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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09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2009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呈现“双顺差”,国际储备资产继续增长。 2009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2841亿美元,较上年下降35%。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贸易项目顺差2493亿美元,服务项目逆差287亿美元,收益项目顺差287亿美元,经常转移顺差348亿美元。 2009年,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含净误差与遗漏)1091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365亿美元。 我国国际储备资产变动3932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交易变动3821亿美元(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特别提款权增加108亿美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增加3亿美元。 自本次平衡表起,按照国际惯例,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外汇储备资产数据只记录交易变动数据,因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引起的储备资产价值变动将通过国际投资头寸表反映。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按上述口径追溯调整近年平衡表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于2010年4月公布2009年国际收支平衡表修订数。(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2009年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金额 一.经常项目 1 2,841 A.货物和服务 2 2,206 a.货物 3 2,493 贷方 4 12,033 借方 5 9,540 b.服务 6 -287 B.收益 7 287 C.经常转移 8 348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2 9 1,091 其中:直接投资 10 365 三. 储备资产 11 -3,932 3.1 货币黄金 12 0 3.2 特别提款权 13 -108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14 -3 3.4 外汇3 15 -3,821 3.5 其它债权 16 0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本表资本和金融项目数据为经常项目差额与储备资产变动数之间的差额。 3.从本次编表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国际惯例对储备资产记录方法进行了调整,即平衡表中只记录由于交易引起的储备资产变动,不包括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引起的储备资产价值变动。 2010-02-05/safe/2010/0205/4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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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积极落实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RQFII机构”)境内证券投资试点相关工作,根据《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76号令)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5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评审会,对RQFII机构境内证券投资额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评审。会议讨论通过了RQFII机构境内证券投资额度分配的基本原则,即基金系RQFII机构与证券系RQFII机构大致平均分配,相对控制私募产品规模。此次共批准10家由托管银行转报、已经完整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RQFII机构投资额度107亿元人民币(见附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及时受理获得资格的RQFII机构提交的投资额度申请,并按照统一的规则和程序审批。(完) 附表: 序号 RQFII机构名称 获批额度 (亿元人民币) 1 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 2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12 3 嘉实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 4 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 5 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1 6 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1 7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11 8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1 9 申银万国(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9 10 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9 总计 107 2011-12-30/safe/2011/1230/4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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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试点的通知》,决定自 2010 年 10 月 1 日起 ,在北京、广东(含深圳)、山东(含青岛)、江苏四个省(市)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试点(以下简称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 试点的主要政策内容包括:第一,外汇局在严格审核企业资质的基础上,核准境内企业在境外开户,该境外账户用于存放境内企业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并用于货物贸易和部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以及经外汇局核准或登记的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第二,外汇局对境内企业存放境外资金总量实行规模管理;第三,简化进出口核销、联网核查等业务操作,实行企业和银行事后报告制度;第四,外汇局对境内企业境外账户收支实施非现场监测,对异常情况实施现场核查。 试点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是完善现行贸易外汇收支管理的有益探索,一方面可丰富国际收支调节手段;另一方面可便利境内企业资金运作,对于跨境贸易收支较为频繁的企业,有助于其减少外汇资金跨境划转费用及汇兑成本,对于参与国际市场程度较高、集团化管理能力强的企业,可促进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境外融资成本,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完) 2010-08-27/safe/2010/0827/4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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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便利银行开展结售汇业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5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对涉及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的7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整合。《通知》梳理了结售汇综合头寸的管理原则,包括:法人统一核定、限额管理、权责发生制、按日考核监管、定期会计核对等;进一步明确了头寸的申请、调整和核定等具体管理事项,以及头寸数据报送的具体要求;整合了未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适用结售汇人民币专用账户余额的管理要求,以及外国银行分行头寸集中管理的具体规定。《通知》下发后,银行现有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保持不变。 《通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法规的透明度,简化管理流程,便于银行理解和执行管理规定,并有序开展结售汇业务及相关经营活动。(完) 2010-10-20/safe/2010/1020/4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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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5年7月31日) 2015-07-31/safe/2015/0731/6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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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汇期权市场发展,更好地满足经济主体的汇率避险保值需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办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4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推出外汇看跌和外汇看涨两类风险逆转期权组合业务;二是规定银行对客户办理期权组合业务应遵循实需交易和整体性管理等监管要求;三是允许已取得银行间外汇市场和对客户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直接开办对客户期权组合业务。 