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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50303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7189亿元,进口23114亿元,顺差4075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1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527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00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94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959亿美元,进口3365亿美元,顺差593亿美元。 2026-06-04/ningbo/2026/0604/2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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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各地(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哈尔滨分行,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 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绥化市、齐齐哈尔市实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绥化市、齐齐哈尔市已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黑汇发〔2022〕41号)备案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银行,如拟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内规定的便利化业务,应在《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前不少于20个工作日,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提交备案申请。 二、各银行应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制定完善内控制度,依法合规办理试点业务。同时要加强窗口指导,强化试点政策宣传与推介,及时解答有关市场主体疑问,确保试点政策落地见效。 三、试点地区分局应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内地方性商业银行,指导银行合规开展试点业务,密切跟踪各项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强化试点业务数据统计、专项监测及风险评估,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本通知自2026年8月28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反馈。 联系人:程雪、李兆;联系电话:0451-82295946、8230174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2026年5月27日 2026-06-04/heilongjiang/2026/0529/2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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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汇警、汇税协调合作,提升监管效能,近日,娄底市分局赴娄底市公安局、税务局就涉汇违规线索排查、外汇案件办理等开展调研走访。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娄底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娄底市税务局走访座谈。在娄底市公安局走访期间,双方就案件处置、监管信息共享、案件线索联合研判等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汇警双方就构建长效协作机制达成共识。在娄底市税务局走访期间,双方围绕货物贸易出口收汇、出口退税、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登记等关键环节工作进行探讨,就全面加强监管信息共享达成一致。 下一步,娄底市分局将以此次调研走访为契机,依托跨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信息共享、协商研判、线索移送、案件办理流程,合力加大涉汇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护航娄底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6-03/hunan/2026/0511/2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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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外汇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履职效能,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乌兰察布市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联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专题座谈会。会议集中学习了《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外汇领域刑侦反向衔接典型案例》,围绕涉汇案件办理、涉案资金处置、证据标准适用等开展了深度交流,并建立了涉汇疑难案件会商、典型案例共享等协作机制。此次座谈会进一步健全了监管与司法联动体系,为双方依法依规开展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 2026-06-04/neimenggu/2026/0604/2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