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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0/content_69119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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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14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下简称基金组织)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第48届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IMFC)会议,会议讨论了全球经济金融形势、基金组织工作等议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发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全球经济呈现韧性,但复苏仍然缓慢且不平衡。当前的工作重点是持续控制通胀,维护金融稳定,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同时确保财政可持续性,促进包容性和可持续的长期增长。会议重申支持强劲的、以份额为基础的、资源充足的基金组织作为全球金融安全网的核心,承诺按期完成基金组织第十六次份额总检查。会议支持基金组织继续帮助成员国应对债务风险,欢迎基金组织审查并改革各类贷款工具。 潘功胜指出,今年以来,中国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近期,中国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在积累,亮点增多,预期好转。工业、服务业增速均有所提升,市场销售加快恢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继续扩大,高技术产业投资保持较快增长。下一步,中国将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和可持续性方面的平衡,在保持合理增速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潘功胜表示,中国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有力有效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下一步,要持续用力、乘势而上,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加快经济良性循环,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 潘功胜强调,中方一贯认为,基金组织份额改革应实现份额增资和占比调整,体现基金组织以份额为基础的机构性质,并更好反映成员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相对地位,提高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和代表性。中国支持基金组织推进特别提款权(SDR)转借。中国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落实二十国集团(G20)缓债倡议(DSSI),将与各方共同努力继续推动取得更多成果。在解决主权债务问题时,各方应坚持“共同行动、公平负担”原则,多边开发银行应作出应有贡献,私人部门债权人应按照可比方式参与重组。基金组织作为重要的多边金融机构,应继续呼吁尽快消除人为的贸易、投资与供给限制,防止经济金融碎片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完) 2023-10-26/dalian/2023/1026/1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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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社会公众了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针对实践中部分银行企业近期提出的外汇管理政策问题,进一步说明如下: 1.问: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否可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48号)规定,境内金融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后,在满足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关业务技术规范条件下,可以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相应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施银行间外汇市场事前入市资格许可。因此,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2.问:跨境电商企业是否可凭“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等获取的销售订单、物流等信息,在银行办理货物贸易跨境收付及结售汇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25号)规定“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和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以审核其纸质单证,也可以审核电子单证。电子单证是指企业提供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银行认可并可以留存的电子形式的合同、发票、报关单、运输单证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其形式包括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单证、纸质单证电子扫描件等”。上述通知同时明确了使用电子单证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银行和企业的条件,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进一步放宽了银企准入条件。 据此,跨境电商企业办理货物贸易跨境收支时,银行可按照汇发〔2016〕25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3.问: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可否审核电子单证?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中明确规定“交易单证可以是纸质形式或者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金融机构认可的电子形式”“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确认交易单证所列的交易主体、金额、性质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相一致”,因此,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可视自身对电子单证真实性、合规性和唯一性审核的专业能力,自主选择审核单证的形式。 4.问: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可否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规定,境内银行可为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外汇NRA账户)。外汇管理法规对境内银行为外汇NRA账户中外汇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无限制。外汇NRA账户内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应遵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2023-10-26/neimenggu/2023/1026/1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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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至1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出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年会期间会见了西班牙第一副首相兼财长、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IMFC)主席卡尔维尼奥,双方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十六次份额总检查等议题交换了意见。潘功胜行长会见了斯里兰卡央行行长维拉辛哈,双方就双边金融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潘功胜行长还与西班牙央行行长、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主席德科斯就国际金融监管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完) 2023-10-26/dalian/2023/1026/1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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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应对风险的能力,进一步促进梅州外贸经济发展,在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外汇局梅州市分局组织中国银行梅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梅州分行赴广交会现场,逐一走访了梅州市重点参展企业,积极宣讲外汇便利化政策,帮助企业提升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针对性的金融外汇服务,满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跨境结算和资金需求,提供更有效的资产保值增值服务等,帮助企业进一步打开国际市场、增加订单,助力企业“扬帆出海”。 2023-10-26/guangdong/2023/1026/2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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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天津市分局联合辖内商业银行开展“避险为帆、汇海远航”主题宣讲活动,向50余家重点外贸企业宣传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在宣讲活动准备阶段,主动对接相关银行和企业,注意搜集、整理企业的业务疑惑和诉求,确保宣讲要把政策讲明白、把理念讲清楚、把疑惑解释好、把诉求解决好。