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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入,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5 月 22 日,上海市分局召集在沪 100 多家中外资银行举行政策通报会,通报国家外汇管理局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判上海外汇收支形势和结售汇变动趋势,部署上海地区控流入、扩逆差的应对措施,安排外汇检查、银行头寸管理、企业排查等外汇管理工作。 2013-06-28/shanghai/2013/062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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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打击虚假转口贸易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及时总结前期转口贸易检查经验和问题,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期,总局召集13家分局在沪召开“打击虚假转口贸易专项行动培训暨工作汇报会”。会议特邀请了本市外汇指定银行、保税园区企业、货运及船运代理公司等单位的专业人员为外汇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涉及面广,针对性强,有效提升了外汇检查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为后续转口贸易现场检查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2013-06-28/shanghai/2013/062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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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上海市分局子网站已于2013年10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网站地址为http://www.safe.gov.cn/wps/portal/shfj。欢迎各位网友访问浏览,我们将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外汇管理政务公开和信息服务平台。 感谢您对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13年10月15日 2013-10-15/shanghai/2013/101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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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 张新 (2014年5月22日) 大家上午好! 现在,我向大家正式报告一个重要工作进展: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人民银行总行和外汇总局领导与相关司局的大力推动下,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经过近一年的精心准备和努力,大家期待的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细则和风险审慎管理细则,这两项重要的细则今天发布了! 大家知道,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上海自贸区的战略部署,2013年12月,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先后发布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外汇管理等5项实施细则。当前,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进展顺利,社会各界反响良好。自贸区新型金融业务稳步发展,充分体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统筹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改革要求。 今天这两个细则的出台,标志着人民银行支持自贸区的政策细则已经出齐。借两个细则发布的机会,我想讲三点意见。 一、两个细则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 本次发布的两个细则,相互匹配,相辅相成,从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两个方面,构建了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自贸区账户管理体系。《业务实施细则》侧重分账核算业务管理,详细规定了分账核算单元的建立、管理要求和自由贸易账户的开立、账户资金使用与管理等。《审慎管理细则》主要根据宏观审慎管理的要求,明确规定了分账核算单元管理的审慎合格标准、业务审慎合格评估及验收、分账核算业务风险管理、资金异常流动监测预警以及临时性管制措施。 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自贸区账户体系是人民银行30条意见中的关键内容,是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扩大金融市场开放和防范金融风险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于全面推进自贸区金融改革和便利实体经济投融资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建立了规则统一高度便利的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区内主体可以在保留现有人民币账户和外汇账户的基础上,根据自身业务经营需要自主选择开立自由贸易账户。自由贸易账户内本外币资金按统一规则管理,可以为企业开展跨境业务,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以参与国际竞标为例,依托账户提供的便捷服务,企业只需发出一个支付指令,银行即可依据账户协议自动为其以人民币或兑换成所需要的货币实现对外支付,而无需在不同规则下管理多类账户、签发多个指令。区内主体的资金使用效率和快捷程度可以大幅提高。 二是便利实体经济投资贸易活动。通过同名账户间按规定渠道进行有限渗透的安排,体现了风险可控原则下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有利于区内主体更好地实现境内外业务、内外贸业务等的一体化经营,支持实体经济依托国内市场开辟国际市场业务。 三是分账核算管理为试验区提供“电子围网式”的金融环境,有利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创新业务发展。金融机构将按照“标识分设、分账核算、独立出表、专项报告、自求平衡”的管理要求,将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与现有业务分开,将自由贸易账户内资金与境内区外相对隔离,避免直接冲击境内市场。另一方面,分账核算单元对自由贸易账户提供可兑换服务形成的本外币头寸原则上要在区内或境外平盘,有利于境外人民币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有效运行。 四是为后续改革提供操作载体和空间。自由贸易账户为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后续改革提供了很好的载体。今后,证券、保险等监管部门均可利用这个载体和工具,对相应的改革予以推动和开展,不再需要人民银行出台相应的账户细则。 二、具体实施中需要把握的几个重点 《业务实施细则》和《审慎管理细则》的落地,标志着《意见》中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账户体系的政策框架已经成型,为在自贸区先行先试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改革提供了载体和工具。在具体实施中,要把握好如下几个重点。 一是设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出发点是为了满足实体经济需求。为推动自贸区投融资创新业务发展,上海总部开展了大量调研工作,深入到企业一线,征集了800多条意见建议。从细则的内容看,企业一线的合理金融需求大部分都得到了满足,我们的政策是接“实体经济”这个地气的。 二是设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着力点是促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细则规定自由贸易账户可办理经常和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资金结算,同时也可按规定办理投融资汇兑创新及相关业务。自由贸易账户为自贸区更加广泛的贸易投融资活动提供支持,为投融资便利化提供了很好的载体和工具。 三是所有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均可按要求建立分账核算单元。建立分账核算单元的金融机构不限于区内,充分体现了自贸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的总体政策思路;也不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保险等非银行机构可参照本细则办理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从而为自贸区金融改革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政策空间。 四是各类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均可开立自由贸易账户。按照开立账户的不同主体,金融机构可以为区内主体以及境外机构分别开立区内机构自由贸易账户、区内个人自由贸易账户、境外机构自由贸易账户、区内境外个人自由贸易账户以及同业机构自由贸易账户等五类账户,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但是,境内区外的企业和个人不能开立自由贸易账户。 五是需遵循“先本币、后外币”的原则分步推进。为稳妥推进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各金融机构在提供自由贸易账户相关金融服务时,应从本币起步,条件成熟时再扩展到外币。自细则发布6个月后,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对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择机启动外币业务。 六是细化了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兑换的具体政策安排。对已实现可兑换(包括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相关)的业务,自由贸易账户内资金可自由兑换;对《意见》第三部分投融资创新业务,各相关部门可根据“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的原则,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七是进一步做好宏观及微观层面的风险管理。在宏观层面,我们将根据金融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继续执行全国统一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根据资本充足率管理、流动性管理、法定存款准备金管理等实施统一监管,同时还将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防范异常资金流动等金融风险。