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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1290亿美元,对外负债41374亿美元,对外金融净资产19915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我国对外直接投资6215亿美元,证券投资2665亿美元,其他投资12314亿美元,储备资产40096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10%、4%、20%和65%;在对外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24154亿美元,证券投资4050亿美元,其他投资13170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8%、10%和32%。 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它与反映交易流量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一起,构成该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行次 2014年3月末 净头寸 1 19,915 A.资产 2 61,290 1.对外直接投资 3 6,215 2.证券投资 4 2,665 2.1股本证券 5 1,626 2.2债务证券 6 1,039 3.其他投资 7 12,314 3.1贸易信贷 8 3,708 3.2贷款 9 3,277 3.3货币和存款 10 4,290 3.4其他资产 11 1,039 4.储备资产 12 40,096 4.1货币黄金 13 435 4.2特别提款权 14 113 4.3在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 15 67 4.4外汇 16 39,481 B.负债 17 41,374 1.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18 24,154 2.证券投资 19 4,050 2.1股本证券 20 2,970 2.2债务证券 21 1,080 3.其他投资 22 13,170 3.1贸易信贷 23 3,190 3.2贷款 24 6,411 3.3货币和存款 25 3,290 3.4其他负债 26 278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 一、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所制定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国际投资头寸的变动是由特定时期内交易、价格变化、汇率变化和其他调整引起的。国际投资头寸表在计价、记账单位和折算等核算原则上均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收支平衡表共同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我国(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 二、国际投资头寸表主要指标解释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项目按资产和负债设置。资产细分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四部分;负债细分为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三部分。净头寸是指对外资产减去对外负债。具体的项目含义如下: 1.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其中,对外直接投资中包括我国境内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和境内银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存量以及从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包括我国非金融部门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和金融部门吸收境外直接投资存量(包括外资金融部门设立分支机构、中资金融部门吸收外资入股和合资金融部门中外方投资存量),以及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 2.证券投资:包括股票、中长期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形式的投资。证券投资资产是指我国居民持有的非居民发行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等有价证券。证券投资负债为非居民持有我国居民发行的股票和债券。 2.1股本证券:包括以股票形式为主的证券。 2.2债务证券:包括中长期债券和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短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或可转让的债务工具,如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3.其他投资:指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储备资产之外的所有金融资产/负债,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及其他资产/负债四类形式。其中长期指合同期为一年期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短期为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负债。 3.1贸易信贷:指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伴随货物进出口产生的直接商业信用。资产表示我国出口商的出口应收款以及我国进口商支付的进口预付款;负债表示我国进口商的进口应付款以及我国出口商预收的货款。 3.2贷款:资产表示我国境内机构通过向境外提供贷款和拆放等形式而持有的对外资产;负债表示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 3.3货币和存款:资产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存放境外资金和库存外汇现金,负债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吸收的海外私人存款、国外银行短期资金及向国外出口商和私人的借款等短期资金。 3.4其他资产/负债:指除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以外的其他投资,如非货币型国际组织认缴的股本金,其他应收和应付款等。 4.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可随时动用和有效控制的对外资产,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和外汇。 4.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 4.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4.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账户中可自由动用的资产。 4.4外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完) 2014-06-25/safe/2014/0625/5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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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二季度,我国经常项目顺差4448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项目(含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2273亿元人民币,国际储备资产增加2175亿元人民币。 