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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等要求,进一步促进贸易政策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部分规范性文件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以下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9〕101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通知(汇发〔2014〕18号) 二、对以下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外汇存款投资B股市场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1〕33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推广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情况网上报审系统的批复(汇综复〔2005〕83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使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共享平台的通知(汇国发〔2006〕14号)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汇综发〔2015〕1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 2017-12-11/guangdong/2017/1211/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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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7年10月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7-12-13/guangdong/2017/1213/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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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钱庄”危害大 “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特殊非法金融组织的俗称。“地下钱庄”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跨境资金转移或资金存储借贷等非法金融业务。“地下钱庄”严重干扰国家货币政策,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远离非法买卖外汇活动 个人或企业通过“地下钱庄”买卖外汇属于违法行为,介绍他人参与“地下钱庄”交易也属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11-22/guangdong/2017/1122/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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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借用他人购汇额度逃汇案 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境内个人CY为实现向境外转移资金目的,逃避监管,将其人民币资金多层分散划入84名亲友的账户,再利用该84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冒用因私旅游、赡家款等名义,将美元违规汇至其在澳大利亚及香港的个人账户。CY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向境外转移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2017-12-05/guangdong/2017/1205/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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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H非法结汇案 2015年4月至2017年3月,境内个人ZSH从香港以某公司的名义,以“雇员报酬收入”、“雇员一年以下的工资收入”为由,向其本人以及12名亲友在境内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汇入外汇23笔,并借用境内收款人的年度结汇额度在银行办理结汇,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属于非法结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1.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2017-12-11/guangdong/2017/1211/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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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马骏副局长赴宜昌调研外汇管理与服务工作情况。 马骏副局长听取了宜昌市中心支局主体监管信息系统开发等工作汇报,并赴韩资企业乐星红旗电缆(湖北)有限公司、食品龙头企业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实地了解外资外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鼓励企业用好用活用足外汇政策措施,提高核心竞争力。 2015-10-14/hubei/2015/1014/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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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咸宁中心支局负责人带队赴咸宁市经济开发区调研,了解科技型企业新产品、新技术与产业对接情况以及对外汇政策和服务的需求。 调研组与部分企业负责人就当前企业的经营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下半年前景展望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座谈,并实地察看了2家企业的生产车间,现场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研组人员向企业介绍了相关金融创新产品,并表示将及时研究解决企业提出的外汇服务需求,共同促进咸宁市涉外经济发展。 2015-10-21/hubei/2015/1021/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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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分局统一部署,黄冈市中心支局于2015年9月22日至 9月 24日 对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开展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业务的现场核查。从现场核查情况来看,各被查行基本都能够按照规定制定相关的内控制度及资本项目操作规程,但也存在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情况。下一步黄冈市中心支局准备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内控制度实施细则》,制定内控制度模板下发到各银行,并要求银行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人员分工情况进行规范。 2015-10-21/hubei/2015/1021/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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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8日,为确保资本项目直接投资改革新政顺利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举办了直接投资新政实施动员会,辖内各商业银行分管行长和国际业务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湖北省分局马骏副局长作了动员讲话,他强调此次直接投资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推进外汇管理的“五个转变”,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此项新政顺应了利率市场化和汇率自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外汇局推进简政放权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重要举措。马骏副局长要求各银行主动适应外汇管理改革的新常态,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改革政策平稳过渡,同时要加强跟踪、反馈和配合,及时反映新政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5-06-03/hubei/2015/060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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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10月30日,咸宁中支对辖内部分银行进行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结售汇业务现场核查。通过现场调阅与涉外收支相关的原始交易凭证及其他相关凭证,核查组对各行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中是否存在错、漏、迟报,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业务、对公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和准确,银行结售汇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核查。核查发现各家银行基本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及结售汇业务,但也存在一定操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通过核查,进一步规范了各家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工作,提高了各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结售汇业务数据质量,有力促进了辖内银行国际收支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5-11-09/hubei/2015/1109/1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