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收支平衡是什么 第 2 期 国际收支平衡,也称对外经济平衡,是宏观经济四大目标之一。在实践中,国际收支平衡主要有两个层面的评价标准。 首先,经常账户平衡状况是国际上比较常用的标准。主要观察经常账户差额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是否在合理区间。很多研究显示,历史上新兴经济体发生国际收支危机的一个关键预警指标是,经常账户逆差与GDP之比持续超过4%,这意味着长期依赖外部融资,一旦资本流入枯竭或逆转,就容易发生本币贬值、债务危机等。理论界对于经常账户顺差多少为宜没有统一标准,有些国家曾在国际会议上提议将经常账户差额控制在GDP的4%以内。我国长期以来是经常账户顺差国,2011年以来的经常账户顺差规模与GDP之比始终在2%左右,2022年为2.2%,展现出较强的稳健性和平衡性。 图 2011年以来我国经常账户差额持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其次,对于一些国家尤其是新兴经济体来说,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状况也被视为一个评价标准。即将国际收支总差额,也就是经常账户、资本和金融账户(不含储备资产)所构成的总差额,用于衡量国际收支对一国储备造成的压力。国际收支总差额长期顺差或逆差,对应储备资产持续上升或下降,说明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状况有待改善。近年来,随着央行退出常态化外汇干预,我国国际收支逐步形成自主平衡格局,主要表现为经常账户顺差通过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加以平衡,储备资产变动则趋平稳。2022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019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10亿美元,因交易形成的储备资产(剔除汇率、资产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增加1000亿美元。 2023-05-05/shenzhen/2023/0505/1470.html
-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印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部署外汇局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在外汇领域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工作方案指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牢牢把握”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明确的“九个深刻领会”和“七个聚焦”要求,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工作方案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准确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对经济金融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提出的目标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到做好今年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和推进今后外汇管理改革发展之中。要始终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的外汇市场,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健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扎实做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各项工作。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外汇局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巡视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不断增强外汇局系统党员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方案要求,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广泛开展学习宣讲活动,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布置,明确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着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创新形式载体,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专题培训、宣讲辅导、交流座谈等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表率,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外汇局系统全面贯彻、全面落实。(完) 2022-12-20/jilin/2022/1220/1877.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10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10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10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在合理区间,货物贸易、外商直接投资等项目继续发挥稳定资金流入的基础性作用。10月份,经常账户相关跨境资金呈现一定规模净流入,同比增长43%。其中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329亿美元,同比增长19%;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保持净流入,外资在境内债券市场的投资延续恢复态势,体现了我国涉外经济发展的韧性,显示境外投资者在我国长期投资兴业以及配置人民币资产的意愿总体稳定。年末一般为我国出口企业集中收款和外资企业投资布局密集期,相关跨境资金流入往往增多,对外汇市场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未来,外部环境依然复杂多变,随着经济增长、通胀水平等发展演变,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及其对全球的外溢影响也会调整变化,近期美元汇率有所回落。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大,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经济回稳向好的态势将继续巩固;同时,我国国际收支结构更加稳健,外汇市场韧性在改革开放中显著增强,宏观审慎调节工具不断完善,抵御外部冲击的基础和条件更加坚实,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有望延续平稳有序的发展格局。 2022-12-19/jilin/2022/1219/1876.html
-
202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3-01-20/shenzhen/2023/0128/1386.html
-
202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3-01-20/shenzhen/2023/0216/1402.html
-
2023-05-04http://www.gov.cn/yaowen/2023-04/28/content_5753652.htm
-
2023-05-05http://www.gov.cn/yaowen/2023-05/05/content_5754189.htm
-
2023年4月23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举行2023年第一季度广东省金融运行形势暨广东金融支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闻发布会,新华社、新华网、南方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广东经济科教频道、广州日报、羊城晚报、每日经济新闻等15家媒体单位参加。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综合处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问:近年来人民银行、外汇局推出许多金融改革开放的措施,有力支持了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今年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支持外贸外资发展方面有些什么新举措?下一步有哪些安排? 答:谢谢你的提问。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贯彻落实总行、总局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和落实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结合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充分发挥南沙立足湾区、毗邻港澳优势,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截至今年3月末,各项试点取得良好效果,累计办理试点业务185.1亿美元。积极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推动横琴金融改革开放先行先试,跨境资产转让、QDLP/QFLP等政策均已成功落地。2月份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落地两笔对澳门融资租赁公司的跨境资产转让业务,是澳门融资租赁公司在该领域的首次突破。 