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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津中心支局(以下简称“江津中心支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和指导,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通过打好“加减乘除”组合拳推动各项外汇改革和便利化措施落地见效,主动对接企业服务个性化诉求,切实提升企业外汇服务满意度和获得感。 合力做“加法”提升企业汇率避险能力 为引导企业树立风险中性意识,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江津中心支局开展汇率避险专项服务,制定汇率避险工作方案,通过数据分析圈定汇率避险目标范围,向100余家企业发放调查问卷,评估分析辖区企业避险需求,锁定目标企业38家。向当地政府报送汇率避险工作方案,与辖区所在地商务委、金融发展促进中心、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座谈10余次,在政策宣传与工作推动方面形成合力。在此基础上,江津中心支局与涉外银行业务骨干组成“汇管家”团队,开展汇率避险培训会3场、宣传推介会6场,覆盖企业160余家次,通过走访等形式深入对接企业45家次,为11家企业定制汇率避险方案,运用即期锁汇、远期锁汇、跨境转收款等产品为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 大力做“减法” 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 江津中心支局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提升贸易及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为2家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额度登记3.07亿元,为3家企业提供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服务。通过科技赋能提升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实现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信息网上核验66笔、金额5601.21万美元,利用“外汇服务‘码’上通”“政务网+提交点”等方式增强外汇行政许可业务办理便捷性,外汇行政业务“网上办”比例同比上升20%,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和脚底成本,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 倾力做“乘法”推动改革创新试点高效落地 为助推辖区开放型经济建设,支持企业合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江津中心支局高效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落地见效。先后与当地政府座谈交流5次,推动政府出台配套风险分担与奖补政策,将试点业务纳入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体系。召开专项推动会2场、培训会3场,组织辖区银行宣传解读试点政策,累计宣传对接企业240余家次。在江津中心支局的指导和推动下,1家拥有21项专利的高新技术企业获批500万美元的外债便利化额度,并最终获得境外等值463万美元贷款,在全市率先实现提款和资金使用。据估算,通过参与试点,企业降低综合融资成本0.75%,全年可节约利息成本22.5万元,既解决了营运资金周转困难,又减轻了财务负担,也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境外低成本融资提供了新路径。 着力做“除法”破除企业诉求难点痛点 为服务好辖区企业个性化诉求,江津中心支局畅通外汇政策传导机制,动态掌握企业个性需求,通过个案指导、政策支持等方式为涉外企业精准解决“急难愁盼”诉求。针对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涉外企业通过境外发债、借用外债、贸易融资、外保内贷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境内外资金,积极向地方政府争取,将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地方政府中小微企业流性信用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辖区企业通过外债、贸易融资、外保内贷等办理融资2.60亿美元。 2021-10-29/chongqing/2021/1029/2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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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和指导,国家外汇管理局合川中心支局(以下简称“合川中心支局”)深入调研涉外主体需求、扎实推进汇率避险行动、切实解决企业急难险盼、不断拓展外汇知识宣传,多措并举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 以民意为导向 民情民意细察访 合川中心支局主动作为,制定常态化调查走访方案,组建调查走访小组,深入辖区银行、企业,察民情访民意,聚焦辖区涉外主体在汇率避险、跨境融资、外汇便利化政策、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方面的痛点、难点。截至2021年9月末,合川中心支局共实地走访10家银行、36家进出口企业,电话访谈等非现场方式调研15家企业,切实了解了涉外主体实际困难。 以干实事为宗旨 多种方式齐上阵 通过召开汇率避险座谈会以及重点企业走访等方式,宣传汇率避险理念,发放《汇率避险手册》,实时转发汇率避险资讯,强化银企对接,联合货币信贷部门向企业推荐“汇率避险+跨境人民币结算”,双渠道降低汇兑损失。据统计,2021年1-9月,辖区企业汇率避险意愿明显增长,共办理汇率避险业务77笔,金额合计3067万美元,同比增长超4倍,为企业节约成本约150万元人民币。 以解决问题为目标 特事特办谋实效 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合川中心支局马上行动、特事特办,安排专人对接企业,从企业和银行两方面了解情况,查找问题的根源、争议的焦点,做好答疑惑、解难题,提升外汇服务质量。如,针对辖区某企业因经营需要,想要在更短时间内办理利润汇出业务的需求,合川中心支局了解情况后,特事特办,指导经办银行提高资料审核效率,帮助企业按时汇出款项,获得企业好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合川中心支局通过特事特办的方式,累计为涉外主体解决实际困难20余项。 以服务为理念 宣传培训广覆盖 合川中心支局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认真作为,以服务为理念,针对涉外主体关注的核心问题,采取“线上线下联合宣传+座谈培训”的方式,普及外汇知识,提升涉外主体对外汇政策的了解度,解决涉外主体实际问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合川中心支局联合辖区银行,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发放外汇知识宣传资料2.5万余份,接受咨询近1300人次;联合当地金融办、海关等部门开展外汇知识培训2次;赴校园开展“金融课校园行”活动2次。 2021-11-01/chongqing/2021/1101/2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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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渝东北地区外汇业务银行人员从业水平,10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重庆外汇管理部)、重庆市银行外汇业务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联合主办,国家外汇管理局万州中心支局、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万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巫山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巫山县支行联合承办“金融外汇走基层助力渝东北开放发展”外汇管理政策及银行实务专题培训会在巫山县成功举办。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副主任吴豪声,以及巫山县委常委、副县长吴进曲出席培训会。渝东北各区县银行机构、部分区县商务部门相关人员共计135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吴豪声分析了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重庆市与渝东北地区涉外经济形势,介绍了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帮助企业有效管理汇率风险等方面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效。吴豪声强调,要持续推动便利化政策落地实施,帮助企业增强涉外经营与风险管理能力,各银行应努力提高展业水平,提升金融外汇服务能力,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助力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重庆外汇管理部和重庆市银行外汇业务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的业务专家分别就“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及银行展业”“当前的金融外汇服务与政策”“汇率避险产品及案例介绍”“银行贸易融资产品及跨境金融区块链平台应用”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此次培训有利于银行从业人员系统掌握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政策,指导和帮助更多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全面提升金融外汇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渝东北地区涉外经济健康发展。