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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示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工作部署,11月13日至17日,外汇局在京举办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分两期对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副处级(含)以上党员干部和丝路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三家股权投资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共200余人进行集中脱产培训。 举办此次培训班,是外汇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安排之一。外汇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在开班当天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严格按照外汇局工作方案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杨国中同志参加培训,并在开班动员时指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此次全局范围集中培训的重要意义,坚持真学真懂,注重融会贯通,务必求真务实,通过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自觉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外汇管理事业的发展水平。机关党委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实施,确保学习培训内容全覆盖,确保参训人员全覆盖,确保提升思想境界新飞跃。 此次培训班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对外汇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系统把握、学以致用党的十九大精神起到了非常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一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聚焦十九大、领会新思想、掌握新要求”设置培训内容,采取研读原文、专家授课、分组讨论、闭卷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组织培训人员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相关学习资料,进一步深化认识,凝聚共识。二是突出重点,邀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分别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新党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党的十九大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帮助参训人员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义,系统把握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和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对党内最高法规的学习理解。三是突出实效,探索以考促学、以考促训,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以及党务纪检工作应知应会知识进行闭卷测试,提升参训人员理论功底和政治素养,促进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同时,注重全员参与,分别就“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和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在实际工作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专题进行分组讨论,使参训人员在交流中畅谈心声,在讨论中提高认识,在分享中坚定自信。 此次培训注重激发学习动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参训人员在课间围着专家教授竞相咨询重点热点问题,就餐时围绕如何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用到具体工作中开展热烈讨论,休息时结成学习对子相互提问党务纪检应知应会知识,学习热情空前高涨,取得非常好的学习效果。参训人员普遍反映,这次集中培训非常及时,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收获很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有了更为系统的把握,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深刻学习领会”有了更为充分的认识,对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有了更为深层次的理解。大家纷纷表示,对党的十九大擘画的宏伟蓝图满怀憧憬与期盼,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充满信心与期待,走进这个伟大的时代,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幸运,在今后学习工作中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定信心,埋头苦干,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投身到火热的外汇管理改革事业中,担当起属于这一代外汇人的历史使命,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立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完) 2017-11-20/safe/2017/1120/7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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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3.7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61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3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124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4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9万亿美元)。 2017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14.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2万亿美元)。(完) 2017-10-27/safe/2017/1027/7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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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876亿元人民币,支出13357亿元人民币,顺差519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676亿元人民币,支出10696亿元人民币,顺差1979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201亿元人民币,支出2661亿元人民币,逆差146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114亿美元,支出2035亿美元,顺差7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931亿美元,支出1630亿美元,顺差302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3亿美元,支出405亿美元,逆差22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9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519 79 13,876 2,114 -13,357 -2,035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979 302 12,676 1,931 -10,696 -1,630 2.服务贸易差额 -1,460 -222 贷方 1,201 183 借方 -2,661 -405 2.1加工服务差额 104 16 贷方 105 16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40 6 借方 -19 -3 2.3运输差额 -340 -52 贷方 219 33 借方 -559 -85 2.4旅行差额 -1,140 -174 贷方 233 35 借方 -1,373 -209 2.5建设差额 10 2 贷方 64 10 借方 -54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8 -9 贷方 20 3 借方 -78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39 6 借方 -20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8 -18 贷方 31 5 借方 -149 -23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30 20 借方 -128 -2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3 10 贷方 306 47 借方 -242 -3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5 1 借方 -16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9 1 借方 -22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7-10-31/safe/2017/1031/7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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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0月,银行结汇8524亿元人民币(等值1289亿美元),售汇8341亿元人民币(等值1261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83亿元人民币(等值2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184亿元人民币,售汇768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50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340亿元人民币,售汇65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1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822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236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414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219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787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568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595亿元人民币。 2017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89894亿元人民币(等值13263亿美元),累计售汇97439亿元人民币(等值14364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7545亿元人民币(等值110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8550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040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489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438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03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65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847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835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124亿元人民币。 2017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607亿元人民币(等值2359亿美元),对外付款15603亿元人民币(等值235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4亿元人民币(等值1亿美元)。 2017年1-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2366 亿元人民币(等值23957 亿美元),对外付款169981 亿元人民币(等值25071 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7615 亿元人民币(等值1114 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11-16/safe/2017/1116/7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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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向均衡,请问10月份情况如何? 答:10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延续基本平衡格局。具体来看,一是银行结售汇继续呈现顺差。2017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28亿美元,9月份为顺差3亿美元,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更趋均衡。10月份,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顺差1亿美元,9月份为逆差17亿。三是国家外汇储备余额持续回升。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31092亿美元,较2016年末增加987亿美元,较上月末增加7亿美元,已连续9个月上升。 当前市场主体涉外收支行为更加稳定有序,推动外汇供求自主平衡。首先,市场主体结售汇意愿更趋理性。10月份,结汇意愿总体平稳,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9%,较前三季度略增0.1个百分点;购汇意愿进一步回落,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1.6%,较前三季度下降4.5个百分点。其次,企业货物贸易、利用外资、跨境融资等主要渠道外汇流入继续增长。10月份,银行代客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同比增长42%,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结汇环比和同比均呈现增长,跨境融资继续稳步回升。再次,个人购汇更趋平稳。10月份,个人购汇从三季度的季节性高峰回落,与2016年同期相比也明显下降。 近期,国内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更加明显、更加稳固,从根本上支持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加稳定、更加平衡。未来,党的十九大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继续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将是中长期促进我国国际收支平衡、保持跨境资金平稳运行的基础。 2017-11-16/safe/2017/1116/7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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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如何? 答: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下同)呈现双顺差,储备资产增加。 一是经常账户保持合理顺差,货物进出口呈现同比增长。2017年前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1063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2%。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3354亿美元,其中,货物出口和进口同比分别增长10%和17%,显示内外需持续改善带来外贸回稳向好。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转为顺差。2017年前三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608亿美元,可比口径上年同期为逆差3891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呈现净流入213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798亿美元,具体来看,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648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861亿美元,双方向均继续保持一定规模。 三是储备资产增加。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589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减少2941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598亿美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等减少9亿美元。 总体来看,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稳健,跨境资金流动形势进一步回稳向好,未来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基础将更加坚实。 2017-11-06/safe/2017/1106/7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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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00.82亿元人民币,流出118.97亿元人民币,净流入81.85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184.88亿元人民币,流入235.18亿元人民币,净流入50.30亿元人民币(见表1)。 按美元计值,2017年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30.12亿美元,流出17.84亿美元,净流入12.28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7.73亿美元,流入35.27亿美元,净流入7.54亿美元(见表2)。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7年三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81.85 流入 200.82 流出 118.97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50.30 流入 235.18 流出 184.88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3.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7年三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12.28 流入 30.12 流出 17.84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7.54 流入 35.27 流出 27.73 注: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量数据情况(不含收益再投资)。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 2017-11-09/safe/2017/1109/7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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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9月末微升7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7年10月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1092亿美元,较9月末上升7亿美元。 10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境内外主体交易行为进一步趋向均衡,外汇供求处于基本平衡状态。国际金融市场上,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下跌,资产价格有所上升,综合各因素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今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不断优化,新兴动能加快成长,质量效益明显提高,稳中向好态势持续发展,推动跨境资金流动均衡发展,国际收支呈现基本平衡,外汇储备规模逐步回升后保持基本稳定。 展望未来,随着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国内外对中国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增强,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国际收支保持平衡有序的基础将更加坚实,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17-11-07/safe/2017/1107/7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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