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3.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9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0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9万亿美元)。 2024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90.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76万亿美元)。 2024-10-29/zhejiang/2024/1029/2094.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5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5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2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5万亿美元)。 2024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15.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27万亿美元)。 2024-10-29/zhejiang/2024/1029/2098.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610.50亿美元,较9月末下降553.17亿美元,降幅为1.67%。 2024年10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持续推动各项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落地见效,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4-11-13/zhejiang/2024/1113/2100.html
-
2024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1800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693亿元,进口14968亿元,顺差5724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308亿元,进口3830亿元,逆差1522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930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22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49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0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224亿美元,进口2635亿美元,顺差589亿美元。 2024-10-29/zhejiang/2024/1029/2095.html
-
2024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4782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2495亿元,进口16227亿元,顺差6268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420亿元,进口3640亿元,逆差1219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77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16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15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2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520亿美元,进口2806亿美元,顺差713亿美元。 2024-11-13/zhejiang/2024/1113/2099.html
-
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 2024-11-15/zhejiang/2024/1115/2102.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现就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要求。为便于境内个人购汇填报,自2021年4月1日起(具体时间由银行自主确定,但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6月底),启用优化后的《个人购汇申请书》(见附件1)。已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应按照《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见附件2),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本银行系统改造。 二、调整银行个人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要求。银行对个人购汇后即办理付汇的业务,应进行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 三、优化留学学费购付汇手续。对于境内个人留学期间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留学学费购付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购汇资金直接汇入原学校账户。银行应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留学购汇”字样。 四、优化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手续。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结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结汇”字样。 五、优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对于在华工作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购汇”字样。 六、银行应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并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于个人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按照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予以办理,并在购/结汇备注栏标注“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字样。 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6〕34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购汇申请书 2.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2021-04-02/zhejiang/2021/0402/2121.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0月,银行结汇15378亿元人民币,售汇14081亿元人民币。2024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3451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4186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10月,银行结汇2164亿美元,售汇1982亿美元。2024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8926亿美元,累计售汇19957亿美元。 2024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3305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0976亿元人民币。2024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1716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1465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094亿美元,对外付款5767亿美元。2024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8688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833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12-20/zhejiang/2024/1230/2123.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1月,银行结汇14658亿元人民币,售汇14409亿元人民币。2024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14917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5627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11月,银行结汇2044亿美元,售汇2009亿美元。2024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20970亿美元,累计售汇21966亿美元。 2024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254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3945亿元人民币。2024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5971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5859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932亿美元,对外付款6127亿美元。2024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462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6445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12-30/zhejiang/2024/1230/2128.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整合相关法规,形成《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年版)》(见附件1),并废止部分规定(见附件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附件3《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删除、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以下内容已被废止:《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印发)第一百零二条中的“整改期间停止接受新的外汇保险业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附件4《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修改的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以下内容已被修改:附件《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四十六条修改为“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的市场主体以自身名义办理收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市场主体已在地方政府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备案。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应能采集交易、出口全流程信息,并提供与企业、个体工商户对应的出口明细数据;(二)经办银行采取系统与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对接或通过网页登录等其他必要技术手段,识别客户身份,审核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防范交易信息重复使用”。 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2.废止规定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 2020-08-31/zhejiang/2020/0831/2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