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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8日,由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主办、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承办的“深圳金融科技发展与应用研讨会暨优秀课题(论文)成果展示交流会”在深圳成功举行。全国金融科技专家、学者,上海、山东、广东、浙江、新疆金融学会代表,以及深圳金融从业人士逾200人参会。会议由学会副会长曲延玲主持,学会会长邢毓静出席并发表致辞。 邢毓静表示,过去三年来,学会在学术研究工作的组织和开展上探索了新办法,推出了新机制,开始进入成果期。2018年,学会首个年度课题聚焦“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研究”,集结了深圳金融行业的研究精英,率先对英国脱欧谈判经验进行归纳,全面梳理欧盟金融市场建设、瑞士欧洲一体化经验,创新地提出借鉴欧盟“单一通行证”的做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及个人居民发放近4000份问卷调查,与区内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同业开展调研,系统总结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面临的痛点;从顶层设计、激励机制、服务实体经济导向、金融市场、金融科技、风险防范等方面,系统地提出了未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方向和35条政策建议。成果经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后,中国学界、业界反响热烈,一版再版,并入选了中国金融出版社2019年双十佳原创图书,近期还将在香港出版发行中文繁体版本。2019年,学会年度课题聚焦“深圳市境外发行绿色市政债”这一重大创新构想,为实务工作的推进奠定重要的理论基础。有关实务若能取得重大突破,将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由地方政府在海外发行市政债,意义十分重大。 对于此次获奖并参与展示的深交所、前海微众银行、中国平安寿险、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及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六篇金融科技类优秀课题,邢毓静表示了肯定和赞赏,并表示热烈祝贺。 关于金融科技,她指出,进入二十一世纪的第三个十年,全社会的担忧和焦虑日甚。回顾历史,在每个科技进步的重要时点,人们都有着类似的焦虑,原因无外乎科技进步“未实现的希望”和“未预料的后果”。解决途径就在于,通过更多的科技创新,通过对监管政策和规则的优化来解决科技创新的缺陷。深圳市中心支行开展了众多关于金融科技运用发展的尝试。如陆续推出的面向小微企业的“微票通”,面向绿色企业的“绿票通”,面向科创企业的“科票通”,以及2019年末率先推出的应用于商业承兑汇票的“商票通”,有效地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深圳市中心支行在支付、征信、反洗钱等众多领域,尝试通过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一系列金融科技手段来发现风险、治理风险。 她认为,面对科技发展新形势,面对国际地缘政治新格局以及中美贸易争端等新背景,深圳金融学界应以学会为平台,开展广泛而深入的讨论,通过多角度的论证寻找共识、促进“负责任”的创新。 随后,来自深交所的代表,就《智能投顾的现状、发展及监管研究》课题进行了分享,详细介绍了我国智能投顾业务的发展情况、国际监管经验以及我国的监管建议。前海微众银行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马智涛表示,未来在关注算法之外,还应注重借鉴经典理论及模型,形成风险管控“三大防线”,同时设置多个团队,通过更清晰的分工,降低同质化、提前识别风险。 来自前海微众银行的代表,就《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趋势及其对金融市场影响》课题进行了分享。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何翔认为,未来应进一步跟踪研究金融“边界”问题,将科技创新充分运用到监管领域,实现对金融科技更有效的监管治理。 来自中国平安寿险的代表,就《区块链在寿险行业的应用——聚焦可落地的商业价值》课题进行了分享,认为区块链将彻底改变交易的底层逻辑,带来划时代业态和颠覆性价值。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执行副院长张博辉认为,目前保险行业存在两大痛点,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信息化水平较低引发的操作风险,区块链技术恰好可以提供解决方案。目前区块链技术在国内外寿险行业的运用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 来自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代表,就《私募基金“大数据+人工智能”风险评价与监管》课题进行了分享。该研究构建了相关的风险评价模型,并尝试将风险预警模型运用到监管领域。安永亚太区金融科技首席运营官郑彬认为,私募基金在中国的发展有其必要性和必然性,且运用了大量的科学技术。未来发展应注重将国外经验本土化,并考虑监管合作问题。 来自招商银行的代表,就《数字货币发展、风险与监管问题研究》课题进行了分享,解析了央行数字货币设计时需注意的相关属性、特性,数字货币在投放、使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等。华为企业BG 中国区首席银行专家陈平认为,数字货币是金融科技的尖端技术,未来必给金融科技带来另一场革命。数字货币与纸币如何相辅相成;数字货币在物联网的条件下,或出现人和物、物和物的支付关系,将给金融科技及数字货币监管带来什么挑战等,将是未来可着力的研究方向。 来自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的代表,结合本行的具体实践,分享了题为《国有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大数据智能平台建设的探索与实践》的主题报告。平安金融壹账通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南区总经理刘芳认为,除了国有大银行,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的需求也很强烈,但他们在核心系统升级以及大数据积淀等方面存在困难,需要外部能力的接入通过金融科技手段提供解决方案。 参会人员认为,深圳金融科技正在迎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学会举办此次交流会正当其时,成果展示及与会嘉宾的发言富于启发。未来学会将继续集中研究力量,以学术为媒,开展广泛而深入的研讨与交流,力促更多的研究成果落地开花,为深圳金融创新发展出谋划策,为全国金融发展提供“深圳范本”。 2020-01-14/shenzhen/2020/0114/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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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召开2020年工作会议,传达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邢毓静局长、李升高副局长分别讲话。 会议认为,2019年,深圳市分局在总局和深圳中支党委的统一领导部署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外汇管理各项工作的“金钥匙”,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总行总局重大决策部署,不断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深入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改革创新研究、积极做好政策储备、努力推动先行先试,为金融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贡献“分局智慧”,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总行总局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深刻了解我国国际收支结构的演变和趋势,直面复杂形势和挑战,做好“四个坚持”,处理好外汇管理“两个矛盾”,结合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战略部署,不断完善适应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现代化要求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 2020年深圳市分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外汇管理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二是积极落实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三是不断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创新“先行探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四是有效落实防范风险要求,强化市场主体合规意识,探索行政执法创新。 2020-01-09/shenzhen/2020/0110/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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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正式数、2019年9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从国际收支平衡表来看,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呈现顺差,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入,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经常账户呈现顺差。2019年前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1374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3%,处于合理的顺差区间。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3399亿美元,同比增长33%;服务贸易逆差2018亿美元,下降12%。