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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重庆外汇管理部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外贸外资企业的金融支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2020年9月至10月,涪陵中心支局积极开展稳外贸稳外资再行动调研走访系列活动,覆盖涪陵辖区两区两县重点外资外贸企业40家,切实为涉外企业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推动各项便利化措施政策落地见效。 调研座谈面对面,便利政策促推行。组织召开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实施情况企业调研座谈会,选取17家涉外企业作为调研对象,了解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在企业层面落实落地情况,掌握企业办理外汇相关业务时遇到的问题和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现场走访解难题,便利措施落实处。组织辖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6家涉外银行对10家重点涉外企业开展现场走访,围绕企业经营难题,搭建政银企三方协作平台,高效推行便利化举措落地见效。 监督走访共探讨,外资外贸稳向好。指导银行自主开展稳外贸稳外资调研行动,根据走访情况,选取中国工商银行涪陵分行作为监督对象,了解其走访企业宣讲政策、开展企业调研、解决企业困难的相关情况,并针对企业现实难题共同研讨,进一步强化外汇管理服务职能。 部门协作好管家,优化营商稳环境。与辖区外资外贸企业相关监管单位形成多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对27家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政策培训,当好行政服务管家,共同致力于辖区稳外资稳外贸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020-10-30/chongqing/2020/1030/1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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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引才引智环境,满足外籍人才真实合规的经常项目用汇需求,支持重庆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重庆开展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创新试点的批复》(汇复〔2020〕44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外籍人才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的批复》(汇复〔2020〕4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现予发布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反馈。 联 系 人:张 曼 李 臻 联系电话:67677647 67677648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 2020年11月2日 2020-11-09/chongqing/2020/1109/1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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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副主任吴豪声率队赴国家外汇管理局巴南中心支局调研。 吴豪声一行赴出口企业开展实地走访,现场解决企业相关问题,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巴南中心支局召开银企座谈会。参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汇报了落实外汇便利化措施、外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参会企业介绍了生产经营情况和相关诉求。 吴豪声副主任现场回应了企业诉求,与企业进行深入交流,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分类施策,针对不同企业合理组合现有金融产品,满足其个性化的融资需求;二是基层外汇局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外汇便利化措施宣传力度,推动相关措施落地实施;三是基层外汇局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研究力度,及时掌握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20-11-09/chongqing/2020/1106/1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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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要求,深入调查了解辖区跨境融资政策试点政策落地情况,11月3日,长寿中心支局分管局领导吕军工会主任带队赴重庆成元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实地走访调研。 调研中,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企业生产经营现状以及外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落地情况,并对中心支局“一对一”送政策上门服务高度赞扬和表示感谢。中心支局针对企业实际情况,重点宣讲了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政策,并就企业关心的跨境融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随后,中心支局还参观了企业产品展览厅。 吕军工会主任表示,下一阶段中心支局将继续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大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推动便利化试点落地见效,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与满足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2020-11-04/chongqing/2020/1104/1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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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永川中心支局收到辖区一外商投资企业赠送的“业务精湛 高效务实 心系企业 鼎力相助”锦旗。在前期中心支局开展的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工作中,该企业表示1笔服务贸易由于金额相对较大、时间跨度较长,跨境支付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希望外汇局帮助其解决难题。永川中心支局收到企业诉求后,充分了解企业业务情况及交易背景,在保证交易背景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指导银行审核资料重点、把握政策方向,协助企业圆满解决问题,受到企业的高度肯定和感谢。 2020-11-06/chongqing/2020/1106/1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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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10月27日,江津中心支局组织观看“迪奥尔公司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庭审视频。 中心支局行政许可工作人员观看了案件庭审全过程,充分认识到受理行政许可业务应严格执行正确适用法规、在时限内办结、及时准确完成信息公示等要求,有利于中心支局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升外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涉外营商环境。 2020-10-29/chongqing/2020/1029/1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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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合川中心支局深入潼南区部分乡镇企业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通过宣讲非法跨境金融活动、非法网络炒汇案例,发放纸质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方式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打击非法网络炒汇、打击跨境赌博等法规政策进行宣传。此次活动帮助乡镇居民了解了外汇相关政策知识,有助于提升其对非法网络炒汇、跨境赌博、个人分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2020-11-05/chongqing/2020/1105/1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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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万州中心支局联合工商银行万州分行在高笋塘商圈开展“诚信兴商”现场宣传活动。活动中,中心支局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现场宣讲等形式,重点向社会公众讲解个人外汇政策、打击非法网络炒汇、打击跨境赌博等政策,拓展社会公众政策信息获取渠道,提升政策知晓度和风险防范意识。 2020-10-30/chongqing/2020/1030/1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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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北京德湟控股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北京德湟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154.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龙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至12月,龙口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1笔,金额合计29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四川籍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至2月,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9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2月至3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金额合计123.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9笔,金额合计435.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4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笔,金额合计7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湖南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8笔,金额合计361.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湖北籍熊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9月,熊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56.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10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13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4.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河南籍孟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10月,孟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6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2.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12-07/chongqing/2020/1207/1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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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黔江中心支局组织开展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是在中心支行网站宣传有关宪法的知识,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使宪法知识根植于心。二是利用中支一楼大厅显示屏播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制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等宣传标语,营造宪法宣传学习氛围。三是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发动辖区银行、企业开展宪法知识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率。四是组织干部职工线上线下自主学习宪法知识、法制视频、经典案例,加深干部职工对宪法的理解和认识。 通过“宪法宣传周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切实增强了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助于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 2020-12-10/chongqing/2020/1207/16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