联网平台记录的各环节交易信息,便捷办理个体工商户委托第三方出口的收结汇,联网信息平台商户也可自助办理收结汇,减少结算时间及汇兑成本。目前,通过联网信息平台自助办理市场采购贸易收结汇比例超七成。三是服务小微主体。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微主体日益活跃,逐渐成为外贸新业态的重要参与者。外汇局积极出台针对性便利化举措,为小微主体提供更安全、高效、低成本的政策环境,筑牢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的微观基础。年涉外收支2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跨境电商无需名录登记,全国95%以上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因此受益;支持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外汇结算,促进贸易新业态结算合规便利。 进入新发展阶段,外汇局将立足经常项目收支基本平衡的新形势,以服务实体和便利民生为动力,持续提升经常项目便利化水平,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助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10-17/jilin/2022/1017/1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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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不断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积极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渐进式资本项目开放道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取得显著成效。目前,直接投资项下已实现基本可兑换,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跨境证券投资已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开放格局,积极服务新发展格局。与此同时,不断建立健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切实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 不断完善资本项目开放路径和外汇管理思路 外汇局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经验,稳步推进我国资本项目开放,形成“中国经验”。一是始终坚持党对资本项目开放的集中统一领导。资本项目开放作为金融改革工作的重要部分,必须坚持和强化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开放之路。二是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外汇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统筹兼顾。我国是经济大国,在资本项目开放中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宏观和微观、长期和短期、全局和局部、国内和国际等重大关系,服务国家战略需要。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现基本可兑换 持续推动外商直接投资(FDI)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一是构建以登记为核心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2012年底,外汇局对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大幅改革,构建了以登记为核心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进一步降低社会成本,更好地适应扩大开放。同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先后取消35项、简化合并14项行政审批子项,并简化申请材料和审核要求。二是推动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现基本可兑换。2015年,外汇局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事项下放银行直接审核办理,事中事后监管成为工作重点;简化外国投资者出资确认登记管理,取消非货币出资以及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相应取消外商直接投资验资询证制度;将外商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存量权益登记,并放宽了登记时间和登记渠道,进一步便利企业申报。三是不断优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善外汇营商环境。2018年,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额度和账户有效期等限制,外国投资者在华直接投资更为便捷。2018年,外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与商务部门联合年报合并。2020年,参与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多部门年报统一报送,实现“多报合一”,减轻了企业申报负担。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中国已成为最具吸引力的外商直接投资目的国之一。据商务部统计,2012~2021年,我国累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约1.3万亿美元,利用外资已稳居世界前列。 持续优化境外直接投资(ODI)外汇管理,支持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国家建设。一是不断简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2012年,外汇局进一步简化资金汇回管理,促进民间资本“走出去”发展。2014年,放宽对前期费用管理要求。二是基本取消境内机构“走出去”在汇兑环节的限制。2015年,外汇局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同时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存量权益登记。三是对境外投资实施分类管理。2016年底,针对境外投资领域出现的非理性增长,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等部门按照分类管理的理念,支持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限制与宏观经济政策取向不符的境外投资。四是持续优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支持。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推动国内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同时,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支持,适度放松境内企业对境外公司的放款管理。据商务部统计,2012~2021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累计约1.1万亿美元。 适应跨境直接投资新形势,拓宽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渠道,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高质量发展。外汇局积极支持股权基金开展跨境产业投资。近年来,先后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便利市场主体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全球化资产配置需求。近年来,外汇局规范和完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不断优化跨境收支管理框架,推动股权基金跨境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建立并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一是外债管理机制逐步成熟。自2016年起,外汇局会同人民银行取消了境内机构(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除外)借用外债事前审批,引入了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等宏观审慎规则,更加合理、科学考量跨境融资的币种和期限结构,统一了中外资企业和金融机构本外币外债管理方式。二是不断便利企业使用外债资金。2016年,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拉平中外资结汇管理政策待遇。2020年,在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对外债等资本项目收入使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据外汇局统计,截至2021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2.75万亿美元,规模适中,在便利企业有效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同时守住了风险底线。 