在微观层面,对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含区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将按跨境业务管理,并进行相应的真实性审核。 三、以自由贸易账户细则推出为契机,推动投融资汇兑便利,探索分类别、有步骤、有管理的资本账户可兑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目前,在自贸区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具有重大意义,它既是满足自贸区实体经济需求的需要,也是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契机。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投资贸易便利化虽然与资本项目可兑换相关,但不能将两者划上等号,我们在自贸区推动的与投资贸易便利化相关的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分类别、有步骤、有管理”的可兑换,主要有如下特点: 第一,不是为可兑换而可兑换,而是以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贸易便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要是为满足实体经济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合理需要推进自贸区资本项目可兑换,不是为金融改革而金融改革。 第二,不是“完全的可兑换”,而是“分类别、有步骤”的可兑换,对一些短期资本流动和外债等方面仍会继续实施相应的管理;对于拟推动的改革措施,按照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的原则有步骤地推动可兑换。 第三,不是“自由的可兑换”,而是“有管理”的可兑换,对决定要实行的可兑换项目仍会实行有效的宏观和微观审慎管理。 在各项工作的操作上,我们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风险管控措施。这两个细则的实施,为自贸区推进“分类别、有步骤、有管理”的资本项目可兑换提供了管理载体和操作工具,建立了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 同志们、朋友们! 设立自贸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是上海经济转型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自贸区金融改革发展仍是“进行时”,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积极稳妥地组织上海金融机构建立分账核算单元,坚持抓改革与防风险同步推进,加快建立自贸区风险审慎管理和金融宏观审慎评估框架。 希望上海市各金融机构和广大自贸区企业结合自身和自贸区发展实际,抓住分账核算体系建立的契机,认真落实两项细则,用足用好政策,在做好风险管理的前提下抓好业务创新,开发更多更好的金融产品,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作用,为推动自贸区内产业升级,为支持自贸区发展,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2014-05-22/shanghai/2014/052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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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实施细则》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为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支持试验区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便利试验区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取消区内机构向境外支付担保费的核准,完善结售汇管理、支持银行开展面向境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按照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动一项”原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制定了《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并授权上海市分局颁布。 二、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实施细则》体现了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转变,符合试验区建设总体要求。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区内企业在办理经常项下业务时,业务流程更加简化,手续更加简便;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二是坚持简政放权,推进外汇管理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通过取消行政审批、简化单证审核等措施,大力推进管理方式从重行政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微观管理转变为重宏观审慎管理,从而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三是探索主体监管,提升营商环境。通过有针对性地对市场主体进行动态分类监管,促进外汇管理由行为监管转变为主体监管,从而构建更加便利、规范、透明、高效的外汇管理体系。四是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检查,防范金融风险。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监测分析和事后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企业和银行可获得哪些便利? 一是经常项目业务流程将大幅简化。简化区内主体与境外之间经常项目交易的单证,支持企业集团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与轧差净额结算,允许所有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收取外币租金。二是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进一步便利化。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实行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赋予企业结汇选择权,规避汇率风险。便利跨境融资,取消部分债权债务行政审批手续。三是支持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发展。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四是促进外汇市场业务发展。适应大宗商品交易的套期保值需要,完善了相应的结售汇管理,有利于支持银行开展面向企业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帮助企业规避大宗商品价格风险。 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有哪些便利化政策措施? 一是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开展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以及境内成员单位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业务。二是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开立国际资金主账户,国际资金主账户与境外资金往来自由。三是国际资金主账户与国内资金主账户在规定额度内自由划转。具体额度由外汇局根据外汇形势核定。四是简化准入手续。区内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国际资金主账户开展的各类试点业务所涉行政审批均改为备案。 五、融资租赁外汇管理有哪些便利化政策措施? 一是取消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对外债权业务的逐笔审批,实行登记管理。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到所在地银行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用于保留对外融资租赁租金收入,账户内外汇收入结汇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二是经批准,允许非金融类融资租赁公司境内收取外币租金,解决货币错配问题。三是简化飞机、船舶等大型融资租赁项目预付货款手续。 六、《实施细则》将如何协调便利化和防风险的关系? 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始终将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本次改革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出一项’”为原则,在促进便利化的同时,从管理制度、管理方式、技术手段等入手,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一是加强统计监测与分析预警。严格履行外汇管理数据信息报送义务。督促银行、企业等按照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外汇局报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境内资金划转、结售汇等数据;主动报告异常或可疑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异常跨境资金流动。二是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完善外汇收支预警指标体系,对银行、企业等异常或可疑情况进行风险提示,依法开展现场核查检查,实施分类管理,处罚违规行为;必要时调整政策,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三是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外汇管理部门将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政府和试验区管委会等密切配合,强化跨境异常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加强对试验区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动的监管,切实维护国家涉外金融安全。 2014-03-05/shanghai/2014/030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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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大对自贸试验区跨境投融资活动的金融支持,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总行批准,5月22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举行发布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审慎管理细则》)。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王利平出席了发布会。 本次发布的两个细则,全面规范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及其风险审慎管理,两者相互匹配,相辅相成。