在宣讲活动现场,分局各业务条线业务骨干与企业面对面交流,结合企业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套保业务背景、便利化准入等问题,有针对性为企业讲解政策、宣传理念、解释疑惑、解决难题。通过现场宣讲,帮助企业算清了汇率套保避险的“长远账”,提高了市场主体使用外汇便利化政策的知晓度和积极性。 2023-10-26/tianjin/2023/1026/2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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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510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536亿元。 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08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8757亿元。 按SDR计值,2023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8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76亿SDR。 按SDR计值,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9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45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3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4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3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5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67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0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41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6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6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93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02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53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8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267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849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17亿美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3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3年二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4510 647 482 贷方 2 65929 9397 7007 借方 3 -61418 -8750 -6525 1.A 货物和服务 4 7602 1083 807 贷方 5 60672 8649 6449 借方 6 -53070 -7566 -5641 1.A.a 货物 7 11464 1633 1218 贷方 8 55228 7873 5870 借方 9 -43764 -6240 -4652 1.A.b 服务 10 -3862 -550 -410 贷方 11 5443 776 579 借方 12 -9305 -1326 -989 1.B 初次收入 13 -3311 -467 -349 贷方 14 4625 658 491 借方 15 -7936 -1125 -840 1.C 二次收入 16 219 31 23 贷方 17 632 90 67 借方 18 -413 -59 -4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536 -504 -376 2.1 资本账户 20 -6 -1 -1 贷方 21 2 0 0 借方 22 -8 -1 -1 2.2 金融账户 23 -3530 -503 -375 资产 24 -2447 -340 -255 负债 25 -1083 -164 -12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390 -341 -254 2.2.1.1 直接投资 27 -2275 -322 -241 资产 28 -2736 -389 -291 负债 29 461 67 50 2.2.1.2 证券投资 30 -363 -59 -43 资产 31 -983 -143 -106 负债 32 620 84 63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10 -44 -33 资产 34 -230 -32 -24 负债 35 -80 -11 -8 2.2.1.4 其他投资 36 557 84 62 资产 37 2642 387 287 负债 38 -2085 -303 -225 2.2.2 储备资产 39 -1139 -163 -121 3.净误差与遗漏 40 -974 -143 -106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0085 1463 1090 贷方 2 126925 18310 13660 借方 3 -116840 -16847 -12570 1.A 货物和服务 4 13265 1910 1425 贷方 5 117054 16888 12599 借方 6 -103789 -14977 -11173 1.A.a 货物 7 20354 2932 2188 贷方 8 105810 15264 11387 借方 9 -85456 -12332 -9200 1.A.b 服务 10 -7090 -1022 -762 贷方 11 11244 1623 1211 借方 12 -18334 -2645 -1974 1.B 初次收入 13 -3768 -533 -399 贷方 14 8454 1218 909 借方 15 -12222 -1751 -1307 1.C 二次收入 16 589 85 63 贷方 17 1417 204 153 借方 18 -828 -119 -8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8757 -1267 -945 2.1 资本账户 20 -5 -1 -1 贷方 21 8 1 1 借方 22 -14 -2 -1 2.2 金融账户 23 -8752 -1266 -945 资产 24 -9275 -1338 -1000 负债 25 523 72 5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5872 -849 -634 2.2.1.1 直接投资 27 -4282 -616 -460 资产 28 -6151 -888 -663 负债 29 1870 273 203 2.2.1.2 证券投资 30 -4220 -623 -464 资产 31 -3588 -524 -391 负债 32 -632 -99 -73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87 -26 -19 资产 34 -175 -24 -18 负债 35 -12 -1 -1 2.2.1.4 其他投资 36 2817 415 309 资产 37 3520 516 383 负债 38 -703 -101 -74 2.2.2 储备资产 39 -2880 -417 -311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328 -195 -14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10-26/ningxia/2023/1026/2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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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5862亿元人民币(等值24338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6650亿元人民币(等值10608亿美元),占44%;短期外债余额为99212亿元人民币(等值13730亿美元),占56%。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6%。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9144亿元人民币(等值4033亿美元),占17%;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5749亿元人民币(等值796亿美元),占3%;银行外债余额为75622亿元人民币(等值10466亿美元),占43%;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5347亿元人民币(等值9043亿美元),占37%。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9075亿元人民币(等值4024亿美元),占16%;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6887亿元人民币(等值3721亿美元),占1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8359亿元人民币(等值5309亿美元),占22%;债务证券余额为49060亿元人民币(等值6790亿美元),占28%;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480亿元人民币(等值481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22238亿元人民币(等值3077亿美元),占13%;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6763亿元人民币(等值936亿美元),占4%。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78096亿元人民币(等值10808亿美元),占44%;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7766亿元人民币(等值13530亿美元),占56%。