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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召开2025年第一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调查统计处、货币政策处、征信管理处、国际收支处有关负责人就2024年吉林省金融运行情况、外汇收支基本情况、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省应用情况进行通报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社、中国新闻网、吉林日报、上海证券报等10余家媒体受邀参加。 2024年吉林省金融运行基本情况 2024年,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跟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扎实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货币信贷规模稳步增长,引导贷款投放结构持续优化,全年呈现“总量稳、结构优、成本降”良好态势,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金融总量保持稳步增长 2024年,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持续指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保持金融总量指标增长稳定性,全力支持我省经济回升向好。全省全年社会融资规模新增2727.1亿元,连续五年居东北三省首位。全省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9114.8亿元,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9037.3亿元。 贷款结构持续优化 金融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力有效 从信贷投向上看,乡村振兴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户贷款同比增长14.3%。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年末余额同比增长9.5%。其中,专用设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11.5%。科技创新领域贷款快速增长,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9.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15.0%,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23.2%。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贷款平稳增长,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贷款同比增长11.6%。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持续优化,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6.1%,其中信用贷款同比增长41.9%。住户经营融资可得性稳步提高,短期经营性贷款同比增长10.5%。房地产开发贷款继续回升,年末余额同比增长10.4%,较上年高15.1个百分点,时隔40个月重回两位数增长。 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持续下降 利息负担显著减轻 2024年,全省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19%,同比下降37个基点,其中,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83%,同比下降61个基点。 下一步,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加大力度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强金融力量! 问题1:从刚才的发布中我们了解到2024年全省金融运行呈现“总量稳、结构优、成本降”的良好态势,请问我省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取得哪些具体成效? 2024年,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人民银行总行货币信贷政策,紧跟省委省政府战略布局和目标任务,灵活适度、精准有效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推动一揽子增量货币政策落地,做深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货币政策工具靶向发力,增加重点领域低成本资金供给。充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加大对三农、民营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全省全年支农支小再贷款累计投放545.9亿元,创近年来新高;累计办理再贴现200.5亿元,同比增长19.8%。惠及经营主体4.86万户,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至5.19%。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和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激励引导作用。通过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累计提供激励资金3901.5万元,撬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33.5亿元。加强与省内政府部门协调联动,积极推送碳减排项目清单,截至2024年末,全省累计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28个碳减排重点领域项目提供低成本贷款资金33.3亿元,累计带动碳减排量202.6万吨,同比多增45.4万吨。充分运用新增抵押补充贷款额度,支持“三大工程”建设。累计投放贷款110.94亿元,支持项目建设21个,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406套,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4630套。加快推动新创设货币政策工具落地落实落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投放量34.8亿元。 迅速落实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助力激发市场主体新动能。组织召开吉林省主要金融机构座谈会议,就信贷稳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存贷款利率传导等方面进行工作部署。扎实推动2024年9月27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落地见效,释放可贷资金130.2亿元。指导吉林省主要银行机构稳妥有序做好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有关工作,涉及全省房贷3331亿元,惠及157万户家庭,每年节约利息支出23亿元左右。调整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全省个人住房贷款平均首付比例为24.0%,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引导银行机构给予存量房地产融资合理展期,积极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全省经营性物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49.8%。指导有关金融机构加强与上市企业的沟通对接,用好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切实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截至2024年末,已完成7家上市公司授信,额度21.05亿元,已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3笔,贷款金额合计4.86亿元。 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强化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牵头开展“金润吉科”、金融支持美丽吉林建设、粮食产能提升、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行动,制定出台支持长春新区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吉林省绿色低碳发展、种业振兴等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构建科技金融“五专”服务机制,深化拓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四张清单”机制效能,提升银行机构金融服务能力。深入推进“金润吉林”专项行动,与省发改、科技、生态环境、工信、民政、文旅等部门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名录信息共享推送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做好融资精准对接。2024年末,全省科技型企业贷款、绿色贷款、农户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12.7%、15.5%、14.3%、16.1%、14.9%。 疏通利率传导渠道,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有效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加强存款自律管理,深入开展治理违规“手工补息”行为,建立存款利率联动调整机制,严肃存款招投标利率报备纪律,重点规范同业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产品定价,引导金融机构降低负债成本。持续发挥LPR下降引导作用,督促金融机构坚持风险定价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2024年,吉林省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19%,同比下降37个基点。 问题2:请介绍一下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本情况和在吉林省应用成效? 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简称资金流信息平台,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共同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具体承建并负责运维,全国统一集中运行,按照开放共享、实时互动、按需调用等原则,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形成与企业信用报告互为补充的征信服务新格局。 