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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战略部署,促进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跨境发展的能力,在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积极推动和大力支持下,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4月22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关于自由贸易账户启动外币服务功能的通知》,正式宣布上海市开展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的金融机构可按相关要求向区内及境外主体提供本外币一体化的自由贸易账户金融服务,标志着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的正式启动。金融机构可按《通知》要求,提供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外币服务。这是人民银行积极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新一轮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4月20日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后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推出的第一项金融举措。 2014年6月,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推出了自由贸易账户相关政策,受到了自贸试验区各界的广泛欢迎。截至目前,已有17家金融机构启动了自由贸易账户金融服务,共为区内和境外主体开立了12466多个自由贸易账户,跨境结算量达到1403亿元,境内结算量达到1743亿元,基本满足了区内实体经济开展涉外经济投资活动的需要,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改革开放的效应充分显现。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启动后,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积极指导,并对运行情况组织了评估。评估认为,自由贸易账户的可兑换安排获得了社会各界和境内外的普遍认同,其基于分账核算管理的风险防控机制在前期运行中体现了“防火墙”作用。自由贸易账户监测管理信息系统较好地实现了对自由贸易账户各项业务和资金流动的动态监测,本外币一体化协调工作机制也已建立。从综合服务功能定位和风险防控机制两方面看,自由贸易账户具备了启动外币服务功能的条件。 本次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的启动,将大大提升自贸试验区的金融服务水平,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制度安排。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便利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的启动,将为企业提供账户内本外币资金兑换便利,降低融资成本和汇兑成本,更好地管理汇率风险。金融机构对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中的金融服务需求也可以有更好地响应和跟进,提供具有国际水准的金融服务,为境内金融服务的改进提供示范效应。 二是实现了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为企业更好地统筹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本外币两种资源创造条件,也有利于加快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跨境资金流动监管体系。 三是有利于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未来一段时间,人民银行将依托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各个要素,推动金融市场实现双向对外开放,打开自贸区企业境外融资的通道,推动自贸区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高效联动。(完) 2015-04-24/shanghai/2015/042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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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和便利企业跨境直接投资业务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并改革外商投资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该两项改革均是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试点成功并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推广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简化部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办理手续;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一方面,通过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放至银行办理,为企业就近享受银行一站式业务服务提供便利;另一方面,赋予市场主体更多的货币兑换自由和选择权,并实现资金使用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政策实施以来,市场主体反响热烈,纷纷表示上述外汇简政放权举措为其带来了实质性的便利,既节省了往返外汇局办理业务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又提供了规避汇率风险的手段,降低了相关财务成本,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 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将积极开展政策宣讲,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面;定期开展在沪外汇指定银行业务操作再培训,指导银行贯彻落实改革举措;加强与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税务局、浦东新区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妥善解决相关政策执行问题,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与支持。 2015-06-17/shanghai/2015/061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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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分局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并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全党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指明了方向,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上海市分局要求各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践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把总行、总局、总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持续推动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分局干部员工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任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逐步构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纪律教育为核心、以警示教育为特色的工作格局,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扩大成果,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继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升外汇窗口服务水平,积极创建服务型党组织。 2015-04-15/shanghai/2015/041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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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的要求,原“直接投资(包括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的外汇年报工作”调整为“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上海市分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成立了专门的存量权益登记小组,于6月1日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登记申报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部门(如商务部门)批准的境外投资企业、办理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登记手续的境内自然人。数据报送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asone)——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代为报送存量权益数据。登记申报时间为2015年06月01日至2015年09月30日。详细操作手册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中的“地方分支机构”栏选择“上海”进入上海市分局网站,在“管理信息”栏中查看和下载。外汇局将对上报数据信息实施抽检,申报主体应配合外汇局做好本项工作。 2015-06-10/shanghai/2015/061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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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上午,总局易纲局长在上海总部调研指导工作,并走访上海市分局相关处看望基层员工。上海市分局张新局长陪同走访。 易纲局长先后视察了分局外汇综合处、国际收支处和外汇检查处的办公环境,并与一线工作人员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分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现状、上海地区跨境收支和银行结售汇变化情况、金融机构外汇业务专项检查以及“两加强、两遏制”工作落实情况等。