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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公告,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和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和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可兑换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加快国内外汇市场发展、特别是推动市场对外开放的需求日益上升。此次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和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主要着眼于丰富境内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拓宽境内外市场主体的交易渠道,促进形成境内外一致的人民币汇率,这是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的改革举措。 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运行时间具体如何调整? 答:人民币外汇市场运行时间由北京时间9:30-16:30调整至北京时间9:30-23:30(区域交易运行时间暂维持不变);外币对和外币拆借交易系统运行时间由北京时间7:00-19:00调整至北京时间7:00-23:30。连续交易,中间不休市。 问: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后,为什么以北京时间16:30人民币兑美元即期询价成交价作为当日收盘价? 答: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后,市场流动性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可能仍以日间交易为主,并且最大程度反映中国外汇市场真实的供求状况。夜间交易的流动性相对较差,可能使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汇率容易失真甚至有被操纵的可能。若以23:30的汇率作为收盘价,做市商参考这一价格为次日中间价报价,可能削弱中间价的基准性和代表性。如果做市商因为收盘价代表性不足而不参考进行次日中间价报价,又会影响中间价报价机制的权威性,造成收盘价与次日中间价的结构性偏离。因此,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后银行间外汇市场收盘价仍沿用16:30的成交价。 问:交易系统运行时间调整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参考汇率时点是否相应增加? 答:为便利人民币外汇定价与交易,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市场汇率参考,延长交易系统运行时间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在目前10:00、11:00、14:00、15:00和16:00五个时点的参考汇率基础上,在中国货币网增加公布17:00、18:00、19:00、20:00、21:00、22:00和23:00七个时点的参考汇率,计算方法相同。 问:合格境外主体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可参与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品种分别有哪些? 答:合格境外主体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方式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价和询价等交易方式,可参与全部挂牌交易品种的交易,包括即期、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 问:合格境外主体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是否有资质要求? 答:现阶段,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合格境外主体主要考虑人民币购售业务规模较大、有国际影响力和地域代表性的境外参加行,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按照市场自愿原则,依法具体实施市场准入。合格境外主体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的申请流程、技术标准和收费安排等与现有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标准相同。 问:合格境外主体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是否需要与交易对手签署主协议? 答:签署主协议是国内外金融市场的普遍惯例。境外主体在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衍生品交易,交易双方需自主协商签署NAFMII或ISDA主协议。 问:银行间外汇市场目前实行做市商制度,合格境外主体是否也可以成为做市商? 答:考虑到合格境外主体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初期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和磨合,现阶段合格境外主体只能以普通会员身份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暂不成为做市商。 问: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后,对现有的人民币购售业务模式有什么调整? 答: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在中国境内外汇市场有两种业务模式可以选择:一是继续与境内代理行直接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二是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外汇交易。上述两种业务模式中,境外参加行根据自身意愿只选一种模式。 问: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后达成交易,境内银行是否还需要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报送信息? 答: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若选择直接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外汇交易,需在交易日终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报送人民币购售有关信息,其交易对手无需通过RCPMIS系统报送相关信息。(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01-26/xinjiang/2016/0126/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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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大家一致认为,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对2016年经济工作全面部署的重要会议,也是对推进结构性改革进行重点部署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议强调,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这是综合分析世界经济长周期和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及其相互作用的重大判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要求,克服困难、闯过关口,锐意改革、大胆创新,积极适应和服务于经济发展新常态。 会议指出,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会议要求,外汇管理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会议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研究了相关落实措施。一是坚持改革开放,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简政放权,加大外汇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创造条件。