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6980亿美元,对外负债15118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862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092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954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197亿美元,债券资产4376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407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0%、26%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4895亿美元,美元资产8676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409亿美元,分别占29%、51%和20%。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368亿美元,占比49%;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8613亿美元,占比51%。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6752亿美元,债券负债373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63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45%、25%和31%。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7987亿美元,美元负债3421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710亿美元,分别占比53%、23%和25%。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372亿美元,占比42%;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747亿美元,占比58%。(完) 2025-06-26/liaoning/2025/0626/2380.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4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4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4173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8598亿美元,债券类投资5575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6101亿美元、3316亿美元、1156亿美元、720亿美元和360亿美元。2024年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金融部门,投资金额分别为7955亿美元、4221亿美元和1998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56%、30%和14%。(完) 2025-05-30/liaoning/2025/0530/237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853亿美元,较4月末上升36亿美元,升幅为0.11%。 2025年5月,受主要经济体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经济增长前景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震荡,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5-06-07/liaoning/2025/0607/2377.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9.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0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4.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5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9.4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1万亿美元)。 2025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00.2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96万亿美元)。 2025-05-23/liaoning/2025/0523/2374.html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正确领导下,福建省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总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依法稳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扎实做好外汇管理宣传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作。现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完善以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福建分局子网站(以下简称“分局子网站”)为主,新闻媒体、报刊杂志、专题会议、宣传活动为辅的多层次公开渠道。一是加强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发布。保持分局动态类、新闻类栏目更新频率。2020年,分局子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85条。通过《金融时报》《中国外汇》等权威媒体,密集传达外汇管理支持实体经济政策与相关工作成效,共56篇次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围绕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通过局务会新增并及时对外公布规范性文件1件,目前我分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5件;定期在分局子网站发布《福建省分局现行有效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三是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在分局子网站公布业务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及时更新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在办公场所设置触摸屏、摆放宣传手册等,公布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并按月发布受理行政审批情况。2020年,我分局本级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业务结果共1151件,同比增长7.6%。四是完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操作细则。及时修订《福建省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操作细则》,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全年通过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系统和福建省分局子网站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20起。五是增强社会公众政策获得感。通过自律机制平台、新媒体宣传、政策宣讲会、讲座培训、网站咨询答复、银行网点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公开力度,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市场主体对外汇管理政策的理解度。制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外汇政务服务的指导意见》,实行“政策咨询首问负责制、业务办理一次告知制、举报接收专人负责制”,全年共答复子网站社会公众业务咨询、投诉46件。指导自律机制将155种银行贸易融资产品以二维码链接的形式汇集展示,并为不同风险偏好者企业量身打造16类汇率避险产品,得到省商务厅、贸促会、自贸区管委会等近50个部门和机构转发,被总局陆磊副局长肯定为“福建省的做法是很好的示范”。充分利用“金融知识进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讲座”等累计近5000人次的宣传活动培育企业“风险中性”理念,帮助辖内外贸企业在下半年人民币持续升值时规避汇率风险。制作82个生动活泼的新媒体宣传产品将枯燥繁琐的政策要点和业务指引转化成易于大众接受的“网上小课堂”“攻略”,累计点击量超29.4万次,实现政策传导精准化、受益覆盖最大化。重点针对福建侨乡、对台等外向型经济特色重点宣传便利化政策,组织188人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线上线下政策培训,累计覆盖3886家银企。创新运用图解、短视频、动漫、电子海报、网络答题等新载体,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覆盖20.1万人次,接受咨询服务1.7万人次,有效提升公众合规用汇自觉意识。开展外汇普法微视频作品业务竞赛,精选出17部普法微视频作品,主题涵盖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分拆购付汇等五大类,并借助新媒体渠道和微信向公众征集投票,推送阅读量达15.7万人次。通过银行网点滚动播放视频、纸质媒体宣传、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以及人民银行福州中支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大众进行广泛宣传。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出发点、以化解公众切身困难为落脚点,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落实主办部门、协办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福州中支法律部门和保密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切实防范依申请公开法律风险。2020年,我分局本级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积极推进外汇管理“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系统(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上线运行,把提高对外服务质量和效率作为“放管服”改革的落脚点,积极优化窗口政务服务工作,争取实现外汇管理“一次办”“马上办”“最多跑一次”。2020年,我分局本级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线上受理并办结609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比增长14.3%。二是优化行政许可办理方式。坚持金融为民理念,优化调整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等15类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方式,开放“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等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办理外汇许可业务实现“免出门、不见面、零接触、更高效”,外汇行政许可“网上办”比例较2019年下半年提高25.9个百分点,政务服务“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取得显著成效。 (四)强化内部风险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分局子网站信息发布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公开信息的质量。建立并完善《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子网站管理办法》,明确分工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站信息的安全与保密管理。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指定内控专岗人员,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平台,对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10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2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的理解不够深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9年完成修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基层业务人员需要加强学习,深入理解,结合业务实际,吃透吃准相关规定,优化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业务条线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强化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二)外汇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效能仍有提升空间。由于政务系统尚未对接电子印章系统,根据总局行政许可工作相关要求,对于通过政务系统申请办理名录登记的企业,外汇局业务人员需线下邮寄加盖印章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网上办理的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我分局在做好相关服务和沟通解释工作的同时,及时将相关问题反馈总局相关部门,建议打通政务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提升网上办理效率,进一步便利企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1年1月19日 [1] “政府集中采购”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在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统一公布。 2021-01-29/fujian/2021/0129/1347.html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正确领导下,福建省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总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依法稳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扎实做好外汇管理宣传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作。现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完善以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福建省分局子网站(以下简称“分局子网站”)为主,新闻媒体、报刊杂志、专题会议、宣传活动为辅的多层次公开渠道。一是加强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发布。保持分局动态类、新闻类栏目更新频率。2020年,分局子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85条。