《通知》的发布,有利于丰富企业的汇率避险保值工具,完善银行的风险管理手段,有利于不断推进国内外汇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 2011-11-11/safe/2011/1111/4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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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9545亿元人民币,支出11087亿元人民币,逆差1542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8146亿元人民币,支出8478亿元人民币,逆差332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399亿元人民币,支出2609亿元人民币,逆差121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89亿美元,支出1613亿美元,逆差22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86亿美元,支出1234亿美元,逆差48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04亿美元,支出380亿美元,逆差17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542 -224 9,545 1,389 -11,087 -1,613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32 -48 8,146 1,186 -8,478 -1,234 2.服务贸易差额 -1,210 -176 贷方 1,399 204 借方 -2,609 -380 2.1加工服务差额 97 14 贷方 97 14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4 5 贷方 42 6 借方 -7 -1 2.3运输差额 -248 -36 贷方 193 28 借方 -441 -64 2.4旅行差额 -1,079 -157 贷方 503 73 借方 -1,582 -230 2.5建设差额 4 1 贷方 47 7 借方 -44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5 -5 贷方 15 2 借方 -50 -7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12 2 借方 -6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20 -17 贷方 17 3 借方 -137 -2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8 7 贷方 150 22 借方 -101 -1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08 16 贷方 311 45 借方 -203 -30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4 -1 贷方 4 1 借方 -8 -1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7 1 借方 -28 -4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2017年2月旅行贷方为估算数据。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7-03-27/safe/2017/0327/5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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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08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3175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7056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0232亿元人民币。 2016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961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1865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7733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2962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6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1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8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73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46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031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495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6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94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44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40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9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6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4170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4437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6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340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756亿SDR,储备资产减少1096亿SDR。 按SDR计值,2016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0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197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004亿SDR,储备资产减少3204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2014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6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人民币计值)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6年四季度 2016年 1. 经常账户 1 808 12,961 贷方 2 44,595 163,214 借方 3 -43,787 -150,253 1.A 货物和服务 4 3,626 16,585 贷方 5 40,932 146,177 借方 6 -37,305 -129,592 1.A.a 货物 7 8,300 32,832 贷方 8 37,111 132,324 借方 9 -28,811 -99,492 1.A.b 服务 10 -4,674 -16,247 贷方 11 3,820 13,853 借方 12 -8,494 -30,100 1.B 初次收入 13 -2,555 -2,987 贷方 14 3,188 14,987 借方 15 -5,743 -17,974 1.C 二次收入 16 -263 -637 贷方 17 475 2,050 借方 18 -738 -2,68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175 1,865 2.1 资本账户 20 -1 -23 贷方 21 5 21 借方 22 -5 -44 2.2 金融账户 23 3,176 1,888 资产 24 -3,413 -14,467 负债 25 6,589 16,35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7,056 -27,733 2.2.1.1 直接投资 27 2,271 -2,984 资产 28 -2,490 -14,374 负债 29 4,761 11,390 2.2.1.2 证券投资 30 -1,267 -4,132 资产 31 -2,299 -6,900 负债 32 1,032 2,768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03 -310 资产 34 -99 -456 负债 35 -4 146 2.2.1.4 其他投资 36 -7,957 -20,307 资产 37 -8,756 -22,359 负债 38 800 2,052 2.2.2 储备资产 39 10,232 29,621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983 -14,826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年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美元计值)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6年四季度 2016年 1. 经常账户 1 118 1,964 贷方 2 6,518 24,546 借方 3 -6,400 -22,583 1.A 货物和服务 4 530 2,499 贷方 5 5,982 21,979 借方 6 -5,452 -19,480 1.A.a 货物 7 1,213 4,941 贷方 8 5,424 19,895 借方 9 -4,211 -14,954 1.A.b 服务 10 -683 -2,442 贷方 11 558 2,084 借方 12 -1,241 -4,526 1.B 初次收入 13 -373 -440 贷方 14 466 2,258 借方 15 -839 -2,698 1.C 二次收入 16 -38 -95 贷方 17 69 309 借方 18 -108 -40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464 263 2.1 资本账户 20 0 -3 贷方 21 1 3 借方 22 -1 -7 2.2 金融账户 23 464 267 资产 24 -499 -2,174 负债 25 963 2,44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031 -4,170 2.2.1.1 直接投资 27 332 -466 资产 28 -364 -2,172 负债 29 696 1,706 2.2.1.2 证券投资 30 -185 -622 资产 31 -336 -1,034 负债 32 151 412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5 -47 资产 34 -15 -69 负债 35 -1 22 2.2.1.4 其他投资 36 -1,163 -3,035 资产 37 -1,280 -3,336 负债 38 117 301 2.2.2 储备资产 39 1,495 4,437 3.净误差与遗漏 40 -582 -2,227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SDR计值)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6年四季度 2016年 1. 