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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112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4112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1956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增加2156亿元人民币。 2017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564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87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5656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增加613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2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41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3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38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2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22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0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96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326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7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2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76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61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16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11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825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915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7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4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40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09亿SDR,储备资产增加231亿SDR。 按SDR计值,2017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3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600亿SDR,储备资产增加652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7年四季度 2017年 1. 经常账户 1 4,112 11,564 贷方 2 49,670 183,105 借方 3 -45,558 -171,540 1.A 货物和服务 4 5,164 14,442 贷方 5 44,908 163,822 借方 6 -39,744 -149,380 1.A.a 货物 7 9,344 32,089 贷方 8 41,054 149,485 借方 9 -31,710 -117,396 1.A.b 服务 10 -4,180 -17,647 贷方 11 3,854 14,337 借方 12 -8,034 -31,984 1.A.b.1 加工服务 13 310 1,210 贷方 14 313 1,222 借方 15 -3 -1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3 248 贷方 17 106 401 借方 18 -43 -153 1.A.b.3 运输 19 -989 -3,782 贷方 20 667 2,512 借方 21 -1,655 -6,294 1.A.b.4 旅行 22 -3,562 -14,927 贷方 23 690 2,608 借方 24 -4,252 -17,535 1.A.b.5 建设 25 116 242 贷方 26 255 823 借方 27 -139 -580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38 -499 贷方 29 78 274 借方 30 -216 -773 1.A.b.7 金融服务 31 49 121 贷方 32 77 229 借方 33 -28 -10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98 -1,613 贷方 35 86 322 借方 36 -484 -1,93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27 520 贷方 38 476 1,822 借方 39 -348 -1,30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99 1,085 贷方 41 1,061 3,958 借方 42 -762 -2,87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3 -134 贷方 44 11 51 借方 45 -54 -18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6 -119 贷方 47 34 115 借方 48 -51 -234 1.B 初次收入 49 -915 -2,106 贷方 50 4,277 17,349 借方 51 -5,192 -19,455 1.C 二次收入 52 -137 -772 贷方 53 486 1,933 借方 54 -623 -2,70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4,112 -487 2.1 资本账户 56 0 -6 贷方 57 2 16 借方 58 -2 -22 2.2 金融账户 59 -4,112 -48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956 5,656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712 4,262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404 -6,825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116 11,087 2.2.2 储备资产 64 -2,156 -6,136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46 -49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80 146 2.2.2.4 外汇储备 68 -2,190 -6,233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11,078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17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正式数与四季度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7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7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7年四季度 2017年 1. 经常账户 1 622 1,720 贷方 2 7,515 27,145 借方 3 -6,893 -25,425 1.A 货物和服务 4 781 2,150 贷方 5 6,795 24,289 借方 6 -6,013 -22,139 1.A.a 货物 7 1,414 4,761 贷方 8 6,212 22,164 借方 9 -4,798 -17,403 1.A.b 服务 10 -633 -2,612 贷方 11 583 2,125 借方 12 -1,216 -4,736 1.A.b.1 加工服务 13 47 179 贷方 14 47 181 借方 15 0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0 37 贷方 17 16 60 借方 18 -7 -23 1.A.b.3 运输 19 -150 -561 贷方 20 101 372 借方 21 -250 -933 1.A.b.4 旅行 22 -539 -2,209 贷方 23 104 386 借方 24 -643 -2,595 1.A.b.5 建设 25 18 36 贷方 26 39 122 借方 27 -21 -8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1 -74 贷方 29 12 41 借方 30 -33 -115 1.A.b.7 金融服务 31 7 18 贷方 32 12 34 借方 33 -4 -16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0 -239 贷方 35 13 48 借方 36 -73 -287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9 77 贷方 38 72 270 借方 39 -53 -19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5 161 贷方 41 161 586 借方 42 -115 -42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 -20 贷方 44 2 8 借方 45 -8 -2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 -18 贷方 47 5 17 借方 48 -8 -35 1.B 初次收入 49 -138 -316 贷方 50 647 2,570 借方 51 -786 -2,886 1.C 二次收入 52 -21 -114 贷方 53 73 286 借方 54 -94 -40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622 -91 2.1 资本账户 56 0 -1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0 -3 2.2 金融账户 59 -622 -9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296 825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410 638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64 -1,014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774 1,653 2.2.2 储备资产 64 -326 -915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7 -7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2 22 2.2.2.4 外汇储备 68 -331 -930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1,628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17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正式数与四季度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7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7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7年四季度 2017年 1. 