平台于2024年10月25日上线试运行,首批全国31家金融机构参与试运行工作。服务主体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支持其他企业开展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互联网,为每个中小微企业建立了数据账户,企业在自己的账户内既能自主查询,也能授权金融机构查询其部分或全部资金流信用信息。 平台试运行以来,吉林省内16家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已在平台建立用户1016个,累计开展应用培训31场次,覆盖2238人次,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30余笔、金额超2亿元,取得良好应用效果。 建设资金流信息平台是中国人民银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机制,进一步支持信贷资金精准直达中小微企业的积极探索和全新实践。资金流信用信息是中小微企业最优质的信用信息,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收支状况、偿债能力、履约行为等情况,平台联通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最终将实现在全国范围内、所有金融机构间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的流动共享。 下一步,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将持续加大资金流信息平台应用推广力度,大力拓展资金流信用信息报告应用场景,积极推动资金流信息平台在吉林省应用成效取得新突破。 问题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25年要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请问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下一步有哪些考虑? 2025年,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助力吉林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是推动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充分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以“五篇大文章”、促进消费、房地产、“两重两新”等为抓手,加强项目储备和信贷投放,保持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稳固。推动金融机构盘活存量金融资源,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持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持续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 二是加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结合省内重点布局、特色产业创设再贷款优先额度,扩大质押品池业务规模,着力提高再贷款政策覆盖面。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在吉林落地,不断提升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质效。 三是着力优化金融供给结构。牵头出台我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总体意见,进一步完善科技、绿色、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制定养老、数字金融工作方案。聚焦支持先进制造、光电信息、人参产业、居民消费、创业就业、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群体,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联动,制定金融支持措施,持续深化融资对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优化贷款流程,提升经营主体金融服务获得感。 四是强化利率政策传导。积极落实自律机制各项倡议,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市场利率变化、资金运用收益等因素合理确定存款利率水平,降低整体负债成本。进一步强化自律管理,督促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收益覆盖成本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及房贷利率,推动社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为促消费、扩投资创造有利的利率环境。 问题4:请问2024年吉林省外汇收支情况如何? 2024年,吉林省跨境收支保持积极增长态势,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总额为289.9亿美元,同比增长9.8%。其中,涉外收入85.1亿美元,同比增长9.2%,涉外支出204.8亿美元,同比增长10.1%。收支逆差119.7亿美元,同比扩大10.7%。分项目看,经常账户涉外收付款274.3亿美元,同比增长9.5%,货物贸易跨境收入持续增长、再创新高,达到68.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涉外收付款11.9亿美元,同比增长22.4%。银行结售汇总额为199.3亿美元,同比增长17.4%。其中,结汇54.4亿美元,同比增长15.6%;售汇144.9亿美元,同比增长18%。结售汇逆差90.5亿美元,同比扩大19.6%。 2025-02-28/jilin/2025/0228/2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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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5年1月) 2025-02-28/qinghai/2025/0228/1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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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93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86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383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881亿元,二次收入顺差331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2933亿元。 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011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481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6340亿元,初次收入逆差9412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05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154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0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49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6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807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22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67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28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31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4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441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67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8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58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99亿SDR,二次收入顺差3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367亿SDR。 按SDR计值,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17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782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724亿SDR,初次收入逆差99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11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322亿SDR。