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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简称:自贸区洛阳片区)在洛阳市火炬大厦成功举办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政策宣讲会。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洛阳市中心支局和洛阳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洛阳市副秘书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胡加彬,人行洛阳市中支副行长、外汇局洛阳市中心支局副局长梁志宏,外汇局河南省分局调研信息科科长梁文淼,自贸区洛阳片区等相关领导、洛阳辖区各外汇指定银行以及相关企业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监测分析科科长梁文淼受邀出席会议,梁科长介绍了自贸区金融政策及改革成效,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出台金融政策进行了深度解读,并对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围绕自贸区所作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说明。工商银行洛阳分行、中国银行洛阳分行、建设银行洛阳分行作为外汇指定银行代表进行发言,详细介绍了各行在自贸区洛阳片区推出的特色金融产品、服务内容,并表示将结合自身优势,切实为自贸区洛阳片区建设提供更加优质与便捷的金融服务,支持区内企业发展。 最后,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外汇局洛阳市中心支局副局长梁志宏做了总结发言。表示将以更加优质的服务支持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跨境人民币结算、开展资金池业务,鼓励银行拓展特色业务,以便利市场主体境内外业务协同发展、利用好境内外两种资源,推进自贸区洛阳片区的建设发展。 此次宣讲会是自贸易区洛阳片区挂牌以来,首次大规模政银企三方推介活动。通过此次会议,企业进一步加深了对自贸区相关优惠政策的了解,促进了企业需求与金融政策、银行产品的有效对接,有利于自贸区洛阳片区产业更好地发展。 2017-09-25/henan/2017/0925/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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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外汇局漯河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18年全市外汇信息调研座谈会, 全市商业银行外汇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17年,中心支局围绕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热点,联系各外汇指定银行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查,调研的广度、深度及质量得到明显提高。通过深入调研,得到了真实可信的一手资料,形成了扎实有效的调研成果,为省局掌握情况提供了支持。 会议要求,2018年,要在全市外汇领域形成调研合力,组织建立调研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提高决策服务和业务指导能力。一是要加强实地调研,强化外汇局、银行与企业的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同真正了解情况的各方面人士充分交流,掌握鲜活材料,加大传导外汇政策的力度,及时发现外汇市场中的深层问题,转化为扎实有效的调研成果,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二是要围绕上级局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和市场热点展开调研,及时反映上级领导关心、关注的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敏锐性,及时对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形成有针对性地案例,在信息共享平台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提高信息调研工作服务外汇管理履职的能力和实效。三是充分发挥多方联动调研工作平台,外汇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及时汇总涉外经济运行情况,实地走访主要涉外企业,把自身掌握的数据资源与市场主体掌握的鲜活情况结合起来,把分析做深、做细、做出特色,不断提高调研分析的有效性。同时,突出对重点企业、特色行业的持续调研监测,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进一步提高信息调研的质量。 2017-12-05/henan/2017/1205/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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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河南省分局组织学习十九大会议中有关金融改革方面的内容。 首先对“四个一”活动内容进行了学习,从总体把握十九大会议精神、金融体制改革新提法、十九大报告对金融监管人员提出新要求及正确认识与把握“一带一路”历史机遇四个方面,对十九大报告中涉及到的金融改革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学习。 深入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对下一阶段的金融体制改革提出了三个新要求,一是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二是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三是强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十九大报告涉及金融改革的大量内容都是围绕央行展开的,可见在未来的金融体制改革中,央行的作用将非常重要。 通过学习认识到,新时期“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对金融监管人员提出了新要求,金融监管人员不仅需要积极思考,如何在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之外,实现对行为的有效监管,更要求监管者必须比金融活动参与者更懂技术。 通过讨论,外汇管理人员表示,一是要认真学习、领悟十九大会议精神,撰写学习心得;二是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好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决议,围绕外汇管理各项重点任务,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三是要认真思考,作为金融监管人员如何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与专业水平,实现在技术背景下的有效监管;四是要提高认识、认真总结,对照全年工作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7-11-20/henan/2017/1120/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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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服务的通知精神,优化服务举措,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增强政策及办理流程透明度,外汇局河南省分局指导焦作市中心支局积极探索,充分使用科技手段,开发了“汇易通”手机APP,并利用地方政府网络平台上线运行,直接服务涉外企业和个人,实现了外汇服务实体“零距离”。在焦作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汇易通”手机APP现已挂载到地方政府网络平台,开始面向涉外企业与个人提供“贴身服务”。 “汇易通”手机APP将涉外企业和个人平时经常用到的外汇政策、业务办理流程、业务操作注意事项等要素分门别类地进行了梳理整合,内容清晰明了,菜单式操作、人性化引导,并有交流互动、答疑解惑的功能,为涉外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个了解外汇业务的快速通道,更圆了几代外汇人和涉外企业及个人的“外汇知识梦”。 通过“汇易通”,基层外汇局可以随时为企业提供政策答疑和业务指导,提高外汇政策法规、办理流程等的透明度;涉外企业和个人可以轻松查询相关外汇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汇易通”如同涉外主体的“贴身顾问”,在帮助企业和个人扫除“事前障碍”,快速正确地办理外汇业务的同时,也为外汇管理人员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致力于事后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确保外汇监管实效。 2017-11-14/henan/2017/1114/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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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提升数据申报质量,8月30日,外汇局漯河市中心支局举办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培训班。漯河市各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国际收支统计骨干人员30余人参加培训班。 培训会通报了今年前8个月漯河市各银行国际收支申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会议指出,国际收支工作专业性较强、申报原则规范细密,银行工作人员不但要掌握政策,熟悉制度,而且还要指导申报主体如实填报,并制作上报数据,银行肩负的责任重大。