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召开2025年全省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落实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4年工作,分析研判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安排部署2025年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2024年,全省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正确领导、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全省人民银行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切实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实效化。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五学机制”,实现辖区党员干部党纪党规学习全覆盖。坚定不移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精准有效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建立常态化信贷调控机制,推动辖内信贷总量合理平稳增长。快速落实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三是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有效防范化解。持续强化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及预警,指导金融机构加大保交楼项目专项借款和配套融资投放力度,有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取得阶段性成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四是涉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跨境金融外汇政策落地增效显著,深入开展“访企情、听企声、汇企行”专项行动。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全省首笔“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境外融资业务、首笔外债项下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双双落地。开展跨境人民币“首办户”拓展专项行动。国家外汇管理局西北数据研判中心获批建立。 五是金融管理与服务质效持续提升。金融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支付服务便利化和支付适老工作持续优化。开展金融统计数据治理和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统计监测。金融科技领域数据交换平台建设顺利完成。全力保障现金供应。积极推进国家金库工程建设。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平安青海建设工作有力推进。同仁市定点帮扶举措扎实落地。 六是内部管理效能不断提升。高质量开展中心工作审计监督,内部管理基础持续夯实,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会议强调,全省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要紧密结合青海实际,积厚成势、创新不辍,以“四个坚持、四个更加注重”作为全新履职方向,凝心聚力谱写青海央行事业新篇章。一是坚持政治统领,更加注重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履职定位。二是坚持实干为要,更加注重在狠抓落实中展现履职作为。三是坚持底线意识,更加注重在规范管理中严控履职风险。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在暖心服务中激发职工履职活力。 会议要求,2025年,全省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党建激发高效履职合力,以有效政策落地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以系统性金融安全守牢风险防范底线,以严格内控管理夯基筑坝增效,强本固基、前行争先,为现代化新青海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始终保持金融工作正确政治“航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业务发展能力,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巡视和审计整改。强化辖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多岗位多层次培养锻炼干部。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从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发挥好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完善常态化信贷调控机制。优化细化货币政策工具管理,加大央行资金投入力度,实现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应用尽用、应贷尽贷。强化利率自律机制作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积极推动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继续稳中有降。 三是统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强科技金融,会同科技、工信、财政及全省主要金融机构成立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做优绿色金融,继续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作用,扎实做好全国农业转型金融标准试用,建立健全青海省绿色金融评估体系。做深普惠金融,瞄准中小微企业、新型农牧业主体,以及广大农牧民等重点群体,聚焦农、牧、林、草、水,以及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加强跨部门协调联动,持续增强普惠金融服务合力。做实养老金融,结合地域特点,细化全省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优化信贷对接机制,充分建立健全“适老化”支付服务为代表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做好数字金融,着力提高数字化金融服务水平,有效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增强融资撮合能力,充分发挥数字金融的信息支撑功能。 四是扎实做好金融安全稳定和宏观审慎工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积极探索开展全省地方法人银行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和识别。加强房地产领域宏观审慎管理,因城施策实施好首付比例等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推进力度。持续加强区域金融市场业务监管,确保辖区金融市场平稳运行。继续做好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五是有效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优化涉外营商环境。提升优质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加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力度。重点围绕环境保护、旅游开发等方面,深入落实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继续提升境外来青人员用汇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加强对涉外企业的服务保障。筹建国家外汇管理局西北数据研判中心。围绕大宗商品、“一带一路”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方面,持续推动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地区的人民币跨境使用。 六是统筹强化金融监管与执法,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强化基层央行职责以内的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积极落实总行对金融市场、支付、征信、反洗钱、信息科技和安全管理、外汇等领域的监管要求,深化部门间监管合作,不断提高现场监管水平,借助科技手段强化非现场监管,推动金融监管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规范有序开展执法检查,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严谨性。持续深化法治央行建设,大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七是进一步优化金融管理和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治理能力水平。扎实做好金融研究、调查统计、支付清算、营业室、金融科技、货币金银、保卫守押、国库、征信管理、反洗钱、定点帮扶和县域金融服务相关工作。 八是全面强化内部管理,有效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综合办公、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质效。进一步完善职工民主管理机制,强化工青团妇工作联动。进一步落实落细离退休干部“三项建设”和“两项待遇”。持续增强后勤综合服务保障能力。 2025-01-17/qinghai/2025/0117/1770.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辖属市州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3/qinghai/2025/0123/1771.html
