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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252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842亿元。 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1126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993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8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9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1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7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37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136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94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56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06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62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77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2775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4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008亿SDR。 按SDR计值,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20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076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5年二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9252 1287 949 贷方 2 76896 10693 7889 借方 3 -67644 -9406 -6940 1.A 货物和服务 4 12368 1720 1268 贷方 5 69973 9730 7179 借方 6 -57604 -8010 -5911 1.A.a 货物 7 15756 2191 1616 贷方 8 62696 8718 6433 借方 9 -46940 -6527 -4817 1.A.b 服务 10 -3388 -471 -348 贷方 11 7277 1012 747 借方 12 -10664 -1483 -1094 1.B 初次收入 13 -3409 -474 -349 贷方 14 6209 864 637 借方 15 -9618 -1338 -986 1.C 二次收入 16 292 41 30 贷方 17 715 99 73 借方 18 -422 -59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9842 -1370 -1008 2.1 资本账户 20 -5 -1 -1 贷方 21 2 0 0 借方 22 -7 -1 -1 2.2 金融账户 23 -9837 -1369 -1007 资产 24 -11567 -1610 -1184 负债 25 1730 241 17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0524 -1465 -1078 2.2.1.1 直接投资 27 -918 -127 -94 资产 28 -2165 -301 -222 负债 29 1248 174 128 2.2.1.2 证券投资 30 -4043 -562 -415 资产 31 -4644 -646 -477 负债 32 601 83 62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648 -90 -67 资产 34 -549 -76 -56 负债 35 -100 -14 -10 2.2.1.4 其他投资 36 -4915 -685 -502 资产 37 -4896 -683 -500 负债 38 -19 -2 -3 2.2.2 储备资产 39 687 96 70 3. 净误差与遗漏 40 590 83 59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二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04亿美元(折约1465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1126 2941 2209 贷方 2 148926 20731 15534 借方 3 -127801 -17789 -13325 1.A 货物和服务 4 25156 3502 2626 贷方 5 136422 18990 14232 借方 6 -111266 -15488 -11606 1.A.a 货物 7 32803 4567 3425 贷方 8 121960 16977 12722 借方 9 -89157 -12410 -9297 1.A.b 服务 10 -7646 -1064 -800 贷方 11 14462 2013 1510 借方 12 -22109 -3078 -2309 1.B 初次收入 13 -4520 -629 -467 贷方 14 11170 1555 1163 借方 15 -15690 -2184 -1630 1.C 二次收入 16 490 68 51 贷方 17 1335 186 139 借方 18 -845 -118 -8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9936 -2776 -2076 2.1 资本账户 20 -10 -1 -1 贷方 21 3 0 0 借方 22 -14 -2 -1 2.2 金融账户 23 -19926 -2775 -2075 资产 24 -24788 -3452 -2585 负债 25 4863 677 51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2847 -3182 -2384 2.2.1.1 直接投资 27 -3348 -466 -354 资产 28 -5637 -785 -591 负债 29 2289 319 237 2.2.1.2 证券投资 30 -8433 -1174 -882 资产 31 -11113 -1547 -1164 负债 32 2680 373 282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183 -165 -123 资产 34 -965 -134 -100 负债 35 -218 -30 -23 2.2.1.4 其他投资 36 -9884 -1377 -1025 资产 37 -9995 -1393 -1039 负债 38 112 16 13 2.2.2 储备资产 39 2922 407 309 3. 净误差与遗漏 40 -1189 -165 -13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上半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92亿美元(折约2814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10-31/jilin/2025/1028/2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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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解中资金融机构对境外投资风险状况,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8年10月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金融机构试行报送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的通知(汇发[2008]52号)。为进一步加强对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情况的监测,明确数据报送要求,同时针对金融机构在前期试行报送过程中发现和遇到的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并实行正式报送。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报表报送主体包括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经批准可从事外汇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通知所称中资金融机构是指中资金融机构法人,包括其境内及境外分支机构。 三、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共计十张(报表样式及填报说明见附件1、2)。表一至表四统计范围为中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内的外汇资产、负债及币种结构;表五至表十统计中资金融机构的外汇证券、衍生金融产品总体投资情况及特定资产投资情况,统计范围包括需要计入金融机构表内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的业务,即包括资产负债表内业务、自营衍生金融交易及承担交易风险的代客业务。 四、报送主体应当每月填报上述十张报表;该套报表实行零报送制度。 五、总部在京的全国性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总部原则将本单位系统内各分支机构数据汇总后于月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除此以外的其他中资金融机构(包括总部在京外的全国性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地方性中资银行,以及中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于月后10个工作日内按总部原则将本单位系统内各分支机构数据汇总后报送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国际收支处(以下简称分局);分局收齐并汇总辖内中资金融机构的报表后将一览表(见附件3)和汇总表(见附件3)于月后12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 六、各报送主体应当采取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以EXCEL文件形式通过外汇局专线或光盘等存储介质)形式报送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各分局通过外汇局内部邮箱(bop@bop.safe)报送电子报表,并留存所辖报送主体的纸质报表。总部在京的全国性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光盘等存储介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电子报表,并通过邮寄(或交换)方式报送纸质报表,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邮政编码100048。 七、银行电子报表EXCEL文件名称格式为:填报机构代码(中资金融机构为4位金融机构代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机构代码为7913,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代码为7912)+机构简称+报送日期(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0809)。分局电子报表EXCEL文件名称格式为:分局代码(6位外汇局代码)+分局简称+报送日期(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0809)。十张报表应分别置于一个EXCEL文件的不同工作表(sheet)中。 八、各分局应将本通知尽快转发至辖内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包括中资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和从事外汇业务的中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监督报表及时报送。各分局在转发本通知时,应通知辖内中资金融机构报送当地分局的渠道。 九、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各报送主体首次应报送2009年1月末数据,首次报送时间延迟至2009年2月20日。汇发[2008]52号文件同时废止。 如有问题,请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联系人:周国林、高铮;电话:68402446、68402447。 特此通知。 附件(略) 1.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表(金融机构填报) 2.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表填报说明 3.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表分局报送一览表 4.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统计表汇总表(分局填报)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2009-01-21/safe/2009/0121/5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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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2818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1395亿元,进口15202亿元,顺差619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546亿元,进口3675亿元,逆差1129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887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74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9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8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357亿美元,进口2647亿美元,顺差710亿美元。(完) 附件:2025年8月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10-13/shanghai/2025/1013/2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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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6980亿美元,对外负债15118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862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092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954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197亿美元,债券资产4376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407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0%、26%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4895亿美元,美元资产8676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409亿美元,分别占29%、51%和20%。