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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5http://www.gov.cn/xinwen/2021-03/25/content_55955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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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47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42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2084亿元,初次收入逆差939亿元,二次收入顺差6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69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356亿元。 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11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038亿元,服务贸易逆差5367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730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78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307亿元,储备资产减少39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9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1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9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3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4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91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5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4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76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4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87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59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0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7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78亿SDR,服务贸易逆差215亿SDR,初次收入逆差97亿SDR,二次收入顺差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7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40亿SDR。 按SDR计值,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2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50亿SDR,服务贸易逆差56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38亿SDR,储备资产减少46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0年二季度 2020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8,470 6,119 贷方 2 52,457 91,254 借方 3 -43,987 -85,136 1.A 货物和服务 4 9,342 7,671 贷方 5 46,749 83,061 借方 6 -37,407 -75,390 1.A.a 货物 7 11,426 13,038 贷方 8 42,776 75,289 借方 9 -31,350 -62,251 1.A.b 服务 10 -2,084 -5,367 贷方 11 3,973 7,772 借方 12 -6,056 -13,139 1.A.b.1 加工服务 13 222 454 贷方 14 228 469 借方 15 -7 -1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4 147 贷方 17 119 254 借方 18 -65 -108 1.A.b.3 运输 19 -526 -1,342 贷方 20 994 1,713 借方 21 -1,520 -3,055 1.A.b.4 旅行 22 -1,428 -4,328 贷方 23 299 620 借方 24 -1,728 -4,948 1.A.b.5 建设 25 82 100 贷方 26 206 372 借方 27 -124 -27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42 -223 贷方 29 94 163 借方 30 -236 -387 1.A.b.7 金融服务 31 12 37 贷方 32 68 137 借方 33 -56 -10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56 -912 贷方 35 157 311 借方 36 -714 -1,22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56 88 贷方 38 656 1,249 借方 39 -600 -1,16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41 685 贷方 41 1,062 2,344 借方 42 -921 -1,659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4 -67 贷方 44 16 31 借方 45 -51 -98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6 -6 贷方 47 72 107 借方 48 -36 -114 1.B 初次收入 49 -939 -1,730 贷方 50 5,115 6,960 借方 51 -6,054 -8,690 1.C 二次收入 52 67 178 贷方 53 593 1,233 借方 54 -527 -1,05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8,470 -7,696 2.1 资本账户 56 -1 -7 贷方 57 3 4 借方 58 -4 -1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8,469 -7,68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114 -8,082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69 1,307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067 -3,32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236 4,630 2.2.2 储备资产 64 -1,356 393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1 8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04 -86 2.2.2.4 外汇储备 68 -1,262 471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577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0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0年二季度 2020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1,196 859 贷方 2 7,405 12,964 借方 3 -6,209 -12,105 1.A 货物和服务 4 1,319 1,079 贷方 5 6,599 11,802 借方 6 -5,280 -10,723 1.A.a 货物 7 1,613 1,844 贷方 8 6,038 10,697 借方 9 -4,425 -8,853 1.A.b 服务 10 -294 -765 贷方 11 561 1,105 借方 12 -855 -1,870 1.A.b.1 加工服务 13 31 65 贷方 14 32 67 借方 15 -1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 21 贷方 17 17 36 借方 18 -9 -15 1.A.b.3 运输 19 -74 -191 贷方 20 140 243 借方 21 -215 -434 1.A.b.4 旅行 22 -202 -617 贷方 23 42 88 借方 24 -244 -705 1.A.b.5 建设 25 12 14 贷方 26 29 53 借方 27 -17 -3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0 -32 贷方 29 13 23 借方 30 -33 -55 1.A.b.7 金融服务 31 2 5 贷方 32 10 19 借方 33 -8 -1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9 -129 贷方 35 22 44 借方 36 -101 -17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8 12 贷方 38 93 178 借方 39 -85 -16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0 98 贷方 41 150 334 借方 42 -130 -23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 -10 贷方 44 2 4 借方 45 -7 -1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1 贷方 47 10 15 借方 48 -5 -16 1.B 初次收入 49 -133 -246 贷方 50 722 986 借方 51 -855 -1,232 1.C 二次收入 52 9 25 贷方 53 84 175 借方 54 -74 -15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196 -1,085 2.1 资本账户 56 -0.1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0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196 -1,08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004 -1,143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4 187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92 -472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16 659 2.2.2 储备资产 64 -191 5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5 -12 2.2.2.4 外汇储备 68 -178 70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22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0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 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0年二季度 2020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873 623 贷方 2 5,409 9,537 借方 3 -4,536 -8,914 1.A 货物和服务 4 963 785 贷方 5 4,820 8,684 借方 6 -3,857 -7,899 1.A.a 货物 7 1,178 1,350 贷方 8 4,411 7,870 借方 9 -3,233 -6,521 1.A.b 服务 10 -215 -564 贷方 11 410 814 借方 12 -624 -1,378 1.A.b.1 加工服务 13 23 48 贷方 14 24 49 借方 15 -1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 15 贷方 17 12 27 借方 18 -7 -11 1.A.b.3 运输 19 -54 -141 贷方 20 102 179 借方 21 -157 -320 1.A.b.4 旅行 22 -147 -456 贷方 23 31 65 借方 24 -178 -521 1.A.b.5 建设 25 8 10 贷方 26 21 39 借方 27 -13 -2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5 -23 贷方 29 10 17 借方 30 -24 -40 1.A.b.7 金融服务 31 1 4 贷方 32 7 14 借方 33 -6 -1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7 -95 贷方 35 16 33 借方 36 -74 -12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6 9 贷方 38 68 131 借方 39 -62 -12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5 72 贷方 41 109 246 借方 42 -95 -17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7 贷方 44 2 3 借方 45 -5 -1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 -1 贷方 47 7 11 借方 48 -4 -12 1.B 初次收入 49 -97 -181 贷方 50 527 724 借方 51 -624 -905 1.C 二次收入 52 7 19 贷方 53 61 129 借方 54 -54 -11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873 -791 2.1 资本账户 56 -0.1 -1 贷方 57 0 0 借方 58 0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873 -79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34 -837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7 138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13 -347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31 485 2.2.2 储备资产 64 -140 46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1 -9 2.2.2.4 外汇储备 68 -130 5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68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0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0-08-12/jilin/2020/0812/1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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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7574亿元,支出13818亿元,顺差3756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6132亿元,支出11622亿元,顺差4510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442亿元,支出2196亿元,逆差75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507亿美元,支出1972亿美元,顺差53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302亿美元,支出1658亿美元,顺差643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06亿美元,支出313亿美元,逆差108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7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756 536 17574 2507 -13818 -1972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4510 643 16132 2302 -11622 -1658 2.