(完) 2024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2933 1807 1367 贷方 2 81231 11349 8587 借方 3 -68297 -9543 -7220 1.A 货物和服务 4 14483 2023 1531 贷方 5 74707 10438 7897 借方 6 -60224 -8415 -6366 1.A.a 货物 7 17866 2496 1889 贷方 8 67019 9364 7084 借方 9 -49153 -6868 -5196 1.A.b 服务 10 -3383 -473 -358 贷方 11 7688 1074 813 借方 12 -11071 -1547 -1171 1.A.b.1 加工服务 13 210 29 22 贷方 14 232 32 25 借方 15 -22 -3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7 12 9 贷方 17 236 33 25 借方 18 -148 -21 -16 1.A.b.3 运输 19 -647 -90 -68 贷方 20 2342 327 248 借方 21 -2989 -418 -316 1.A.b.4 旅行 22 -3735 -522 -395 贷方 23 864 121 91 借方 24 -4599 -642 -486 1.A.b.5 建设 25 222 31 23 贷方 26 366 51 39 借方 27 -145 -20 -1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96 -27 -21 贷方 29 11 2 1 借方 30 -207 -29 -22 1.A.b.7 金融服务 31 -3 0 0 贷方 32 76 11 8 借方 33 -79 -11 -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16 -100 -76 贷方 35 99 14 11 借方 36 -816 -114 -8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635 89 67 贷方 38 1354 189 143 借方 39 -720 -101 -76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48 118 90 贷方 41 2027 283 214 借方 42 -1179 -165 -12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3 -9 -7 贷方 44 51 7 5 借方 45 -114 -16 -1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4 -3 -3 贷方 47 30 4 3 借方 48 -54 -8 -6 1.B 初次收入 49 -1881 -263 -199 贷方 50 5780 807 611 借方 51 -7660 -1070 -810 1.C 二次收入 52 331 46 35 贷方 53 744 104 79 借方 54 -413 -58 -4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2933 -1807 -1367 2.1 资本账户 56 3 0 0 贷方 57 6 1 1 借方 58 -3 0 0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2937 -1807 -136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5110 -2111 -1598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865 -120 -92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113 -295 -223 2.2.1.1.1.1 股权 63 -2204 -308 -233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91 13 10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1247 175 132 2.2.1.1.2.1 股权 66 1776 248 188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528 -74 -56 2.2.2 储备资产 68 2173 304 230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156 22 16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28 4 3 2.2.2.4 外汇储备 72 1990 278 210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4年四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05亿美元(折约2188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4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0117 4220 3176 贷方 2 294432 41236 31061 借方 3 -264315 -37016 -27886 1.A 货物和服务 4 38472 5391 4059 贷方 5 270851 37932 28572 借方 6 -232379 -32541 -24514 1.A.a 货物 7 54812 7679 5782 贷方 8 243421 34091 25679 借方 9 -188609 -26412 -19897 1.A.b 服务 10 -16340 -2288 -1724 贷方 11 27430 3840 2893 借方 12 -43770 -6129 -4617 1.A.b.1 加工服务 13 818 115 86 贷方 14 901 126 95 借方 15 -83 -12 -9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265 37 28 贷方 17 796 111 84 借方 18 -531 -74 -56 1.A.b.3 运输 19 -3971 -556 -419 贷方 20 8039 1126 848 借方 21 -12010 -1682 -1267 1.A.b.4 旅行 22 -15018 -2102 -1584 贷方 23 2842 398 300 借方 24 -17860 -2501 -1884 1.A.b.5 建设 25 601 84 63 贷方 26 1202 168 127 借方 27 -601 -84 -6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859 -120 -90 贷方 29 175 24 18 借方 30 -1033 -145 -109 1.A.b.7 金融服务 31 26 4 3 贷方 32 290 41 31 借方 33 -264 -37 -2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2542 -356 -268 贷方 35 724 101 76 借方 36 -3266 -457 -34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768 248 187 贷方 38 4644 650 490 借方 39 -2875 -402 -30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963 415 312 贷方 41 7574 1060 799 借方 42 -4612 -646 -48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82 -40 -30 贷方 44 136 19 14 借方 45 -418 -59 -4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09 -15 -11 贷方 47 108 15 11 借方 48 -217 -30 -23 1.B 初次收入 49 -9412 -1319 -995 贷方 50 20882 2926 2204 借方 51 -30293 -4245 -3199 1.C 二次收入 52 1057 148 111 贷方 53 2700 378 285 借方 54 -1643 -230 -17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1546 -4416 -3322 2.1 资本账户 56 -4 -1 0 贷方 57 14 2 1 借方 58 -18 -3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31542 -4415 -332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5956 -5038 -3793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2005 -1684 -1271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12333 -1728 -1303 2.2.1.1.1.1 股权 63 -9296 -1302 -981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3037 -426 -322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327 45 32 2.2.1.1.2.1 股权 66 4177 585 439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3850 -540 -407 2.2.2 储备资产 68 4414 623 472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65 9 7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 0 0 2.2.2.4 外汇储备 72 4350 614 465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1429 196 14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4年初步数为一、二、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4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4年一、二、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4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908亿美元(折约6488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02-28/jilin/2025/0228/2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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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054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109亿元,进口13767亿元,顺差6342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518亿元,进口4149亿元,逆差1631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2334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714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60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4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150亿美元,进口2494亿美元,顺差65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711 656 贷方 22627 3150 借方 -17916 -2494 1.货物贸易差额 6342 883 贷方 20109 2799 借方 -13767 -1916 2.