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企业跨境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一是有序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2018年,外汇局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等企业在一定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自主借用外债。2022年6月,将试点主体扩展到“专精特新”企业、试点地区范围进一步扩大至17个省(市)的所有区域,已开展试点的9个省(市)区域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额度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另外8个省(市)区域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额度为等值500万美元。二是取消非银行债务人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的管理要求。按照新的规定,企业在办理完最后一笔还本付息业务时,即可同时在银行办理外债注销,该业务办理的时间也不再受限定。三是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为支持疫情防控,外汇局从2020年开始允许有需要的企业网上办理外债登记;自2022年4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企业线上申请外债登记。四是允许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为了降低企业账户开立及相关成本,外汇局于2021年开展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试点,并于2022年4月将该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五是开展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2019年,外汇局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管理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净资产2倍的金额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 以需求为导向,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持续便利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一是持续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业务改革。2015年发布《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引入外债比例自律管理模式,实行资本项目资金意愿结汇,二是实施跨国公司宏观审慎管理。2019年,外汇局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落实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大幅简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业务的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手续,允许跨国公司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适度提高外债集中额度,促进跨国公司发展总部经济、优化外汇资源配置、提升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有序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2021年,深圳、北京两地率先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试点一年多来,企业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规模合计近500亿美元,显著提升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了企业汇兑风险及财务成本。目前,该试点已陆续扩展到宁波、上海、广东、浙江、青岛、陕西等地。 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外债权管理。一是支持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境外贷款业务。2022年,人民银行、外汇局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银行境外贷款政策框架,将银行境外贷款相关的跨境资金流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加强银行境外贷款与跨境担保、境外投资等业务联动管理。二是完善企业境外放款管理。2017年,外汇局实施本外币全口径境外放款管理,统一境内机构境外放款业务的人民币和外币管理原则,推动本外币政策发挥协同效应,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境外发展。 跨境证券投资由渠道式开放走向制度型开放 深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改革。一是稳步推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改革。2016年以来,外汇局先后统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原则,简化审批管理,逐步放宽汇兑限制,取消本金锁定期要求。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以及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我国金融市场。此举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里程碑事件。二是不断完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外汇管理制度。2013年,统一各类QDII机构外汇管理政策,优化汇兑管理方式。2018年以来,外汇局按照宏观审慎管理思路,综合考虑机构管理资产规模、内控合规等因素,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额度发放机制。适时启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额度规则化、常态化发放工作,持续完善额度发放机制,满足境内投资者对外证券投资的合理需求。据外汇局统计,截至2021年末,共有174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机构累计获得1575亿美元境外证券投资额度。 有序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一是稳步推进股票发行市场开放。支持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有序发展,规范相关资金汇兑和使用。有序支持多家优质红筹企业回归境内上市,规范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积极支持科创板建立发展及“沪伦通”落地扩容。二是不断拓展互联互通机制。从2014年起,外汇局会同相关金融管理部门陆续推动沪深港通、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中日ETF、沪港/深港ETF、跨境理财通等落地实施,不断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支持境内与香港金融市场协同发展。三是稳慎推进境内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境内期货期权开放品种日益丰富,配套外汇管理政策不断完善。自2018年起,原油、铁矿石、精对苯二甲酸(PTA)以及20号胶期货等陆续作为特定品种向国际投资者开放。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有效拓展,多渠道开放资本市场格局基本形式。截至2021年末,外资持有境内流通股市值约占A股流通总市值的5%。 深入推进债券市场制度型开放。为了支持债券发行市场对外开放,外汇局不断规范境外机构来华发行熊猫债相关汇兑管理。自2016年起,外汇局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高水平开放,引入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不设投资额度限制,不断放松汇兑限制。整合债券市场开放渠道,允许同一投资者不同投资渠道所持债券和资金双向划转。先后推动债券通“北向通”和“南向通”开通落地。允许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开展外汇风险对冲,不断优化境外投资者境内债券投资项下外汇风险管理。2022年5月,为了统筹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外汇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两个市场的准入标准,简化入市流程,完善跨境资金管理。近年来,彭博、摩根大通和富时罗素先后将我国国债纳入主流债券指数,进一步说明全球机构投资者对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成果的认可。截至2021年末,外资持有境内人民币债券规模约占债券市场总规模的3%。 