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涉外营商环境,让稳增长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开花,助推外资外贸企业行稳致远,达州市中心支局召开外贸政策落实落地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座谈会。达州市管委会、商务局、海关等14家单位和12家涉外企业参会。 迅速出台纾困政策,及时做好宣传引导。达州市中心支局印发《关于达州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纾困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出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度、加强中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等4条促进外贸发展的措施。通过“达州观察”直播平台开展助企纾困政策解读网络直播,截至目前,直播活动观看人数达223万次。 推动创新金融产品,融资支持持续发力。推动银行针对外贸企业特点,及时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辖内银行累计为外贸企业发放贷款5.93亿元人民币,授信14.79亿元人民币。进一步提升跨境业务数字化水平,推动银行开展网银结售汇、网银收付汇功能,实现跨境业务无纸化线上办理方式,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为企业提供便利。 纾困解难提速增效,助力企业稳健发展。加强与市财政局、商务局和地方金融工作局沟通协调,推动出台汇率避险支持政策,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按每万美元奖补5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开展“局长跑流程,金融为民解难题”活动,推动解决企业支付提额、降费和融资难题。 2022-07-08/sichuan/2022/0708/1977.html
-
南充市中心支局持续深入开展“局长跑流程 金融为民解难题”专项活动,由局领导带队“跑”政府部门、银行机构、涉外企业,着力解决企业在汇率避险、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运用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外汇政策红利和金融服务实惠精准直达涉外企业主体,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 “跑”前精心策划,找准着力点。制定专项活动计划和现场调研工作方案,以协作者身份走访政府职能部门,构建“政银”合作机制,提升政策传导落地、金融服务助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普通客户身份暗访银行网点,亲身体验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质量;以服务者身份走访企业,摸排企业在办理外汇收支、汇率避险、融资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 “跑”中深入一线,做实“三步跑”。一“跑”政府部门,多方合力助企业汇率避险;二“跑”银行机构,指导监督促银行优化服务,切实打通外汇政策传导落地最后一公里;三“跑”涉外企业,现场办公解企业个性化难题,提升企业主体对外汇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跑”后督查回访,确保见实效。建立“局长跑流程”问题台账,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并采取现场回访、电话调查等形式,督查银行对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及时全面整改清零。 2022-07-14/sichuan/2022/0714/1981.html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有关措施的通知》(汇发〔2022〕15号)的工作要求,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加强服务实体经济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四川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召开服务实体经济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讨论会,会议邀请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浙商银行成都分行、成都银行9家银行参加。 本次会议首先由外汇局介绍了服务实体经济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建设的工作要求。其次,参会银行围绕风险控制手段,客户营销能力,营销渠道,避险产品、避险策略和方案定制,对客服务渠道和方式,内部激励机制等方向,介绍了本行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拟开展的创新工作措施和目标。会议要求各行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七个方向开展工作创新,及时上报典型案例;四川自律机制及宣传、培训和政策等各工作小组牵头行各司其职,在“增便利 避汇险 惠民生”2022年四川省跨境贸易投融资外汇便利化服务提升年主题活动下启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共同推动服务实体经济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取得实效。 2022-07-18/sichuan/2022/0718/1983.html
-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总行总局23条金融助企纾困措施、分行分局19条金融助企纾困措施落地见效,泸州市中心支局积极作为,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成功推动泸州首笔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场景业务落地,金额61.2万美元。 突出“细”字,细化政策实施方案。结合泸州实际研究制定《泸州市金融支持助企纾困和经济稳增长实施方案》,明确16条细化措施,细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各应用场景政策要求,引导辖内银行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提供更丰富的跨境贸易背景信息和更便捷的核验服务,精准服务外贸企业。 紧扣“广”字,扩大政策宣传范围。综合运用政策宣讲、银企对接会、实地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场景业务。组织召开外汇助企纾困政策推进会,向辖内银行传达总分局助企纾困政策,重点部署出口信用保险、汇率套保、贸易收支便利化等工作任务。 聚焦“准”字,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深化“汇保银企”四方合作,打造外汇局、信保公司、银行和企业四方联动。指导建行泸州分行成功为某有机化工企业办理了泸州市首笔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场景业务,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22-07-13/sichuan/2022/0713/1980.html
-
近日,巴中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外汇银行、人行县支行相关人员开展外汇业务培训。 突出参训人员广泛性。把参训人员范围适当扩大至外汇银行县(区)支行从事对公或个人外汇业务的人员,外汇银行、人行县支行共37人参加培训。 突出外汇银行主体性。本次培训结合辖内外汇银行业务优势,安排业务骨干分别就资本项目外汇业务、贸易外汇业务、个人经常项目业务从银行日常业务办理实务角度作讲解,既提高了培训的实用性,又起到以讲促学的目的。 突出培训内容兼顾性。重点结合巴中外汇市场主体及银行外汇业务实际讲解便利化政策要点及注意事项,及时把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优质企业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扩面提质、客户外汇市场新增汇率避险产品等重点政策动向纳入讲解范围。 突出培训课堂互动性。授课人员或运用业务案例分享方式,把疑难业务讲透;或采取提问方式,开展启发引导式讲课;或接受听讲人员提问,现场答疑解惑,既增强了培训的沉浸式参与度,又活跃了培训氛围。 2022-07-06/sichuan/2022/0706/1975.html
-
为贯彻落实总分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精神,内江市中心支局依据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在前期全面排查辖内所属企业名单、银行授信融资“门槛”以及境外融资渠道的基础上,针对日前境外融资成本飙升、企业境外融资渠道短缺等问题,组织辖内6家涉外银行召开政策落地推进会。会上,中心支局通过详细了解各银行对接进展、企业实需、融资渠道等情况,集思广益梳理出工作目标,用攻坚克难的决心制订务实举措。要求参会银行向上加强情况反馈和争取政策支持,向下聚焦企业实需,举汇银合力用好、用活、用足各类政策与产品,务实引金融“活水”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07-07/sichuan/2022/0707/1976.html
-
