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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试点政策主要针对境内非金融企业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且专项用于支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相关规定条件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允许这类项目更少占用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从而扩大投资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企业的跨境融资规模上限,同时相关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提升绿色外债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有利于吸引全球金融资源向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有序聚集。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更好统筹开放与安全,持续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助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8-29/shaanxi/2025/0829/2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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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金融为民服务理念,加快推动辖区县域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延安市分局对辖内部分县域外汇业务直连点开展专题调研。 延安市分局实地走访和了解了富县、甘泉县、志丹县、洛川县外汇业务直连点的外汇管理政策宣传推广、试点业务落地及跨境结算等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延安市分局就县域外汇业务直连点落实落细外汇管理政策、便利县域涉外企业、加强与县域银行网点的沟通与服务等深入开展座谈交流,针对各相关外汇外汇业务直连点共同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了具体改进意见。 下一步,延安市分局将以本次调研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辖内县域外汇业务直连点建设,切实服务县域涉外经营主体。 2025-08-29/shaanxi/2025/0829/2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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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11月,北京外汇管理部在京正式实施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2020年2月,将试点业务范围扩大至服务贸易外汇收支。近期,为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北京地区试点工作扩容增效,北京外汇管理部对试点方案进行了完善并制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汇〔2020〕9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北京外汇管理部反馈。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2022年6月21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 2022-06-23/beijing/2022/0623/1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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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8.2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9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0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4.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8.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3万亿美元)。 2025年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79.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96万亿美元)。 2025-08-29/safe/2025/0829/26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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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rding to the statistics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SAFE), the Chinese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excluding foreign currency pairs, the same below) recorded total transactions of RMB 28.28 trillion (equivalent to USD 3.96 trillion) in July 2025. In terms of markets, the transactions volume of client market was RMB 4.06 trillion (equivalent to USD 0.57 trillion), and the transactions volume of interbank market was RMB 24.22 trillion (equivalent to USD 3.39 trillion). In terms of products, the cumulative transactions volume of the spot market was RMB 9.47 trillion (equivalent to USD 1.33 trillion), and that of the derivatives market was RMB 18.81 trillion (equivalent to USD 2.63 trillion). From January to July 2025, a total of RMB 179.15 trillion (equivalent to USD 24.96 trillion) was traded in the Chinese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2025-08-29/en/2025/0829/2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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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外汇局黔东南州分局积极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有效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成功指导建设银行黔东南州分行开立本外币合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户,实现黔东南州本外币一体化账户开立破零。下一步,黔东南州分局将持续指导银行满足企业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推动便利化政策惠及更多经营主体。 2025-08-20/guizhou/2025/0820/1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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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外汇局黔西南州分局外汇管理党支部组织开展“正本清源强党性 纪法为纲固根基”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以深化作风建设为核心,通过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25-08-18/guizhou/2025/0818/1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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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辖内外贸企业,近日,外汇局铜仁市分局实地走访辖内涉外企业,了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进出口、境外投资、供应链布局等方面情况,并就企业对跨境投融资政策、银行外汇业务办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交流。 2025-08-21/guizhou/2025/0821/1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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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外汇局安顺市分局与中国工商银行安顺分行召开业务座谈会。安顺市分局就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汇率风险管理、个人外汇便利化业务、外币代兑点推进方向进行指导,指出存在问题,听取意见建议,明确下半年工作思路。 2025-08-25/guizhou/2025/0825/1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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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4022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2076亿元,进口15484亿元,顺差659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651亿元,进口3811亿元,逆差1160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0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9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78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71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459亿美元,进口2699亿美元,顺差760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7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433 760 贷方 24728 3459 借方 -19295 -2699 1.货物贸易差额 6593 922 贷方 22076 3088 借方 -15484 -2166 2.服务贸易差额 -1160 -162 贷方 2651 371 借方 -3811 -533 2.1加工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79 11 借方 -16 -2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46 6 贷方 86 12 借方 -40 -6 2.3运输差额 -289 -40 贷方 758 106 借方 -1047 -146 2.4旅行差额 -1164 -163 贷方 315 44 借方 -1478 -207 2.5建设差额 29 4 贷方 105 15 借方 -76 -11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9 -7 贷方 32 4 借方 -81 -11 2.7金融服务差额 2 0 贷方 27 4 借方 -25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83 -40 贷方 71 10 借方 -354 -5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23 31 贷方 469 66 借方 -246 -34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95 41 贷方 687 96 借方 -392 -5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13 2 借方 -31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10 1 借方 -26 -4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08-29/safe/2025/0829/264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