二是坚持稳中求进,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快外汇市场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做好为市场主体服务工作,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坚守风险底线,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健全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01-08/xinjiang/2016/010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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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会议,局党组中心组成员、总会计师、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致认为,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不法外设定权力,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与会同志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结合外汇管理本职工作展开了学习讨论,并一致认为: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和执行宪法确立的各项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二是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发挥抓党建的关键作用,重点履行好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树立法治精神。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法规清理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要严格遵守程序正当等原则,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12-08/xinjiang/2015/120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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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证真实贸易投资背景的用汇需求,近期,阿克苏中心支局通过查阅银行报送的报表、报告以及各外汇业务系统数据筛查、比对,锁定大额购付汇数据,进行集中分析,并对重点异常数据开展现场核查。同时,对外汇指定银行管理人员和一线业务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政策指导,对银行“展业三原则”提出要求。 通过此项工作,阿克苏中心支局进一步了解了辖区购付汇业务基本情况以及银行在办理购付汇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增强了银行合规经营意识。 2015-12-08/xinjiang/2015/120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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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国家外汇局新疆分局召开外汇局新疆分局局务扩大会,传达2016 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对新疆分局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外汇局新疆分局全体干部参加会议。国家外汇局新疆分局李学武副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李学武副局长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各项最新外汇管理政策,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以及非现场和现场核查力度,加大对银行的窗口指导;三是加快外汇管理职能转化,推进内部资源整合,优化人员配置;四是群策群力,超前谋划2016 年新疆外汇管理工作。 2016-01-13/xinjiang/2016/011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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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总局科技司2015年广东梅州标准化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传达总局关于外汇局全面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的过渡安排与要求,指导辖内各级外汇局和金融机构开展好日常代码标准化工作,新疆分局于2016年1月21日举办了外汇代码标准化管理视频培训。培训紧紧围绕《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实施细则》、《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码合一”政策内容,结合实际操作案例,重点针对金融机构代码、金融机构标识码和特殊机构代码管理的要点、难点,过渡期内“三码合一”推广要求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解读。分局相关业务人员及全疆14个中心支局和4个支局全体在岗人员,22家外汇指定银行及须报送涉外业务数据而申领过金融机构代码或金融机构标识码的5家地方性法人银行、7家经营外汇业务的保险公司、3家特许兑换机构、1家证券公司、1家小贷公司,共8家地方法人机构,100多个分支机构,300余人参加了培训,实现了培训的全覆盖。 2016-01-21/xinjiang/2016/0121/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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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阿克苏中心支局采取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狠抓人员培训、分级核对审核、加强督导和引导等有效措施,圆满完成2015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考核工作,进一步激发了银行合规合法经营外汇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015-12-21/xinjiang/2015/122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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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了解辖区涉外企业进出口业务及外汇政策执行情况,近日,外汇局克州中心支局深入辖内一家牛羊皮进出口企业开展调研。详细了解企业进出口、结售汇业务等情况,结合当前形势,针对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匹配情况进行探讨并提出合理建议。 此次调研是克州中心支局探索重点企业管理的有效尝试,通过实地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掌握企业对外投资贸易的实际需求,提高了外汇管理工作主动性。 2015-12-24/xinjiang/2015/122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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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定期开展风险排查,杜绝“一手清”的现象;二是加强印章、重要空白凭证及执法证件管理,严格各项交接手续,坚决杜绝违规使用情况的发生;三是强化会计部门监督制约,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四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定期对网络安全、日常操作、访问权限、口令设置等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各业务系统安全运行;五是定期开展自查,主动配合内审、纪检监察等同级监督部门对外汇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防控各类风险的能力。 2016-02-14/xinjiang/2016/0214/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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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辖区外汇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步伐,推动外汇知识普及,2016年2月24日,巴州中心支局精心组织了第一期“外汇业务送课程下基层”活动,来自农行兵团支行9个网点的外汇业务负责人、运营主管、大堂经理、客户经理、业务经办及大堂引导员等34名外汇从业人员开展了集中培训宣讲活动。新疆兵团农行国际业务专家重点介绍了外汇业务政策、外汇业务柜面和电子银行操作、国际收支申报等内容。活动通过有奖问答互动、培训测试等形式,进一步加深了参训人员对外汇业务的理解,保证了培训效果。 2016-02-25/xinjiang/2016/0225/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