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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帮助涉外企业及时掌握相关外贸政策,更好应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影响,10月28日,滨州市中心支局联合滨州市商务局、滨州海关、中国银行滨洲分行共同举办第三届“企汇讲堂”活动。 此次活动得到参会企业的积极响应,必将对深化“两局一关”战略合作,共同打好应对变局、开拓新局主动战,推动滨州市涉外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起到良好的推进作用。 2020-10-30/shandong/2020/1030/1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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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 附件: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 2020-05-08/shandong/2020/0508/1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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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外汇信息员队伍,切实提高外汇调研信息的质量和水平,10月28日上午,聊城市中心支局举办了外汇调研信息培训班。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了外汇信息工作人员做好外汇调研信息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对下一步做好外汇调研信息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2020-10-29/shandong/2020/1029/1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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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深化,提高银行业外汇履职业务水平,处理好促便利和防风险的关系,10月23日下午,烟台市中心支局举办外汇履职监管专题培训。 下一步,烟台市中心支局将继续结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增强外汇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用汇意识,营造外汇市场诚信营商氛围,助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2020-10-27/shandong/2020/1027/1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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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数据质量,10月22日上午,烟台市中心支局指导烟台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成功举办2020年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专题培训。全市35家自律成员单位、烟台市中心支局及辖区支局相关人员共72人参加了培训。 2020-10-23/shandong/2020/1023/1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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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介绍2020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数据,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 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女士,请她为大家介绍2020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王春英女士作介绍。 2020-10-23 10:00:30 王春英: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通报2020年前三季度我国外汇收支情况,然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20年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的冲击下,世界经济深度衰退,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内经济稳定恢复,复苏势头全球领先,有力促进了我国国际收支平衡和外汇市场稳定。总的来看,前三季度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平稳运行,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态势。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20年前三季度,按美元计价,银行结汇14663亿美元,售汇13901亿美元,结售汇顺差762亿美元;按人民币计价,银行结汇10.25万亿元,售汇9.71万亿元,结售汇顺差5357亿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按美元计价,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1055亿美元,对外付款3068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74亿美元;按人民币计价,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1.70万亿元,对外付款21.44万亿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600亿元。 2020年前三季度,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总体呈现顺差,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2020年前三季度,银行结售汇顺差762亿美元。其中,上半年结售汇顺差786亿美元,三季度小幅逆差24亿美元。综合考虑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净买汇,银行外汇头寸增加等其他供求因素,前三季度我国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 第二,跨境资金总体呈现净流入,二季度以来持续表现为顺差格局。前三季度,银行代客涉外收支顺差374亿美元,其中,一季度逆差260亿美元,体现了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的影响;4月以来恢复平稳,二、三季度分别为顺差372亿美元和顺差262亿美元。 第三,售汇率有所下降,企业境内和跨境的外汇融资意愿总体稳中有升。