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5%,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4%,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3年6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3年6月末 2023年6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9144 4033 短期 1630 22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630 226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7513 3808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3575 3263 贷款 3938 54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5749 796 短期 1975 273 货币与存款 1159 160 债务证券 816 113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774 522 SDR分配 3480 482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94 41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5622 10466 短期 60030 8308 货币与存款 37186 5146 债务证券 5083 703 贷款 16389 226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371 190 长期 15593 215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841 1639 贷款 3666 50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85 12 其他部门 43109 5966 短期 30495 4220 货币与存款 14 2 债务证券 121 17 贷款 1750 24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6417 3656 其他债务负债 2193 304 长期 12614 174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994 829 贷款 3331 46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71 65 其他债务负债 2819 390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22238 3078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2004 1661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301 180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8933 1236 外债总额头寸 175862 24338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3-10-26/ningxia/2023/1026/2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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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016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280亿元,进口15434亿元,顺差3846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871亿元,进口3575亿元,逆差1705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609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524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2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7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49亿美元,进口2650亿美元,顺差29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8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142 299 贷方 21151 2949 借方 -19009 -2650 1.货物贸易差额 3846 536 贷方 19280 2688 借方 -15434 -2152 2.服务贸易差额 -1705 -238 贷方 1871 261 借方 -3575 -498 2.1加工服务差额 65 9 贷方 70 10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3 5 贷方 67 9 借方 -34 -5 2.3运输差额 -539 -75 贷方 535 75 借方 -1074 -150 2.4旅行差额 -1342 -187 贷方 91 13 借方 -1433 -200 2.5建设差额 12 2 贷方 63 9 借方 -51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8 -7 贷方 17 2 借方 -65 -9 2.7金融服务差额 -8 -1 贷方 23 3 借方 -31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8 -26 贷方 63 9 借方 -250 -3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24 17 贷方 349 49 借方 -225 -3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35 33 贷方 578 81 借方 -343 -4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8 1 借方 -26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31 -4 贷方 7 1 借方 -38 -5 注: 1.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10-26/ningxia/2023/1026/2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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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3670亿美元,对外负债65913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7758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8330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0817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02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0473亿美元,储备资产3384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0%、12%、0.2%、22%和36%;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3840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7511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232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432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1%、27%、0.4%和22%。 按SDR计值,2023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0425亿SDR,对外负债49556亿SDR,对外净资产20869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3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3年6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7758 20869 资产 2 93670 70425 1 直接投资 3 28330 21300 1.1 股权 4 24365 18318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966 2982 1.a 金融部门 6 3908 2938 1.1.a 股权 7 3677 2765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230 173 1.b 非金融部门 9 24423 18362 1.1.b 股权 10 20687 15553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736 2809 2 证券投资 12 10817 8133 2.1 股权 13 6063 4558 2.2 债券 14 4754 3574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02 152 4 其他投资 16 20473 15392 4.1 其他股权 17 98 73 4.2 货币和存款 18 4761 3580 4.3 贷款 19 8256 6207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69 202 4.5 贸易信贷 21 6112 4595 4.6 其他 22 976 734 5 储备资产 23 33849 25449 5.1 货币黄金 24 1299 977 5.2 特别提款权 25 521 392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97 73 5.4 外汇储备 27 31930 24006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1 1 负债 29 65913 49556 1 直接投资 30 33840 25442 1.1 股权 31 30643 23039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3197 2404 1.a 金融部门 33 1925 1447 1.1.a 股权 34 1704 128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221 166 1.b 非金融部门 36 31915 23995 1.1.b 股权 37 28939 21758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976 2238 2 证券投资 39 17511 13166 2.1 股权 40 11350 8533 2.2 债券 41 6161 4632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232 174 4 其他投资 43 14329 10773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295 3981 4.3 贷款 46 3927 2952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67 201 4.5 贸易信贷 48 3721 2798 4.6 其他 49 638 480 4.7 特别提款权 50 482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10-26/ningxia/2023/1026/2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