2014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4879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4973亿元人民币,国际储备资产增加985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4年二季度,我国经常项目顺差722亿美元,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下同),货物贸易顺差1090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96亿美元,收益顺差5亿美元,经常转移逆差7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369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403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353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下同)增加357亿美元,特别提款权及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减少3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4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793亿美元,与同期GDP之比为1.8%,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49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25亿美元,收益顺差38亿美元,经常转移逆差11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815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939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1608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1615亿美元,特别提款权及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减少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2 行次 2014年二季度 2014年上半年 一.经常项目 1 4448 4879 A.货物和服务 2 4887 5350 a.货物 3 6711 9183 贷方 4 35337 65552 借方 5 28625 56369 b.服务 6 -1824 -3833 贷方 7 3520 6765 借方 8 5345 10599 1.运输 9 -878 -1766 贷方 10 559 1092 借方 11 1437 2858 2.旅游 12 -1264 -2702 贷方 13 805 1521 借方 14 2068 4223 3.通讯服务 15 -5 -7 贷方 16 25 46 借方 17 30 53 4.建筑服务 18 87 216 贷方 19 155 335 借方 20 68 118 5.保险服务 21 -259 -529 贷方 22 72 122 借方 23 330 651 6.金融服务 24 -7 -11 贷方 25 46 94 借方 26 53 105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27 152 279 贷方 28 270 526 借方 29 118 246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30 -340 -670 贷方 31 11 24 借方 32 351 695 9.咨询 33 183 497 贷方 34 627 1288 借方 35 444 790 10.广告、宣传 36 15 19 贷方 37 70 138 借方 38 55 119 11.电影、音像 39 -9 -22 贷方 40 3 5 借方 41 12 27 12.其它商业服务 42 523 896 贷方 43 863 1544 借方 44 340 649 13.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5 -22 -33 贷方 46 15 32 借方 47 37 65 B.收益 48 31 231 C.经常转移 49 -470 -702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4 50 -2273 4973 其中:直接投资 51 2479 5762 三. 储备资产 52 -2175 -9852 3.1 货币黄金 53 0 0 3.2 特别提款权 54 8 3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55 13 38 3.4 外汇 56 -2196 -9894 3.5 其他债权 57 0 0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本表资本和金融项目数据为经常项目差额与储备资产变动数之间的差额,包含净误差与遗漏。 4.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上半年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一季度人民币计值的正式数与二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初步数报表累加得到。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目2 行次 2014年二季度 2014年上半年 一.经常项目 1 722 793 A.货物和服务 2 794 869 a.货物 3 1090 1494 贷方 4 5738 10677 借方 5 4648 9183 b.服务 6 -296 -625 贷方 7 572 1102 借方 8 868 1727 1.运输 9 -143 -288 贷方 10 91 178 借方 11 233 466 2.旅游 12 -205 -440 贷方 13 131 248 借方 14 336 688 3.通讯服务 15 -1 -1 贷方 16 4 7 借方 17 5 9 4.建筑服务 18 14 35 贷方 19 25 55 借方 20 11 19 5.保险服务 21 -42 -86 贷方 22 12 20 借方 23 54 106 6.金融服务 24 -1 -2 贷方 25 8 15 借方 26 9 17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27 25 45 贷方 28 44 86 借方 29 19 40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30 -55 -109 贷方 31 2 4 借方 32 57 113 9.咨询 33 30 81 贷方 34 102 210 借方 35 72 129 10.广告、宣传 36 2 3 贷方 37 11 23 借方 38 9 19 11.电影、音像 39 -2 -4 贷方 40 0 1 借方 41 2 4 12.其它商业服务 42 85 146 贷方 43 140 251 借方 44 55 106 13.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5 -4 -5 贷方 46 2 5 借方 47 6 11 B.收益 48 5 38 C.经常转移 49 -76 -114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4 50 -369 815 其中:直接投资 51 403 939 三. 储备资产 52 -353 -1608 3.1 货币黄金 53 0 0 3.2 特别提款权 54 1 1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55 2 6 3.4 外汇 56 -357 -1615 3.5 其他债权 57 0 0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本表资本和金融项目数据为经常项目差额与储备资产变动数之间的差额,包含净误差与遗漏。 4.本表2014年上半年初步数由2014年一季度正式数与2014年二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 2014-07-30/safe/2014/0730/5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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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291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1801亿元人民币,逆差509亿元人民币。2014年1-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5800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累计8863亿元人民币,逆差累计306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4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210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292亿美元,逆差83亿美元。2014年1-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945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累计1445亿美元,逆差累计500亿美元。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4.5 2014.1-5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509 -3,063 贷方 1,291 5,800 借方 1,801 8,863 1.运输差额 -288 -1,498 贷方 191 905 借方 479 2,403 2.