前三季度,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截至2020年9月末,我国银行的境内外汇贷款余额较2019年末上升475亿美元,说明企业的相关外汇融资需求总体增加;9月末,进口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跨境贸易外币融资余额与2019年末基本持平,而同期进口回落3%,表明企业跨境外汇融资意愿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结汇率总体稳定,市场主体持汇意愿理性。前三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5%,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截至2020年9月末,企业、个人等主体境内外汇存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354亿美元,主要是三季度增长,在人民币有所升值情况下,体现了市场逆周期调节的良性结果。 第五,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截至2020年9月末,外汇储备余额31426亿美元,比2019年末上升346亿美元。总的来看,前三季度境内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外汇储备余额变动主要受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2020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 2020-10-23 10:06:35 寿小丽: 谢谢王春英副局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2020-10-23 10:11:49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能否评价下前三季度我国的外汇收支形势?对未来的趋势作个预测。谢谢。 2020-10-23 10:30:26 王春英: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全球经济金融的稳定。中国外汇收支面临的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但在国内基本面的支撑下,中国国际收支运行的平衡性好于预期,人民币汇率的稳健性好于预期,外汇市场交易的理性程度好于预期,跨境双向的投资活跃度好于预期。从下半年来看,外汇市场稳定发展的态势更加稳固,主要指标的运行情况呈现了稳中向好态势。具体来讲: 第一,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外汇储备总体稳定。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保持了765亿美元的顺差,占GDP的比为1.2%,继续保持在合理平衡区间。从三季度公布的数据看,货物贸易进出口规模创新高。同时受疫情影响,跨境服务贸易支出仍旧是下降,服务贸易逆差规模仍旧在收窄。在这两个因素的影响下,我们认为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的经常账户仍然能够保持在基本平衡的状态。所以在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情况下,9月底,中国外汇储备稳定在3.1万亿美元之上。 第二,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在全球主要货币中表现稳健。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有升有贬,形成双向波动格局,保持了比较高的弹性。境内期权市场一年期的隐含波动率为5%,最高价和最低价的波动幅度为7.5%,全球来看是属于合理适度范围。其他主要货币,欧元、日元、英镑都在7%—9%的波动水平,人民币的波动率在过去长期都低于2%,现在是5%,反映出弹性增强。前三季度,人民币对美元的即期汇率小幅增长2.3%。下半年受国内经济的率先恢复、美元指数回落等内外部因素影响,境内交易价回到6.6-6.7的水平。横向看,前三季度美元指数下跌2.5%,欧元对美元升值4.5%,日元对美元升值2.8%,英镑贬值3.3%,新兴市场货币指数下跌12.2%。这样来看,人民币明显强于其他新兴市场货币,与主要发达国家货币相比表现居中。未来,国内经济基本面相对优势会继续发挥稳定外汇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但是考虑到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人民币汇率仍然会围绕合理均衡水平上下波动。 第三,市场行为更加理性,外汇供求持续呈现基本平衡。今年结售汇交易有这样一个特点,客户“逢高结汇、逢低购汇”,这是市场更加理性的表现,控制风险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再从能够反映汇率预期的外汇市场远期、期权相关指标看,汇率预期保持总体稳定,没有形成非常明显的单边预期。这既有利于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也有助于外汇市场供求自主平衡。 第四,跨境双向投资依然活跃,跨境资金流动平稳有序。从外资流入国内看,商务部公布今年1-9月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规模1033亿美元,增长2.5%,三季度增长18%;外汇局统计,今年1-9月,境外投资者增持境内的债券和股票达到1321亿美元,增长47%。再看跨境资金流出,今年前三季度对外直接投资789亿美元,同比略降2.6%;境内主体通过“港股通”购买港股4244亿元人民币。 2020-10-23 10:30:41 王春英: 展望未来,在国内经济、政策、市场等因素的支撑下,中国外汇市场有条件延续平稳发展态势。首先,国内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在全球是有领先优势的,生产、服务、消费提供了非常强有力的支持。这些都会继续发挥增强信心和稳定预期的作用。其次,我国坚持推动金融改革开放,而且是双向开放,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措施不断推进、持续发力,为跨境资金的双向流动和均衡流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同时,我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双向投资的质量。第三,从市场情况看,人民币汇率保持了较高弹性。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的自动稳定器作用进一步发挥。同时,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和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在不断完善,能够比较好的吸收外部冲击影响。 当然,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的影响还在持续,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目前还是存在。所以我们会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的监测和评估,提高风险意识。既坚持外汇领域的改革开放,又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切实维护好国际收支平衡和国家经济金融的安全。这是对你问题的回应。谢谢。 2020-10-23 10:39:42 海报新闻记者: 近期人民币升值较快的原因是什么?未来是否会加速升值?谢谢。 2020-10-23 10:42:25 王春英: 您这个问题,前段时间人民银行也有回应。