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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中国全口径外债情况表时间序列数据(2014年12月末以来) 2025-10-08/qingdao/2025/1008/2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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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收支便利化,提升外汇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服务质效,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 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汇发〔2025〕4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推动便利化政策优化扩围。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优化扩围,在现有试点地区的基础上,进一步覆盖更多有实需、经营主体合规状况良好且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地区。拓宽试点企业经常项下资金轧差净额结算业务种类,支持货款与货物贸易相关运输、仓储、维修、赔偿等服务费用之间的轧差净额结算,降低资金结算费用。进一步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支持银行按展业原则为其便捷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更好释放外汇便利化政策集成效能。支持银行根据优质企业提供的薪酬材料,核定薪酬结购汇金额,为企业涉外员工便捷办理相关业务。 二是支持贸易新业态等创新业务健康发展。发挥优质电商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推荐增信作用,推动银行将更多贸易新业态相关的中小型企业纳入优质企业范围,适用更加便利的贸易资金结算政策。引导银行转变传统审单方式,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的订单、物流等线上生成的电子交易信息,通过系统自动批量审核,为贸易新业态主体便捷办理收付汇。督导银行建立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机制,对于境内机构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高效办理经常项下个性化、复杂化的创新外汇业务。 三是提升服务贸易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放宽服务贸易代垫业务管理,明确境内企业与交易对手方间代收代付货物运输、仓储、维修等费用,可直接在银行便利办理相关资金收付。支持承包工程企业跨国家、跨地区集中调配使用资金,有效盘活海外工程项目的“沉淀”资金,切实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跨境贸易收支,不断提升跨境资金结算质效,切实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11-03/hunan/2025/1103/2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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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湖南省分局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外汇管理事中事后监管联合研判工作会议,廖鹤琳副局长出席,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外汇检查处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听取了三季度湖南外汇市场运行形势分析和各处室关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共同研判分析非现场监测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规线索,对下阶段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 廖鹤琳副局长指出,联合研判对于全面把握外汇市场运行态势和正确处置违规线索有重要意义,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协同监管,相互多理解支持,构建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二是提高工作效能,事前加强交流沟通,切实推动各类违规线索妥善处置。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根本出发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25-11-04/hunan/2025/1104/2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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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精准对接外贸企业金融需求,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难题,10月16日,常德市分局局长周炬带队赴临澧县对湖南翰达流体智能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调研走访,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产品生产线、成品库存情况,直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询问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调研组针对企业出口业务收汇周期长、结算渠道梗阻的问题认真研究讨论,找出症结所在,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下一步,常德市分局将持续以“五联汇力 强基助企”县域服务机制为抓手,做好“一县一策”差异化服务,精准对接外贸企业需求,疏通涉外经济梗阻点,为开放型企业稳健经营保驾护航。 2025-10-24/hunan/2025/1024/2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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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湖南省分局批准,张家界市辖内两家机构正式进入湖南省首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筹备期。为确保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顺利挂牌,促进辖内本外币兑换水平整体提升,10月23日,张家界市分局组织召开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推进会,市分局全体干部、市中行分管负责同志及两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筹备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分局对完成筹备、通过现场验收以及顺利开办业务的相关要求进行提示,与两家机构分别就兑换场所、操作系统、业务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备付金管理等软硬件筹备事项进行沟通。要求各相关单位一是提高认识,深化统筹协调;二是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业务;三是加强反馈,确保顺利落地。   2025-11-04/hunan/2025/1029/2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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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30日,人民银行三亚市分行、外汇局三亚市分局联合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在崖州湾科技城举办“自贸港金融政策零距离”主题宣介活动。活动参与人数超过100人。 活动包括业务介绍、政策解读、互动交流三个环节。人民银行三亚市分行、外汇局三亚市分局重点介绍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及EF账户的便利化优势,重点解读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等政策,并与企业业务人员就跨境金融知识开展互动交流。此次活动加强了跨境金融政策的宣传,助力崖州湾科技城涉外企业进一步用好用足政策。 2025-11-04/hainan/2025/1104/2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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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8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4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8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9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0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9万亿美元)。 2025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0.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11万亿美元)。 2025-11-03/hunan/2025/1103/2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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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ternational trade in goods and services of China (updated to September 2025) 2025-10-31/en/2019/0926/1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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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公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的吸引力和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中国债券已先后被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富时罗素三大国际债券指数。随着境外机构投资者持债规模不断扩大,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需求持续增加。一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2015年起,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推出以“债券通”渠道下托管的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债券回购业务。 为进一步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回购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二、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主体包括哪些? 答:《公告》发布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境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此外,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相关行为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规定,境外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应将主协议标准版本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三、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交易的方式是什么? 答:目前,我国质押式债券回购与国际市场债券回购在操作上存在差异,未将质押式回购标的债券从正回购方过户至逆回购方,而是冻结在正回购方。国际市场主流回购模式均采取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的做法,类似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买断式回购。《公告》起草过程中,境外机构投资者普遍反映,采用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模式权责关系清晰、违约处置便利,更加符合境外机构投资者交易习惯,且有利于提升债券市场整体流动性。 《公告》发布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同时,为便利已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平稳过渡,此类机构在过渡期内仍可按照原模式开展交易,过渡期为自《公告》实施之日起12个月。 四、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在风险防范方面有哪些考虑和措施? 答:统筹开放和安全是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的基础,也是推进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坚持的重要原则。我们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加强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并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和监测。 交易对手方面,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初期沿用现券交易机制,与做市商开展债券回购交易。做市商应具备较强的资金和债券报价能力,将从“债券通”做市表现优秀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遴选,并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名单。 额度管理方面,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实施管理,具体要求由银行间市场基础设施发布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五、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回购资金收付有何具体管理要求?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相关资金收付应当符合其现券交易对应投资渠道的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具体按照《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2号》《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第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025-09-29/jiangxi/2025/0929/2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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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池市分局(以下简称河池市分局)全体人员参加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组织的系列纪念活动,以此为契机,铭记抗战精神,感恩先辈付出,传承红色基因,继承优良作风,凝聚起推动基层外汇管理工作的奋进力量。 9月2日,河池市分局陈照东副局长带领党员干部前往河池市革命纪念馆参加“铭记抗战历史 传承红色基因 凝聚奋进力量”主题党日活动,沉浸式学习抗战历史及重温入党誓词,直观感受先烈们为国捐躯的英勇无畏,增强党员干部的国家认同感和历史使命感。 9月3日,河池市分局安立波局长与全体员工一同收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大会和阅兵直播,认真聆听习总书记讲话,观看气势磅礴的部队检阅和我国自主研发的高新武器装备,激发干部职工“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开创未来”的理想信念。 9月4日,组织召开科室会议,在“第一议题”重温了习近平同志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及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支部书记带头分享参加纪念活动心得体会,激励同志们立足本职、践行使命,切实履行好基层外汇局各项服务与监管职能。 2025-09-03/guangxi/2025/0912/3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