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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月,银行结汇14515亿元人民币,售汇15216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4年1月,银行结汇2043亿美元,售汇2141亿美元。 2024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2389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1999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4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965亿美元,对外付款591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3-20/jilin/2024/0319/2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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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下午,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走进甘肃红色金融史馆主题党日活动。 甘肃红色金融史馆运用浮雕、展柜、形象树、场景还原等形式呈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甘肃金融业九十年的光辉发展历程。在讲解员的解说下,全体党员学习了解了萌芽和发展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时期的甘肃金融史,感受到老一辈金融工作者为甘肃红色金融建设所作的突出贡献。 回望过往非凡历程,展望前方光明征程。此次参观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信心,大家纷纷表示,要汲取前行力量,继往开来、开拓进取,为外汇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2024-03-20/gansu/2024/0320/1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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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258亿美元,较1月末上升65亿美元,升幅为0.20%。 2024年2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经济长期向好态势将持续巩固和增强,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4-03-20/gansu/2024/0320/1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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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遵义市分局召开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宣导会,遵义市相关银行及涉外企业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遵义市分局就《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中关于资本项目便利化的政策措施进行详细讲解,并与参会银行和企业开展交流互动。 2024-03-20/guizhou/2024/0320/1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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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在京全国性中资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丝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质量,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制度》),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0年版)》(以下简称《核查规则(2020年版)》)进行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以下简称《核查规则(2024年版)》,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对《制度》中新增的报表增设核查规则。例如,新增对E02表(境外建设项目概览表、境外建设统计表)中“合同签约币种”“签约主体类型”“实际承包主体类型”“业务类型”“建设项目所在国家”等内容的校验;新增对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中“目的地/运抵地”“出发地/启运地”以及“本月收入”的校验。 (二)根据日常核查实践新增核查规则。例如,新增对A系列直接投资报表中境外被投资机构在当地缴纳的税金、年末从业人数等字段的校验;新增对Z01表(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中申报主体所属行业代码为非金融企业时,该申报主体不应填报“SWIFT代码”的校验。 二、删除的主要内容 (一)删除已实现系统前端校验的相关规则。对于已通过《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汇发〔2022〕13号文印发)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系统前端实现校验的核查规则,《核查规则(2024年版)》不再重复体现。 (二)删除不适用于《制度》要求的相关规则。如《制度》将E01表(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等其他各类往来表)填报币种由美元调整为原始币种,因此删除《核查规则(2020年版)》中对代扣代缴税及其他费用间的金额关系校验规则。 (三)删除重复校验同一业务的相关规则。如将《核查规则(2020年版)》中,对同一境外特殊目的实体(SPV)在A01表(对外直接投资表)与Z03表(投资关系表)中的信息一致性情况的校验精简为一次。 三、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对特殊业务备注说明的要求。如H02表(为居民托管业务统计表)中,在对同一投资工具代码下投资工具类型上下期不一致的校验中,增加“摘牌”或“退市”的备注说明。 (二)调整核查规则的错误/疑问数据类型。对于现实中确有特殊情形的业务,将数据类型由错误数据调整为疑问数据。 (三)按照《制度》调整核查规则中指标名称。如A系列直接投资报表的利润、所有者权益等相关指标,B系列证券投资报表的申报主体身份、证券代码、产品代码等相关指标,均根据现行《制度》调整。 四、其他调整 各申报主体应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系统中及时查看系统核查结果,并及时修正相关数据。系统核查时间从原每月15日、16日、18日、22日和30日(2月为28日)调整为每月13日、16日、18日、22日和30日(2月为28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94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级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遵照本通知开展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核查,核查方式和方法不限于本通知的规定。各申报主体应参考本通知,并结合自身业务实践探索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86,68402488,68402234;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修订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2024-03-20/gansu/2024/0320/1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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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际收支处召开全处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全区人民银行系统“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方案》,深入领会肖龙沧行长在全区人民银行系统“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动员大会讲话精神,对国际收支处及相关条线工作开展“基础工作规范年”的工作部署。 袁晶副处长结合国际收支处各条线工作实际,就落实开展“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全处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开展“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的必须性,增强制度观念、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开展“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作为2018年处内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落实。二是仔细梳理国际收支处各项基本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基础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岗位风险点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如有问题要及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时报送中支内审处。从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工作流程等方面夯实基础性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好中心支局的指导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业务条线工作监督、指导、检查和考评工作,及时掌握中心支局各条线“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给予意见并重点辅导,合力做好外汇管理各项基础性工作。 2018-04-28/neimenggu/2018/0428/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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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大兴调研之风的号召,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互助共建,近日,外汇管理科党支部联合货币信贷管理科党支部与建设银行乌海分行深入乌海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开展“银企互动,服务实体经济”主题党日活动。 会上,企业财务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企业的主要产业链产品、出口意向及近期预计发生的跨境资金流动等情况。货币信贷科党员讲解了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政策在货物贸易、跨境融资等方面的结算优势。建设银行乌海分行业务人员结合企业实际介绍该行在跨境结算业务、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和贸易融资产品及配套的金融服务。随后,针对企业提出的跨境收支业务堵点、近期利润汇出等问题,外汇管理科党支部党员给予逐一解答,切实解决企业实际业务需求。 2023-08-10/neimenggu/2023/0810/1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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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宣传外汇知识,让市场主体尽知便利化政策内容,2023年4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锡林郭勒盟中心支局借助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契机,组织开展了外汇知识系列宣传。在锡盟民盛购物中心广场,外汇局人员齐上阵,身披宣传绶带,生动讲解国际收支申报、外汇便利化政策等内容,受到市场主体的欢迎,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这次“金融为民 外汇助企”宣传活动,是锡林郭勒盟中心支局服务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以实际行动落实金融服务“五大任务”,助力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今后锡林郭勒盟中心支局将继续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等外汇知识宣传落实,为全盟涉外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23-05-22/neimenggu/2023/0522/1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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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巴彦淖尔市中心支局召开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动员会,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回顾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波澜壮阔的奋斗实践。巴彦淖尔市中心支局局领导沈永禄要求:“作为基层单位,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准确理解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把五中全会精神融入到我们的工作中、生活中,争做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2020-12-16/neimenggu/2020/1216/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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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外汇局内蒙古分局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支部联组学习会,肖长江副局长参加会议并作重点发言。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开幕式上作的大会报告和在闭幕式作的重要讲话。各处党支部书记及青年党员代表分别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发言,畅谈学习心得,坚定贯彻决心,明确落实措施。 2017-10-26/neimenggu/2017/1026/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