旅游差额 -432 -2,274 贷方 270 1,259 借方 702 3,533 3.通讯服务差额 3 -10 贷方 8 38 借方 5 48 4.建筑服务差额 21 178 贷方 43 265 借方 22 87 5.保险服务差额 -91 -446 贷方 17 97 借方 108 543 6.金融服务差额 -2 -6 贷方 15 102 借方 17 108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50 232 贷方 94 440 借方 43 208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125 -556 贷方 3 21 借方 128 577 9.咨询差额 55 441 贷方 203 1,089 借方 148 648 10.广告.宣传差额 0 12 贷方 21 115 借方 21 102 11.电影.音像差额 -4 -21 贷方 1 4 借方 5 25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322 917 贷方 421 1,438 借方 99 522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8 -31 贷方 6 28 借方 23 59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4.5 2014.1-5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83 -500 贷方 210 945 借方 292 1,445 1.运输差额 -47 -244 贷方 31 147 借方 78 392 2.旅游差额 -70 -371 贷方 44 205 借方 114 576 3.通讯服务差额 0 -2 贷方 1 6 借方 1 8 4.建筑服务差额 3 29 贷方 7 43 借方 4 14 5.保险服务差额 -15 -73 贷方 3 16 借方 17 89 6.金融服务差额 0 -1 贷方 2 17 借方 3 18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8 38 贷方 15 72 借方 7 34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20 -91 贷方 1 3 借方 21 94 9.咨询差额 9 72 贷方 33 178 借方 24 106 10.广告.宣传差额 0 2 贷方 3 19 借方 3 17 11.电影.音像差额 -1 -3 贷方 0 1 借方 1 4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52 149 贷方 68 234 借方 16 85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3 -5 贷方 1 4 借方 4 10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贸易口径相同。包括运输、旅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各种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旅游:指对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旅游者和港澳台同胞(包括因公、因私)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因公、因私)的支出。 3.通讯服务:包括:(1)电讯,指电话、电传、电报、电缆、广播、卫星、电子邮件等;(2)邮政和邮递服务。 4.建筑服务:指我国企业在经济领土之外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在我国经济领土之内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5.保险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6.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计算机数据和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9.咨询:包括法律、会计、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收支。 10.广告、宣传:包括广告设计、创作和推销,媒介版面推销,在国外推销产品,市场调研等的收支。 11.电影、音像: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的服务以及有关租用费用收支。 12.其它商业服务: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驻华机构办公经费(不含使领馆)也在此项下。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2014-06-24/safe/2014/0624/5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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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180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1732亿元人民币,逆差552亿元人民币。2014年1-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6980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累计10595亿元人民币,逆差累计361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4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92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281亿美元,逆差90亿美元。2014年1-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1137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累计1726亿美元,逆差累计589亿美元。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4.6 2014.1-6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552 -3,615 贷方 1,180 6,980 借方 1,732 10,595 1.运输差额 -279 -1777 贷方 183 1087 借方 461 2864 2.旅游差额 -427 -2702 贷方 262 1521 借方 689 4223 3.通讯服务差额 1 -8 贷方 6 44 借方 5 53 4.建筑服务差额 32 209 贷方 63 327 借方 31 118 5.保险服务差额 -83 -529 贷方 25 122 借方 108 651 6.金融服务差额 -2 -8 贷方 16 118 借方 18 126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9 281 贷方 85 525 借方 36 244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119 -674 贷方 3 24 借方 121 698 9.咨询差额 65 506 贷方 194 1283 借方 129 777 10.广告.宣传差额 6 19 贷方 23 138 借方 17 119 11.电影.音像差额 -1 -22 贷方 1 5 借方 2 27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208 1124 贷方 316 1754 借方 108 630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 -33 贷方 4 32 借方 6 65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4.6 2014.1-6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90 -589 贷方 192 1,137 借方 281 1,726 1.运输差额 -45 -289 贷方 30 177 借方 75 467 2.旅游差额 -69 -440 贷方 43 248 借方 112 688 3.通讯服务差额 0 -1 贷方 1 7 借方 1 9 4.建筑服务差额 5 34 贷方 10 53 借方 5 19 5.保险服务差额 -14 -86 贷方 4 20 借方 18 106 6.金融服务差额 0 -1 贷方 3 19 借方 3 21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8 46 贷方 14 85 借方 6 40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19 -110 贷方 0 4 借方 20 114 9.咨询差额 11 83 贷方 32 209 借方 21 126 10.广告.宣传差额 1 3 贷方 4 22 借方 3 19 11.电影.