近期人民币升值,主要是受到经济基本面的支撑。中国率先控制了疫情,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今年中国将是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出口形势良好,境外长期资金有序增持人民币资产,人民币汇率在市场供求推动下有所升值。这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下,市场供求对汇率形成发挥决定作用的应有之意。总体来看,人民币升值的幅度还是相对温和的。今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4.5%,美元指数下跌4.3%,欧元对美元升值5.9%,日元对美元升值4.1%。比较来看,人民币与主要货币表现是基本一致的。 在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下,未来人民币汇率有望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继续保持双向波动和基本稳定。我们看到,聪明的市场总是能看到硬币的正反两面,既充分认可国内经济基本面对人民币汇率的支撑,同时也高度关注各种外部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可能使人民币保持有涨有跌、双向波动。目前,市场机构讨论比较多的因素包括: 第一,从长期看尽管美元走弱,但当前全球经济复苏前景并不明朗,短期美元走势具有不确定性。第二,市场机构也观察到,未来全球疫情改善之后,既有利于提升中国的外需,也有利于扩大进口。同时,各国放松出入境限制也会促进中国居民跨境旅行和留学需求的恢复。所以,中国的经常账户不容易大幅度顺差。第三,考虑正反两方面,当前国际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地缘政治冲突频繁,会加大国际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事实上我们仔细观察发现,一些指标也反映了市场观点。比如,从能够反映汇率预期的境内风险逆转指标(看涨美元/看跌人民币期权和看跌美元/看涨人民币期权的波动率之差)看,10月以来平均值0.97%,维持了正值,远低于2016年初的3.03%,在2018年5月,人民币处于升值时期,这个值是0.03%。目前的0.97%处于近几年的中间水平,也显示目前市场对中长期人民币汇率预期是趋于中性的。 对于汇率变化我主要给大家分享这些。外汇局会进一步配合人民银行持续深化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维护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我们能够做的更多是,坚持推动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提高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在不断扩大境内市场对外资吸引力的同时,我们也为境内投资者提供更多配置境外金融资产的机会和条件,促进形成“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服务经济发展。 借这个机会我想再说一句,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增强的背景下,希望通过媒体朋友继续传递,企业应该积极预防汇率风险,树立风险中性理念。今年以来,境内期权市场1年期隐含波动率平均水平在5%,最高价和最低价之间的波幅是7.5%,人民币汇率弹性是比较强的。面对汇率波动,企业应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第一,需要改变人民币不是升就是贬的单边直线性思维,树立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意识。第二,要合理审慎交易,做好风险评估,对汇率敞口进行适度套保。第三,要尽可能控制货币错配,合理安排资产负债币种结构。第四,不要把汇率避险工具当做投机套利工具,承担不必要风险。这是针对你提的汇率问题的回应,我们想借助媒体朋友向广大企业传递,在人民币双向波动弹性增强的背景下,要积极防范汇率风险,树立风险中性理念。 2020-10-23 10:45:17 CNBC记者: 最近有一些经济学家留意到,有一些银行和其他机构的外汇储备有一些增长,想了解背后有什么原因?外汇局有什么相关规则,他们应该留意一下?谢谢。 2020-10-23 11:08:25 王春英: 你提到了一些机构储备积累的问题,我判断你指的可能是银行结售汇头寸。我们过去发布会中也跟到场媒体记者谈到影响外汇供求的主要因素,就包括银行结售汇头寸。银行结售汇头寸主要受两方面影响,一是客户结售汇交易的平盘,二是银行自主增持、减持头寸。此外,境外机构也可以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买汇和卖汇,因为境外主体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需要做一部分货币兑换,所以境内外汇市场上有这些境外交易主体,他们要么是外汇的供给方、要么是需求方。 谈到银行应对头寸增持的汇率风险,银行外汇头寸中也有客户远期结售汇和期权平盘所被动持有的,这部分头寸银行不承担汇率风险。第二,银行主动持有的头寸,这部分规模较小,银行是专业机构,管理风险的能力非常强,在应对汇率风险方面也具有充足的经验。 我主要回答这些。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发布会后可以跟今天到场的新闻宣传工作人员联系,或者通过文字等其他方式给你进一步解答。 2020-10-23 11:08:42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GTN记者: 中国的经常账户是顺差,有证券投资流入,这时候外汇储备没有增加。有观点认为,这说明有一些项目有大规模流出。你怎么看待这个情况? 2020-10-23 11:11:27 王春英: 这是一个可以理解的观察。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中国国际收支呈现双顺差,外汇储备比较快地增长,经常账户顺差、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所以外汇储备增长。也出现过经常账户是顺差、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是逆差、外汇储备下降的情况。所以,大家对于逆差的项目都是十分警惕的。近几年中国国际收支出现了新的平衡模式,外汇储备保持基本稳定,不再随着国际收支主要项目的变化而变化。这就需要对国际收支的新平衡模式有全新认知。我和我同事们也梳理了这个问题,给观察到这个问题的朋友们作一个解释。 首先,近年来中国国际收支形成了自主平衡的总体格局,储备资产保持基本稳定。在这个背景下,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表现为镜像关系,经常账户呈现顺差,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就呈现逆差;反之,经常账户逆差,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就呈现顺差,国际收支总体平衡。市场各类主体的国际收支交易有进有出、有来有往,实现了自主平衡,不需要储备资产进行大规模的吸收或投放,也就不会形成储备资产大幅度变化。 第二,在国际收支自主平衡的格局下,有顺差项目就有逆差项目,但并不是所有逆差项目必然意味着风险。今年上半年,经常账户总体顺差,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表现为逆差。我们逐项分析这个逆差,并没有出现对外债务的去杠杆,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全部的对外负债项目都是净流入。逆差主要是中国对外的各类投资增长,说明市场主体在境外的资产增多了。