下一阶段,重庆外汇管理部将进一步加强政银企联动,开展系列专题培训,为涉外经济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跨境金融服务。 2021-10-18/chongqing/2021/1019/2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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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企业投融资难题,10月13日,长寿中心支局分管局领导吕军副局长率外汇管理科负责人、交通银行长寿支行相关负责人赴重庆怡能智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支持政策落实情况暨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调研。 调研过程中,企业财务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企业发展面临问题。针对企业需求,中心支局向企业重点宣传推介了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一次性外债登记等试点政策。 吕军副局长表示,下一阶段中心支局将持续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两种市场、两种资源”,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银行联手接力,切实为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服务地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调研场景 2021-10-15/chongqing/2021/1014/2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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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江津中心支局与来访企业开展座谈。中心支局分管局领导、外汇管理科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企业介绍了巴西地区收汇困难的问题,希望江津中心支局给予政策指导和帮助。江津中心支局认真分析了企业存在难题的症结,向企业宣传了资本项目、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关政策。经过现场讨论,为企业提供了初步解决方案,打消了企业的隐忧。江津中心支局并将进一步研究讨论,确定最终解决方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2021-10-18/chongqing/2021/1014/2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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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工作水平,贯彻落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求,11月1日,长寿中心支局开展“以案释法,眀纪自律”旁听庭审主题活动。中心支局分管局领导吕军副行长、外汇管理科全体工作人员全程观看了信息公开、依法履职等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过程,以案为鉴,以案释法,吸取旁听案件的教训,有效促进执法人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中心支局依法履职水平。 旁听庭审全景 2021-11-04/chongqing/2021/1102/2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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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江津中心支局与璧山区1家来访企业就境外发债相关事宜进行座谈。中心支局详细了解了公司性质、经营范围、拟发债规模与期限、资金用途等情况,根据企业情况向其介绍了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并对企业提出的疑问进行了一一答复。企业表示此次座谈为其解答了诸多政策方面的疑问,有助于企业研究讨论和推动后续事宜。中心支局将持续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等外汇服务。 2021-11-04/chongqing/2021/1101/2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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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长寿中心支局与来访企业开展座谈。座谈会上,企业外贸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提出相关业务需求。中心支局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重点向企业推荐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助力企业驶入贸易结算“快车道”。中心支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切实解决企业难题,持续推动便利化试点政策落地见效,大力支持企业发展。 座谈会全景 2021-10-14/chongqing/2021/1011/2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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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普及外汇知识,10月11日,巴南中心支局借助2021年巴南区网络安全宣传周,赴巴南区万达广场开展外汇知识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外汇知识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了个人外汇以及网络炒汇危害的相关知识,提升了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2021-10-14/chongqing/2021/1011/2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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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243亿元,支出16381亿元,顺差386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394亿元,支出14390亿元,顺差400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849亿元,支出1991亿元,逆差14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153亿美元,支出2552亿美元,顺差60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865亿美元,支出2242亿美元,顺差624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88亿美元,支出310亿美元,逆差2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862 602 贷方 20243 3153 借方 -16381 -2552 1.货物贸易差额 4004 624 贷方 18394 2865 借方 -14390 -2242 2.服务贸易差额 -142 -22 贷方 1849 288 借方 -1991 -310 2.1加工服务差额 71 11 贷方 75 12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7 4 贷方 45 7 借方 -19 -3 2.3运输差额 15 2 贷方 784 122 借方 -768 -120 2.4旅行差额 -401 -62 贷方 55 9 借方 -456 -71 2.5建设差额 25 4 贷方 82 13 借方 -58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6 -6 贷方 10 2 借方 -47 -7 2.7金融服务差额 0 0 贷方 21 3 借方 -20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99 -15 贷方 64 10 借方 -163 -2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4 10 贷方 262 41 借方 -197 -3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09 33 贷方 436 68 借方 -228 -3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6 -1 贷方 7 1 借方 -12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7 1 借方 -19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12-02/chongqing/2021/1202/2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