音像差额 0 -4 贷方 0 1 借方 0 4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34 183 贷方 51 285 借方 18 103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5 贷方 1 5 借方 1 1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贸易口径相同。包括运输、旅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各种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旅游:指对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旅游者和港澳台同胞(包括因公、因私)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因公、因私)的支出。 3.通讯服务:包括:(1)电讯,指电话、电传、电报、电缆、广播、卫星、电子邮件等;(2)邮政和邮递服务。 4.建筑服务:指我国企业在经济领土之外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在我国经济领土之内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5.保险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6.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计算机数据和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9.咨询:包括法律、会计、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收支。 10.广告、宣传:包括广告设计、创作和推销,媒介版面推销,在国外推销产品,市场调研等的收支。 11.电影、音像: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的服务以及有关租用费用收支。 12.其它商业服务: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驻华机构办公经费(不含使领馆)也在此项下。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2014-07-21/safe/2014/0721/5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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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6月,银行结汇9563亿元人民币(等值1554亿美元),售汇8615亿元人民币(等值1399亿美元),结售汇顺差948亿元人民币(等值15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338亿元人民币,售汇840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93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225亿元人民币,售汇21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049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214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165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995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799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959亿元人民币。 2014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59184亿元人民币(等值9645亿美元),累计售汇47661亿元人民币(等值776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1524亿元人民币(等值188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5758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575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182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60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90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30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058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749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3081亿元人民币。 2014年6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378亿元人民币(等值2823亿美元),对外付款16503亿元人民币(等值268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874亿元人民币(等值142亿美元)。 2014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00309亿元人民币(等值16342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95020亿元人民币(等值15480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5289亿元人民币(等值862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4-07-23/safe/2014/0723/5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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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3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54376亿元人民币(等值8838.67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34751亿元人民币(等值5648.67亿美元),企业间贸易信贷余额为19625亿元人民币(等值3190亿美元)。 从债务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1876亿元人民币(等值1930.49亿美元),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42500亿元人民币(等值6908.18亿美元),企业间贸易信贷和银行贸易融资二者合计占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的68.06%。这部分外债具有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与一般外债有较大不同,且与我国对外贸易和外汇储备相比规模较小,短期外债风险基本可控。 从债务人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中资金融机构债务(含其负责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余额为17526亿元人民币(等值2848.81亿美元),占50.44%;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10343亿元人民币(等值1681.23亿美元),占29.76%;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4309亿元人民币(等值700.44亿美元),占12.40%;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不含外国政府贷款)余额为2116亿元人民币(等值343.95亿美元),占6.09%;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430亿元人民币(等值69.95亿美元),占1.24%;其他机构债务余额为27亿元人民币(等值4.29亿美元),占0.07%。 从债务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国际商业贷款余额为31069亿元人民币(等值5050.23亿美元),占89.41%;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余额为3682亿元人民币(等值598.44亿美元),占10.59%。 