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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6月16—18日,总局经常项目司肖立红巡视员带队来浙调研跨境电子商务,先后实地考察了阿里巴巴集团和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听取了阿里巴巴集团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汇报,并与综试区办公室就外汇管理政策诉求进行了对接。 2015-07-09/zhejiang/2015/0709/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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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杭州综试区与6家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综试区金融服务创新。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积极深化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开展个人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优化金融外汇监管服务,为各大银行服务综试区建设、开创跨境金融服务创新奠定良好基础。 2015-08-05/zhejiang/2015/0805/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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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上线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浙江省分局将于近期布置辖内银行做好系统对接相关工作,请各外汇指定银行与外汇局相关部门与岗位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畅通。 2015-06-12/zhejiang/2015/0612/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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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外汇局浙江省分局批准网易宝有限公司开展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 2015-06-23/zhejiang/2015/0623/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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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满足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和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的电子化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1月1日起,按照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和《指引》要求,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可以审核其电子单证。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中资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年9月28日 附件1: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指引 2016-10-27/zhejiang/2016/1027/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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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浙江省分局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关于近期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出口不收汇”工作情况,外汇局将继续支持义乌市场采购贸易发展,但鉴于义乌市场采购收汇缺口未见根本改善,外汇局将继续与地方政府部门一起加快市场采购“联网信息平台”建设,夯实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与准确性。 2016-11-14/zhejiang/2016/1114/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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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外汇检查处撰写的《新常态下银行外汇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思路探讨》,被总局推荐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16年内部审计理论研讨优秀论文评选。 2016-09-26/zhejiang/2016/0926/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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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8日,浙江省分局外汇检查处会同经常项目管理处召集部分行政许可业务申请人,组织召开2016年第一次评议会。参会企业对我分局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情况比较满意。 2016-09-26/zhejiang/2016/0926/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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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7日,外汇局浙江省分局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专家,在浙江衢州召开打击新型地下钱庄研讨会。 2016-09-26/zhejiang/2016/0926/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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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协助公安破获数起地下钱庄案件,有力地维护辖内正常外汇市场秩序。 2016-09-26/zhejiang/2016/0926/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