因此,会议要求各银行认真履行展业原则,切实提高银行一线业务人员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新的制度、规则和申报方法,确保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实现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业务无差错,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对国际收支数据的分析,并及时上报异常数据。 整个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注重实效,互动热烈,不但对全面上线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模块的操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而且对日常申报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错误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申报阐述。培训会调动了参训人员的积极性,促使与会人员熟悉了统计政策,掌握了准确的操作技巧与核查方法,消除了国际收支申报中的疑惑。 2017-10-13/henan/2017/1013/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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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外汇局许昌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全市2017年三季度外汇收支分析及银行座谈会。许昌市外汇指定银行的银行负责人及业务主管参加会议,外汇局许昌市中心支局副局长张广见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首先通报了2017年三季度外汇收支情况及各银行业务开展核查情况。其次许昌市外汇指定银行负责人及业务主管围绕2017年工作情况,就加强和改进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最后张行长就当前外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银行要高度重视外汇业务,能够熟悉外汇业务,在业务办理中要具备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要重视外汇业务团队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三是切实履行展业原则,防范外汇风险;四是要高度重视年终收尾前各项工作,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操作,确保无差错,完美收官。 2017-11-29/henan/2017/1129/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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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经常项目外汇监测、完善事中事后监督与核查,11月21日至22日,河南省分局举办了全省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培训班。省分局及各中心支局共计5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通过培训,省分局就总局近期的经常项目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宣传和讲解;对个人外汇业务的最新政策及个人外汇系统的升级内容做了细致的解读;对服务贸易外汇政策进行了梳理讲解并对跨境系统非现场核查做了演示;传达了总局货物贸易工作新精神及事中事后管理要点;一些地市支局同志对辖内典型案例及工作经验做了分享。 此次培训,参训人员均表示收获颇丰,一方面培训采用现场上机操作的方式,使参训人员可以更好地吸收培训内容,掌握核查方法;另一方面各市中心支局业务可以面对面地交流工作方式及经验,提升工作效率。 2017-12-05/henan/2017/1205/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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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7日下午,外汇局焦作市中心支局召开贸易信贷调查座谈会,全辖14家样本企业共15名贸易信贷调查数据申报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首先通报了贸易信贷调查工作中的常见错误,传达了总、分局贸易信贷调查培训会议精神,对焦作辖区各样本企业的贸易信贷调查工作提出了认真填报、减少差错、加强复核的要求。然后对贸易信贷涉及到的概念、指标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阐明了贸易信贷调查表的关注要点。最后由参与座谈人员提出问题,讲解人员进行答疑并进行了讨论和交流。会后,对初次接触贸易信贷调查的企业申报人员就系统用户配置进行了实际操作指导。通过此次座谈,有效提高了焦作辖内各贸易信贷调查样本企业申报人员对贸易信贷调查有关概念、指标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加深了其对贸易信贷调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对提升焦作全辖贸易信贷调查数据质量,减少申报差错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2017-12-05/henan/2017/1205/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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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银发〔2017〕80号 为服务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贯彻落实《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简政放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和外汇局河南省分局结合自身职责,提出以下支持河南自贸区发展的具体意见。 一、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自贸区的金融支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一)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有效信贷投放。联合相关部门,搭建政、银、企交流平台,借助银企座谈会、项目推介会等形式,为自贸区内企业牵线搭桥,扩大银企合作。 (二)支持金融机构结合自贸区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围绕贸易融资需求发展供应链融资和进出口贸易融资;支持金融机构依托投行资源,支持企业利用信托、上市融资、债务融资、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实现融资多样化;支持金融机构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 (三)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自贸区内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增加资金来源;着力做好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政策宣传与产品推广,推动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通过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更好的满足小微企业信贷需求。 (四)支持企业利用境内境外两种资源,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允许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余额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进一步提高企业跨境融资的杠杆率,跨境融资余额上限由企业资本或净资产的1倍提高到2倍,扩大跨境融资空间。中资企业借用外债不再核定短期外债余额指标,允许中资企业借入外债并结汇。 二、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五)支持开立跨境人民币结算账户。河南省内结算银行可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发布)等规定,按照账户管理有效区分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自贸区内境内外主体(含个人)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相关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六)允许办理个人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河南省内结算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凭收付指令为区内工作或居住的境内外个人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必要时可要求客户提交相关业务凭证。 (七)支持开展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支持和鼓励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备案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为其境内外成员企业提供经常项下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并适当降低跨境人民币资金池的客户准入条件,提高资金净流入额度。 (八)支持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鼓励所筹资金在境外使用。