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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郑卫国副局长与来访的厦门市商务局林珍雅副局长一行,共商开展帮扶外资外贸企业工作事宜,分局三个处室及中支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见。 林珍雅副局长感谢我分局对外资外贸专班和市商务局工作的大力支持,双方就当前辖区外资外贸企业经营现状、困难及提出的诉求开展交流,并探讨如何帮扶辖区外资外贸企业渡过难关。林珍雅副局长希望能与我分局强化合作,邀请分局业务骨干通过商务局平台,为外资外贸企业宣讲外汇管理与服务实体政策,特别是5月20日总局发布的《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文件解读;同时加强与我分局沟通,向我分局反馈外资外贸企业困难及问题并寻求我分局的解答及帮助。 郑卫国副局长向林珍雅副局长推介我分局制作的政策解读和银行外汇产品超市系列美篇,宣传美篇将极大的方便外资外贸企业了解现行外汇政策和当前银行外汇产品。郑卫国副局长希望能够增强与商务局的协作,借助商务局平台对外资外贸企业开展调研、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外贸企业金融诉求,并在适当的时候开展银企对接,更加精准地帮扶外资外贸企业。 下一步,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商务局的沟通合作,做好外资外贸专班工作,帮助外资外贸企业渡过难关。 2020-05-29/xiamen/2020/0529/1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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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总行总局保企业、保就业总体部署,配合厦门市委、市政府保外贸需求,5月27日,厦门市分局应厦门市贸促会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邀请参加外贸行业银企对接会,宣讲外汇政策。 郑卫国副局长表示,此次政策宣讲意义重大,不仅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宣讲政策也是为企业服务。此次宣讲会是三方合作的成果,兴业银行搭台,贸促会邀请企业,我分局宣讲政策,共同助力外贸企业渡过难关。郑卫国副局长向广大企业提出建议,企业遇到外汇问题不要绕道走,应及时与我分局坦诚沟通,同时办理业务应当遵守真实、合规、留痕的原则。 会上,我分局业务骨干对当前疫情下的货物贸易外汇政策、服务贸易外汇政策及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等主题做了重点解读,厦门贸促会及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分别就“优惠原产地证、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法律援助、“兴业单证通”、“海关单一窗口”等政策进行宣讲。 本次对接会采用线下和线上组合参与方式,会议现场外贸企业约30家,线上参会超过1000多人次,为外贸企业打造了交流平台,助力我市外贸企业渡难关。 2020-05-31/xiamen/2020/0531/1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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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0年6月30日) 2020-07-06/guangdong/2020/0706/1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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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稳外贸,着力解决涉外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助推湘西州外向型经济稳健发展。近日,外汇管理局湘西州中心支局深入到辖区小微企业众多、外向型经济来势良好的泸溪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座谈调研,高新开发区管委会、2家外汇指定银行及区内7家涉外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对高新开发区就如何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突出一县一品特色,发挥产业集群辐射优势及下阶段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7家企业代表就目前银企对接现状、融资需求以及企业当前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做了简要介绍。交流过程中,湘西州中心支局解读了国家外汇局推出的便利化“十二条”、“新八条”以及支持贸易新业态等相关政策,认真详细解答了企业有关跨境贸易结算业务、金融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中的疑问,2家外汇指定银行推介了为贸易企业提供的订单贷等信用融资产品。 2020-07-06/hunan/2020/0701/1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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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至23日,湖南省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培训班在株洲举办,全省各中心支局、支局共30余名业务主管及骨干参加培训。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调研员王忻主持,株洲中心支局副局长郑桂华出席培训会。 会议上,资本项目管理处带领参训人员逐条学习改革文件以及工作方案,讲解资本项目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分析对比直接投资、跨境融资、跨境担保和境外放款管理政策。本次培训中,各中心支局分别汇报了辖内开展便利化业务的具体情况、并分享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的集中学习成果。各中心支局、支局的参训人员普遍反映,通过此次培训,不仅有利于把握2020年湖南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工作重点,而且大大提升业务滞留数据处理能力,加深了对资本项目各项政策的理解。 2020-07-06/hunan/2020/0629/1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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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http://www.gov.cn/xinwen/2020-06/29/content_55225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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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http://www.gov.cn/xinwen/2020-07/06/content_55245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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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http://www.gov.cn/premier/2020-06/29/content_55225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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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http://www.gov.cn/xinwen/2020-07/06/content_55244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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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见附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0评估年度(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下同)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工作依照《评估标准》执行。 二、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计算公式为: 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一般性评估指标得分×65%+总行单独评估指标得分)×(100-本期评估最终确定的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分值)%+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得分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评估标准》,公平、公正地对辖内银行进行评估。 四、各全国中资性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19年)》(汇发〔2019〕15号附表)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278(综合司),010-68402593(国际收支司),010-68402104(经常项目管理司),010-68402125(资本项目管理司),010-68402456(管理检查司),010-68402134(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5月9日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20年5月13日信息http://100.1.63.45/safe/2020/0513/16182.html) 2020-06-18/xinjiang/2020/0618/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