从币种结构看,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1.32%,日元债务和欧元债务分别占4.46%和5.26%,特别提款权和港币等其他外币债务合计占比8.96%。 2014年一季度,我国新借入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904亿元人民币(等值146.87亿美元),偿还中长期外债本金(签约期限)365亿元人民币(等值59.34亿美元),支付利息37亿元人民币(等值5.98亿美元)。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项下净流入资金502亿元人民币(等值81.55亿美元)。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为便于区分两种分类方法,本新闻稿在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后分别以签约期限和剩余期限注明分类方法。 企业间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 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企业间贸易信贷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企业间贸易信贷、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 2014-07-03/safe/2014/0703/5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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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15.53亿元人民币,流出93.54亿元人民币,净流入121.99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23.05亿元人民币,流入117.13亿元人民币,净流出105.92亿元人民币(见附表1)。 按美元计价,2014年第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35.00亿美元,流出15.19亿美元,净流入19.81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36.22亿美元,流入19.02亿美元,净流出17.20亿美元(见附表2)。 附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4年第二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121.99 流入 215.53 流出 93.54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105.92 流入 117.13 流出 223.05 注: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附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4年第二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19.81 流入 35.00 流出 15.19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17.20 流入 19.02 流出 36.22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且这种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吸收来华直接投资的投资资本金流量数据情况。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 2014-08-08/safe/2014/0808/5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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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4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并修订了2013年四个季度末数据。 统计显示,2014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4087亿美元,对外负债46323亿美元,对外金融净资产17764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我国对外直接投资7443亿美元,证券投资2625亿美元,其他投资15026亿美元,储备资产3899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12%、4%、23%和61%;在对外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26779亿美元,证券投资5143亿美元,其他投资14402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8%、11%和31%。 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它与反映交易流量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一起,构成该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行次 2013年3月末 (修订后) 2013年6月末 (修订后) 2013年9月末 (修订后) 2013年末 (修订后) 2014年末 净头寸 1 18,829 18,547 19,077 19,960 17,764 A.资产 2 53,827 54,644 56,960 59,861 64,087 1.我国对外直接投资 3 5,532 5,711 5,880 6,605 7,443 2.证券投资 4 2,438 2,411 2,491 2,585 2,625 2.1股本证券 5 1,312 1,246 1,431 1,530 1,613 2.2债务证券 6 1,125 1,165 1,060 1,055 1,012 3.其他投资 7 10,699 10,951 11,329 11,867 15,026 3.1贸易信贷 8 3,322 3,476 3,762 3,990 4,677 3.2贷款 9 2,970 3,055 3,037 3,089 3,747 3.3货币和存款 10 3,419 3,410 3,503 3,751 5,541 3.4其他资产 11 988 1,011 1,027 1,038 1,061 4.储备资产 12 35,157 35,570 37,260 38,804 38,993 4.1货币黄金 13 541 418 450 408 401 4.2特别提款权 14 111 110 112 112 105 4.3在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 15 79 75 72 71 57 4.4外汇 16 34,426 34,967 36,627 38,213 38,430 B.负债 17 34,998 36,097 37,883 39,901 46,323 1.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18 21,418 21,972 22,666 23,312 26,779 2.证券投资 19 3,350 3,355 3,512 3,865 5,143 2.1股本证券 20 2,682 2,655 2,756 2,977 3,693 2.2债务证券 21 668 700 756 889 1,449 3.其他投资 22 10,231 10,770 11,705 12,724 14,402 3.1贸易信贷 23 3,036 3,095 3,268 3,365 3,344 3.2贷款 24 4,076 4,832 5,107 5,642 5,720 3.3货币和存款 25 2,766 2,576 3,061 3,466 5,030 3.4其他负债 26 353 267 269 252 308 说明:1. 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 一、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所制定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国际投资头寸的变动是由特定时期内交易、价格变化、汇率变化和其他调整引起的。国际投资头寸表在计价、记账单位和折算等核算原则上均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收支平衡表共同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我国(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 二、国际投资头寸表主要指标解释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项目按资产和负债设置。资产细分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四部分;负债细分为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三部分。