服务贸易项下,旅行、运输和知识产权使用费逆差分别下降8%、14%和10%。 二是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呈现顺差。2019年前三季度,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顺差205亿美元。直接投资净流入301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外直接投资695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995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430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外证券投资632亿美元,外国来华证券投资1062亿美元。 总体来看,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推进,预计全年我国国际收支将呈现总体稳定、基本平衡的格局。 问:2019年9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从国际投资头寸表来看,2019年9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对外净资产继续增加,储备资产规模仍位列全球第一。 一是对外金融资产总规模略有增加。2019年9月末,我国对外资产74681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0.3%。其中,对外直接投资资产19695亿美元,增长0.9%;对外证券投资资产5849亿美元,增长4.4%;对外其他投资资产17019亿美元,增长0.3%;储备资产32045亿美元,位列全球第一。 二是对外负债有所下降。2019年9月末,我国对外负债53119亿美元,较6月末下降1.9%,主要受汇率变动和价值重估的影响。其中,来华直接投资负债27773亿美元,下降2.0%;对外证券投资负债12208亿美元,下降3.4%;对外其他投资负债13025亿美元,下降0.7%。 2020-01-07/shenzhen/2020/0106/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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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9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19年三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19年三季度我国外债规模有所增长。截至2019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0325亿美元,较2019年6月末增长345亿美元,增幅1.7%。 我国外债结构持续优化。本币外债和中长期外债规模持续稳定上升。2019年9月末,本币外债在全口径外债余额的占比为34%,中长期外债占比为41%,分别较2017年末上升3个和6个百分点。受中长期外债、本币外债,尤其是作为“风险共担型”资本流入的债务证券增长推动,外债结构持续向稳。 外债风险指标稳健。从年度数据看,2018年末我国外债余额居世界第13位,美国、英国、日本外债分别是我国的10、4、2倍。2018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4%(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国际公认安全线为20%)、债务率为74%(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国际公认安全线为100%)、偿债率为5.5%(外债还本付息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国际公认安全线为20%)、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1%(国际公认安全线为100%)。预计2019年末这些外债主要指标不会有大的变化,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内,远低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整体水平。 今年以来,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外债结构持续优化。未来,外汇局将持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开放,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20-01-10/shenzhen/2020/0110/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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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深圳市中心支行精准扶贫工作,2019年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邢毓静率深圳市中心支行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圳市中心支行“结对帮扶共建”党支部党员代表等一行8人,前往紫金县上义镇招元村开展调研慰问。 邢行长一行来到了自己“一对一”帮扶的贫困户家中。三年多时间,经过扶贫工作队和当地政府共同的努力,许多贫困户家庭已由最初的土坯房,变成现在的一栋栋新楼房。扶贫项目百香果果园面积已达到200亩。这一产业项目已为招元村贫困户带来了十多个就业岗位和较为稳定的收入。今后,百香果的销售将充分运用金融科技等手段,不断扩大知名度、拓宽市场销路。邢行长一行还了解了招元村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情况。文化活动中心建成后,不仅将为村民提供交流、活动场所,也将成为招元村激活内生动力、引导和支持村民依靠自己的双手开创美好明天的重要阵地。 在招元村村委会,邢行长与县、镇、村代表们进行了座谈。紫金县委、上义镇委负责人代表当地党委、政府就招元村扶贫产业、新农村建设等情况作了简要汇报,并对深圳市中心支行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邢行长表示,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招元村就是一家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招元村,确保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邢行长对深圳市中心支行驻村干部的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了下一步定点帮扶的工作要求,确保在2020年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深圳市中心支行向党和国家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2020-01-08/shenzhen/2020/0108/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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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19年1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9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79亿美元,较11月上升123亿美元,升幅0.4%;较年初上升352亿美元,升幅1.1%。 12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格局。受全球贸易局势、主要国家央行货币政策立场、英国大选等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指数、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有所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上升。 2019年全年,面对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我国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增长保持韧性,增长动力持续转换。在此基础上,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总体稳定,国际收支呈现基本平衡格局,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 往前看,全球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可能加大。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并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这将为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提供支撑。 2020-01-06/shenzhen/2020/0108/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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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外汇市场对外开放,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 《通知》主要内容是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外汇对冲渠道。境外非银行类投资者可以选择多家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或以主经纪业务模式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银行类投资者除上述两种渠道外,也可以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同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展业流程,进一步完善外汇衍生品交易机制,优化外汇交易信息采集,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开放。