经常账户 1 440 1,231 贷方 2 5319 19,504 借方 3 -4878 -18,273 1.A 货物和服务 4 553 1,537 贷方 5 4809 17,450 借方 6 -4256 -15,913 1.A.a 货物 7 1001 3,416 贷方 8 4396 15,923 借方 9 -3395 -12,506 1.A.b 服务 10 -448 -1,879 贷方 11 413 1,528 借方 12 -860 -3,406 1.A.b.1 加工服务 13 33 129 贷方 14 33 130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 26 贷方 17 11 43 借方 18 -5 -16 1.A.b.3 运输 19 -106 -403 贷方 20 71 268 借方 21 -177 -670 1.A.b.4 旅行 22 -381 -1,589 贷方 23 74 278 借方 24 -455 -1,867 1.A.b.5 建设 25 12 26 贷方 26 27 88 借方 27 -15 -6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5 -53 贷方 29 8 29 借方 30 -23 -82 1.A.b.7 金融服务 31 5 13 贷方 32 8 24 借方 33 -3 -11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3 -172 贷方 35 9 34 借方 36 -52 -20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4 55 贷方 38 51 194 借方 39 -37 -139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2 116 贷方 41 114 422 借方 42 -82 -30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 -14 贷方 44 1 5 借方 45 -6 -2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 -13 贷方 47 4 12 借方 48 -5 -25 1.B 初次收入 49 -98 -224 贷方 50 458 1,848 借方 51 -556 -2,072 1.C 二次收入 52 -15 -82 贷方 53 52 206 借方 54 -67 -28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440 -52 2.1 资本账户 56 0 -1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0 -2 2.2 金融账户 59 -440 -5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209 600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90 456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57 -728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48 1,184 2.2.2 储备资产 64 -231 -652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5 -5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9 16 2.2.2.4 外汇储备 68 -234 -662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1,179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 2017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正式数与四季度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7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7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8-02-12/jiangxi/2018/0212/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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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过去5年外汇管理各项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外汇市场形势及外汇领域值得关注的若干问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外汇管理改革思路和工作任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过去5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人民银行党委的指导下,外汇管理部门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和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扩大外汇市场开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应对外汇市场冲击,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一是坚持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取得新进展,外汇市场开放程度和竞争力迈上新台阶,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二是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和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框架在探索中不断完善。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健康有序的外汇市场秩序。三是外汇储备在保持安全、流动基础上实现了保值增值,同时服务国家战略,有力支持了“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四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外汇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会议认为,2017年外汇管理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和外汇市场发展;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要求,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有序;改进外汇管理方式,提升外汇市场微观监管能力;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确保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深刻认识到,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提出了在更高的水平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目标新任务。外汇管理部门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提升政治站位,坚决维护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准确把握“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四项原则,做好新形势下外汇管理工作。 会议强调,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外汇管理部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金融形势的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一方面,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另一方面,维护外汇市场稳定,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保障外汇储备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人才队伍,为外汇管理服务改革开放提供政治保证和专业支撑。二是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外贸创新发展,稳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试点。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丰富交易工具,扩大参与主体,建立健全开放的、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加强风险教育,引导市场主体树立风险中性意识,重视汇率风险管理,管控外部冲击风险。三是强化外汇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市场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宏观审慎政策逆周期调控跨境资本流动,微观监管政策依法依规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保持执法标准跨周期的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预测性,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强化国际收支统计基础工作,打造“数字外管”平台,筑牢“安全外管”体系。五是加强外汇储备运营能力建设。积极支持“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等国家战略,确保外汇储备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外汇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各外汇管理分局(外汇管理部)、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和外汇局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18-02-06/jiangxi/2018/0206/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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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部联合召开打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总结部署会议。 会议指出,2017年,面对复杂的改革任务和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公安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两部门联合破获汇兑型地下钱庄案件近百起,涉案金额数千亿元人民币,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百余名,行政处罚超2亿元人民币,切实防控金融风险,保障经济金融安全。 