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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行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 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市和浙江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信用优良企业办理贸易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 试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二是贸易外汇收入无需经过待核查账户。试点企业真实、合法的货物贸易项下外汇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结汇。三是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手续。超期限退汇及非原路退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四是简化进口报关核验。银行能确认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不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根据试点情况,继续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完) 2019-01-03/qingdao/2020/0103/1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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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9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07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6.7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6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873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3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4万亿美元)。 2019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0.7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51万亿美元)。(完) 2019-05-27/qingdao/2019/0527/1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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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8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4980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2700亿美元,债券类投资2279亿美元。投资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1542亿美元、1320亿美元、429亿美元、370亿美元和159亿美元。(完) 2019-06-03/qingdao/2019/0603/1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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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14173亿元,进口14327亿元,进出口总规模2850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2827亿元,进口11359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346亿元,进口296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111亿美元,进口2134亿美元,进出口总规模424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10亿美元,进口1691亿美元;服务贸易出口200亿美元,进口442亿美元。(完) 2019-06-03/qingdao/2019/0603/1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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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便利横琴澳门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澳资企业)跨境投融资,在澳门回归20周年之际,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一是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横琴澳资企业可按净资产2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并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购汇等手续。二是灵活调整借债模式。允许横琴澳资企业根据需要灵活调整借债模式,如目前仍为“投注差”模式的,可以调整为宏观审慎模式。三是进一步放宽外债币种限制。允许横琴澳资企业外债签约币种与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不一致。四是试点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扩大参与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的主体范围和转让渠道。五是便利横琴澳资企业资本项目收入使用。横琴澳资企业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六是进一步简化相关业务办理。横琴澳资企业在办理资本项下业务时,可合并支付命令函和境内汇款申请书。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积极推动惠澳政策的落地实施,支持澳门经济、贸易和投融资发展。(完) 2019-12-21/qingdao/2019/1221/1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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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决定取消11项证明事项(见附件)。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此11项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改为外汇局内部核查。请你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认真贯彻实施。 本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外汇管理取消证明事项目录 2020-01-07/safe/2020/0107/15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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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汇发〔2019〕38号),决定取消11项证明材料,涉及结售汇、境外投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外保内贷等业务,简化办事流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完) 2020-01-07/safe/2020/0107/15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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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4521亿元,支出13296亿元,顺差122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3056亿元,支出10457亿元,顺差2599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465亿元,支出2839亿元,逆差137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164亿美元,支出1982亿美元,顺差18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946亿美元,支出1559亿美元,顺差387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18亿美元,支出423亿美元,逆差20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9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225 183 14,521 2164 -13,296 -1982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599 387 13,056 1946 -10,457 -1559 2.服务贸易差额 -1,374 -205 贷方 1,465 218 借方 -2,839 -423 2.1加工服务差额 86 13 贷方 88 13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29 19 贷方 145 22 借方 -16 -2 2.3运输差额 -290 -43 贷方 255 38 借方 -545 -81 2.4旅行差额 -1,212 -181 贷方 205 31 借方 -1,417 -211 2.5建设差额 -32 -5 贷方 69 10 借方 -101 -1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1 -5 贷方 36 5 借方 -67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0 3 借方 -14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6 -25 贷方 61 9 借方 -227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8 6 贷方 190 28 借方 -153 -23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23 18 贷方 382 57 借方 -259 -3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7 -3 贷方 5 1 借方 -23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6 -1 贷方 10 1 借方 -16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9-04-26/qingdao/2019/0426/1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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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95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6377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281亿元,初次收入顺差171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46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资本账户逆差2亿元,直接投资顺差1444亿元,储备资产增加67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8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4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34亿美元,初次收入顺差25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资本账户逆差0.3亿美元,直接投资顺差214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00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9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21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67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56亿SDR,初次收入顺差182亿SDR,二次收入顺差1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资本账户逆差0.2亿SDR,直接投资顺差154亿SDR,储备资产增加72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19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3,957 贷方 2 45,775 借方 3 -41,818 