(完) 2020-01-15/shenzhen/2020/0115/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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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57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7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9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923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1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0万亿美元)。 2019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83.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68万亿美元)。(完) 2020-01-03/shenzhen/2020/0103/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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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19 2020-01-16/shenzhen/2020/0116/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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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造成的重大影响,金融及相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扩内需、助复产、保就业,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精准金融服务。为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进一步疏通内外部传导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不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下同)融资规模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更加优化,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推动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 (一)安排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完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受惠企业占比,对于疫情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企业,贷款期限要能延尽延。要结合企业实际,提供分期还本、利息平摊至后续还款日等差异化支持。提高响应效率、简化办理手续,鼓励通过线上办理。 (二)发挥好全国性银行带头作用。全国性银行要用好全面降准和定向降准政策,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出台细化方案,按月跟进落实。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全国性银行要合理让利,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明显扩大,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三)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及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外贸、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放依法合规,防止“跑冒滴漏”。中小银行要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鼓励中小银行加大自有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 (四)落实好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在2020年6月底前将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实施方案,按月报送落实情况。 (五)加大保险保障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程度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较强的相关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区分国别风险类型,进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出口中小微企业的风险保障。鼓励保险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探索创新有效的理赔方式,确保出险客户得到及时、便捷的理赔服务。 二、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六)提高政治站位,转变经营理念。要高度重视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工作,强化社会责任担当。按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实现信贷资源增量优化、存量重组。 (七)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做实普惠金融事业部“五专”机制,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改革小微信贷业务条线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要不低于50个基点,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 (八)完善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商业银行要提升普惠金融在分支行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要降低小微金融利润考核权重,增加小微企业客户服务情况考核权重。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如无明显证据表明失职的均认定为尽职,逐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激发其开展小微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九)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商业银行要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新发放信用贷款占比显著提高。督促商业银行提高首次从银行体系获得贷款的户数。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贷款纳入正常类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2020年小微企业续贷比例高于上年。 (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赋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改造信贷审批发放流程。深入挖掘整合银行内部小微企业客户信用信息,加强与征信、税务、市场监管等外部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打通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堵点,切实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三、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 (十一)强化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和结构调整功能。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十二)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作用。将主要银行贷款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点差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密切监测中小银行贷款点差变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疏通银行内部利率传导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十三)优化监管政策外部激励。推动修订商业银行法,研究修改商业银行贷款应当提供担保的规定,便利小微企业获得信贷。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继续实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两增”要求。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十四)研究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修改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弱化国有金融企业绩效考核中对利润增长的要求。将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情况挂钩。引导金融企业更好地落实国家宏观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通过场外期权、仓单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风险管理服务。 (十五)更好落实财税政策优惠措施。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税收优惠和奖补措施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应享尽享。