为扎实开展跨境贸易投融资外汇便利化服务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用,乐山市中心支局举办了“增便利、避汇险、惠民生”汇率避险银企对接专题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单位有外汇局乐山市中心支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以及10家市级外汇银行和15家涉外企业代表。 活动期间乐山市中心局就贸易投融资外汇便利化政策进行了解读,工行、建行乐山分行分别就汇率避险、涉外融资产品和服务进行了宣讲,2家中小微企业进行了汇率避险分享交流。活动中还向参会企业发放了汇率避险和融资产品手册和折页,并针对涉外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互动答疑。 2022-07-12/sichuan/2022/0712/1979.html
-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分局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工作,凉山州中心支局组织辖内银行召开便利化试点工作座谈会。各银行分管行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中心支局开展政策培训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梳理企业名单,明确目标企业;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产品培育,结合企业需求探索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三是积极与上级行、境外行联动沟通,主动寻找开展跨境融资的窗口期,推动试点工作落实见效。各银行结合前期摸底情况和跨境融资形势,分析开展便利化试点工作面临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2-07-11/sichuan/2022/0711/1978.html
-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外汇银行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能力,自贡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了“增技能 优服务”个人外汇知识测试,强化个人外汇知识技能学习,提升银行一线员工政策水平和业务办理能力。 2022-07-15/sichuan/2022/0715/1982.html
-
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以下合称主权类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以下合称商业类机构)。 二、商业类机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照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成立; (二)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符合监管要求,近三年未因债券投资业务的违法或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债券投资风险; (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商业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应当按规定通过电子化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交材料,主权类机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材料。 四、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遵循交易、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及金融机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户、交易、托管、结算的相关业务规定。 五、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债券借贷、以风险管理为目的的相关衍生产品、开放式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 六、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账户,也可以直接或通过其境外托管银行,委托符合条件的境内托管银行进行债券托管。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境内托管银行买入的债券应当登记在境内托管银行名下,并依法享有证券权益。 七、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投资业务,应当遵循中国法律法规、中国债券市场以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和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应当根据本公告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做好商业类机构的准入工作,加强对商业类机构和境内托管银行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九、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投资管理需要,将其在合格境外投资者项下的债券和根据本公告所投资的债券以非交易过户等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进行双向划转,并可以将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账户内资金与根据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开立的资金账户内资金在境内进行双向划转。 十、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登记、托管、结算等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及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各自职责,遵循本公告相关规定,及时做好服务和监测工作。 十一、境外机构投资者进行债券交易,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应当对交易日期、交易方向、债券品种、债券数量、交易价格或利率、账户与结算方式、交割金额和交割时间等要素作出明确的约定,其书面形式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信件等。 十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境内外托管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境外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托管、结算等数据,并按照交易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定期将境外机构投资者相关明细数据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境外机构投资者与对手方通过其他方式达成交易的,交易双方应当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报送交易数据。 十三、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服务的境内外托管银行,应当签订协议,约定债券本息兑付等有关事宜,明确各方责任,将收到的债券本息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到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外托管银行应当向境内托管银行按时上报境外机构投资者信息和其托管结算数据。托管银行对本行所报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十四、境内托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安排,将所托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财产,与境内托管银行固有财产及受托管理的各类财产严格分开保管,切实履行实质性独立托管职责。 十五、境内托管银行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报送有关账户信息以及跨境人民币资金收支信息等。 十六、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应当汇总相关信息,每月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投资展业及运行风险等情况。 十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中长期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资金收付及汇兑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十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设立的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十九、本公告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 2022-07-18/sichuan/2022/0718/19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