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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尹力书记、殷勇市长,尊敬的王江副主任、功胜行长、云泽局长、吴清主席、傅华社长,各位来宾: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本届金融街论坛年会。下面,我结合外汇市场形势,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谈几点想法。 今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多。全球经济增长动能减弱,贸易保护主义加剧,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反复调整,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明显,地缘政治风险上升,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 面对各项风险挑战,我国外汇市场总体经受住了考验,表现出较强韧性。人民币汇率在双向波动中保持基本稳定,外汇市场交易理性有序。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经常账户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处于合理均衡区间。特别是下半年以来,随着内外部环境改善,我国外汇市场形势逐步趋稳向好,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企稳回升,外商直接投资有所改善,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的积极性提升,企业对外投资活动更加平稳有序。 展望未来,我国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仍将是形势发展主基调。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对经济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多部门加力推出一系列增量政策,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回升向好。我国外汇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国际收支结构也将在改革开放中持续优化。首先,经常账户将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中继续发挥基础性作用。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支持全球贸易伙伴共享中国发展机遇,将推动跨境贸易均衡发展。其次,跨境资本流动稳健性有望增强。我国不断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将促进跨境资本双向均衡流动。第三,外汇市场韧性将继续提升。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增强,将更好发挥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的自动稳定器作用。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更多运用人民币跨境收支,能够更好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第四,外汇储备将继续发挥维护国家经济金融稳定的“压舱石”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多元分散投资。未来将进一步推进专业化投资、科技化运营和市场化机构治理能力建设,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女士们,先生们! 当前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环境正发生边际变化,为我们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健全与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以外汇管理“四个聚焦”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第一,聚焦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 一方面,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加力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提质扩面。近年来,我们探索推动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在防控风险的同时,解放了银行生产力,试点银行为优质客户办理外汇业务的平均时间缩短了50%以上。下一步,按照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要求,我们将以展业改革为抓手,全面优化事前尽职调查、事中差异化审核、事后监测报告的管理框架,把更多银行纳入政策范围,营造“越诚信越便利”的外汇政策环境。 另一方面,更加注重突出重点,健全外汇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以科创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强化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全链条外汇服务。迭代式、集成化升级外汇便利化政策体系,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跨国公司资金池等政策提质增效,扩大外债登记便利化、“科汇通”等试点,支持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探索出台更多便利化举措,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进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坚持商业化原则,统筹支持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 第二,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 首先,研究制定外商直接投资(FDI)外汇便利化中期改革方案。着力提升外商直接投资汇兑便利,优化外汇登记、账户、资金使用等管理要求,简化业务流程,缩减管理链条,为外资企业在华展业兴业营造良好环境。 其次,稳步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支持壮大耐心资本。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扩大债券市场高水平开放。 再次,深化跨境融资管理改革。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差异化外债管理。优化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将更多轻资产的初创、小微企业纳入政策范围,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第三,聚焦政策实效和人民群众的切实感受,加强政策评估和市场沟通。 坚持以是否符合国家战略定位、是否符合地方发展实际、是否取得惠企利民的改革实效为标尺,对北上广等重点地区、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等重要外汇政策落地情况开展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推动政策优化升级,适时复制推广。同时,加强市场沟通和开门问策,找准改革发力点和突破口,不断增强经营主体改革获得感。 第四,聚焦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 宏观方面,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微观方面,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充分运用监管科技,强化外汇领域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女士们,先生们! 北京作为首都,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担负着重要使命。近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纵深推进各领域改革成果丰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多项首创性外汇改革措施在北京落地,北京货物贸易进出口额连续三年突破3万亿元,服务贸易规模位居全国前三,近四年累计吸引外资企业超过7000家。 下一阶段,国家外汇局将加力支持北京“四个中心”和“两区”建设,一如既往在北京先行先试外汇改革举措,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更多贡献。 最后,预祝本届金融街论坛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2024-10-21/qingdao/2024/1021/2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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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44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34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161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027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8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0441亿元。 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13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693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2949亿元,初次收入逆差7580亿元,二次收入顺差72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922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6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29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8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8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46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40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18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81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06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2697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9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1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37亿SDR,初次收入逆差213亿SDR,二次收入顺差3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096亿SDR。 按SDR计值,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0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892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365亿SDR,初次收入逆差801亿SDR,二次收入顺差7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2021亿SDR。