易纲局长还详细询问了关于银行外汇业务专项检查所发现的突出问题,并与分局检查人员就相关政策环境和业务背景进行了探讨。 易纲局长充分肯定了上海市外汇管理工作成绩,对分局工作人员表示亲切慰问。下一步,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易纲局长重要指示,狠抓改革落实,加快管理转型,力争推动上海外汇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05-19/shanghai/2015/051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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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促进和便利企业跨境投资资金运作,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该两项改革将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其涉及面广,意义重大。 为便利市场主体准确理解和执行,充分发挥政策实施效果及其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上海市分局积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决定自4月中旬起先后对在沪外汇指定银行展开三轮培训。 4月16日,上海市分局举办了首场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专题培训会,在沪外汇指定银行人员逾两百人参加了培训。会议详细介绍了上述两项政策的出台背景、核心内容、政策对比和工作部署,并对银行提出的各类问题予以答疑。 2015-05-19/shanghai/2015/051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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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9日上午,总局国际收支司举办《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视频培训会议。上海市分局认真组织分局国际收支处以及辖内银行总行和分支机构牵头部门近260人参加了此次视频培训。 视频会上,总局国际收支司相关领导详细介绍了《实施细则》的修订背景、原则和主要内容。上海市分局要求各参会银行人员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并认真做好系统联调和凭证转换等准备工作。 2015-07-14/shanghai/2015/071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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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问题解答 2015-07-08/shanghai/2015/070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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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经总局批复同意,2月28日,上海市分局颁布《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上海市分局当天立即召开“外汇管理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通报会”。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总局综合司徐卫刚副司长莅临会议指导,试验区管委会、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110家在沪外汇指定银行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外汇管理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要求,突出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区内优先于区外”的政策导向;二是简化外汇管理审批流程;三是促进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四是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五是有效防范外汇收支风险。 会议强调,设立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内外发展大势出发,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各银行应认真学习贯彻外汇管理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在坚持合规经营、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提供更优质便利的金融服务,切实加强对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对外汇局给予试验区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充分肯定和感谢。他指出,《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是继启动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加强反洗钱工作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要的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政策。首先,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服务投资贸易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大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力度;二是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规范稳妥操作,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其次,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符合“两个方向”。一是符合投资贸易便利化、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大方向;二是符合服务金融体系、深化金融改革的大方向。再次,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实现“两个效益”。一是在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同时,带动经济转型,实现国家总体战略目标,提升中国在全球经济贸易体系的发言权和竞争力;二是借助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探索创新中国改革路径,带动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为全面对外开放积累宝贵经验。最后,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发挥“两个作用”。一是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发挥政府的作用,推动自贸试验区健康、良性和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分局将在总局领导下,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履行监管一线职责,确保总局政策取得实效。同时,及时总结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政策实施效果,积极研究进一步促进跨境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的政策建设,更好地服务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 2014-03-05/shanghai/2014/030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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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13]244号,以下简称《意见》),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意见》要求,《通知》按照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动一项”原则,实施以下外汇管理政策创新措施:一是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二是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三是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取消对外担保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四是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五是完善结售汇管理,便利银行开展面向区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上述改革措施体现了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转变,符合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是服务实体经济,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二是简政放权,进一步减少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从重行政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微观管制转变为重宏观审慎管理。三是支持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发展,通过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四是有针对性地对市场主体实施动态分类监管,加强对守法企业的服务力度,提升营商环境。五是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检查,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通过上述改革措施,区内企业、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便利度将显著提高,有利于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试验区国家战略,有利于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业务及管理模式,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2014-03-05/shanghai/2014/030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