净头寸是指对外资产减去对外负债。具体的项目含义如下: 1.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其中,对外直接投资中包括我国境内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和境内银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存量以及从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包括我国非金融部门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和金融部门吸收境外直接投资存量(包括外资金融部门设立分支机构、中资金融部门吸收外资入股和合资金融部门中外方投资存量),以及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 2.证券投资:包括股票、中长期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形式的投资。证券投资资产是指我国居民持有的非居民发行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等有价证券。证券投资负债为非居民持有我国居民发行的股票和债券。 2.1股本证券:包括以股票形式为主的证券。 2.2债务证券:包括中长期债券和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短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或可转让的债务工具,如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3.其他投资:指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储备资产之外的所有金融资产/负债,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及其他资产/负债四类形式。其中长期指合同期为一年期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短期为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负债。 3.1贸易信贷:指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伴随货物进出口产生的直接商业信用。资产表示我国出口商的出口应收款以及我国进口商支付的进口预付款;负债表示我国进口商的进口应付款以及我国出口商预收的货款。 3.2贷款:资产表示我国境内机构通过向境外提供贷款和拆放等形式而持有的对外资产;负债表示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 3.3货币和存款:资产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存放境外资金和库存外汇现金,负债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吸收的海外私人存款、国外银行短期资金及向国外出口商和私人的借款等短期资金。 3.4其他资产/负债:指除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以外的其他投资,如非货币型国际组织认缴的股本金,其他应收和应付款等。 4.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可随时动用和有效控制的对外资产,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和外汇。 4.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 4.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4.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账户中可自由动用的资产。 4.4外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完) 2015-03-31/safe/2015/0331/5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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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09年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统计显示,2009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34601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17%;对外金融负债16381亿美元,增长12%;对外金融净资产18219亿美元,增长22%。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对外直接投资2296亿美元,证券投资2428亿美元,其他投资5365亿美元,储备资产2451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7%、7%、16%和71%;在对外金融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9974亿美元,证券投资1900亿美元,其他投资4508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负债的61%、12%和28%。 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它与反映交易流量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一起,构成该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根据最新数据调整了2004年至2008年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04年末 2005年末 2006年末 2007年末 2008年末 2009年末 净头寸 2764 4077 6402 11881 14938 18219 A.资产 9291 12233 16905 24162 29567 34601 1.对外直接投资 527 645 906 1160 1857 2296 2.证券投资 920 1167 2652 2846 2525 2428 2.1股本证券 0 0 15 196 214 546 2.2债务证券 920 1167 2637 2650 2311 1882 3.其他投资 1658 2164 2539 4683 5523 5365 3.1贸易信贷 432 661 922 1160 1102 1646 3.2贷款 590 719 670 888 1071 942 3.3货币和存款 553 675 736 1380 1529 1409 3.4其他资产 83 109 210 1255 1821 1368 4.储备资产 6186 8257 10808 15473 19662 24513 4.1货币黄金 41 42 123 170 169 371 4.2特别提款权 12 12 11 12 12 125 4.3在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 33 14 11 8 20 25 4.4外汇 6099 8189 10663 15282 19460 23992 B.负债 6527 8156 10503 12281 14629 16381 1.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3690 4715 6144 7037 9155 9974 2.证券投资 566 766 1207 1466 1677 1900 2.1股本证券 433 636 1065 1290 1505 1748 2.2债务证券 133 130 142 176 172 152 3.其他投资 2271 2675 3152 3778 3796 4508 3.1贸易信贷 809 1063 1196 1487 1296 1617 3.2贷款 880 870 985 1033 1030 1114 3.3货币和存款 381 484 595 791 918 1034 3.4其他负债 200 257 377 467 552 74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 一、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所制定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国际投资头寸的变动是由特定时期内交易、价格变化、汇率变化和其他调整引起的。国际投资头寸表在计价、记账单位和折算等核算原则上均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收支平衡表共同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我国(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 二、国际投资头寸表主要指标解释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项目按资产和负债设置。