1.A 货物和服务 4 2,097 贷方 5 40,471 借方 6 -38,374 1.A.a 货物 7 6,377 贷方 8 36,462 借方 9 -30,085 1.A.b 服务 10 -4,281 贷方 11 4,009 借方 12 -8,290 1.A.b.1 加工服务 13 270 贷方 14 275 借方 15 -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73 贷方 17 212 借方 18 -39 1.A.b.3 运输 19 -843 贷方 20 745 借方 21 -1,588 1.A.b.4 旅行 22 -3,889 贷方 23 543 借方 24 -4,432 1.A.b.5 建设 25 46 贷方 26 235 借方 27 -190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14 贷方 29 62 借方 30 -176 1.A.b.7 金融服务 31 22 贷方 32 55 借方 33 -3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16 贷方 35 125 借方 36 -54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09 贷方 38 514 借方 39 -40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54 贷方 41 1,201 借方 42 -74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7 贷方 44 14 借方 45 -6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4 贷方 47 29 借方 48 -73 1.B 初次收入 49 1,714 贷方 50 4,895 借方 51 -3,181 1.C 二次收入 52 146 贷方 53 409 借方 54 -26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957 2.1 资本账户 56 -2 贷方 57 6 借方 58 -8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3,95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279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444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524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968 2.2.2 储备资产 64 -676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4 2.2.2.4 外汇储备 68 -676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9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586 贷方 2 6,785 借方 3 -6,198 1.A 货物和服务 4 311 贷方 5 5,999 借方 6 -5,688 1.A.a 货物 7 945 贷方 8 5,404 借方 9 -4,459 1.A.b 服务 10 -634 贷方 11 594 借方 12 -1,229 1.A.b.1 加工服务 13 40 贷方 14 41 借方 15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26 贷方 17 31 借方 18 -6 1.A.b.3 运输 19 -125 贷方 20 110 借方 21 -235 1.A.b.4 旅行 22 -576 贷方 23 80 借方 24 -657 1.A.b.5 建设 25 7 贷方 26 35 借方 27 -2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7 贷方 29 9 借方 30 -26 1.A.b.7 金融服务 31 3 贷方 32 8 借方 33 -5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2 贷方 35 19 借方 36 -80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6 贷方 38 76 借方 39 -60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67 贷方 41 178 借方 42 -111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7 贷方 44 2 借方 45 -9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贷方 47 4 借方 48 -11 1.B 初次收入 49 254 贷方 50 726 借方 51 -472 1.C 二次收入 52 22 贷方 53 61 借方 54 -3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586 2.1 资本账户 56 0 贷方 57 1 借方 58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58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86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14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26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440 2.2.2 储备资产 64 -100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2.2.2.4 外汇储备 68 -100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9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421 贷方 2 4872 借方 3 -4451 1.A 货物和服务 4 223 贷方 5 4308 借方 6 -4085 1.A.a 货物 7 679 贷方 8 3881 借方 9 -3202 1.A.b 服务 10 -456 贷方 11 427 借方 12 -882 1.A.b.1 加工服务 13 29 贷方 14 29 借方 15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8 贷方 17 23 借方 18 -4 1.A.b.3 运输 19 -90 贷方 20 79 借方 21 -169 1.A.b.4 旅行 22 -414 贷方 23 58 借方 24 -472 1.A.b.5 建设 25 5 贷方 26 25 借方 27 -20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2 贷方 29 7 借方 30 -19 1.A.b.7 金融服务 31 2 贷方 32 6 借方 33 -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4 贷方 35 13 借方 36 -5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2 贷方 38 55 借方 39 -4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8 贷方 41 128 借方 42 -80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 贷方 44 1 借方 45 -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贷方 47 3 借方 48 -8 1.B 初次收入 49 182 贷方 50 521 借方 51 -339 1.C 二次收入 52 16 贷方 53 44 借方 54 -2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21 2.1 资本账户 56 0 贷方 57 1 借方 58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2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4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54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62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16 2.2.2 储备资产 64 -72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0 2.2.2.4 外汇储备 68 -72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9-05-10/qingdao/2019/0510/1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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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3月,银行结汇10153亿元人民币(等值1513亿美元),售汇10565亿元人民币(等值1575亿美元),结售汇逆差412亿元人民币(等值6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474亿元人民币,售汇964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6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679亿元人民币,售汇92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4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526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01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1225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373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679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305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021亿元人民币。 2019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29443亿元人民币(等值4362亿美元),累计售汇30050亿元人民币(等值4454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607亿元人民币(等值9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734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750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5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209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54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45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3572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252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2320亿元人民币。 2019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0095亿元人民币(等值2995亿美元),对外付款20248亿元人民币(等值301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53亿元人民币(等值23亿美元)。 2019年1-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9387亿元人民币(等值8800亿美元),对外付款55711亿元人民币(等值825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676亿元人民币(等值54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 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 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 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 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 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 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 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 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 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 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 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 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04-19/qingdao/2019/0419/15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