资产主要是指,一是境内居民对外证券投资增加,这体现了多元化资产配置的需要,主要投资的是港股,前面和大家也分析了港股购买的数据。二是对外直接投资总体是理性有序增加,没有出现2016年增加40%多的情况。三是银行的对外存贷款增多,主要是境内外汇流动性是充足的,不管是经常账户还是直接投资带来的外汇流动性,由银行通过对外存款、贷款进行投放出去。仔细分析,我们可以说虽然有一些项目是逆差,但并不意味着是风险。 最后想跟大家说,目前国际收支平衡的内在结构,对中国来说我们觉得是比较合理的,也是比较合意的。怎么解释呢?近年来中国的国际收支进入自主平衡时期后,经常账户总体基本平衡、略有盈余。这就决定了中国国际收支总体结构是稳健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跨境资金流动也表现相对均衡。金融市场开放一方面吸收境外的资本流入,另一方面境内主体持有的境外资产或者外汇资产同步增多。未来看,中国经济处于结构调整、优化和制造业产业升级推进中,这会对经常账户保持基本平衡发挥很好的支持作用。国际收支有基础、有条件维持合理的、合意的局面。我们想跟大家交流的主要也是这个。谢谢。 2020-10-23 11:12:12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首都发展建设,作出深化北京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北京自贸试验区的重大决策部署。请问,外汇在支持北京建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以及北京自贸区在跨境贸易、直接投资等方面有哪些考虑和举措?谢谢。 2020-10-23 11:17:37 王春英: 你的问题具体到北京地区,我也整理了一些信息,跟你分享一下。关于自贸试验区的外汇管理政策,不仅仅是北京。外汇局始终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自贸区发展的要求,我们把握好自贸区建设的方向,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包括:第一,在自贸区银行可以按照展业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的手续。第二,自贸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是A类企业的,就不必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货物贸易外汇收入可以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第三,放宽了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注册且经营场所都在自贸区的企业可以选择区内银行,为其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2019年以来,外汇局出台了多项措施,优化业务办理或者简化流程,提高跨境贸易资金结算的效率。 关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的外汇管理政策。我们坚持真实性、便利化、防风险的管理原则,坚持小额便利、大额规范的理念,切实便利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地区的外汇业务办理。在通常情况下,各地区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都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外汇管理领域不存在政策障碍。 就你提到的关于北京自贸区的创新措施,首先,跨境贸易方面,支持北京自贸区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提供货物贸易外汇综合服务。研究探索了实物资产跨境转让的场内外汇结算模式,提升外汇资金结算效率。此外,为人才从业提供支持,包括便利在京中资机构海外员工薪酬结汇,便利境外高端人才办理个人赡家款、随行子女就读等购汇和结汇。其次,直接投资方面,推进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便利化。我们正在研究有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QFLP)试点改革方案,进一步拓展投资范围,简化登记手续,便利资金汇兑,探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融资管理模式,继续支持北京吸引更多全球一流投资机构落户。第三,在外债方面,持续推进外债便利化措施落地。进一步升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外债便利化试点政策,助力北京科创中心的建设。发布了相关实施细则,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500万美元外债便利化额度。在此基础上,特别扩大海淀园区内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由500万美元升到1000万美元,目前有19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创新企业外债管理方式。合并了交易环节,试点一次性的外债登记,取消试点企业逐笔登记的管理要求。在北京开展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试点,允许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进一步盘活银行不良资产,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谢谢。 2020-10-23 11:37:06 国际市场新闻社记者: 有报道称,最近外汇局计划分批新增QDII额度。政策的考虑是什么?是否会进一步放宽境内机构和个人海外投资限制?谢谢。 2020-10-23 11:53:44 王春英: 关于QDII额度发放问题,近期有一些报道。我们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构建金融双向开放新格局,满足境内市场配置境外资产或者对外投资的合理需求,所以近期我们启动了新一轮QDII额度的发放,这也是外汇局考虑深化跨境证券投资改革开放的积极举措。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我们对于实现经济平稳增长以及妥善应对外部冲击或者外部环境的变化,有坚定的决心和信心。 关于QDII额度发放,我们也会定期在网上发布最新的额度发放情况,媒体应该也会知道,在外汇局网站上可以查找哪类机构又增加了QDII额度。 对于你提的第二个问题,我们也在探索更多形式的跨境双向投资开放性和便利性政策,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在我们的考虑之中。谢谢。 2020-10-23 12:05:31 中国新闻社记者: 近期外汇局出台了多项资本市场开放举措,主要考虑是什么?下一步有什么新举措,同时如何兼顾促改革与防风险的关系?谢谢。 2020-10-23 12:05:54 王春英: 今年以来,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按照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你问到有哪些举措,我想主要跟你分享如下内容: 第一,在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资本市场方面,我们持续推进了股票、债券以及外汇市场的对外开放,完善市场化交投机制。比如在5月份我们取消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投资额度审批,而且放宽了托管数量限制,同时也优化便利相关资金的汇出手续。