资产细分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四部分;负债细分为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三部分。净头寸是指对外资产减去对外负债。具体的项目含义如下: 1.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其中,对外直接投资中包括我国境内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和境内银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存量以及从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包括我国非金融部门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和金融部门吸收境外直接投资存量(包括外资金融部门设立分支机构、中资金融部门吸收外资入股和合资金融部门中外方投资存量),以及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 2.证券投资:包括股票、中长期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形式的投资。证券投资资产是指我国居民持有的非居民发行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等有价证券。证券投资负债为非居民持有我国居民发行的股票和债券。 2.1股本证券:包括以股票形式为主的证券。 2.2债务证券:包括中长期债券和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短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或可转让的债务工具,如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3.其他投资:指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储备资产之外的所有金融资产/负债,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及其他资产/负债四类形式。其中长期指合同期为一年期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短期为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负债。 3.1贸易信贷:指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伴随货物进出口产生的直接商业信用。资产表示我国出口商的出口应收款以及我国进口商支付的进口预付款;负债表示我国进口商的进口应付款以及我国出口商预收的货款。 3.2贷款:资产表示我国境内机构通过向境外提供贷款和拆放等形式而持有的对外资产;负债表示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 3.3货币和存款:资产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存放境外资金和库存外汇现金,负债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吸收的海外私人存款、国外银行短期资金及向国外出口商和私人的借款等短期资金。 3.4其他资产/负债:指除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以外的其他投资,如非货币型国际组织认缴的股本金,其他应收和应付款等。 4.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可随时动用和有效控制的对外资产,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和外汇。 4.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 4.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4.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账户中可自由动用的资产。 4.4外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完) 2010-05-04/safe/2010/0504/4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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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2009年末国家外汇储备数据。有分析认为,去年全年外汇储备增加4531亿美元,扣除同期贸易顺差1960.7亿美元和实际利用外资900.3亿美元,差额1670亿美元无法解释,即为“热钱”流入。就此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请问您如何看待当前社会上较为普遍采用的“新增外汇储备-贸易顺差-实际利用外资=热钱”的估算方法? 答:我们非常欢迎社会公众从各种角度分析我国国际收支运行状况,并对外汇管理工作提出建议。但坦率地说,上面提到的估算方法不够科学,得出的结论也具有较大误导性。在分析外汇储备余额增加时,除考虑外贸和外商直接投资因素外,还应充分考虑服务贸易、个人、外债、证券投资项下的资金跨境流动情况,以及外汇储备本身的投资收益、货币折算等因素,绝不能仅作简单的扣除之后就宣称“无法解释”,甚至贴上“热钱”的标签。 二、请您具体谈一下如何通过投资收益和货币折算因素分析新增外汇储备? 答:我们也注意到,目前部分媒体在分析新增外汇储备时,已经在关注投资收益和货币折算收益因素。由于相关管理要求,我们目前还不能披露投资收益和货币折算的具体数据,但不妨碍我们选取有关数据作参照分析。 例如,根据美联储编制的美元对主要货币的汇率指数变化,2009年美元汇率贬值8.5%,同时依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的全球储备结构数据,非美元储备资产占到近四成,那么2009年非美元资产相对美元升值必然导致以美元计值的外汇储备余额增加(即货币折算收益)。 又如,采用市场上常用的巴克莱全球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2005-2009年的年平均收益率为4.8%,也可以推算出不同年份一定规模的储备余额可以带来的投资收益总数,也就是说在新增的储备数中有多少是来自投资收益。 当然,以上只是参照分析,但至少可以使我们在分析方法上不会出现重大遗漏,得出的结论也会更有说服力。 三、如果考虑进去投资收益和货币折算因素,去年外汇储备的增长能否得到很好的解释? 答:就我们掌握的数据而言,去年外汇储备的增长不存在“无法解释”的问题。 四、有观点认为今年短期投机资金会加速流入我国,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答: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加之近期美元利率持续走低,银行、企业、个人等涉汇主体倾向于将境外资产调回并结汇,也不乏部分境外投机套利资金假借贸易、个人、外商投资等渠道,采取分散、渗透的方式流入。现阶段,我国对资本项目仍保留必要管制。我们将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同时,不断加大对非法违规跨境资金流动的管理打击力度。 五、过去一年,外汇管理部门在打击非法违规资金跨境流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 答:2009年,我们充分发挥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办公室的作用,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以查处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非法违规资金流动大要案为主线,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打击行动。2009年共破获10起地下钱庄案件、6起非法网络炒汇案件、11起非法买卖外汇案件,查获逾61个非法交易窝点,涉案总金额约35.4亿美元。 六、今年外汇管理部门在应对投机套利资金流入方面将采取那些措施? 答:为防止投机套利资金流入影响我国经济金融稳定,我们将积极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跨境资金流出入的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预案;二是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保持对违法违规资金流入的高压打击态势,同时有针对性地对资本过度流入的渠道适当加以控制;三是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拓宽资本流出渠道,便利境内机构和个人持有和使用外汇;四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采取综合、有效措施,积极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2010-01-19/safe/2010/0119/48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