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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通知》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汇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实践中我们关注到,随着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及跨境投融资活动的日益多样化,市场经营主体对外汇便利化也有了新的更多的诉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部署要求,国家外汇局认真调研市场诉求,深入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系统梳理贸易外汇收支、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外商直接投资等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布《通知》,推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9项政策措施。 问:《通知》有哪些政策思路? 答:《通知》的主要政策思路是:在宏观上,加强和完善外汇领域政策供给,增强政策的系统集成,围绕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便利化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助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在微观上,积极促进稳外贸稳外资,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简化操作环节,便利市场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业务,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通知》在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通知》推出4项跨境贸易便利化举措。一是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银行可通过多种方式使用市场采购联网平台信息,为市场采购商户在线办理收结汇。二是放宽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银行可为企业办理进料对口收付汇资金轧差业务。三是完善委托代理项下跨境贸易资金收付,代理方因特殊情形确实无法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为委托方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四是便利境内机构经营性租赁业务外汇资金结算,满足条件的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收入,向境内租赁公司支付境内经营性租赁租金。 问:《通知》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一方面是助力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支持委托第三方报关的市场采购商户以自身名义线上办理收结汇。另一方面,鼓励更多银行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结算业务,支持银行根据客户业务情况、银行信息化建设等自身实际,灵活使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信息,为市场采购商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收结汇服务,提高商户资金结算效率,同时也可以帮助银行节约系统开发成本。 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对新科技、新赛道、新市场的金融支持,《通知》在这方面有哪些落实举措? 答:我们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由于自身净资产小而面临无法获得更多跨境融资等难题,为此,从2018年起,国家外汇局持续加强和完善面向科技创新的外汇政策供给,出台针对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允许其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通知》从主体范围、试点地区、试点额度等方面对上述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进行了升级。一是在以往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的基础上,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试点主体,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二是政策覆盖范围从此前的17个省(市)扩展至全国;三是将此前17个省(市)的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其余地区的便利化额度暂定为等值500万美元,便利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同时防范企业债务风险。 问:《通知》中的哪些政策有利于外商投资企业在华展业兴业? 答:近年来,国家外汇局持续简化业务手续和流程,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项下业务。2020年,在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金、外债资金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2022年开始,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四地试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业务无需办理登记手续。 为进一步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通知》明确,将原资产变现账户调整为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账户内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这些资金主要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及境内再投资、境外直接投资的境内股权出让方接收股权转让对价资金,以及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的外汇资金。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结合企业需求,有序推动更多资金收支纳入该账户,便利企业资金使用。 问:《通知》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实际显示,企业外债账户的使用越便利,越有利于企业提高跨境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4月,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允许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并支持企业通过线上方式申请办理外债登记等政策,进一步简化外债账户管理。这些政策的实施,提升了外债账户使用的便利度,获得了市场经营主体的普遍好评。在此基础上,《通知》进一步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的核准要求,允许经营主体根据实际需求在异地银行开立外债账户,有利于企业更好使用外债账户,减少企业“脚底”成本。 2023-12-08/guangxi/2023/1208/2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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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初以来,外汇局柳州市分局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畅通外汇政策传导渠道,强化中小微企业外汇金融服务,不断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提升外汇服务能力,助力柳州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聚焦辖区市场主体广泛关注的问题解疑释惑,加大外汇知识宣传,联合涉外经济多部门主办“惠企赋能促发展外汇业务培训会”和“惠企服务直通车暨外贸业务实操培训会”,与银行机构开展政策集中宣讲推介36次、服务涉外企业218家,便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弄懂政策、享受政策。 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外汇金融服务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筛选确定涉及汽车、钢铁、工程机械、家电及螺蛳粉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逐家走访对接,通过服务前置提升外汇政策传导精准度,制定“一链一策”“一企一策”方案。通过走访调研,柳州市分局累计收集并解决涉外企业实际诉求超40条,惠及企业30余家。 贸易便利化收支试点扩面增量 以头部企业为中心点,指导银行将外汇便利化服务辐射到上下游中小企业,将“笔数多、有实需、专精特新”的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围,实现应纳尽纳。今年以来,柳州新增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1家,试点企业15家,其中包含中小外贸企业12家。目前柳州共有试点企业39家,今年累计办理便利化业务4540笔,金额15.24亿美元,同比增长25.84%。试点企业普遍反映,实施试点政策前,需事前准备合同、发票、报关单等业务背景材料,银行整个审核过程至少需要一天,但纳入试点后,10分钟就能办结外汇入账,结算效率大幅提升。 大力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 充分利用柳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优势,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的外汇结算支持,积极协助引进跨境电商相关配套企业。今年以来,辖区新增跨境电商企业16家,有效推动柳州重点行业企业上线阿里巴巴国际站并实现交易订单。 做好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的跨境结算政策解读和指导,有效解决银行业务审核及资金结算难点,推动柳州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实现突破式增长。