稳妥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 外汇局在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过程中,始终坚持风险防控与改革开放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是统筹国内国际宏观经济形势、金融体系建设发展、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等因素,合理把握各项开放举措的时、度、序,稳步建立健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推进开放条件下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二是主动采取措施,及时应对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变化对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市场带来的负面冲击,不断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切实做好逆周期市场化调节,加强市场预期引导,有效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三是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和外汇市场研判,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的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丰富和完善政策工具箱,及时发现并处置趋势性、苗头性问题,积极防范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问题,有效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外汇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稳妥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落脚点,持续深化相关领域外汇管理改革。稳慎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健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序扩大外债便利化试点范围;加强企业境外放款、银行境外贷款与跨境担保、境外投资等业务联动管理;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跨境业务数字化水平。二是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以推进金融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为重点,统筹交易和汇兑环节、本币和外币管理,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便利化水平,有序满足境内投资者配置境外金融资产的合理需求。三是构建与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坚持底线思维,完善与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分析,强化外汇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外汇市场稳定。 2022-10-18/jilin/2022/1018/1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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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功胜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来源:《中国外汇》2022年第19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外汇管理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成功抵御外汇市场高强度风险冲击,推动外汇领域改革发展取得重要成果,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有序推进,与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日趋完善。一是资本项目可兑换达到新高度。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推进资本项目开放,证券投资项下形成了以机构投资者制度、互联互通机制、境外投资者直接入市为主的跨境投资制度安排。跨境直接投资实现基本可兑换,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产业、实业投资。跨境融资全口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基本建立,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统筹使用。二是外汇政策支持区域开放创新成效显著。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北京“两区”建设。支持自贸试验区等对外开放高地在外汇管理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在广东、上海等四省市部分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探索“更开放更安全”的外汇管理模式。三是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健全。以加强宏观审慎为核心改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逆周期、市场化调节外汇市场的顺周期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基本稳定;以转变监管方式为核心加强外汇市场微观监管,逐步建立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的管理机制,做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相关工作。 防范化解外部风险冲击,有效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一是成功应对外汇市场多轮次、高强度外部冲击。2015年底至2017年初,受国内外多重因素综合作用影响,我国外汇市场风险加剧,外汇管理部门多措并举,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成功地稳定了外汇市场。灵活运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工具等措施,与增强汇率弹性相配合,有效应对2018年至2019年中美经贸摩擦等外部环境变化对外汇市场的冲击,为宏观经济和外贸部门调整提供了有效缓冲,同时保持了外汇储备基本稳定。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国内外环境超预期变化,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管理,我国外汇市场总体保持稳定,表现出很强的韧性。二是有力有效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持续完善重点领域外汇管理机制,科技赋能非现场监管,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精准度有效性显著提升。对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保持高压震慑,加大对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查处力度,多部门联合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 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更加便利,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取消逐笔核销制度,建立起“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的新监管体系。逐步在全国实施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更加便利审慎合规银行和信用优良企业的贸易收支。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取消事前审批,购付汇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收付汇业务无需审核单证。优化留学购付汇、薪酬结售汇等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二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外汇管理部门快速反应,建立防疫外汇“绿色通道”,全面简化防疫物资进口、捐款、资本项目收入及跨境融资等外汇业务办理。2022年4月,人民银行和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加大外汇助企纾困力度。三是加大对中小进出口企业的外汇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更好管理汇率风险,提升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加强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拓宽中小微企业汇率套保渠道,多措并举降低中小微企业套保成本。