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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19年9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9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924亿美元,较年初上升197亿美元,升幅0.6%。 9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受全球经济增长、主要国家央行货币政策、全球贸易局势、地缘政治因素等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外汇储备规模。 今年以来,在国际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结构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积极因素增多。受此支撑,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外汇储备规模小幅波动主要受估值因素影响,规模总体保持稳定。 往前看,国际经济金融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上升,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加大。但我国经济发展有巨大的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没有改变,并继续推进全方位改革开放,这将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2019-10-09/hubei/2019/1008/1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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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副局长李斌一行在湖北宜昌市调研该市涉外经济运行情况。当天上午,李斌副局长出席银企座谈会,听取有关涉外企业和相关银行的情况汇报;下午,李斌副局长一行实地走访了宜昌市重点企业,实地了解相关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近期遇到的实际困难。 李斌副局长在调研中强调:外汇局湖北省分局支持企业通过合理调整经营策略、适度改变财务运作等方式降低成本,同时企业也要有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汇率中性、财务中性的理念,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有关商业银行要吃透外汇政策,将贸易投资便利化红利落实到具体业务流程中,规范展业行为,在有效防控风险基础上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有关地方外汇管理部门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自贸区白名单制度、本外币账户优化改革等便利化措施落到实处,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019-10-09/hubei/2019/1008/1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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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9年9月30日) 2019-10-09/hubei/2019/1008/1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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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8http://www.gov.cn/premier/2019-09/30/content_54354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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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副局长李斌一行在湖北宜昌市调研该市涉外经济运行情况。当天上午,李斌副局长出席银企座谈会,听取有关涉外企业和相关银行的情况汇报;下午,李斌副局长一行实地走访了宜昌市重点企业,实地了解相关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近期遇到的实际困难。 李斌副局长在调研中强调:外汇局湖北省分局支持企业通过合理调整经营策略、适度改变财务运作等方式降低成本,同时企业也要有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汇率中性、财务中性的理念,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有关商业银行要吃透外汇政策,将贸易投资便利化红利落实到具体业务流程中,规范展业行为,在有效防控风险基础上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有关地方外汇管理部门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自贸区白名单制度、本外币账户优化改革等便利化措施落到实处,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019-10-09/hubei/2019/1008/1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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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月9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9-10-09/ningbo/2019/1009/1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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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规范结售汇统计行为,满足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修订)《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等法律法规,修订了《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见附件1),现予印发。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2所列文件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以及开办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 联系人:齐天骄 联系方式:010-68402403 特此通知。 附件:1.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 2.废止外汇管理法规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9月24日 2019-10-09/hainan/2019/1009/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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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居民收到一笔境外汇款,其性质是借款,用于在境内买房,可以办理吗? 答:不可以。我国的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境内个人举借外债不能办理。因此,居民个人举借外债用于境内买房不能操作。 2019-10-09/hainan/2019/1009/1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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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中国居民有没有合规的途径在境外购房? 答:截至目前,中国居民自然人不允许在境外投资,包括购买房屋。 2019-10-09/hainan/2019/1009/1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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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的背景是什么? 答:我国先后于2002年和2011年分别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是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主要渠道之一,是提升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为我国金融市场稳步开放和深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部署要求,深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改革,完善审慎管理,取消汇出比例限制,取消有关锁定期要求,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就其所持有的证券资产在境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极大便利了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随后,明晟(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以及彭博巴克莱等国际主流指数相继将我国股票和债券纳入其指数体系,并稳步提高纳入权重,境外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需求相应增加。 此次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开放,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改革,也是进一步满足境外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投资需求而主动推出的改革举措。 问:投资额度限制取消以后,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需遵循什么外汇管理程序? 答: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立即着手修订《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8年第1号)等相关法规,明确不再对单家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投资额度进行备案和审批。届时,境外投资者在获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资格后,应委托境内托管银行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在托管银行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及办理后续资金汇兑等业务。 问:是否取消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 答:是的,此次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时,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也一并取消。欢迎符合条件的全球各地境外机构使用境外人民币开展境内证券投资。取消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有助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深度和广度。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9月10日信息http://100.1.63.45/safe/2019/0910/14036.html) 2019-09-17/xinjiang/2019/0917/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