今年以来,共办理新型离岸转手贸易31笔,金额554万美元,同比增长3.09倍。 推动企业汇率避险意识提升 组织外汇衍生品专家宣讲团深入一线服务企业,宣讲避险知识,对接避险需求,制定避险方案。持续开展外汇套保“首办户”拓展活动,发布中小微企业和首办户企业支持名单,定期对银行提供外汇衍生品服务进行督导,针对重点企业逐家建档、逐企对接、逐月跟进,切实为企业汇率避险需求提供有效供给。今年以来,柳州企业办理外汇衍生品金额达到3.56亿美元,同比增长2.13倍,套保率同比提高4.44个百分点;拓展外汇衍生品首办户24家,同比增长1.67倍。 精准助力中小外贸企业融资 聚焦融资服务,主要面向涉外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外币信贷需求,推广广西外贸企业外币贷款的优惠贴息政策“外汇贷”。2023年初以来共投放外汇贷25笔,金额累计2597万元,全部直达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精准滴灌涉外经济产业链,为企业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 科技赋能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融资扩容,成功推动工商银行柳州分行落地柳州首笔“港航融”场景的运费融资,今年初以来共落地运费融资44.9万元人民币;运用“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信保保单融资”场景累计投放跨境融资2740.87万美元,中小企业受益占比达到88%。 2023-12-08/guangxi/2023/1208/2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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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包括9项政策措施,其中,经常项目政策措施4项,主要是进一步完善特殊贸易外汇收支管理,将前期已在部分区域试点实施的便利化措施推广至全国,具体包括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放宽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完善委托代理项下跨境贸易资金收付、便利境内机构经营性租赁业务外汇资金结算等;资本项目政策措施5项,主要是拓展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及更新优化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具体包括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改革政策、放宽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规模限制、便利外商直接投资(FDI)境内再投资项下股权转让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支付使用、完善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等。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以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加大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力度,持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促进稳外贸稳外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12-08/guangxi/2023/1208/2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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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3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3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0817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063亿美元,债券类投资4754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286亿美元、2379亿美元、995亿美元、703亿美元和366亿美元。2023年6月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金融部门,投资金额分别为5918亿美元、3683亿美元和1216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55%、34%和11%。(完) 2023-12-08/guangxi/2023/1208/2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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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718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706亿美元,升幅为2.28%。 2023年11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将继续支持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3-12-07/guangxi/2023/1207/2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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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2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3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8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万亿美元)。 2023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09.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76万亿美元)。 2023-12-08/guangxi/2023/1208/2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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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分局蒋旭成副局长会见桂林银行玉林分行副行长一行,听取了桂林银行玉林分行2023年相关重点业务开展情况汇报,双方就下一步如何推广政银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港航融”场景业务进行了深入探讨。 2023-12-08/guangxi/2023/1208/2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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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常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及辖内各地市分局自2024年5月13日起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印章名称详见附件),用于以下业务:1.按照经常项目管理政策和外汇局有关规定,出具的核查、风险提示、分类管理文书;2.出具境外非政府组织外汇注销证明;3.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事项。各单位原用于经常项目非行政许可业务办理的相关业务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及辖内各地市分局启用印章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2024年5月10日 2024-05-10/guangxi/2024/0509/2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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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分局召开2024年玉林市外汇管理暨跨境人民币业务工作会议,玉林辖区8家银行分管外汇业务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23年玉林市外汇管理和跨境人民币工作情况,通报了2023年度和2024年中期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总体情况,提出2024年重点工作思路和计划。下一步,玉林市分局将以创建“汇小二”涉外金融服务品牌为抓手,以“汇小二”标准化品牌提升外汇服务,以金融场景创新推进外汇便利化政策见效,以扎实基础工作支撑业务开展,在守正创新中求突破,在服务民生上出实招,以高效、安全、稳定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体系全力助推玉林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5-10/guangxi/2024/0510/2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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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来宾市分局组织开展“聚链惠企”“汇助民营”行动推进暨外汇政策培训会。会议就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聚链惠企”及经常项目“汇助民营”活动进行部署,并就近期外汇局出台的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等改革新政进行重点解读、培训,进一步增强银行从业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下一步,来宾市分局将紧紧围绕推进涉外金融“服务最优区”和“政策最惠区”建设,持续加强政策宣讲培训,扎实开展“聚链惠企”“汇助民营”等专项行动,助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 2024-05-22/guangxi/2024/0522/27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