9月份与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文,统一QFII和RQFII的资格要求,降低准入门槛和扩大投资范围,进一步便利境外的投资者在境内证券投资运作。近期,我们会同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开放政策,简化准入管理,引入多级托管,优化资金汇出,建立和完善境外机构外汇风险管理机制,放宽并优化第三方汇兑交易,营造更加友好便利的环境。这是吸引境外投资者的举措。 第二,刚才讲我们有双向开放,在便利境内投资者方面,为更好地满足境内投资者全球资产配置需求,近期启动了新一轮的QDII额度发放,发了30多亿美元,涉及18家机构,既包括基金公司,也包括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子公司等等,这也是双向开放的一个新举措。 关于下一步的考虑,我们坚持一个指导思想和原则,继续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服务实体来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开放。比如,进一步推进债券市场开放,继续分批次发放QDII额度,探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管理改革,稳步扩大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等。我们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推进资本市场开放政策和渠道整合,把现行管道式的、分市场的、区域性的开放模式逐步转向统一的制度规则性开放,提高跨境投融资交易的便利。我们在推进改革开放的时候,还会综合考虑经济发展阶段、金融市场状况、金融稳定性因素,合理把握改革开放的方向、节奏、重点,使金融监管能力和金融开放程度相匹配,考虑在开放过程中设计风险防范和监督监管机制,希望我们的改革开放平稳有序进行。我们在做的时候是有这些考虑的。谢谢。 2020-10-23 12:06:35 寿小丽: 请继续提问,最后两个问题。 2020-10-23 12:07:09 总台央广记者: 2020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超过2万亿美元,如何看待我国外债的增长和趋势?谢谢。 2020-10-23 12:23:48 王春英: 外债一直是媒体、学术界、公众在外汇管理方面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会持续紧密跟踪监测外债的结构和规模的变化,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判断。总的看,近年来中国外债增长保持平稳,结构合理优化,稳定性逐步增强,偿付风险总体比较低,这反映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体现了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和外债便利化政策的效果,还有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市场的认可。 今年以来,中国外债增长延续了这一发展态势,从增速看,今年上半年外债规模增速3.7%,2018年4月以来季度增速在2%左右,所以上半年3.7%的增速是保持稳定的。从外债与经济规模匹配度看,2017年以来,外债余额与GDP的比例在14%到15%区间,与经济总量增长是相符的。从结构上看,近年来外债增长主要是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以境外央行为主的境外投资者增持境内国债。从这个角度说,这些债务是人民币债,且相关投资稳定性比较强。 未来,在政策面和市场因素作用下,外债还会延续平稳发展的态势。首先,政策面看,开放政策和便利化措施效果继续显现,有利于外债平稳增长。一方面,随着资本市场不断开放,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债券市场认可度进一步提升。我们观察到,今年9月中国国债被明确纳入富时罗素世界国债指数,中国的货币政策保持正常化,境内外利差维持比较高的水平,境外投资者会稳步增持境内债券。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外汇局不断推动外汇融资便利化改革,扩大主体融资空间,支持企业很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高效进行融资。其次,从市场看,虽然外部流动性比较充裕,但是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背景下,企业借债还是非常理性的。所以外债总体会保持理性、平稳和有序。 我想借这个机会和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外债问题,在谈到外债安全性和偿付能力的时候,有人把外债和外汇储备规模进行比较。实际上,国内各类主体借用外债,并不必然由外汇储备偿还。外债安全性是可以用很多国际通用指标来衡量的。 我国既有外部债务,也有相当规模的外部资产。在对外债务增加的同时,对外资产也在增加,而且近年来积累的对外资产是更多的,即我国呈现对外净资产。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对外资产7.9万亿美元,对外负债5.7万亿美元,净资产2.2万亿美元。从主体看,在全口径外债中,银行和企业等民间部门外债1.8万亿美元,与此对应的是对外资产2.4万亿美元,所以民间部门的资产是大于负债的。同时从资产负债结构看,7.9万亿美元对外资产中有3.1万亿美元储备资产,5.7万亿美元对外负债中有接近3万亿美元是外商直接投资,是比较稳定的负债。 有些人可能说,一个企业有负债但没有资产,这是可能的。在市场化调节机制的作用下,市场主体的对外资产和负债是可以得到有效调剂或者匹配的。比如,有的企业需要偿还外债,一方面可以用自有外汇,如果自有外汇不充足,可以在市场机制调节下,使用其他机构的外汇结余。所以,通过合理的价格,企业可以在市场上买到外汇,实现民间部门资产和负债有效调剂和匹配。 观察外债的安全性指标,一是外债负债率,国际安全线是低于20%,我们国家的比率在去年底是14%。二是外债债务率,国际安全线是低于100%,我国的数据是78%。三是偿债率,国际安全线是低于20%,我国是7%。四是短期外债比外汇储备,国际安全线要求低于100%,我国是39%。这是一个纯流动性指标,说明我国外汇储备在必要时可以提供充足流动性,但不意味着各类主体偿付外债必将用到外汇储备。像前面跟大家介绍的,民间部门拥有大量外汇资产,在市场化调节机制下,市场主体间外汇供求可以得到有效调剂,而且在21324亿美元的外债中约三分之一是人民币外债,这一点也是需要考虑的。当然我们会继续密切监测相关变化,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谢谢。 2020-10-23 12:24:08 经济日报记者: 刚才提到了金融开放,我比较关心的是在当前我国金融开放步伐加快以及全球低利率环境下,我国是否会面临大幅度流入?外汇局如何保障跨境资本的平稳流动?谢谢。 2020-10-23 12:30:23 王春英: 这个问题社会广泛关注。当前主要发达经济体实行非常宽松的货币政策,这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的外部环境是有些类似的,但是影响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的内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总的来看,我们内在条件有利于中国跨境资金均衡流动。 首先,中国国际收支尤其是经常账户已经从高顺差趋向基本平衡。在历史上,中国的经常账户顺差曾经在高位,与GDP的比值在2007年达到峰值,随后总体回落到2011年以后的2%左右,今年上半年继续保持在合理均衡区间。经常账户演变是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的结果,这体现了我国经济以国内大循环为主的转变。