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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会见美国商会访华团
2024-02-29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2/content_6934821.htm
国家外汇管理局圆满完成2023年全国“两会”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9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5件,内容主要涉及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支持区域开放创新、推动贸易新业态发展等,均如期完成答复。 办理过程中,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联系,认真研究采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推动外汇领域持续深化改革、提升外汇服务水平。如,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015号建议提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不断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海南实施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进一步引导银行提升服务质效,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有效节约企业时间成本和“脚底成本”,并在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试行融资租赁公司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467号建议提出,推动侨乡侨汇结汇业务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涉侨个人跨境资金汇兑需求,优化个人用汇服务质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出台多项便利化举措,优化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流程,支持银行不断提升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效率。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即将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从代表和委员们的宝贵建议中汲取和凝聚智慧,推动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2024-03-04
/safe/2024/0304/24050.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关于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2024-2027年)(全文)
2024-07-30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7/content_6965137.htm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讨论通过《国务院2024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等
2024-03-13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39133.htm
直播回放: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2024-03-11
http://www.gov.cn/zhuanti/2024qglhzb/live/20240308b5612378.html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24-03-11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37964.htm
直播回放: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闭幕会
2024-03-11
http://www.gov.cn/zhuanti/2024qglhzb/live/20240310b5618739.html
习近平向巴基斯坦新任总统扎尔达里致贺电
2024-03-11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38487.htm
刚刚,政府工作报告现场传来这些重磅消息!
2024-03-06
https://www.gov.cn/zhengce/jiedu/tujie/202403/content_6936431.htm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银联国际有限公司、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万事网联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各全国性中资商业银行: 为便利个人使用境内银行卡跨境交易,完善银行卡外汇业务管理,现就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MCC)分类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345个商户类别码(见附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以下简称53号文)附件《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共同构成现行有效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 二、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和发卡金融机构应按照53号文规定,严格落实境内银行卡境外交易分类管理,按照现行有效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在业务系统中做好设置,不得授权和清算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以外的其他交易。其中,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授权发行的银行卡由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统一在其业务系统内设置;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授权发行的银行卡由各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在其业务系统内设置。 三、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调整自身商户类别码,应在调整生效前30天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对于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调整商户类别码,由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在调整生效前30天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书面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商户类别码调整情况,更新和发布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 以上所称调整商户类别码,是指新增、停用商户类别码,或商户类别码的定义发生变化等。 四、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各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和发卡金融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完成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309、68402593。 特此通知。 附件: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新增345个)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4年3月15日
2024-03-22
/safe/2024/0322/24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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