(完) 2024年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0441 1469 1096 贷方 2 77299 10866 8119 借方 3 -66858 -9398 -7024 1.A 货物和服务 4 12181 1713 1278 贷方 5 70556 9918 7411 借方 6 -58375 -8205 -6133 1.A.a 货物 7 16342 2298 1715 贷方 8 63539 8932 6674 借方 9 -47197 -6634 -4959 1.A.b 服务 10 -4161 -585 -437 贷方 11 7017 986 737 借方 12 -11178 -1571 -1174 1.A.b.1 加工服务 13 209 29 22 贷方 14 233 33 24 借方 15 -24 -3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6 9 7 贷方 17 201 28 21 借方 18 -135 -19 -14 1.A.b.3 运输 19 -701 -98 -74 贷方 20 2293 322 241 借方 21 -2994 -421 -314 1.A.b.4 旅行 22 -3915 -550 -411 贷方 23 735 103 77 借方 24 -4650 -653 -488 1.A.b.5 建设 25 76 11 8 贷方 26 225 32 24 借方 27 -149 -21 -1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29 -32 -24 贷方 29 62 9 6 借方 30 -291 -41 -31 1.A.b.7 金融服务 31 15 2 2 贷方 32 76 11 8 借方 33 -62 -9 -6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93 -97 -73 贷方 35 117 16 12 借方 36 -810 -114 -8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22 59 44 贷方 38 1156 162 121 借方 39 -733 -103 -7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741 104 78 贷方 41 1863 262 196 借方 42 -1122 -158 -11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113 -16 -12 贷方 44 32 4 3 借方 45 -145 -20 -1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9 -5 -4 贷方 47 25 3 3 借方 48 -64 -9 -7 1.B 初次收入 49 -2027 -285 -213 贷方 50 6039 849 635 借方 51 -8066 -1134 -847 1.C 二次收入 52 287 40 30 贷方 53 703 99 74 借方 54 -416 -59 -4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0441 -1469 -1096 2.1 资本账户 56 1 0 0 贷方 57 3 0 0 借方 58 -2 0 0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0441 -1469 -109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2394 -1743 -1301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990 -419 -315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411 -339 -253 2.2.1.1.1.1 股权 63 -2374 -334 -249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37 -5 -4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578 -81 -62 2.2.1.1.2.1 股权 66 528 75 55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1106 -155 -116 2.2.2 储备资产 68 1953 274 205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121 -17 -1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28 -4 -3 2.2.2.4 外汇储备 72 2102 295 221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4年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193亿美元(折约1373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4年前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7130 2406 1803 贷方 2 213151 29879 22469 借方 3 -196021 -27473 -20666 1.A 货物和服务 4 23986 3368 2527 贷方 5 196142 27493 20675 借方 6 -172156 -24126 -18147 1.A.a 货物 7 36935 5182 3892 贷方 8 176405 24728 18595 借方 9 -139470 -19546 -14703 1.A.b 服务 10 -12949 -1814 -1365 贷方 11 19736 2766 2080 借方 12 -32686 -4580 -3445 1.A.b.1 加工服务 13 608 85 64 贷方 14 669 94 71 借方 15 -61 -9 -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77 25 19 贷方 17 560 79 59 借方 18 -383 -54 -40 1.A.b.3 运输 19 -3310 -463 -349 贷方 20 5696 799 600 借方 21 -9006 -1262 -949 1.A.b.4 旅行 22 -11295 -1582 -1190 贷方 23 1967 276 207 借方 24 -13262 -1858 -1398 1.A.b.5 建设 25 379 53 40 贷方 26 836 117 88 借方 27 -457 -64 -4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663 -93 -70 贷方 29 163 23 17 借方 30 -826 -116 -87 1.A.b.7 金融服务 31 36 5 4 贷方 32 220 31 23 借方 33 -185 -26 -19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1826 -256 -193 贷方 35 624 87 66 借方 36 -2450 -343 -25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134 159 120 贷方 38 3289 461 347 借方 39 -2155 -302 -22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113 296 222 贷方 41 5547 777 584 借方 42 -3434 -481 -362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19 -31 -23 贷方 44 85 12 9 借方 45 -304 -43 -3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84 -12 -9 贷方 47 78 11 8 借方 48 -162 -23 -17 1.B 初次收入 49 -7580 -1063 -801 贷方 50 15055 2112 1588 借方 51 -22635 -3175 -2389 1.C 二次收入 52 724 102 76 贷方 53 1955 274 206 借方 54 -1230 -172 -13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9229 -2697 -2021 2.1 资本账户 56 -8 -1 -1 贷方 57 8 1 1 借方 58 -15 -2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9222 -2696 -202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21463 -3015 -2263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1080 -1555 -1173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10179 -1428 -1076 2.2.1.1.1.1 股权 63 -7039 -987 -743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3141 -441 -33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900 -127 -97 2.2.1.1.2.1 股权 66 2387 334 250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3287 -461 -348 2.2.2 储备资产 68 2241 319 242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90 -13 -9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29 -4 -3 2.2.2.4 外汇储备 72 2360 336 254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2099 291 219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4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4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4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600亿美元(折约4283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4-11-11/qingdao/2024/1111/2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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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4782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2495亿元,进口16227亿元,顺差6268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420亿元,进口3640亿元,逆差1219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77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16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15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2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520亿美元,进口2806亿美元,顺差713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9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049 713 贷方 24915 3520 借方 -19866 -2806 1.货物贸易差额 6268 885 贷方 22495 3178 借方 -16227 -2292 2.