近年来,基本平衡的国际收支格局已经形成,这种受结构性因素影响形成的格局不会轻易发生改变。国际收支经常账户从高顺差转向基本平衡,这是受内部条件或者内部环境影响的一个明显变化。 其次,还有一个内部变化,就是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双向开放有助于拓宽跨境资本均衡流动渠道。我们在便利、吸引境外资金投资中国境内市场的同时,也在不断开放、便利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投资和参与全球资产配置。所以这两方面的开放,有利于拓宽跨境资本均衡流动的渠道。比如,证券投资项下,近年来境外投资者净增持境内证券稳中有增,2018、2019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规模保持在1200亿-1300多亿美元左右的水平。我们对外证券投资,2014年11月以来到今年9月末,港股通“南下”资金累计流出1.3万亿元人民币。所以,我们的开放是双向的,资金流动也是双向的,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有助于拓宽跨境资本均衡流动渠道。 最后,市场调节机制更加成熟理性。近年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汇率双向波动弹性增加,市场主体汇率预期更加理性,而且适度分化,没有出现非常一致性的单边升贬值预期,短期套利资金大幅减少。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场交易以实需、套保规避风险和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这种理性交易有利于维护跨境资金在平稳、合理、均衡范围内流动。汇率能发挥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即使出现部分时期、部分渠道跨境资本流入增多,也不会改变国际收支中长期总体平衡的格局。 以上是对你关心问题的回复。 2020-10-23 12:31:48 寿小丽: 谢谢王春英副局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 2020-10-23 12:34:47 2020-10-26/shandong/2020/1026/1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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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提高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银行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支付机构可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二、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并按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可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报送外汇业务报告。 三、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可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代垫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涉及非关联企业代垫或代垫期限超过12个月的,应按规定报备所在地外汇局。 四、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境内个人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项下结售汇,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五、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的市场主体,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自身名义办理收汇: (一)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市场主体已在地方政府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以下简称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备案。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应能采集交易、出口全流程信息,并提供与企业、个体工商户对应的出口明细数据。 (二)经办银行具备接收、存储交易信息的技术条件,系统与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对接,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识别客户身份,审核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防范交易信息重复使用。 六、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境内和境外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要求的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结算。个人办理市场采购贸易项下结汇,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七、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根据客户委托,代办出口收汇手续。经办银行可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出口收汇,外汇或结汇资金直接进入委托客户的账户。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经办银行办理上述业务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办银行需满足本《通知》第一条的要求。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委托客户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并已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综合服务。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控制体系健全,具备 “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的技术条件。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向委托客户明示实际成交汇率,不得利用汇率价差非法牟利。 八、外汇局通过技术手段支持企业优化外汇业务流程。