二是着力推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推动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落地,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可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截至3月末共有34家企业办理了此项业务。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为信用优良的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措施,推动政策向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截至3月末,累计办理试点业务17万笔、折合1386亿美元。有序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助力广东总部经济建设,共有3家跨国公司取得业务资格,合计集中管理92家境内外成员企业资金。 三是积极支持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推动银行与单一窗口系统对接,实现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线上结算,通过数据共享,降低企业准备单证及往返银行时间成本,有效提升了资金结算效率。指导广东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出台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及新型国际贸易等展业指引,促进业务规范办理。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等市场主体提供经常项下跨境资金结算服务,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先后落地跨境电商创新业务,便利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外汇结算。今年一季度,全省贸易新业态发展良好,跨境电商收支同比增长48%,市场采购收汇同比增长5.6%,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收支同比增长71.5%。 四是持续优化外汇服务。做好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通过鼓励银行减免保证金和期权费用、推动地方政府出台支持政策等方式,提高企业套保积极性。今年一季度全辖企业利用远期及期权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218亿美元,有效规避了汇率波动风险。扩大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运用,提高外贸企业贸易融资便利化程度,截至3月末辖内银行通过平台为外贸企业办理出口融资合计603亿美元,较好地满足了外贸企业融资需求。 下一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在总行、总局的指导下,继续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争取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相关措施由南沙自贸区推广至全省,让更多的市场主体享受试点政策红利;按照横琴“立足服务澳门、琴澳一体化”的战略定位,推动跨境理财通、贸易结算便利化、优化外债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地实施,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持续推动外汇领域改革开放,落细落实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QDLP/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等政策,支持广东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2023-05-05/guangdong/2023/0505/2540.html
-
为进一步推动广大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主题教育工作安排,5月4日上午,外汇局召开青年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交流座谈会。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陆磊主持会议。 座谈会组织观看了《青年习近平的奋斗故事》《习近平:青年朋友的知心人》等视频短片,通报表彰了获评人民银行机关、外汇局机关青年学习标兵的优秀青年。参加活动的青年干部围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外汇管理干部”,结合本职工作交流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表示,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谆谆教诲,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推动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潘功胜在座谈交流中指出,外汇局党组始终把青年作为外汇管理事业发展的未来和希望,积极为青年干部成长成才搭建平台,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青年干部队伍。近年来,外汇局广大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投身外汇管理实践,展现出昂扬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业务素养。 潘功胜强调,外汇局广大青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发扬“五四”精神,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为外汇管理改革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一是要增强政治意识。牢牢把握外汇局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属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讲政治体现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工作实践中。二是要持续不断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既要强化理论学习,又要注重实践锻炼,在国际金融市场的风云变幻中加强研究思考,努力成长为本业务领域的行家里手。三是要做到廉洁自律。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规矩按程序办事,严守保密要求,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各级党团组织要多关心关爱青年,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组织开展多层次干部交流,为年轻干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外汇局总经济师,机关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局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青年代表参加会议。(完) 2023-05-05/hainan/2023/0505/1786.htm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陕西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4笔折合65.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湖南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1.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西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7笔折合60.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2.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浙江籍俞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俞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折合2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江苏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8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6.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周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24.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河南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2月,马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8笔折合69.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福建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45.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1.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北京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马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8笔折合2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3-05-05/hainan/2023/0505/1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