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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5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4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5-09-29/shenzhen/2025/0929/2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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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8.2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9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0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4.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8.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3万亿美元)。 2025年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79.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96万亿美元)。 2025-09-29/shenzhen/2025/0929/2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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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4022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2076亿元,进口15484亿元,顺差659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651亿元,进口3811亿元,逆差1160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0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9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78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71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459亿美元,进口2699亿美元,顺差760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7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433 760 贷方 24728 3459 借方 -19295 -2699 1.货物贸易差额 6593 922 贷方 22076 3088 借方 -15484 -2166 2.服务贸易差额 -1160 -162 贷方 2651 371 借方 -3811 -533 2.1加工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79 11 借方 -16 -2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46 6 贷方 86 12 借方 -40 -6 2.3运输差额 -289 -40 贷方 758 106 借方 -1047 -146 2.4旅行差额 -1164 -163 贷方 315 44 借方 -1478 -207 2.5建设差额 29 4 贷方 105 15 借方 -76 -11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9 -7 贷方 32 4 借方 -81 -11 2.7金融服务差额 2 0 贷方 27 4 借方 -25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83 -40 贷方 71 10 借方 -354 -5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23 31 贷方 469 66 借方 -246 -34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95 41 贷方 687 96 借方 -392 -5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13 2 借方 -31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10 1 借方 -26 -4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09-29/shenzhen/2025/0929/2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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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5年8月) 2025-09-29/shenzhen/2025/0929/2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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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 147053.20 亿元, 同比增长 9.3%。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 141717.81 亿元,同比 增长 8.7%。前八个月人民币存款增加 10266.06 亿元。其中, 住户存款增加 1877.29 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 493.75 亿 元,财政性存款增加 102.77 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 加 6722.55 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 751.15 亿美元,同比增 长 27.2%,前八个月外币存款增加 149.31 亿美元。 8 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 98685.06 亿元,同 比增长 4.4%。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 96548.48 亿元,同比增 长 5.2%。前八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 3967.88 亿元。分部门看, 住户部门贷款增加 522.41 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 479.83 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 1002.24 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 体贷款增加 2232.02 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 560.55 亿元, 中长期贷款增加 1507.54 亿元,票据融资增加 102.11 亿元; 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 13.02 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 300.80 亿美元,同比下降 21.7%,前八个月外币贷款减少 12.17 亿美元。 注 1:自 2015 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 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 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注 2:自 2023 年 1 月起,人民银行将消费金融公司、理 财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三类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 构纳入金融统计范围。文中数据均按可比口径计算。 附件:2025年8月深圳市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2025-09-29/shenzhen/2025/0929/2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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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5年8月29日) 2025-09-29/shenzhen/2025/0929/2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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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 2025-09-29/shenzhen/2025/0929/2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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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 2025-09-29/shenzhen/2025/0929/2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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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 2025-09-29/shenzhen/2025/0929/2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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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举行2025年深圳金融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圳金融运行有关情况。 新华社、央广网、央视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新闻社、中国日报、金融时报、中国银行保险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新京报(贝壳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财联社、每日经济新闻、中国经营报、中国基金报、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晶报、南都湾财社、羊城晚报、财新网、香港商报、香港文汇报、凤凰网、深圳卫视深视新闻、深圳财经生活频道等32家媒体参加。 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落实显效,金融运行稳中有进、结构优化 一是金融总量合理平稳增长。