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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怀化市分局外汇检查能力,切实解决工作中亟待处理的疑难问题,2024年6月13日—14日,湖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外汇检查科到怀化市分局开展现场督导,通过召开专题辅导会和汇警税联合研判线索座谈会对外汇检查进行全方位辅导。怀化市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相关领导及分局全体人员参加座谈,汇警税三方围绕某企业涉税案件线索开展讨论,分析相关主体行为特点及异常资金流动渠道,交流、分享办案思路及面临的困难和阻力,进一步深化了怀化市汇警税联合监管合力。 下一步,怀化市分局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全面落实省分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外汇工作质量,深化联合办案跨部门协作,积极发挥外汇管理的职能优势,落实常态化、全链条联合打击涉外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怀化市辖内涉外经济金融稳定与安全。 2024-06-18/hunan/2024/0615/2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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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2日,怀化市分局组织召开外汇管理工作部署会,局长李二平、分管副局长谢流胜及外汇管理科全体成员参加。外汇管理科主要负责人结合2024年省分局工作会议精神,详细汇报了今年外汇工作怎么干;分管负责人和国收、经常、资本条线人员分别发言,对重点、亮点工作提出了建议。 分管副局长谢流胜对2024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外汇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拓宽工作思路,加强与省局的沟通,积极参与省分局重点工作开展;三是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高效完成省局布置的工作,确保重点、亮点工作扩面提质。局长李二平强调指出,要以全省外汇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怀化国际陆港建设这一主线,补齐办案弱和重点工作不突出两个短板,力求在办案质量、调研质量和考核指标上实现三项突破。 2024-02-23/hunan/2024/0223/2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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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修订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1号,以下简称《复议程序》)。 《复议程序》共三十六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复议工作原则,增加“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外汇局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原则性条款。二是扩展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和申请渠道,增加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等内容。三是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明确区分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和简易审理程序,增加中止、终止行政复议以及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行政决定、行政复议需听取当事人意见等规定,明确听证程序以及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要求等,强化外汇局行政复议监督。四是明确行政复议决定类型,增加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等内容。 《复议程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04-28/hunan/2024/0428/2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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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分局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办事服务指南及行政许可业务常用表格 2024-08-12/hunan/2022/0524/1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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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经常项目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2024-08-15/hunan/2022/0523/1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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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精简业务流程,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2024-04-12/shandong/2024/0412/2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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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外汇局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见附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04-26/shandong/2024/0816/2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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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3万亿美元)。 2024年1-6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35.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06万亿美元)。 2024-07-29/hunan/2024/0729/2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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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3.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5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7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2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0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6.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6万亿美元)。 2024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13.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92万亿美元)。 2024-07-01/hunan/2024/0701/2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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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文《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银发【2020】64号),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调高至1.25。4月16日外汇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深入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通过兴业银行全区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展了跨境融资的政策宣讲,兴业银行全区各分支行组织企业通过视频同步参加了会议。 此次政策宣讲,从内容、参与主体及组织形式实现了三方面的有机结合,拓展了政策宣传推介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将政策介绍与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多维度穿透跨境融资业务流程,使企业了解跨境融资的红利政策。二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利用互联网多媒体,全区各分会场同步开展银企洽谈,为全区跨境融资业务发展搭建交流平台,多个项目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 通过政策宣讲将有力推动我区跨境融资红利政策的深入实施,营造银企、银政、政企“三赢”的良好局面。 2020-05-09/neimenggu/2020/0508/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