会议强调,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国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以更加高昂的战斗热情投入到打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各项工作中。结合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新特点,加强形势分析和情报共享,提高合力打击成效;紧盯市场动向,在支持金融创新的同时,严打以创新为名的各类外汇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捕捉和处置风险苗头;循线追踪非法资金交易的上下游犯罪,深挖细查犯罪网络,形成深度打击态势;刑事追责和行政处罚“两手抓”,使地下钱庄经营者和参与地下钱庄交易“客户”受到应有的惩处,形成震慑,根除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滋生土壤,维护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完) 2018-02-05/jiangxi/2018/0205/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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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84.33亿元人民币,流出218.20亿元人民币,净流入66.14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31.13亿元人民币,流入157.38亿元人民币,净流出73.75亿元人民币。2017年全年,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763.50亿元人民币,流出561.48亿元人民币,净流入202.02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943.43亿元人民币,流入752.61亿元人民币,净流出190.83亿元人民币(见表1)。 2017年末,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9746.22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存量15319.35亿元人民币(见表2)。 按美元计值,2017年四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43.02亿美元,流出33.01亿美元,净流入10.01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34.97亿美元,流入23.81亿美元,净流出11.16亿美元。2017年全年,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113.72亿美元,流出83.49亿美元,净流入30.23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139.42亿美元,流入111.47亿美元,净流出27.94亿美元(见表3)。 按美元计值,2017年末,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1491.57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存量2344.49亿美元(见表4)。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7年四季度 2017年全年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66.14 202.02 流入 284.33 763.50 流出 218.20 561.48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73.75 -190.83 流入 157.38 752.61 流出 231.13 943.43 注: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3.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年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7年末 来华直接投资 9746.22 对外直接投资 15319.35 注: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年末存量人民币值通过年末存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年末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 表3: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7年四季度 2017年全年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10.01 30.23 流入 43.02 113.72 流出 33.01 83.49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11.16 -27.94 流入 23.81 111.47 流出 34.97 139.42 注: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表4: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年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7年末 来华直接投资 1491.57 对外直接投资 2344.49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量数据情况(不含收益再投资)。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 2018-02-13/jiangxi/2018/0213/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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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7年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如何? 答:2017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下同)均呈现顺差,储备资产增加。 一是经常账户保持合理顺差,货物进出口同比增长。2017年,经常账户顺差1720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4%。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4761亿美元,其中,货物出口和进口同比分别增长11%和16%,显示外贸回稳向好的趋势进一步稳固。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转为顺差。2017年,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825亿美元,可比口径2016年为逆差4752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呈现净流入638亿美元,2016年为净流出466亿美元。具体来看,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1014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1653亿美元,双方向均继续保持一定规模。 三是储备资产增加。2017年,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915亿美元,2016年为减少4437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930亿美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等减少15亿美元。 总体来看,2017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稳健,跨境资金流动从净流出转为基本平衡,随着国内经济稳中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未来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基础将更加坚实。 2018-02-12/jiangxi/2018/0212/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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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2017年12月末上升215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8年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615亿美元,较2017年12月末上升215亿美元,升幅为0.68%。 1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境内外主体交易行为总体平稳。国际金融市场上,主要非美元货币汇率升值和资产价格变动等各因素共同作用,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上升。 往前看,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进行,经济基本面有望延续稳中向好态势。全球经济同步复苏,主要央行将逐步收紧货币政策。在基本面因素的推动下,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供求将更趋平衡,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的特征将更加明显。在国内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将保持总体稳定。 2018-02-07/jiangxi/2018/0207/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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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等违规行为,遏制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平安银行厦门分行虚假转口贸易案 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平安银行厦门分行凭企业虚假合同和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280万元人民币。 案例2:光大银行海口分行虚假转口贸易案 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光大银行海口分行凭企业虚假合同和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80万元人民币。 案例3:东亚银行广州分行违规办理预付货款案 2016年2月至5月,东亚银行广州分行未尽审核职责,在企业进口合同和货物发票存在多处明显不一致的情况下,违规办理预付货款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50万元人民币。 案例4:民生银行大连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业务时,未尽审核责任,未按规定对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307.3万元人民币。 