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做好财政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 (十六)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其准公共产品属性和政策性,逐步取消盈利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其支小支农成效(包括新增户数、金额、占比、费率水平等)、降低反担保要求、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和首次贷款支持率等指标,落实考核结果与资金补充、风险补偿、薪酬待遇等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并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十七)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运作。2020年力争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业务合作,提高批量合作业务中风险责任分担比例至30%。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2020年全年对1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十八)清理规范不合理和违规融资收费。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贷款中违规收费及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存贷挂钩等变相抬高中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的乱象加强监管检查,从严问责处罚。 四、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 (十九)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力度。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支持大型企业更多发债融资,释放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优化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审批流程,疏通审批堵点,加强后续管理,2020年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支持作用。推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发展,推广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融资工具。 (二十)提升中小微企业使用商业汇票融资效率。对于确需延时支付中小微企业货款的,促进企业使用更有利于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商业汇票结算,推动供应链信息平台与商业汇票基础设施互联,加快商业汇票产品规范创新,提升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 (二十一)支持优质中小微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引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机制,取消定向发行单次融资新增股东35人限制,允许内部小额融资实施自办发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设立精选层,建立转板上市制度,允许在精选层挂牌一年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直接转板上市,打通挂牌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上升通道。对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建立差异化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优化投资者结构。 (二十二)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投早投小。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5号),强化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管和自律。制定《创业投资企业标准》,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企业。鼓励资管产品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并逐步提高股权投资类资管产品比例,完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机制,加强创业投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合作。推动完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政策。 (二十三)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推动修改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制度、融资产品、公司治理有关政策规定。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地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平台。加强与征信、税务、市场监管、地方信用平台等对接,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参与,推动商业银行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五、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四)加大对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数据目录、运行管理等标准,推动地方政府充分利用现有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市场化征信机构运维地方平台。以地方服务平台为基础,加快实现互联互通,服务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探索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纳入产业部门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等优质中小微企业信息库,搭建产融合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比对,促进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对接,提供高质量融资服务。完善和推广“信易贷”模式。 (二十五)建立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动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改革,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 六、优化地方融资环境 (二十六)建立健全贷款风险奖补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提供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奖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等,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完善风险补偿金管理制度,合理设置托管对象、补偿条件,提高风险补偿金使用效率。 (二十七)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产融合作,推动全产业链金融服务,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加强金融、财政、工信、国资等部门政策联动,加快推动核心企业、财政部门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力争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主要股份制商业银行全部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二十八)推动地方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夯实风险分担、信息共享、账款清欠等主体责任,继续组织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督促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依法依规及时支付各类应付未付账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续贷中心、首次贷款中心、确权中心等平台,提供便民利企服务。继续清理地方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在中小微企业融资环节不合理和违规收费。 七、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九)加强组织推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通过建立专项小组等形式,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财税、工信、商务、国资等部门的联动,从强化内部激励、加强首贷户支持、改进服务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强化银企对接、优化融资环境等方面,因地制宜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三十)完善监测评价。探索建立科学客观的全国性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发中小微企业金融条件指数,适时向社会发布。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各银保监局探索建立地市级和县级中小微金融区域环境评价体系,重点评价辖区内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水平、融资担保、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和共享、账款清欠等,并视情将金融机构和市县政府评价结果告知金融机构上级部门和副省级以上地方政府,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市场监管总局 证 监 会 外 汇 局 2020年5月26日 2020-06-09/shenzhen/2020/0609/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