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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2024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4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4-07-30/anhui/2024/0730/2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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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铜陵市涉外企业发展,提升外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满足涉外企业“线上+线下”多渠道融资需求,7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铜陵市分局联合中国光大银行铜陵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皖南营业部组织召开“‘汇’力同行 助企远航”铜陵市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大型宣讲会。全市近50家出口型中小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11家涉外银行分管行领导及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参加宣讲会。 宣讲会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资深业务专家详细介绍了出口信保产品以及信保融资的相关政策要求;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外汇产品经理就外汇衍生品和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产品开展宣讲;国家外汇管理局铜陵市分局工作人员就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和使用,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业务操作流程进行了讲解。本次会后,即有部分中小企业与银行初步达成融资意向。 此次宣讲会铜陵市分局积极宣传推介跨境融资金融服务平台融资应用场景,是铜陵市分局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具体实践,宣讲会的成功召开对于提升辖内外汇业务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2024-08-02/anhui/2024/0802/2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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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外汇业务和政策的分享交流,提升全辖外汇业务水平,为青年职工搭建“岗位对话”、业务探讨的平台,7月19日,池州市分局成功举办“思·享·汇”外汇业务沙龙。池州市分局青年业务骨干、8家外汇银行从事外汇业务青年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外汇业务条线青年相聚一堂,围绕外汇业务指引、外贸形势、岗位技能及学习方法,深入开展交流研讨。 活动中,与会青年围绕外汇便利化政策、外汇改革创新、服务中小企业、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助力池州外向型经济又稳又快发展汇聚起青年智慧。现场的讨论和学习热度极高,气氛十分热烈。 通过参加此次业务沙龙,与会青年纷纷表示,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金融形势和改革的要求,扛起青年人的担当,为助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2024-08-02/anhui/2024/0802/2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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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的通知》(汇综发〔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通知》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银行卡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在个人跨境消费支付中被广泛使用。为支持和规范银行卡境外使用,200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托各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商户类别码(即根据经营行业类型对商户进行分类的通用编码,Merchant Category Code,以下简称MCC),对个人使用银行卡境外交易实施分类管理。 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MCC划分为完全禁止、金额限制和完全放开三类:完全禁止类,不得交易,如赌博、枪支交易等;金额限制类,单笔交易不得超过5000美元,如不动产代理等;完全放开类,交易不受限制,主要为经常项下一般商品和服务消费。目前,超过90%的MCC属于完全放开类,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银行卡消费支付,并且不占用个人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购汇额度。上述管理方式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既提高了个人用卡便利性体验,又有效防范了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近年来,境内外银行卡清算机构新增了部分MCC。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对新增MCC进行补充分类。 问:《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更新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MCC分类。主要是将近年来各银行卡清算机构新增的345个MCC进行补充分类后,纳入现行有效的MCC分类目录。 二是优化MCC分类更新机制。会同银行卡清算机构和相关发卡行跟进MCC调整情况,适时更新发布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MCC分类目录。 问:《通知》对个人持卡跨境交易有什么影响? 答:《通知》不影响个人用卡和用汇的便利性。《通知》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不改变现行MCC分类管理标准,也不涉及银行卡外汇管理政策调整。此次新增的345个MCC,超过94%为完全放开类。经常项下的个人银行卡境外消费支付相关的还款,可通过发卡行及银行卡清算机构购汇,或使用自有外汇。 同时,新增MCC补充分类不影响银行对持卡人的服务。对于各银行卡清算机构和发卡行而言,系统改造成本较低,也不会增加运营管理负担。 问:您对个人使用银行卡在境外消费有哪些建议?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提升个人跨境消费的外汇便利化服务水平,除银行卡外,目前政策上还支持个人直接使用移动支付工具、跨境汇款、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银行卡境外提现等多种境外消费方式,可以有效满足个人境外消费支付的多样化需求。为保护自身权益,个人使用银行卡应注意不要泄露个人重要信息,不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向他人出借银行卡,不利用银行卡从事违法违规交易。 