服务贸易差额 -754 -108 贷方 1442 206 借方 -2196 -313 2.1加工服务差额 66 9 贷方 69 10 借方 -3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56 8 借方 -20 -3 2.3运输差额 -277 -39 贷方 345 49 借方 -621 -89 2.4旅行差额 -561 -80 贷方 125 18 借方 -686 -98 2.5建设差额 3 0 贷方 58 8 借方 -55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7 -8 贷方 24 3 借方 -81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2 3 借方 -17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8 -24 贷方 36 5 借方 -203 -2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11 16 贷方 288 41 借方 -177 -2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04 15 贷方 404 58 借方 -299 -4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8 1 借方 -16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7 -1 贷方 9 1 借方 -16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09-18/jilin/2020/0909/1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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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确保企业等市场主体切实享受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化措施,2020年9月4日,延边州中心支局组织辖内16家涉外企业召开调研座谈会。 为保证调研对象的全面性和代表性,延边州支局邀请辖内典型的中资企业、外资企业、小微企业、跨境电商等企业参会。会上,首先对参会企业进行了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讲解,详细介绍和解读2019年10月以来外汇局发布的各项便利化政策,并对比较符合辖内企业实际情况的政策进行着重讲述和提示,进一步加深企业对外汇便利化政策的了解程度。 座谈会上,延边州中心支局参会代表与参会的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进行交流,详细了解外汇管理各项改革和便利化措施在企业层面的落实情况,尤其关注企业在办理外汇业务、跨境收支业务时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听取企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企业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延边州中心支局统一予以解答和指导;个别企业面临的特殊问题,会后通过电话或面谈等形式深入对接,最大程度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本次座谈会通过深入了解辖内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企业面临的问题困难和政策需求,进一步加深了对辖内外汇市场环境的掌握程度,有助于外汇管理部门更有针对性地推进外汇便利化政策的落地实施,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地方对外开发开放新格局。 2020-09-17/jilin/2020/0917/1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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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深银行对《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理解,提高服务涉外主体水平,近日,外汇局四平市中心支局开展《细则》专题培训,辖内银行近50名外汇业务人员近参训。 培训从申报原则、申报流程、申报内容、银行展业原则等四个方面对《细则》进行了全面解读,同时,为了解培训效果,督导银行从业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四平市中心支局在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人员进行现场测试。 通过本次培训和现场测试,辖内外汇业务经办人员对《细则》有了更为系统全面的理解,为提高辖内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基础。 2020-11-03/jilin/2020/1103/1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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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2075亿美元,对外负债13483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408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306亿美元,外币净资产1898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8691亿美元,债券资产175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62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2%、15%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253亿美元,美元资产8216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606亿美元,分别占10%、68%和22%。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6114亿美元,占比51%;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5961亿美元,占比49%。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7674亿美元,债券负债207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738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7%、15%和28%。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4559亿美元,美元负债5407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517亿美元,分别占比34%、40%和26%。我国银行业对外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728亿美元,占比42%;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755亿美元,占比58%。(完) 2020-07-30/jilin/2020/0730/1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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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23日,外汇局吉林省分局分别在吉林市、珲春市召开银企座谈会,听取辖区银行落实外汇管理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情况,督导银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涉外企业。会上,外汇局深入了解10家涉外企业在贸易投资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并向企业征求了对外汇局、经办业务银行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2020-11-02/jilin/2020/1102/1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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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了解外汇管理各项改革特别是便利化措施在辖内企业的落实落地情况,9月4日,松原市中心支局就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座谈。 为方便企业进一步掌握和运用便利化政策措施,松原市中心支局制作相关外汇便利化措施的宣传物品并发放给辖内外贸企业。座谈会上,松原市中心支局向参会企业详细介绍并解读了2018年以来总局出台的所有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措施内容。企业逐一介绍了年初以来生产经营情况和涉汇业务开展情况,及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同时结合自身业务办理实际提出在涉外业务办理方面的问题和政策建议。松原市中心支局各岗位人员按照业务条线认真解答了参会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帮助辖区外贸企业和银行加深对外汇政策的理解,有效推动了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在银行和企业层面的落实。 2020-09-16/jilin/2020/0916/1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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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03-22/zhejiang/2021/0322/1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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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2月,银行结汇10916亿元人民币,售汇910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810亿元人民币;2021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2383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938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445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2月,银行结汇1690亿美元,售汇1410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80亿美元。2021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3685亿美元,累计售汇299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688亿美元。 2021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411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1966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2145亿元人民币。2021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6063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50754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530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732亿美元,对外付款340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32亿美元。2021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866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784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82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03-19/beijing/2021/0319/1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