2021年,企业运用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为22.6万亿美元。推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外汇管理政务服务持续优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绝大部分行政许可业务可在线办理,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外汇账户从81类减少至28类,发布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外汇市场建设不断深化,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竞争有序的外汇市场基本形成。一是我国外汇市场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扩展。外汇市场交易量从2012年的9.2万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36.9万亿美元,已成为全球第八大市场,同时也呈现更加成熟的发展特征,为市场主体更好配置资源和管理汇率风险创造了良好条件。外汇市场交易品种不断增加,目前已具有即期、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产品,具备了堪比国际成熟市场的基础产品体系,可交易货币超过40种,涵盖了我国跨境收支的主要结算货币。外汇市场参与主体不断丰富,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以境内银行为主、境内外各类主体并存的格局。外汇市场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促进外汇市场诚信、公平、有序、高效运行。二是我国外汇市场日臻成熟、韧性增强。这主要得益于以下因素:首先,我国国际收支结构更加稳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内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上升,经常账户顺差同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保持在2%左右,始终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对外资产方面,我国外汇储备充裕,民间部门持有资产规模不断增加,抵御外部冲击的资源总体充足;对外负债方面,外债增长主要来自境外央行等长期资金配置我国债券,外债结构不断优化、风险总体可控。其次,人民币汇率调节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作用更加明显。外汇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发挥,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能够及时有效释放外部压力,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此外,外汇市场参与者更趋理性。银行、企业等主要参与者逐步适应汇率双向波动,总体保持逢高结汇、逢低购汇的理性交易模式,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增强,更多企业以财务状况稳健性和可持续性为导向,审慎安排资产负债的货币结构,合理管理汇率风险。 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外汇储备资产实现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连续十七年稳居世界第一,十九大以来始终保持在3万亿美元以上,为稳定市场信心、服务实体经济贡献了力量。一是全领域投资运营能力有效提升。坚持多元化、分散化投资策略,在国际市场上进行审慎、规范、专业的投资运作,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取得了良好投资效果。二是积极拓展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坚持商业化原则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践行可持续负责任投资原则,将ESG(环境、社会、治理)因素纳入经营管理流程,有效发挥储备投资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和引领作用。三是建设国际一流的资产管理机构。中国外汇储备是全球金融市场重要的投资者、是负责任的投资者,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国际金融市场运作,尊重国际市场规则和行业惯例,维护和促进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在央行资产管理者中处于领先位置,在国际资产管理机构中跻身一流。 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踏上新征程,让我们奋楫扬帆,赓续前行!外汇管理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外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构建与新发展格局下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 2022-10-19/jilin/2022/1019/1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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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外汇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稳步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积极防范化解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历经十年发展,我国外汇市场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扩展,成功经受住多轮外部冲击考验,保持总体稳定的发展格局,呈现更加成熟的发展特征,有效服务市场主体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有力支持实体经济稳健运行。 一、我国外汇市场韧性和稳定性持续提升 近年来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全球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发达经济体推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导致全球流动性泛滥;2015年发达经济体宽松货币政策转向,新兴经济体普遍受到外溢冲击;2020年以来,世纪疫情与百年变局相互交织,全球经济受到疫情严重影响,发达经济体再次实施极度宽松货币政策,随后因高通胀压力又于2021年下半年启动货币政策紧缩,全球汇市、股市、债市随之波动调整。2022年以来,乌克兰危机加剧国际政治局势的复杂性,进一步增加大宗商品和国际金融市场波动风险。 我国外汇市场成功应对多轮外部冲击,稳定性逐步增强。2015年底至2017年初,受内外部环境多重因素作用影响,我国跨境资金由持续净流入转为阶段性净流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外汇管理部门多措并举,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成功地稳定了外汇市场。2017年以来,外汇市场运行更趋平稳,境内外汇供求总体保持基本平衡,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2020年以来,面对疫情和国内外环境超预期变化,我国外汇市场总体稳定的特征更加凸显。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在全球货币中表现相对稳健,汇率预期基本平稳;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交易保持活跃与理性,境内外汇市场供求维持基本平衡格局。 二、我国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夯实了涉外交易平稳发展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14万亿元人民币,是2012年的2.1倍;人均GDP达到1.25万美元,较2012年翻了一番;2021年末我国经济体量在全球占比为18%,较2012年占比提升7个百分点,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同时,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高水平开放,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消费市场潜力巨大,高端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对外资的吸引力增强,对外投资稳步推进,跨境双向投资更趋活跃,进一步夯实外汇市场平稳发展的基础。 国际收支结构更加稳健,增强了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国内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上升,经常账户顺差同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总体保持在2%左右,始终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内外部经济平衡基础稳固,充分体现了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业门类齐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我国对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对外资产总量9.2万亿美元,连续十年稳居世界前八位,规模较2012年末增长76%,其中银行、企业等私人部门持有的对外资产在对外资产总量中的占比较2012年末上升29个百分点,抵御外部冲击的资源总体充足。