-
见附件。 附件1:2024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4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5-02-05/qinghai/2025/0205/1775.html
-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组织召开了“知敬畏 守底线——系好廉政第一粒纽扣”主题党日活动,分局党总支书记薛建峰、分局全体外汇管理干部参加。 会上全体外汇管理干部共同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分局四名青年干部代表重点交流分享了学习心得和体会,大家纷纷表示作为青年干部,不仅要注重业务能力的提升,更要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的锤炼,做到内外兼修,德才兼备;要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廉洁本色,系好廉政第一粒纽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党总支书记薛建峰同志强调,全体外汇管理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要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死角盲区,遵规守纪不分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应当始终做到严于律己、自省自重,守好边界和底线,坚决不触碰红线,慎小慎初;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害的道理,在工作中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做到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养成健康简朴的生活方式,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025-02-05/qinghai/2025/0205/1778.html
-
见附件。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5年1月27日) 2025-02-05/qinghai/2025/0205/1776.html
-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025-02-05/qinghai/2025/0205/1774.html
-
202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5-01-24/qinghai/2025/0124/1772.html
-
202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5-01-24/qinghai/2025/0124/1773.html
-
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025-02-05/qinghai/2025/0205/1777.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25〕4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通知》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系统集成、稳妥有序的思路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充分调研了解银行、企业、个人有关外商直接投资(FDI)、跨境融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等外汇业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通知》,不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通知》在深化外商直接投资(FDI)外汇管理改革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取消外商直接投资(FDI)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FDI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直接开立相关账户并汇入资金。 二是取消FDI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FDI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相关资金可直接划转至相关账户。此项政策前期已在部分省市试点,运行良好,现推广至全国实施。 三是允许FDI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明确FDI企业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可以在境内进行再投资。 四是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吸引利用外资。明确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参照FDI企业办理相关登记和汇兑手续。此为前期在部分省市实施的“科汇通”试点,现推广至全国。 问:《通知》在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一是扩大科创类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将全国范围内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将部分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2000万美元。 二是简化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签约登记管理要求,不再要求相关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问:《通知》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方面带来哪些便利? 答:一是缩减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 二是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允许银行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提升企业便利化业务体验,助力优化外资来华投资兴业环境。 三是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将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实施的港澳居民购房结汇支付便利推广至全国。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各地购房资格条件下,可以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 问:缩减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有何考虑? 答:现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中,包括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的住宅性质房产。该项政策是在房地产市场过热背景下,各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针对房地产企业和行业的调控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从防范“热钱”投机炒作角度,配合出台了“非房地产企业的资本金、外债等资金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措施,为房地产市场阶段性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发生变化,房地产行业相关宏观调控措施已优化调整。基于此,相关外汇管理措施有必要加以优化调整,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问:优化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政策有何考虑? 答:《通知》出台前,境外个人境内购房办理资金结汇支付,需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而房地产企业或二手房出让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办理网签。为解决业务实际办理中的困难问题,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针对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试点实施“先结后补”便利措施,即购房者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可先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办理结汇支付,后续再补交备案证明文件。相关试点取得积极反响和效果。 为满足更多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生活等合理购房需求,推动区域融合和人才流动,国家外汇管理局此次将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实施的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需要强调的是,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仅是在银行办理资金结汇支付时的审核程序优化,并未改变现行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享受政策便利的前提是境外个人符合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各地购房资格条件。 2025-09-22/qinghai/2025/0922/1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