对于所筹资金以人民币形式回流境内使用的,在其资金回流额上限内严格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 (九)支持境外母公司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自贸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有关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集团内设立在自贸区内全资子公司和集团内成员企业借款的,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十)支持自贸区银行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鼓励和支持自贸区内银行基于真实需求和审慎原则向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满足“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融资需求。自贸区内银行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信和项目背景,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要求。 三、深化外汇管理改革 (十一)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收支。在真实、合法交易基础上,自贸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无需通过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允许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支时,可审核其电子单证,简化企业收汇和结汇手续,降低收结汇资金成本,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十二)改进直接投资管理。简化境内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管理。取消境内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境内和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申报。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企业可自由选择结汇时机。对资本金使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支持和鼓励自贸区内企业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 (十三)支持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适当降低自贸区内企业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准入条件,简化账户开立和使用要求。允许银行审核真实、合法的电子单证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业务。实施跨国公司外债比例自律管理,允许企业在满足规定限额条件下自行借用外债。提高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境内运用比例,且境内运用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支持和推动发展总部经济。 (十四)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允许区内金融租赁公司、中资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在向境内承租人办理业务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便利融资租赁外汇收付。 (十五)便利涉外主体跨境融资。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通过向境内进行放贷、股权投资等方式直接或间接调回境内使用。支持有货物贸易出口的业务或企业,扩大境内外汇贷款结汇范围,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要求,对出口项下相关背景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后,代企业办理结汇。实施外债意愿结汇政策,下放银行直接办理。 (十六)设立基石投资者专项外汇额度,支持境内企业赴港上市。设立专项外汇额度,用于支持境内企业在港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在缓解赴港上市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同时,为具备境外投资资格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增加投资渠道。 四、拓展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十七)拓展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便利跨境电商收支结算。支持银行和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企业和个人的跨境贸易提供本外币结算服务,便利跨境电商收支结算。支持境内个人电商在“单一窗口”备案后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银行线上办理个人贸易跨境外汇收支结算业务,不受个人年度等值5万美元总额限制。 (十八)探索建立本外币账户管理新模式。创新本外币账户设置、账户业务范围、资金划转监测机制,构建符合自贸区实际的本外币账户体系,支持市场主体通过自贸区本外币账户开展跨境投融资创新业务,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 (十九)积极提供征信服务。配合做好“信用河南”网站和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继续大力推动省内非银行金融机构接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一步扩大非金融信息采集范围,不断丰富自贸区内企业信用信息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便利的征信服务,推动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二十)提升金融科技便民服务水平。完善自贸区金融集成电路(IC)卡应用环境,加大销售终端(POS)、自动柜员机(ATM)等机具的非接触受理和流程优化改造力度。大力拓展金融集成电路(IC)卡行业多应用和移动金融在自贸区生活服务、公共交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水平。 五、加强金融监管 (二十一)加强自贸区业务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自贸区内主体办理金融业务,应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不得使用虚假合同等凭证或虚构交易办理业务。金融机构应遵循展业原则,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业务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机制。加强对自贸区内金融机构的信息安全管理,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 (二十二)加强反洗钱、反恐融资监管。办理自贸区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义务,全面监测分析跨境、跨区资金流动,按规定及时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二十三)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做好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严防自贸区内跨境资金大进大出。健全和落实单证留存制度,探索主体监管,实施分类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二十四)加强监管协调与合作。搭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符合自贸区内金融业发展实际的监管指标,完善金融监管措施,确保自贸区内金融机构的风险可控。 (二十五)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指导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完善客户权益保护机制,切实担负起保护消费者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区内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加强与金融监管、行业组织和司法部门相互协作,探索构建和解、专业调解、仲裁和诉讼在内的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自贸区金融创新产品相关知识普及,重视风险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强金融研究与宣传 (二十六)推动自贸区金融研究。跟踪研究自贸区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金融发展、改革、创新等重大问题,为自贸区建设提供决策参考;与省直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及时沟通相关研究成果及建设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对于经过论证相对成熟的课题研究成果,牵头或与相关部门联合,推动研究成果在自贸区予以实施;争取和衔接人民银行及外汇局相关创新政策在自贸区的先行先试。 (二十七)开展金融知识培训和宣传交流。依托河南省金融学会和中原金融大讲堂等平台,牵头或配合邀请人民银行及外汇局、相关金融机构、金融院校等单位的经济金融专家,通过学术研讨会、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针对自贸区发展的金融知识培训;利用好“普惠金融一网通”平台,加强金融社会化宣传,为自贸区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2017年5月2日 2017-10-16/henan/2017/1016/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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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问答第一期 2017-11-03/henan/2017/1103/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