经常账户 1 87 1,406 贷方 2 4,775 17,663 借方 3 -4,689 -16,258 1.A 货物和服务 4 388 1,795 贷方 5 4,383 15,819 借方 6 -3,995 -14,023 1.A.a 货物 7 889 3,553 贷方 8 3,974 14,319 借方 9 -3,085 -10,765 1.A.b 服务 10 -501 -1,758 贷方 11 409 1,500 借方 12 -910 -3,258 1.B 初次收入 13 -274 -321 贷方 14 341 1,623 借方 15 -615 -1,944 1.C 二次收入 16 -28 -69 贷方 17 51 222 借方 18 -79 -29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40 197 2.1 资本账户 20 0 -2 贷方 21 1 2 借方 22 -1 -5 2.2 金融账户 23 340 200 资产 24 -365 -1,559 负债 25 705 1,75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756 -3,004 2.2.1.1 直接投资 27 243 -327 资产 28 -267 -1,559 负债 29 510 1,232 2.2.1.2 证券投资 30 -136 -450 资产 31 -246 -746 负债 32 110 29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1 -33 资产 34 -11 -49 负债 35 0 16 2.2.1.4 其他投资 36 -852 -2,193 资产 37 -938 -2,408 负债 38 86 215 2.2.2 储备资产 39 1,096 3,204 3.净误差与遗漏 40 -427 -1,60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年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7-03-30/safe/2017/0330/5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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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95627亿元人民币(等值14320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5900亿元人民币(等值5376亿美元),占38%;短期外债余额为59727亿元人民币(等值8944亿美元),占62%。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4%。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8079亿元人民币(等值1210亿美元),占8%;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4496亿元人民币(等值673亿美元),占5%;银行债务余额为39857亿元人民币(等值5969亿美元),占42%;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26998亿元人民币(等值4043亿美元),占28%;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6197亿元人民币(等值2425亿美元),占17%。 从债务工具看,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2193亿元人民币(等值3323亿美元),占23%;贷款余额为20878亿元人民币(等值3127亿美元),占22%;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7917亿人民币(等值2683亿美元),占19%;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6197亿人民币(等值2425亿美元),占17%;债务证券余额为14479 亿元人民币(等值2168亿美元),占1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51亿元人民币(等值98亿美元),占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3312亿元人民币(等值496亿美元),占3%。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38014亿元人民币(等值5692亿美元),占40%;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57613亿元人民币(等值8628亿美元),占60%。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9%,欧元债务占8%,港元债务占5%,日元债务占4%,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债务合计占4%。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 中国2016年9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6年9月末 2016年9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8079 1210 短期 738 11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38 111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340 1099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4422 662 贷款 2918 43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4496 673 短期 1212 182 货币与存款 1212 182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284 492 SDR分配 651 9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8 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574 386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39857 5969 短期 31451 4710 货币与存款 20973 3141 债务证券 2951 442 贷款 7524 112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 0 长期 8407 125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105 765 贷款 3286 49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5 2 其他部门 26998 4043 短期 19551 2928 货币与存款 7 1 债务证券 15 2 贷款 1908 28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7603 2636 其他债务负债 18 3 长期 7447 111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89 178 贷款 5241 78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14 47 其他债务负债 703 105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6197 2425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2912 1934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84 13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3201 479 外债总额头寸 95627 14320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6-12-30/safe/2016/1230/5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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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4913亿美元,对外负债47442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7471亿美元,较6月末增加834亿美元,增幅为5%。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13101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340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43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5722亿美元,储备资产3264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0%、5%、0.1%、24%和50%;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610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794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60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9825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62%、17%、0.1%和20%。 按SDR计值,2016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46506亿SDR,对外负债33989亿SDR,对外净资产12517亿SDR。(完) 2016年9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17,471 12,517 资产 2 64,913 46,506 1直接投资 3 13,101 9,386 1.1股权 4 10,626 7,613 1.2关联企业债务 5 2,474 1,773 2证券投资 6 3,406 2,440 2.1股权 7 2,075 1,486 2.2债券 8 1,332 954 3金融衍生工具 9 43 31 4其他投资 10 15,722 11,263 4.1其他股权 11 1 0 4.2货币和存款 12 3,658 2,620 4.3贷款 13 5,376 3,851 4.4保险和养老金 14 108 78 4.5贸易信贷 15 5,509 3,947 4.6其他 16 1,071 767 5储备资产 17 32,641 23,385 5.1货币黄金 18 782 560 5.2特别提款权 19 101 72 5.3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0 99 71 5.4外汇储备 21 31,664 22,685 5.5其他储备资产 22 -5 -3 负债 23 47,442 33,989 1直接投资 24 29,610 21,214 1.1股权 25 27,150 19,451 1.2关联企业债务 26 2,460 1,763 2证券投资 27 7,946 5,693 2.1股权 28 5,862 4,200 2.2债券 29 2,085 1,493 3金融衍生工具 30 60 43 4其他投资 31 9,825 7,039 4.1其他股权 32 - - 4.2货币和存款 33 3,406 2,440 4.3贷款 34 3,142 2,251 4.4保险和养老金 35 91 65 4.5贸易信贷 36 2,683 1,922 4.6其他 37 406 291 4.7特别提款权 38 98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 ”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2016-12-30/safe/2016/1230/5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