服务贸易差额 -1219 -172 贷方 2420 342 借方 -3640 -514 2.1加工服务差额 75 11 贷方 83 12 借方 -9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69 10 借方 -51 -7 2.3运输差额 -176 -25 贷方 797 113 借方 -973 -137 2.4旅行差额 -1199 -169 贷方 258 36 借方 -1458 -206 2.5建设差额 19 3 贷方 72 10 借方 -53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18 -17 贷方 30 4 借方 -148 -21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27 4 借方 -20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34 -33 贷方 27 4 借方 -261 -37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71 24 贷方 398 56 借方 -227 -3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58 36 贷方 637 90 借方 -378 -5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15 2 借方 -34 -5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0 -3 贷方 8 1 借方 -28 -4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11-04/qingdao/2024/1104/2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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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8月,银行结汇13570亿元人民币,售汇13657亿元人民币。2024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0231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436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8月,银行结汇1902亿美元,售汇1914亿美元。2024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4385亿美元,累计售汇16080亿美元。 2024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2659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1564亿元人民币。2024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29222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3329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980亿美元,对外付款5826亿美元。2024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6288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686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9-20/qingdao/2024/0920/2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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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海南省、河北雄安、重庆市、福建省、厦门市等12个地区开展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并在以上12个地区及陕西省试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探索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办理跨境投融资业务。2023年,在深圳市河套地区开展“科汇通”试点,允许境外科研资金直接汇入河套地区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试点以来,政策实施情况良好,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同时,有力促进了试点区域经济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要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将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和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的地区扩大至天津市、安徽省、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北省和四川省,将“科汇通”试点地区扩大至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雄安、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重庆市、成都市、绵阳市、西安市和深圳市等16个地区。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加强政策评估和跟踪问效,适时完善政策措施和外汇服务,探索出台更多便利化举措,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同时,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加强开放监管能力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24-11-01/qingdao/2024/1101/2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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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164亿美元,较8月末上升282亿美元,升幅为0.86%。 2024年9月,受主要经济体央行货币政策及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韧性强、潜力大等有利条件没有改变,将继续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4-10-08/qingdao/2024/1008/2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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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2024年8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8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趋稳定,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8月份,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顺差153亿美元;同时,境内主体购汇节奏有所回落、结汇需求稳中有升,银行结售汇差额趋向均衡。在内外部环境持续改善的作用下,近期外汇市场预期更加平稳,市场交易保持理性有序。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向好。我国外贸发展态势持续向好,8月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环比增长11%;境外机构继续净增持境内债券,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意愿保持稳定。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分红派息季节性回落,关联企业跨境融资趋于稳定。 未来我国外汇市场将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从内部看,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不断积累,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将持续巩固和增强。同时,我国外汇市场发展与改革持续推进,市场内在韧性提升,将继续发挥稳定市场预期和交易的积极作用。从外部看,随着欧美等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进入降息周期,国际金融市场环境有望进一步改善。 2024-09-23/qingdao/2024/0926/2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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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5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5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2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5万亿美元)。 2024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15.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27万亿美元)。 2024-10-28/qingdao/2024/1028/2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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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1月3日至4日在京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4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外汇形势,研究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作工作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会计师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4年,外汇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接受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为契机,加强统筹谋划,坚持稳进结合,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外汇市场在复杂严峻形势下保持较强韧性。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推动巡视整改,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外汇支持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贯彻落实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推动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等3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围。持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以支持科创企业为重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取消外贸企业名录登记行政许可,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扩面提质,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优化外籍来华人员外汇服务。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扩围,健全配套制度体系。三是外汇领域高水平开放稳步推进。