通过《金融时报》《中国外汇》等权威媒体,密集宣传外汇管理支持实体经济政策与相关工作成效,共56篇次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省分局通过局务会新增并及时对外公布规范性文件1件,内容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目前全辖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5件,均为省分局制定发布,省内各市中心支局与县(市、区)支局未自行制定规范性文件;定期在分局子网站发布《福建省分局现行有效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三是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省分局在分局子网站公布业务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及时更新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在办公场所设置触摸屏、摆放宣传手册等,公布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并按月发布受理行政审批情况;辖内各级支局通过办公地点的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窗口、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公开外汇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明确各类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所需材料等内容;全辖各级外汇局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将作出的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统一由省分局归口处室负责在分局子网站公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外汇行政许可与执法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2020年,全辖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业务结果5430件。四是完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操作细则。省分局及时修订《福建省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操作细则》,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全年全辖各级外汇局通过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系统和分局子网站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51件,同比增长70%。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出发点、以化解公众切身困难为落脚点,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落实主办部门、协办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法律部门和保密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切实防范依申请公开法律风险。2020年,全辖各级外汇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积极推进外汇管理“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系统(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上线运行,把提高对外服务质量和效率作为“放管服”改革的落脚点,积极优化窗口政务服务工作,争取实现外汇管理“一次办”“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疫情防控期间,及时优化调整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等15类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方式,开放“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等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办理外汇许可业务实现“免出门、不见面、零接触、更高效”。2020年,全辖各级外汇局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线上受理并办结1759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办”占比32.4%,占比较2019年下半年提高26个百分点,政务服务“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取得显著成效。 (四)强化内部风险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分局子网站信息发布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公开信息的质量。建立并完善《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子网站管理办法》,明确分工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站信息的安全与保密管理。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指定内控专岗人员,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平台,对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54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5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的理解不够深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9年完成修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基层业务人员需要加强学习,深入理解,结合业务实际,吃透吃准相关规定,优化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业务条线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强化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1年2月23日 [1] “政府集中采购”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在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统一公布。 2021-03-31/fujian/2021/0331/1394.html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正确领导下,福建省分局全辖各级外汇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配合推动“放管服”改革,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做好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宣传,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19年全辖外汇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以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福建分局子网站(以下简称“分局子网站”)为主,新闻媒体、报刊杂志、专题会议、宣传活动为辅的多层次公开渠道。一是加强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发布。保持分局动态类、新闻类栏目更新频率。2019年,在分局子网站更新各类信息310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类信息287条。在人民网、《金融时报》《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刊发新闻稿件25篇次,积极宣传外汇管理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成效。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及时清理不适应形势发展与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全年废止规范性文件共4件,定期在分局子网站发布《福建省分局现行有效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目前全辖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4件,其中2019年新制定并发布2件,均为省分局制定发布,省内各市中心支局与县(市、区)支局未自行制定规范性文件。三是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省分局在分局子网站公布业务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及时更新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在办公场所设置触摸屏、摆放宣传手册等,公布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规范行政审批流程。辖内各级支局通过办公地点的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窗口、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公开外汇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明确各类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所需材料等内容。全辖各级外汇局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将作出的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统一由省分局归口处室负责在分局子网站公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外汇行政许可与执法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2019年,全辖各级外汇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业务结果6166件、行政处罚结果30件。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省分局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并在分局子网站上公布信息公开指南。落实主办部门、协办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加强与各地区人民银行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切实防范依申请公开法律风险。2019年,全辖各级外汇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积极推进外汇管理“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系统(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上线运行,把提高对外服务质量和效率作为“放管服”改革的落脚点,积极优化窗口政务服务工作,争取实现外汇管理“一次办”“马上办”“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自2019年6月28日上线以来,全辖各级外汇局在线上受理并办结2511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含受理前撤回)。二是推进外汇局“互联网+监管”(外汇监管系统)的应用,规范内部操作制度。制定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操作相关细则,明确工作分工,加强统筹协调,规范监管信息录入。外汇监管系统自2019年8月底上线以来,全辖各级外汇局共录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为、执法证及使用情况等监管信息1284条。 (四)强化内部风险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分局子网站信息发布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公开信息的质量。建立并完善《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子网站管理办法》,明确分工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站信息的安全与保密管理。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指定内控专岗人员,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平台,对全辖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616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3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渠道与效率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目前辖内各级外汇局上网公示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由省分局对应业务岗统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依赖工作人员手动录入,渠道单一、效率较低。自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自2019年6月上线试运行以来,外汇行政许可业务实现了网上受理,我分局将积极助推“互联网+”体系的建设与功能优化,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的便利性,探索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自动对外公示各项行政许可审批结果的可行性,切实提升外汇服务和信息公开的效率。 (二)应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相关复议诉讼的能力有待提高。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的业务培训,收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例进行推介,讲解相关工作经验和技巧,同时也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对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学习研究,强化同地方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和联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0年3月31日 [1] “政府集中采购”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在其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统一公布。 2020-03-31/fujian/2020/0331/1131.html
-
执法证信息202007 2020-07-14/fujian/2020/0714/1209.html
-
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5-07-07/en/2021/0203/2045.html
-
执法证信息(202012) 2021-01-15/fujian/2021/0115/1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