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368亿美元,占比49%;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8613亿美元,占比51%。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6752亿美元,债券负债373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63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45%、25%和31%。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7987亿美元,美元负债3421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710亿美元,分别占比53%、23%和25%。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372亿美元,占比42%;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747亿美元,占比58%。(完) 2025-06-26/henan/2025/0626/1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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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252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842亿元。 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1126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993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8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9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1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7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37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136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94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56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06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62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77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2775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4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008亿SDR。 按SDR计值,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20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076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附件:2025年二季度及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2025-10-13/shanghai/2025/1013/2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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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业务咨询电话一览表(2025年10月) 2025-10-13/shanghai/2025/1013/2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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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5-10-30/anhui/2025/1030/2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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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7721亿美元,对外负债15377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344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171亿美元,外币净资产5515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638亿美元,债券资产4526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557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0%、26%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4902亿美元,美元资产9008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812亿美元,分别占28%、51%和22%。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820亿美元,占比50%;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8901亿美元,占比50%。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6761亿美元,债券负债356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5056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44%、23%和33%。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8073亿美元,美元负债3203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4101亿美元,分别占比52%、21%和27%。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201亿美元,占比40%;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9176亿美元,占比60%。(完) 2025-10-13/shanghai/2025/1013/2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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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110645亿美元,对外负债7255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38090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33491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6942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63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3679亿美元,储备资产3627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0%、15%、0.2%、21%和33%;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7174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21607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263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351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1%、30%、0.4%和19%。 按SDR计值,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80528亿SDR,对外负债52806亿SDR,对外净资产27722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附件:2025年6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2025-10-13/shanghai/2025/1013/2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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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5967亿元人民币(等值24514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4248亿元人民币(等值10344亿美元),占42%;短期外债余额为101719亿元人民币(等值14170亿美元),占58%。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3%。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9062亿元人民币(等值4049亿美元),占16%;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8077亿元人民币(等值1125亿美元),占5%;银行外债余额为77143亿元人民币(等值10747亿美元),占44%;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1685亿元人民币(等值8593亿美元),占35%。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3585亿元人民币(等值3285亿美元),占1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6904亿元人民币(等值3748亿美元),占1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901亿元人民币(等值4723亿美元),占19%;债务证券余额为62352亿元人民币(等值8686亿美元),占36%;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453亿元人民币(等值481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7103亿元人民币(等值2383亿美元),占10%;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8669亿元人民币(等值1208亿美元),占5%。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91634亿元人民币(等值12766亿美元),占52%;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84333亿元人民币(等值11748亿美元),占48%。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1%,欧元债务占7%,日元债务占5%,港币债务占4%,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3%。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5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5年3月末 2025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9062 4049 短期 1247 17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247 174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7815 3875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4079 3355 贷款 3736 52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8077 1125 短期 3036 423 货币与存款 1135 158 债务证券 1901 265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5041 702 SDR分配 3453 48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588 221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7143 10747 短期 62294 8678 货币与存款 32756 4563 债务证券 16245 2263 贷款 12896 179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397 55 长期 14849 206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319 1577 贷款 3448 48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82 12 其他部门 44582 6211 短期 31414 4376 货币与存款 9 1 债务证券 235 33 贷款 1100 15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6433 3682 其他债务负债 3637 507 长期 13168 183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326 1021 贷款 2405 33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71 66 其他债务负债 2966 413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7103 238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9214 1284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403 195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6486 903 外债总额头寸 175967 24514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5-06-27/henan/2025/0627/1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