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提高民众金融、外汇风险意识,强化合法合规用汇,打击非法炒汇、赌博,2022年9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益阳市中心支局联合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借“金融知识普及月”的东风,深入龙岭工业园和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开展便利化政策和外汇知识宣传活动。 针对企业员工以及学生群体金融外汇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薄弱等问题开展政策宣讲和解读,宣传人员以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折页等形式,通过在工业园内设置专栏,从便利化政策内容、政策范围、办理流程等多个方面详细介绍外汇便利化政策,提升便利化政策知晓度;同时通过法规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深刻揭露跨境赌博、非法炒汇等犯罪手法,注重普及与公众生产生活相关的出国旅游、留学等个人用汇知识,引导公众建立依法合法用汇观念。 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解读了外汇最新便利化政策,促进了企业享受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公众对外汇知识的了解,有效提高了企业、校园外汇领域风险防范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为营造良好外汇市场秩序、共建和谐金融奠定了基础。 2022-09-26/hunan/2022/0919/2077.html
-
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发布,供社会公众参考,详情请参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01-26/guizhou/2022/0126/802.html
-
请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31/guizhou/2020/0131/41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1-29/guizhou/2021/0129/556.html
-
近日,江津中心支局为重庆市江津区某机电企业办理金额550万美元外债登记,实现了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扩容后江津区的首笔业务落地。 江津区某机电企业是一家高新技术及“专精特新”企业,拥有50多项专利和商标等独立知识产权,产品远销25个国家和地区。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该企业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分行出具融资性保函,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离岸部借入外债资金550万美元,期限1年,有效拓宽了筹集资金渠道。 下一步,江津中心支局将继续推动辖区跨境融资便利化服务有效提升,支持辖区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 2022-09-14/chongqing/2022/0905/2349.html
-
为促进辖内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落实金融支持外贸保稳提质工作要求,9月27日,江阴市支局联合农业银行江阴分行召开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外汇业务座谈会,辖内近5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此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支局就汇率风险中性理念进行宣讲,并对企业在汇率避险方面遇到的难点和堵点进行现场答疑。座谈会取得良好效果,得到了参与企业的高度认可。 下阶段,江阴市支局将进一步帮助广大中小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提升企业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管理能力,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2022-09-29/jiangsu/2022/0929/891.html
-
9月27日,泰州市中心支局推动自律机制召开外汇管理助企纾困“百日行动”动员布置会,会议采用腾讯视频会的形式,自律机制23家成员单位分管行长和外汇业务牵头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江苏省级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工作会议精神,中心支局顾玉清副局长参加会议并讲话,就落实助企纾困“百日行动”方案进行宣贯、部署和动员。 国际收支科、外汇管理科通报了今年以来泰州地区外汇管理助企纾困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就汇率风险管理、贸易收支便利化等工作进行重点提示。 2022-09-29/jiangsu/2022/0929/890.html
-
问:结售汇统计月报表出现统计错误应如何调整? 答:在报送期内,银行发现数据统计错误的,应及时主动提出调整;分支局发现错误的,应要求银行及时调整。报送截止日期后,银行发现错误的,应及时向外汇局报告,错报数据应在下期以同金额负值计入同项目,漏报数据应在下期以同金额补报计入同项目。 2022-09-29/tianjin/2022/0929/2013.html
-
问:符合哪些条件的经常项目交易,境内机构可以按规定在银行购汇或使用自有外汇提取外币现钞?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八十二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常项目交易,境内机构可以按规定在银行购汇或使用自有外汇提取外币现钞: (一)银行汇路不畅的经常项目交易; (二)向战乱、金融条件差的国家(地区)支付的经常项目支出; (三)国际海运船长借支项下; (四)境内机构公务出国项下每个团组平均每人提取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 除上述规定情况外,确需提取外币现钞的交易,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交易真实性、合法性和必要性的说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已提取但未使用完的经常项下外币现钞,可以结汇或存入原提取外币现钞所使用的外汇账户。 2022-09-26/tianjin/2022/0926/2011.html
-
问:银行分支机构办理结售汇业务期间,发生合并或者分立,以及重要信息变更的,应如何处理? 答:(一)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新设立的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向外汇局申请结售汇业务资格。 (二)银行分行发生名称变更、营业地址变更的,应持《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机构信息变更备案表》和变更后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三)银行支行及下辖机构发生名称变更、营业地址变更的,在1-6月和7-12月期间的变更,分别于当年8月底前和次年2月底前经管辖行向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2022-09-27/tianjin/2022/0921/2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