推动资本项目高质量开放,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有序支持境内机构开展跨境证券投资,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持续推进外汇市场建设,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支持重点区域开放发展,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四是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强化逆周期调节和预期引导,促进外汇市场供求平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非现场监管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出口骗税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五是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年初以来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2万亿美元以上。 会议强调,2025年,外汇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系统集成,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外汇管理政策,推动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部署了2025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走好第一方阵,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二是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以整改实际成效彰显政治担当。三是加力推进外汇便利化改革。继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将更多科技型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引导境外高质量资本投向境内高新技术行业。按照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要求,有序扩展银行外汇展业改革覆盖面。积极支持稳外贸、稳外资,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优化扩围,提升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促进外商投资汇兑便利。建立外汇管理政策评估机制。四是加力推进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推进企业外债管理改革,持续完善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竞争有序的外汇市场,引导金融机构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完善外汇市场基础设施。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支持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外汇管理创新。五是加力维护外汇市场基本稳定。强化形势监测研判,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外汇市场逆周期调节和预期管理。六是加力构建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保持对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高压打击态势,协同加强非法跨境金融活动源头治理。七是加力推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高质量发展,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八是加力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快推进《外汇管理条例》修订,推进现代化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建设,研究构建“智慧外管”,科技赋能、数据赋能外汇管理与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部门、各省级分局、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完) 2025-01-06/qingdao/2025/0106/2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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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49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824亿元。 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18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861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7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29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86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78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38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1381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41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18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81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05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609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2608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0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029亿SDR。 按SDR计值,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0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955亿SDR。(完) 2024年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0494 1476 1101 贷方 2 77349 10873 8125 借方 3 -66855 -9397 -7024 1.A 货物和服务 4 12184 1713 1278 贷方 5 70558 9918 7411 借方 6 -58374 -8205 -6133 1.A.a 货物 7 16352 2299 1716 贷方 8 63536 8931 6674 借方 9 -47184 -6632 -4957 1.A.b 服务 10 -4169 -586 -438 贷方 11 7022 987 738 借方 12 -11191 -1573 -1176 1.B 初次收入 13 -1978 -278 -208 贷方 14 6086 856 639 借方 15 -8065 -1134 -847 1.C 二次收入 16 289 41 30 贷方 17 705 99 74 借方 18 -416 -58 -4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9824 -1381 -1029 2.1 资本账户 20 1 0.1 0 贷方 21 3 0 0 借方 22 -2 0 0 2.2 金融账户 23 -9825 -1381 -1029 资产 24 -7137 -1005 -748 负债 25 -2687 -376 -28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1777 -1656 -1234 2.2.1.1 直接投资 27 -3050 -428 -321 资产 28 -2452 -345 -258 负债 29 -598 -83 -64 2.2.1.2 证券投资 30 -843 -119 -88 资产 31 -2552 -359 -269 负债 32 1709 240 18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18 17 12 资产 34 208 29 22 负债 35 -90 -12 -9 2.2.1.4 其他投资 36 -8002 -1126 -837 资产 37 -4294 -605 -449 负债 38 -3708 -521 -387 2.2.2 储备资产 39 1953 274 205 3.净误差与遗漏 40 -670 -95 -72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4年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196亿美元(折约139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年前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7184 2413 1808 贷方 2 213201 29886 22474 借方 3 -196018 -27473 -20666 1.A 货物和服务 4 23989 3368 2528 贷方 5 196144 27494 20675 借方 6 -172155 -24126 -18147 1.A.a 货物 7 36946 5183 3894 贷方 8 176402 24727 18595 借方 9 -139456 -19544 -14701 1.A.b 服务 10 -12957 -1815 -1366 贷方 11 19742 2767 2080 借方 12 -32699 -4582 -3446 1.B 初次收入 13 -7531 -1056 -796 贷方 14 15102 2118 1593 借方 15 -22633 -3175 -2389 1.C 二次收入 16 726 102 76 贷方 17 1956 274 206 借方 18 -1230 -172 -13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8612 -2609 -1955 2.1 资本账户 20 -8 -1 -1 贷方 21 8 1 1 借方 22 -15 -2 -2 2.2 金融账户 23 -18605 -2608 -1954 资产 24 -22490 -3149 -2364 负债 25 3885 541 41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0846 -2928 -2196 2.2.1.1 直接投资 27 -11140 -1563 -1180 资产 28 -10220 -1433 -1080 负债 29 -920 -130 -100 2.2.1.2 证券投资 30 -2835 -396 -298 资产 31 -9480 -1327 -1000 负债 32 6645 931 702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44 -34 -26 资产 34 -192 -27 -21 负债 35 -52 -7 -6 2.2.1.4 其他投资 36 -6627 -934 -692 资产 37 -4839 -681 -506 负债 38 -1787 -253 -186 2.2.2 储备资产 39 2241 319 242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429 196 146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603亿美元(折约430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12-30/qingdao/2024/1230/2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