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可通过联机接口服务连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联机查询名录状态,办理企业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等;可通过银行电子单据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或数字外管平台(ASONE)企业版网上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九、审核交易电子信息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汇发〔2019〕25号),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银行和支付机构办理还原申报时,单笔金额低于等值5000美元(含),应以自身名义进行汇总还原申报。对存在出口退税、融资等需求的涉外收付款,可选择以企业名义,将同一交易对手且交易性质相同的逐笔数据汇总还原申报。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相关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涉外收支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和“外贸综合服务”。 十、外汇局对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涉外收支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开展监测、核查和检查。对异常交易主体实施重点名单管理,向银行和支付机构发布。持续对审核交易电子信息的银行和支付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法退出不符合条件的银行或支付机构。 十一、为贸易新业态提供服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按照展业原则,应完善贸易新业态客户身份识别和管理制度,加强客户信用分类管理,持续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与交易抽查验证,健全客户合规约束和分类标识机制,审慎办理重点名单内市场主体的外汇业务,指导客户合规办理外汇收支。 十二、外汇局密切跟踪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按照 “服务实体、便利开放、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的原则,主动回应市场诉求。对于符合改革发展方向、真实合理的新型贸易收支,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程序通过集体审议解决,但不得新增行政许可。 十三、对违反本通知及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四、本通知有关定义: (一)跨境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商品或者服务贸易进出口的经营活动。 (二)市场采购贸易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依法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代为办理包括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企业。 十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附件4《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修改的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以下内容已被修改:第五条修改为“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的市场主体以自身名义办理收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市场主体已在地方政府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备案。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应能采集交易、出口全流程信息,并提供与企业、个体工商户对应的出口明细数据;(二)经办银行采取系统与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对接或通过网页登录等其他必要技术手段,识别客户身份,审核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防范交易信息重复使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 2020-05-21/shandong/2020/0521/1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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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全国性中资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丝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业务,指导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具体报送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8〕24号印发),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关于国家(地区)的报送原则、记录时点和计值方法、境内分支机构与境外对手方的关系、跨机构信息校验、零申报、数据修改等内容,涉及第一部分第(八)至(十三)条。 (二)新增投资境外股本证券和投资基金份额(B01表)、投资境外债务证券(B02表)、吸收境外股权和基金份额投资(B04表)、境外发行债务证券(B05表)、存贷款及应收应付款业务(D系列报表)、涉外托管业务(H系列报表)等具体报表的填报方法,涉及第二部分第(五)、(六)、(七)、(八)和(十一)条。 (三)新增有关可转债、信贷资产证券化、存托凭证、非上市股份全流通、贷款展期、境外投资筹备款、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等吸收非居民投资者保证金、非居民以股抵债业务以及非居民购买境内信托产品等业务的填报要求,涉及第三部分第(五)、(六)、(七)、(十)、(十五)、(十六)、(十七)、(二十四)和(二十五)条。 (四)新增申报主体合并的填报要求,涉及第四部分第(六)条。 二、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直接申报与间接申报关系的说明,涉及第一部分第(一)条。 (二)补充有关境外法人机构在中国境内分机构的申报义务分工,金融机构申报主体的说法,以及申报主体的“离岸业务部”等是申报主体的内设部门,而不是独立的申报主体或非居民机构等说明,涉及第一部分第(二)条。 (三)调整有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内托管机构申报内容的说法,补充有境内托管机构的跨境投资业务的申报义务说明,涉及第一部分第(三)条。 (四)补充其他因素引起的非交易变动的归类原则,涉及第一部分第(五)条。 (五)补充金额字段应与币种字段相匹配,以及贵金属合约币种填报等内容,涉及第一部分第(六)条。 (六)补充有关非居民之间股权转让导致的投资者信息变动,申报主体应同时填报非居民股东的撤资和增资信息的申报说明,涉及第二部分第(四)条。 (七)调整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等其他各类往来(E01表)的说明,补充相关案例,涉及第二部分第(十二)条。 (八)补充银行进出口贸易融资余额(X01表)的统计范围和填报方法,涉及第二部分第(十三)条。 (九)调整境内机构租用非居民境内不动产的说明,将之区分为“经营性租赁”和“其他形式的职工报酬”,涉及第三部分第(二)条。 (十)调整有关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原外方股东在不同情况下增资和减资的填报说明,涉及第三部分第(四)条。 (十一)补充有关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说明。其中,存贷款等已做外债登记的债务类数据项应与对应登记外债类型和签约币种相匹配,其他业务遵从直接申报有关要求。涉及第三部分第(十八)条。 (十二)调整有关债务减免的说明,涉及第三部分第(十九)条。 (十三)将多处“填报机构”调整为“申报主体”。 (十四)其他补充内容主要为举例说明。 三、其他说明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17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17〕106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支机构以及其他指定报送主体。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21,68402488,68402234;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修订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9月18日 2020-09-21/shandong/2020/1105/1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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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3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0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0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稳中有升。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0946亿美元,较2019年末增长373亿美元,增幅1.8%。主要由银行货币与存款余额增长推动,体现为非居民机构存款和同业存放余额的增加。 外债结构持续优化。从币种和期限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38%,中长期外债占比42%,分别较2019年末上升3个和1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近年来外债规模平稳增长,符合我国经济发展以及持续扩大开放的进程。随着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不断推进,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市场的认可度进一步提升。2020年2月28日,中国国债被正式纳入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政府债券指数。 预计未来外债仍将保持平稳运行的态势。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出台多项跨境融资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扩大企业借用外债空间,便利企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将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将企业借债空间从原来净资产的2倍提高至2.5倍;二是扩大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试点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并扩大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范围。三是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企业可在线上申请外债登记。数据显示,便利化措施未引发外债规模大幅上升,外债风险总体可控。随着政策效应逐步显现,预计未来外债仍将保持平稳运行的态势。 当前,我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改变,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基础依然坚实,有利于外债继续平稳运行。下一步,外汇局将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 稳步推动金融市场开放,在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同时有效防范跨境融资风险,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2020-06-25/shandong/2020/0625/1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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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07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7%,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942亿美元,在国内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动下,跨境资金的双向流动更加活跃。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增长。2020年三季度,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554亿美元,同比增长27%。其中,出口和进口同比分别增长9%和5%,表明在国内疫情有效防控和经济稳步恢复下,货物贸易持续改善。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收窄。2020年三季度,服务贸易逆差404亿美元,同比收窄44%。其中,旅行逆差286亿美元,同比收窄50%;运输逆差114亿美元,同比收窄32%。环比来看,旅行支出随着境外开学季的到来较二季度回升,运输收入和支出随着货物贸易持续改善环比也有所增长。 三是直接投资持续净流入,证券市场双向资金流动更加活跃。2020年三季度,直接投资顺差239亿美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332亿美元,来华直接投资571亿美元,同比和环比均有所增长。证券市场方面,三季度,境外投资境内证券逾700亿美元,我国对外证券投资逾300亿美元。 预计我国国际收支将继续呈现总体稳定、基本平衡的格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发展韧性强劲,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加快形成,为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提供有力支持。 2020-11-10/shandong/2020/1110/1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