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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18-01-30/anhui/2018/0130/1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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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5月,银行结汇11003亿元人民币(等值1726亿美元),售汇9769亿元人民币(等值1532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235亿元人民币(等值19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394亿元人民币,售汇896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43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610亿元人民币,售汇80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9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797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691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106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29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0238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5938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215亿元人民币。 2018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48537亿元人民币(等值7642亿美元),累计售汇47788亿元人民币(等值752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749亿元人民币(等值117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4595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371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24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258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07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49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712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783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712亿元人民币。 2018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8720亿元人民币(等值2936亿美元),对外付款19189亿元人民币(等值301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469亿元人民币(等值74亿美元)。 2018年1-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89250亿元人民币(等值14048亿美元),对外付款89636亿元人民币(等值1411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386亿元人民币(等值6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8-06-20/gansu/2018/0702/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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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8年5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如何? 答:当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保持基本稳定。5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194亿美元,主要是企业、个人在汇率预期平稳环境下,自主调节境内本外币资产的结果;境内企业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逆差74亿美元,较4月份缩小26%,其中涉外外汇收支顺差26亿美元,处于相对平衡状态。5月份外汇储备余额下降142亿美元,主要受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下跌以及资产价格总体上涨的综合影响,国内外汇市场延续平稳运行态势。 主要渠道的跨境资金流动平稳增长、总体平衡。一方面,货物贸易依然是跨境资金净流入和外汇供给的主要渠道,5月份银行代客货物贸易(海关统计口径)涉外收支顺差环比增长42%,银行代客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环比增长32%。同时,境内企业等非银行部门的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项下涉外收支和结售汇均延续顺差。另一方面,季节性因素导致企业投资收益购汇和个人购汇环比有所增加。5月份,投资收益项下购汇近70亿美元,较4月增长98%;个人购汇环比略增2%,同比下降10%。此外,当前企业的汇率避险意识增强,5月份远期结汇和售汇签约额环比分别增长5%和22%,同比增加1.3倍和2倍。银行远期结售汇顺差17亿美元,显示企业汇率预期总体稳定。 5月份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延续波动走势,部分新兴经济体面临资本外流和货币贬值压力。我国经济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应对了外部环境的变化,为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提供了根本保障。 2018-06-20/gansu/2018/0702/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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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明确相关概念与指标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形成《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将《贸易信贷调查制度》更名为《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二是将申报主体确定原则修改为“谁进行贸易收付款,谁申报”;三是进一步明确“贸易信贷”、“离岸转手买卖”、“主要出口国家及地区”等概念,调整“期末账面出口应收/预收款余额”、“期末账面进口应付/预付款余额”等指标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6〕1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并做好对辖内申报主体的宣传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电话:010-68402290,010-68402489。 附件: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pdf 2018-06-20/gansu/2018/0702/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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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2018年6月30日-7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桂林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党支部在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关崇明带领下赴资源县,开展“重走长征路 喜迎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期间,党员们参观了资源县中峰镇油榨坪中革军委会会址,两水塘洞村李洞屯红军长征翻越老山界纪念馆。在翻越老山界纪念馆,党员们重温入党誓词,关崇明同志给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党员们深深体会到红军长征中的艰难困苦,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弘扬红军长征精神,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8-07-02/guangxi/2018/0702/1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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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普及外汇金融知识,提升辖区金融服务水平和群众外汇风险防范意识,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中心支局以2018年钦州市第二届网络文化节为契机,于6月23日-24日,在钦州湾广场举办主题为“提高外汇风险意识,警惕跨境投融资诈骗”的外汇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本届网络文化节由钦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主办,各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了宣传活动。 活动中,钦州市中心支局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外汇管理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向公众宣传非法逃套汇、地下钱庄、分拆购付汇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推动提升群众防范意识,现场气氛热烈,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8-07-02/guangxi/2018/0702/1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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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前往梧州市商务局进行调研。调研中,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向梧州市商务局重点了解商务局对外贸进出口数据的统计方式、近期重大涉外经济项目运行情况以及异常企业信息等多方面的内容,双方就下一步如何加快地方新业态平台的搭建工作交换了意见,为下半年联合推动梧州辖区涉外经济平稳快速增长打下基础。 2018-06-29/guangxi/2018/0702/1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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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召开政银企党建共建学习交流会。本次学习交流会以巩固政银企三方党建共建为载体,具体内容丰富,包括观看建党纪录片、党课学习、外汇政策宣讲、银企党建心得交流、外汇衍生产品介绍、硬笔书法比赛、重温入党宣誓等多项内容,会议气氛活跃,达到了通过党建深化政银企沟通交流的目的。 2018-07-02/guangxi/2018/0702/1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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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8年6月10日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pdf 2018-06-20/gansu/2018/0702/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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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2018-06-20/gansu/2018/0702/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