我国对外负债总量7.1万亿美元,规模较2012年末增长1倍,其中外债增长主要来自境外央行等长期资金配置我国债券,外债结构不断优化、风险总体可控。对外净资产2.1万亿美元,持续处于较高水平。 三、我国外汇市场日臻成熟,外汇交易更加平稳有序 外汇市场深度和广度持续拓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外汇市场建设不断深化。2021年,我国外汇市场交易量达36.9万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3倍,已成为全球第八大外汇交易市场,可交易货币超40种,涵盖国际主流外汇交易产品。同时,“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等政策相继实施,合格投资者制度不断完善,境内股票和债券逐步纳入国际主流指数,拓宽了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渠道,丰富了国内外参与主体。截至2022年8月末,境外主体持有境内债券和股票合计1.03万亿美元,是2014年末的4.7倍。 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进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更大程度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能够及时有效释放升贬值压力,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外汇市场参与者更加理性。银行、企业等外汇市场主要参与者逐步适应汇率双向波动,总体保持理性交易模式。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增强,更多企业以财务状况稳健性和可持续性为导向,审慎安排资产负债的货币结构,合理管理汇率风险。2021年,企业利用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合计超1.4万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2倍;企业套保比率达22%,较2012年提升9个百分点,2022年1-8月套保比率进一步提升至25%以上。 外汇市场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外汇管理部门探索建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一方面,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不断健全,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更加充实,能够有效应对跨境资金波动风险。另一方面,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执法标准坚持跨周期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零容忍”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维护我国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 当前,全球经济下行和通胀上升压力并存,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持续收紧,国际局势深刻复杂演变,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外汇市场成熟度和稳定性将继续提升,更有基础、更有条件继续保持平稳运行。外汇局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推出、扎实落实有利于稳定经济大盘、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同时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10-20/jilin/2022/1020/1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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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中,我国国际收支总体保持基本平衡格局,稳定性和韧性进一步增强,充分彰显了我国推动经济更高质量发展和更高水平开放的积极成效。 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国际收支均衡稳健运行的根本保障。2012年以来,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迈上新台阶。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是2012年的2.1倍,占全球经济比重由11%上升至18%以上;人均GDP达到1.25万美元,较2012年实现翻倍增长。2022年上半年,我国经济顶住了超预期因素的冲击,实现企稳回升。近年来,更加雄厚的综合国力、更加均衡的内外部经济发展格局,为我国国际收支保持稳健运行提供了根本性支撑,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等国际收支交易更加活跃,总体经受住了多轮外部冲击的考验。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常项目保持合理均衡区间。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经济已经在向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转变,近十年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7个年份超过90%。在此背景下,对外贸易发展更加平稳,经常账户顺差与GDP之比由2007年的9.9%降至2011年的1.8%,2012年以来总体保持在2%左右的合理区间。近两年全球疫情蔓延,我国生产供给能力有效弥补外部产需缺口,经常账户顺差增加,体现了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也反映了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制造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升级和产业门类完备的相对优势。 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推动我国跨境投融资结构不断优化。一方面,双向直接投资稳定增长,总体保持顺差格局。国内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外商来华投资兴业意愿较强。截至2022年6月末,外商直接投资存量达3.6万亿美元,较2012年末增长73%。随着实体经济发展和企业实力增强,国内企业“走出去”需求增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由2012年末的5000多亿美元增长至2.6万亿美元,近年来保持平稳有序的增长态势。另一方面,跨境证券投资对国际收支的重要性提升,外债结构不断优化。近年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境内证券逐步纳入国际主流指数,拓宽了跨境资本流动渠道,丰富了市场参与主体。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吸收证券投资和对外证券投资分别占总负债、总资产的28%和11%,较2012年末上升12个和6个百分点。同时,对外开放也促进了外债结构优化,降低外债整体风险。近年来外债增长主要来自境外央行等中长期投资者配置国内债券,稳定性较强资金在外债中的比重提升,传统融资型外债占比下降。 市场化调节机制及配套措施不断完善,国际收支更有条件实现自主平衡。我国持续推进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更大程度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有助于及时释放外部压力,调节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功能得到强化。同时,汇率避险工具推广普及,更多企业运用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2022年上半年,企业套保比例提升至26%,企业对汇率波动的适应性明显增强,开展外汇交易更加理性。此外,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程度提升,人民币在全球外汇储备和国际清算系统支付结算中的占比持续提高,也有助于降低货币错配等风险,稳定市场主体跨境交易行为。在市场化调节等机制综合作用下,2012年以来,我国国际收支逐步形成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自主平衡、储备资产基本稳定的平衡格局。 未来,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将为国际收支在中长期保持基本平衡和稳健运行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来源:《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2-10-12/jilin/2022/1014/1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