2024-03-25/tianjin/2024/0325/2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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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机构改革后,县域外汇服务不断档、服务质效不打折、职能职责不缺位,进一步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德阳市分局畅通外汇业务联络通道,不断深化县域外汇服务工作,助推县域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及时指导辖内县域营管部、外汇指定银行设立外汇业务联络员。要求广汉、绵竹两个营业管理部、德阳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均设置外汇业务专管员,以便及时接受企业和个人外汇业务咨询,一对一为县市重点企业服务。二是及时梳理并下发了《德阳市县域外汇业务咨询银行名单》。该名单的下发,提升了县域涉外企业获取政策咨询途径的便利性,确保政银企沟通联系畅通,串联扩大外汇服务惠及面。三是强化县域外汇政策宣传、辅导。指导县域营管部、辖内各银行立足优势、强化外汇政策宣传,积极深入企业开展“点对点宣传”、“面对面辅导”,同时加强反面典型案例与警示教育的力度。四是着力提升县域外汇服务水平。务实推动各项用汇便利化措施在县域全面落地有效落实,指导银行大力拓展县域汇率避险“首办户”,降低企业套保成本,扎实推进外籍来华人员支付用汇便利化,提升银行县域分支机构外币兑换服务质量。 下一步,德阳市分局将在县域外汇服务创新、监管展业等方面进行更多积极探索,继续优化县域外汇服务工作,在新的县域外汇管理格局下扛起担当,发挥更大作用。 2024-08-07/sichuan/2024/0807/2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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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便利个人使用境内银行卡进行境外交易,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的通知》(汇综发〔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完善银行卡外汇业务管理。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适应近年来境内外各银行卡清算机构商户类别码的变化,更新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二是优化商户类别码分类更新机制,实现新增商户类别码分类管理动态全覆盖。 一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坚持真实、合规原则,通过商户类别码对银行卡境外交易实施分类管理,积极支持和便利银行卡境外规范使用。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不断完善银行卡跨境交易外汇管理,便利和保障个人经常项目下的消费支付需求,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2024-03-25/tianjin/2024/0325/2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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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放款利率发生变更后需要到所在地外管局办理变更吗?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2.4.4.2第1条,境外放款额度变更或原放款协议发生变化(如利率调整、期限变更等)的,需办理变更登记。 2024-08-07/tianjin/2024/0807/2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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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81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350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231亿元,储备资产增加311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9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1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1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4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4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10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34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9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60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33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26亿SDR。(完) 2024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814 392 294 贷方 2 64622 8991 6760 借方 3 -61809 -8599 -6466 1.A 货物和服务 4 4314 601 451 贷方 5 60455 8412 6324 借方 6 -56140 -7811 -5873 1.A.a 货物 7 8715 1213 912 贷方 8 53983 7511 5647 借方 9 -45268 -6298 -4735 1.A.b 服务 10 -4401 -612 -460 贷方 11 6472 900 677 借方 12 -10873 -1513 -1137 1.B 初次收入 13 -1748 -243 -183 贷方 14 3508 488 367 借方 15 -5255 -731 -550 1.C 二次收入 16 247 34 26 贷方 17 660 92 69 借方 18 -413 -57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5350 -744 -560 2.1 资本账户 20 -2 -0.2 -0.2 贷方 21 4 1 0 借方 22 -5 -1 -1 2.2 金融账户 23 -5348 -744 -560 资产 24 -9980 -1389 -1044 负债 25 4632 645 48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231 -310 -233 2.2.1.1 直接投资 27 -1991 -277 -208 资产 28 -2725 -379 -285 负债 29 734 102 77 2.2.1.2 证券投资 30 -1552 -216 -162 资产 31 -3866 -538 -404 负债 32 2314 322 242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87 12 9 资产 34 -105 -15 -11 负债 35 192 27 20 2.2.1.4 其他投资 36 1225 171 128 资产 37 -167 -23 -17 负债 38 1391 194 145 2.2.2 储备资产 39 -3118 -434 -326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536 352 