《业务实施细则》侧重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的开展及相关要求,详细规定了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内部建立试验区分账核算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以及自由贸易账户的开立、账户资金使用与管理等内容。《审慎管理细则》主要根据宏观审慎管理和风险防控的要求,对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管理的审慎合格标准、业务审慎合格评估及验收、风险管理、资金异常流动监测预警以及各项临时性管制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两项细则从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两个方面,共同构建了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试验区账户体系框架,为下一步推动试验区投融资汇兑创新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业务实施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一是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建立分账核算单元,为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区内主体提供经常项目、直接投资和《意见》第三部分的投融资创新相关等业务的金融服务,以及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为境外机构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二是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为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可根据需要开立。三是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机构账户,以及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按宏观审慎的原则实施管理;对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含区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根据有限渗透加严格管理的原则,按跨境业务实施管理;对同一非金融机构的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一般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应按《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四个渠道办理。四是细化了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兑换的具体政策安排,对已实现可兑换(包括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相关)的业务,自由贸易账户内资金可自由兑换;对《意见》第三部分投融资创新业务,各相关部门根据“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另行制订具体实施办法。五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等机构可在获准后,向试验区内及境外提供各类跨境金融交易及清算结算服务。 《审慎管理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分账核算单元的审慎合格标准与评估验收程序。上海市金融机构应当按要求建立试验区分账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展业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并以市级机构为单位接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相关系统。二是明确提出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宏观审慎管理的目标、内容、方法、工具等,要求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建立对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响应机制。三是细化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管理的内容,包括渗透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币种敞口风险管理、资产风险管理、风险对冲管理等。四是建立了风险预警与处置机制。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开展非现场监测,并根据不同预警指标,在出现资金异常流动的情形下,采取延长账户存放期、征收特别存款准备金、实行零息存款准备金以及临时资本管制等干预手段,维护试验区金融环境的稳健运行。五是组织开展对金融机构分账核算业务进行持续性评估,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与处罚机制,根据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的需要,对金融机构开展的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范围进行调整。 两项细则的落地,标志着《意见》中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账户体系的政策框架已基本成型,为在试验区先行先试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金融领域改革提供了工具和载体。区内主体可依托自由贸易账户这一载体,积极开展投融资汇兑等创新业务。各相关部门可利用这一载体和工具,依据“成熟一项、推动一项”的总体原则,另行制定实施办法,在试验区积极稳步推动个人跨境投资、资本市场开放、跨境融资便利化等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试验区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推动试验区在更高平台上参与国际竞争。 2014-05-22/shanghai/2014/052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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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上海市分局召开2014年上海市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2014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13年上海市外汇管理工作,研究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了今年上海市外汇管理各项工作。上海市100多家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2013年,上海市外汇管理部门积极落实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围绕外汇管理中心任务,紧密结合上海实际,一手抓改革创新,一手抓风险防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一是积极参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出台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二是全力做好防范异常外汇资金流入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对银行外汇资金流入和结汇的管理,加强货物贸易外汇资金流入管理,认真做好资本项下的控流入、扩逆差相关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创新试点工作。顺利启动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积极推动跨国公司资金运作便利化试点,顺利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深化拓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大力支持上海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四是坚持依法行政,有效提升外汇监管和服务水平。五是加大外汇查处力度。 会议认为,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上海“四个中心”功能跨越的关键一年。外汇管理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改革创新的要求更高。为此,要切实贯彻落实好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和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积极推动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转型,促进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改进银行外汇收支监管,强化国际收支统计和监测预警,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上海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明确了今年外汇管理的工作思路和安排:一要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大力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不断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研究建立特许机构办理外币现钞跨境调运和批发业务模式,支持银行推出面向客户的人民币外汇理财和投资相关业务。二要积极推动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转型。巩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成果,优化服务贸易外汇监管方式,加强个人外汇管理,配合推进保险机构外汇管理改革。三要促进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做好资本项下外汇管理改革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数据报送质量,研究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等管理。四要改进银行外汇收支监管。探索外汇指定银行主体监管,加强银行结售汇业务日常管理,完善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机制。五要强化国际收支统计与调查。扎实推进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建设,加强统计申报数据核查。六要加强监测分析和调查研究。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的双向监测,完善非现场分析报告体系,积极开展信息调研,构建与银行的联动机制。七要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严厉打击虚假转口贸易活动,开展对银行外汇业务的专项检查,积极查处资本金违规结汇、外债违规结汇、逃汇、骗购外汇等违规案件,完善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方法体系。 