服务贸易差额 -1631 -227 贷方 2518 351 借方 -4149 -578 2.1加工服务差额 61 8 贷方 70 10 借方 -9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0 4 贷方 69 10 借方 -39 -5 2.3运输差额 -242 -34 贷方 736 102 借方 -978 -136 2.4旅行差额 -1786 -249 贷方 274 38 借方 -2060 -287 2.5建设差额 9 1 贷方 96 13 借方 -86 -12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67 -9 贷方 27 4 借方 -94 -13 2.7金融服务差额 1 0 贷方 23 3 借方 -22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0 -18 贷方 88 12 借方 -219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75 24 贷方 411 57 借方 -237 -33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32 46 贷方 696 97 借方 -364 -51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6 -1 贷方 21 3 借方 -27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8 -1 贷方 7 1 借方 -15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03-03/shanxi/2025/0303/1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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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4220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2%,处于合理均衡区间。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规模创历史新高。2024年,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7679亿美元,较2023年增长29%。其中,货物贸易出口34091亿美元,增长7%;进口26412亿美元,增长2%。2024年,我国进出口产品结构继续优化升级,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货物贸易顺差扩大并推动经常账户顺差增长。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小幅增长。2024年,服务贸易逆差2288亿美元,较2023年增长10%。境外个人来华和境内个人出境旅行增长较快,带动旅行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61%和27%。生产性服务贸易也保持较快增长,其中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顺差248亿美元,咨询、广告等其他商业服务顺差415亿美元,分别增长29%和9%。 问:2024年我国双向跨境投资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与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逆差自主平衡,双向跨境资本流动总体有序。 一是境内主体合理配置境外资产。经常账户顺差形成资金净流入,从国际收支上看,主要对应于境内主体对外投资的相应增长。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全球产业链布局加快,带动2024年我国对外股权性质直接投资净增加1302亿美元,对外股票和债券投资也有所增长,对外资产和净资产规模稳步上升。 二是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2024年,在来华股权性质直接投资中,新增资本金流入908亿美元,其中四季度流入规模较前三个季度明显增长。考虑到境外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境内融资便利度上升等因素,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倾向于增加本地融资、减少或偿还境外贷款,来华债务性质直接投资呈现阶段性净流出。 当前我国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在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推动下,经济回暖向好态势将进一步巩固,我国国际收支有望继续保持基本平衡态势。 2025-02-28/jilin/2025/0228/2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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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5年2月28日) 2025-02-28/jilin/2025/0228/2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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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5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5-02-28/jilin/2025/0228/2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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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4.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0万亿美元)。 2025-02-28/qinghai/2025/0228/1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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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4.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0万亿美元)。 2025-03-03/shanxi/2025/0303/1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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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2025年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工商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召开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沈莹,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超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主持会议,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立佳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依文集团、吉利控股、商汤科技、圆通速递、伊利集团等5家民营企业及全联并购公会负责人介绍了企业经营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工商银行、人保集团、中信证券、国担基金等4家金融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人作经验交流。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民营经济发展把脉定向、提振信心、增添动力,为做好新时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具体体现。金融部门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积极健全政策框架,强化督导落实,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会议要求,要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强化监管引领,引导金融机构“一视同仁”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增加对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执行好金融支持民营经济25条举措,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加快出台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政策文件。强化债券市场制度建设和产品创新,持续发挥“第二支箭”的撬动引领作用。抓好“科创板八条”“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十六条”“并购六条”等政策落实落地,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展壮大。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股、债、贷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大各类金融资源要素投入,将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做实、做深、做精。 会议强调,各方要增强协同联动,推动完善融资配套机制,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共同营造更优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各级工商联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深化调查研究,搭建对接平台,会同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升民营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民营企业要加强自主创新,完善治理结构,重视信用管理,加强风险管控,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部分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负责人,中央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有关司局,全国工商联有关部门、直属商会和北京市工商联,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5-03-03/dalian/2025/0303/2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