26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4年一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10亿美元(折约1512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08-01/zhejiang/2024/0801/2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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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6643亿美元,对外负债6702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9618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9567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1539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08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0635亿美元,储备资产34694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1%、12%、0.2%、21%和36%;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5103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7403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265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425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2%、26%、0.4%和21%。 按SDR计值,2024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2990亿SDR,对外负债50621亿SDR,对外净资产22369亿SDR。(完) 2024年3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9618 22369 资产 2 96643 72990 1 直接投资 3 29567 22331 1.1 股权 4 25644 19368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923 2963 1.a 金融部门 6 4131 3120 1.1.a 股权 7 3899 2944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232 175 1.b 非金融部门 9 25436 19211 1.1.b 股权 10 21746 16424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691 2787 2 证券投资 12 11539 8715 2.1 股权 13 6565 4958 2.2 债券 14 4974 3756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08 157 4 其他投资 16 20635 15585 4.1 其他股权 17 99 75 4.2 货币和存款 18 5073 3832 4.3 贷款 19 8041 6073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93 221 4.5 贸易信贷 21 6172 4661 4.6 其他 22 957 723 5 储备资产 23 34694 26203 5.1 货币黄金 24 1611 1216 5.2 特别提款权 25 532 402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98 74 5.4 外汇储备 27 32457 24513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3 -3 负债 29 67025 50621 1 直接投资 30 35103 26512 1.1 股权 31 32157 24287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946 2225 1.a 金融部门 33 1975 1492 1.1.a 股权 34 1775 134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200 151 1.b 非金融部门 36 33128 25020 1.1.b 股权 37 30382 22946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746 2074 2 证券投资 39 17403 13144 2.1 股权 40 10244 7737 2.2 债券 41 7160 5408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265 200 4 其他投资 43 14253 10764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067 3827 4.3 贷款 46 3791 2863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69 203 4.5 贸易信贷 48 3716 2807 4.6 其他 49 930 703 4.7 特别提款权 50 479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08-01/zhejiang/2024/0801/2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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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外汇局山南市分局秉承“外汇为民”服务理念,聚焦涉外企业“极难愁盼”问题,优服务、促便利,助力涉外经营主体用好用足外汇政策,着力推进山南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6月末,山南市涉外收支总额2853.11万美元,同比增长76.98倍;银行代客结售汇总额1059万美元,同比增长24.07倍。 促服务,提升重点涉外企业跟踪服务。外汇局山南市分局深入开展“外汇为民”主题活动,针对山南市经常、资本项下业务发生较多的企业,配备“一对一”外汇业务顾问,安排专人对接三川能源集团等重点企业,了解涉外经营主体在外汇业务办理面临的困难和诉求,本着“越合规、越便利”的政策导向,对企业关心的问题给予相应的回应和建议。 促便利,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外汇局山南市分局推动高频主体、高频业务网上办,向涉外经营主体提供网上业务办理的政策宣介、流程指导等服务,切实增强涉外经营主体网上办理行政许可的意愿。首次通过线上方式为西藏江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外债签约登记,通过“政务服务网”全程电子化受理登记许可事项;外汇局山南市分局为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办理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登记,变更资料采取先预审再邮寄的方式,助力异地企业减少“脚底成本”。 促联动,提升跨部门宣传服务质效。外汇局山南市分局与市商务局对接了解边境贸易、外贸企业、商务奖补资金运用以及企业培育情况,与市旅发委、市旅投公司对接推进外币代兑点建设。积极参与“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系列活动,强化对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情况的监测。与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反洗钱部门联合开展“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制作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视频,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接受现场咨询20余人次。 2024-08-01/xizang/2024/0801/1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