2014-03-14/shanghai/2014/031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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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经总局批复同意,2月28日,上海市分局颁布《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上海市分局当天立即召开“外汇管理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通报会”。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总局综合司徐卫刚副司长莅临会议指导,试验区管委会、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110家在沪外汇指定银行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外汇管理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要求,突出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区内优先于区外”的政策导向;二是简化外汇管理审批流程;三是促进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四是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五是有效防范外汇收支风险。 会议强调,设立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内外发展大势出发,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各银行应认真学习贯彻外汇管理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在坚持合规经营、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提供更优质便利的金融服务,切实加强对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对外汇局给予试验区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充分肯定和感谢。他指出,《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是继启动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加强反洗钱工作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要的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政策。首先,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服务投资贸易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大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力度;二是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规范稳妥操作,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其次,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符合“两个方向”。一是符合投资贸易便利化、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大方向;二是符合服务金融体系、深化金融改革的大方向。再次,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实现“两个效益”。一是在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同时,带动经济转型,实现国家总体战略目标,提升中国在全球经济贸易体系的发言权和竞争力;二是借助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探索创新中国改革路径,带动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为全面对外开放积累宝贵经验。最后,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发挥“两个作用”。一是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发挥政府的作用,推动自贸试验区健康、良性和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分局将在总局领导下,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履行监管一线职责,确保总局政策取得实效。同时,及时总结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政策实施效果,积极研究进一步促进跨境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的政策建设,更好地服务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 2014-03-05/shanghai/2014/030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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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13]244号,以下简称《意见》),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意见》要求,《通知》按照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动一项”原则,实施以下外汇管理政策创新措施:一是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二是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三是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取消对外担保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四是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五是完善结售汇管理,便利银行开展面向区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上述改革措施体现了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转变,符合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是服务实体经济,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二是简政放权,进一步减少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从重行政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微观管制转变为重宏观审慎管理。三是支持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发展,通过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四是有针对性地对市场主体实施动态分类监管,加强对守法企业的服务力度,提升营商环境。五是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检查,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通过上述改革措施,区内企业、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便利度将显著提高,有利于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试验区国家战略,有利于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业务及管理模式,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2014-03-05/shanghai/2014/030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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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6日,上海自贸区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首批试点银企合作签约仪式举行,标志着外汇管理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总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落地。会议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王利平主持。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吴俊出席了签约仪式。会上,21家企业分别与13家银行现场签署了合作协议。 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创新跨国公司账户体系。允许跨国公司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账户内可以全部或部分共享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二是进一步简化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需按规定提交税务备案表。三是便利跨国公司融通资金。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与境外划转自由,没有额度控制;在规定的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内,国内、国际账户内互联互通,便利企业内部调剂资金余缺。四是资本金结汇采取负面清单管理。资本金资金意愿结汇,审核真实性后对外支付。五是加强统计监测防控风险。全面采集跨国公司外汇收支信息,集中收付或轧差净额结算进行数据还原申报,留存相关单证备查,落实额度控制监管“阀门”。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上海市分局将遵循自贸区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努力为自贸区总部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要求试点企业和银行切实落实试点各项监管要求,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严格按照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便利措施办理相关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在稳步推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过程中,将密切跟踪研究相关业务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积极研究进一步促进跨境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的政策措施,支持自贸试验区总部经济发展。 2014-05-16/shanghai/2014/051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