案例5:稷山县康盛达蜜饯食品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4年10月至2015年11月,稷山县康盛达蜜饯食品有限公司货物出口未收汇,金额合计466.4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208.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宁波明辉矿业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2月至3月,宁波明辉矿业有限公司使用无效单证,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273.7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92.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宁波诗顶进出口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9月,宁波诗顶进出口有限公司伪造海运提单,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388.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27.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江苏五洋集团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9月,江苏五洋集团有限公司构造进口合同,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200.0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三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65.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香港籍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8月至2016年8月,周某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折合1401.21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0.12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购买美元,违规金额合计453.07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71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1:江苏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徐某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折合265.98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2:辽宁籍冯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冯某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折合1081.79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0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3:上海籍周某分拆逃汇案 2015年1月至12月,周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21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04.9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3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4:上海籍沈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7月,沈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3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04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1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5:吉林籍隋某分拆逃汇案 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隋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17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05.65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00.9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18-12-07/jiangxi/2018/1207/1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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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6083亿元,支出14769亿元,顺差131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782亿元,支出12039亿元,顺差274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02亿元,支出2730亿元,逆差142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8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22亿美元,支出2132亿美元,顺差19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34亿美元,支出1738亿美元,顺差396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8亿美元,支出394亿美元,逆差20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8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314 190 16,083 2,322 -14,769 -2,132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742 396 14,782 2,134 -12,039 -1,738 2.服务贸易差额 -1,428 -206 贷方 1,302 188 借方 -2,730 -394 2.1加工服务差额 104 15 贷方 105 15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36 5 借方 -15 -2 2.3运输差额 -366 -53 贷方 245 35 借方 -611 -88 2.4旅行差额 -1,218 -176 贷方 230 33 借方 -1,449 -209 2.5建设差额 19 3 贷方 58 8 借方 -39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5 -8 贷方 16 2 借方 -71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26 4 借方 -10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9 -17 贷方 34 5 借方 -153 -2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4 5 贷方 162 23 借方 -128 -18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51 22 贷方 373 54 借方 -221 -3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5 1 借方 -17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1 2 借方 -14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8-12-05/jiangxi/2018/1205/1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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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当地时间11月13日晚在新加坡出席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和中华总商会联合举办的欢迎晚宴并致辞。 李克强表示,过去40年,中国依靠改革开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加坡的发展也不断取得新成就,创造了“新加坡奇迹”。40年来,新加坡的发展经验为中国提供了宝贵借鉴,中国的发展也为新加坡带来了重要机遇。中新两国有着特殊的友好合作关系,中方愿同新方一道,积极打造互联互通、金融支撑、三方合作等平台,推动经贸合作升级发展、金融合作不断深化,共同促进区域合作迈上新台阶。 李克强指出,中国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快步伐推进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继续简政、减税、降费,为内外资企业打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欢迎包括新加坡在内的各国企业把握机遇,抢占商机,扩大对华投资,加强经贸合作,实现互利双赢。 李克强简要介绍了中国经济形势,强调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保持在合理区间。他说,当前国际环境发生明显变化,中国经济也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对此,我们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和应变能力。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中国发展的前景必将更加光明。 来自新加坡经济工商界千余人出席活动。 肖捷出席活动。 2018-11-23/jiangxi/2018/1123/1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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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4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2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60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0万亿美元)。 2018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50.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99万亿美元)。 2018-11-29/jiangxi/2018/1129/1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