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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190亿美元,对外负债14857亿美元,对外净资产333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167亿美元,外币净资产3500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9315亿美元,债券资产355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317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1%、23%和15%。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4137亿美元,美元资产7805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248亿美元,分别占27%、51%和21%。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7554亿美元,占比50%;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636亿美元,占比50%。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7263亿美元,债券负债349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10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49%、23%和28%。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7305亿美元,美元负债4118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435亿美元,分别占比49%、28%和23%。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824亿美元,占比46%;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033亿美元,占比54%。(完) 2024-09-29/shanxi/2024/0929/1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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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164亿美元,较8月末上升282亿美元,升幅为0.86%。 2024年9月,受主要经济体央行货币政策及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韧性强、潜力大等有利条件没有改变,将继续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4-10-08/shanxi/2024/1008/1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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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4-10-08/shanxi/2024/1008/1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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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2792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1509亿元,进口15663亿元,顺差5846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362亿元,进口3258亿元,逆差895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714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558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0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1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328亿美元,进口2638亿美元,顺差690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1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951 690 贷方 23871 3328 借方 -18921 -2638 1.货物贸易差额 5846 815 贷方 21509 2999 借方 -15663 -2184 2.服务贸易差额 -895 -125 贷方 2362 329 借方 -3258 -454 2.1加工服务差额 63 9 贷方 70 10 借方 -7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73 10 借方 -44 -6 2.3运输差额 -223 -31 贷方 745 104 借方 -968 -135 2.4旅行差额 -1021 -142 贷方 269 37 借方 -1289 -180 2.5建设差额 68 10 贷方 110 15 借方 -42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2 -7 贷方 5 1 借方 -57 -8 2.7金融服务差额 -4 0 贷方 22 3 借方 -25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7 -23 贷方 26 4 借方 -193 -27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52 21 贷方 381 53 借方 -229 -3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86 40 贷方 646 90 借方 -360 -50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7 -4 贷方 7 1 借方 -34 -5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0 0 贷方 8 1 借方 -9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12-30/shanxi/2024/1230/1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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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2月,银行结汇16272亿元人民币,售汇17040亿元人民币。2024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6544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331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12月,银行结汇2264亿美元,售汇2370亿美元。2024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23233亿美元,累计售汇24336亿美元。 2024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1210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7201亿元人民币。2024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1092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5058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124亿美元,对外付款6566亿美元。2024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7174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7102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1-15/shanxi/2025/0115/1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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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9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413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8%,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出口和进口同比分别增长6%和3%,货物贸易顺差规模为历史同期新高。服务贸易进出口保持增长,收入和支出同比分别增长12%和15%,旅行逆差回升推动服务贸易逆差有所扩大。投资收益等初次收入逆差规模与2023年同期持平。 二是跨境双向投融资平稳有序。前三季度,我国对外各类投资稳定增长,金融账户资产净增加3149亿美元。各类来华投资呈现净流入,其中来华证券投资净流入931亿美元,连续4个季度保持净流入,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增多。 总体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将继续为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提供坚实支撑。 问:2024年9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2024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规模较2024年6月末均有所增长,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 一是对外资产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美元。2024年9月末,我国对外资产规模102129亿美元,较2024年6月末增长4.3%;对外负债规模70312亿美元,增长3.3%;对外净资产(资产减负债)规模31817亿美元,增长6.5%。 二是对外资产和负债结构持续优化。对外资产中,储备资产3.6万亿美元,规模继续位列全球首位;非储备资产规模占比较2024年6月末有所上升。对外负债中,51%为来华直接投资,规模3.6万亿美元,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占比保持基本稳定。 2024-12-30/shanxi/2024/1230/1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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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9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4年三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4年三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略有下降,结构保持稳定。截至2024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5169亿美元,较2024年6月末下降284亿美元,降幅1.1%。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0%,较2024年6月末上升1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3%,较2024年6月末下降1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外债规模下降主要受外币外债余额下降影响。受外币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等因素影响,2024年第三季度末,本币外债余额环比上升1.9%,外币外债余额环比下降3.9%,带动全口径外债余额整体略有下降。 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从外部环境看,2024年以来美欧等发达经济体多次降息,外币融资成本有望逐步下降;从内部环境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明年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有助于我国外债规模继续保持稳定。 2024-12-30/shanxi/2024/1230/1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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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推动银行建立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全省域开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应用场景试点工作。该场景建立以企业跨境信用信息体系为支撑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化服务渠道,便利银行高效审核外汇衍生品业务,合理评估业务规模和防控风险,助力外贸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 为积极促成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场景落地,山西省分局深入银行、企业,实地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市场主体业务需求,结合业务规模、衍生品业务品种等因素合理确定辖内十家银行为第一批试点银行。同时,山西省分局加强对试点场景的宣传培训,为银行答疑解惑,辅导银行具体应用操作。督导试点银行依托山西省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积极开展同业经验交流,推广银行典型应用案例。截至目前,试点银行已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为15家外贸企业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31笔,签约金额合计1474万美元。 下一步,山西省分局将继续发挥科技赋能和数据赋能优势,进一步推动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各类应用场景扩面增量,为山西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金融动力。 2025-01-08/shanxi/2025/0108/1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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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各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山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西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太原分行,各外资银行太原分行,晋商银行,山西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申报主体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 号文印发)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修订了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晋汇发〔2016〕12 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反馈。 联系人:董烨,0351-492287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2024年12月31日 2025-01-06/shanxi/2025/0106/1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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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各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山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西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太原分行,各外资银行太原分行,晋商银行,山西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申报主体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 号文印发)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修订了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晋汇发〔2016〕12 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反馈。 联系人:董烨,0351-492287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2024年12月31日 2025-01-06/shanxi/2025/0106/1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