2025年,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坚持支持性立场,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充分满足实体经济有效信贷需求,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力支持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5年末,深圳市存贷款规模稳居全国主要城市第三,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4.63万亿元,同比增长7.8%,较年初增加超1万亿元,同比多增8000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9.97万亿元,同比增长5.1%,较年初增加4828.44亿元,同比多增超2000亿元,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较年初增加2896.63亿元,同比多增1640.41亿元,是信贷增长的主体。2025年,深圳市社会融资规模保持合理增长、融资渠道多元、投放节奏均衡。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超6300亿元,同比多增超1500亿元,其中,企业债券和政府债券支撑直接融资占比提升至约4成,处于历史高位,其中,科创债是企业债券融资的重要增长极;表内信贷占比超5成,对深圳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持续巩固。 二是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低位下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畅通利率政策传导,强化利率政策执行和监督,指导银行开展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充分发挥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兼顾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和银行业稳健经营。2025年12月,深圳市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2.55%,同比下降0.47个百分点。 三是信贷结构调整优化,支持深圳经济向新向优高质量发展。2025年,人民银行用好各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提振消费、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持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截至2025年末,深圳市科技、绿色、数字经济产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较2024年末分别提升1.9个、3.3个和1.4个百分点,有力支持新质生产力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深圳民营经济贷款余额4.35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43.7%;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01万亿元,有力支持深圳民营经济发展。 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支持深圳经济向新提质扩内需 2025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充分发挥深圳金融“五篇大文章”统筹推进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聚焦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贷款已成为推动深圳信贷增长的重要动力。 系统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机制有力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科创债成为企业债券融资的重要增长极。债券市场“科技板”设立以来,深圳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科创债规模合计441.5亿元,居全国城市第二。银行信贷为科技企业融资提供稳定支撑。截至2025年末,深圳科技贷款余额2.28万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激励银行支持“两重”“两新”,2025年末相关贷款发放余额较年初增长545亿元。科技金融服务深度融入企业创新全链条,“腾飞贷”“科技初创通”等特色品牌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助力5200余家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获贷近200亿元。“科汇通”试点由河套复制推广至全国,便利更多科创主体开展跨境研究协作。 多维度的支持举措引导金融资源助力提振消费和扩大内需。发挥金融支持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专班作用,开展名单推送和融资对接。截至2025年末,运用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政策激励辖内银行新发放贷款超800亿元。个人中长期非住房消费贷款同比增长13.12%,高于各项贷款增速8个百分点。打造深圳全域支付示范区,做好全运会、文博会、高交会等国际性活动支付保障,便利支付服务激活深圳入境消费。全国首创推出“退付至境内外电子钱包”“跨境支付通退付”等多项举措,推动离境退税商品销售金额同比增长2倍。2025年,深圳入境消费1.88亿笔、264.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7%和31.3%。 可持续的普惠金融生态力挺民营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深圳民营经济贷款占比超4成,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超2万亿元,金融有效支持深圳民营经济迸发活力。全年累计向深圳金融机构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资金693.6亿元,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联合深圳市财政、国资、工信等部门依托“信贷+征信”“信贷+担保”模式,探索健全企业融资增信体系,“个体通”“跨越贷”等产品服务模式已累计帮助20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增信、提额,获贷超55亿元。聚焦稳就业,打好“创业担保贷+鹏城稳岗贷”政策组合拳,2025年累计为超1万户创业者发放贷款近420亿元。 多领域的绿色金融改革试点支持深圳经济全面低碳转型。深圳全国首批开展绿色外债试点,为深圳企业利用跨境融资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开辟新路径。联合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深化企业“碳账户”试点,激励碳金融产品创新,17家银行运用“降碳贷”为44家企业授信12.3亿元,有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辖内银行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新发放碳减排贷款27.2亿元,支持一批分布式光伏、数字能源等具有深圳特色的“小而美”项目。截至2025年末,深圳绿色贷款余额1.46万亿元,同比增长25.9%。 多样化的数字金融创新实践激发金融服务新动能。落实落细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截至2025年末,深圳数字经济产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7.3%,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12.2个百分点。创新“数据要素×跨境金融”场景,推动跨境征信“北上南下”试点,指导银行运用“跨境征信通”为在深港企提供贷款20.92亿元。推动集成硬钱包功能的文旅卡在金博会首发布,数字人民币硬钱包自助终端首次入驻APEC非正式高官会,实现数币硬钱包“金融+赛事”“金融+会议”一站式体验。“数币桥”为企业出海“铺路搭桥”,辖内累计开展业务金额超200亿元,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供应链及大宗商品交易等应用场景。 多措并举,持续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 2025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积极推进跨境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围绕稳外贸稳外资、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充分释放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政策,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深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圳全年跨境收支规模位居全国第三,其中深圳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合计5.83万亿元,人民币继续保持深港间第一大跨境结算货币地位。 积极推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面增量。2024年2月深圳辖内实施高水平试点政策以来,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政策惠及面不断扩大。截至2025年末,试点政策已覆盖超1900家企业,业务规模超2500亿美元。 大力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银行完善外综服企业外汇服务,支持外综服企业代办跨境电商出口收汇,2025年末累计服务26万家企业,业务规模683亿美元。支持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跨境电商外汇业务,2025年末累计服务商户1.5万家,业务规模15.4亿美元,业务量持续位居全国前列。 升级推出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3.0版”试点。升级发布“高版本”资金池3.0版实施细则,打通企业自主购汇渠道,便利更多跨国企业灵活高效开展跨境资金运营,为深圳总部经济建设、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充分发挥“通用版”资金池试点“门槛降低、归集灵活”优势,切实推动试点覆盖面进一步提升。截至2025年末,深圳“高版本”和“通用版”资金池试点企业达58家,惠及境内外成员企业近2000家,业务规模达3900亿美元。 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提质增效。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量增面扩。2025年,深圳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收支合计12352亿元,同比增长1913亿元,创2009年业务开办以来增量新高。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占比逐季提升,第四季度达31%,较第一季度提升近5个百分点。新增跨境人民币业务一般贸易企业首办户3500余家。推动FT账户业务试点银行由2家扩展至7家,交易金额同比增长8成。自“跨境理财通”2.0版本实施以来,深圳银行新增个人投资者约3.2万名,跨境收付金额合计526亿元,金额占大湾区比重近5成,业务规模较1.0时期增长超8倍,持续满足大湾区居民跨境理财需求。 持续优化跨境金融综合服务质效。创新打造跨境金融服务特色品牌,推出“跨境金融服务走进各区”活动,主动搭建政银企“沟通桥梁”,先后赴罗湖、福田、前海、河套等区域开展专场服务,为超百家机构提供政策宣讲、产品推介、政银企对接一体化服务,反响良好。稳步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2025年10月在深圳地区上线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背景核验应用场景试点,银行审核企业单据时间由1天缩短为1小时,显著提升业务结算效率。 2026-01-26/shenzhen/2026/0126/2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