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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在扎实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召开了200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全体成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05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相互之间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广泛征求局机关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抓住并找准存在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努力方向。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指导协调三组组长张德成、中央督导组组长赵光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李东荣、魏本华、邓先宏、方上浦出席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晓炼主持会议。 会上,外汇局党组成员按照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对照检查贯彻落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和履行外汇管理职责的情况;对照检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规定的情况;对2004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回顾。 周小川同志在听取了外汇局党组各成员的发言后指出,目前我们正处于国际金融形势迅速发展变化的年代,形势发展变化速度之快,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和挑战。一个国家经济出现问题,往往表现为金融或外汇领域危机。因此,外汇局所面临的改革任务很重,面临的挑战很艰巨,要提高到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他希望外汇局领导班子深刻领会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经济金融方针政策,认真总结1994年以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所取得的经验,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牢固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在国家整体的改革开放中不拖后腿。 张德成同志在发言中讲到,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各级党组织发挥了模范表率作用。外汇局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没有因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调整而受到影响,继续受到局党组和胡晓炼同志的高度重视。党组成员进行党性分析直奔主题,严格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了会议准备比较充分,也反映了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所取得的成果。他希望外汇局领导班子成员继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继续抓好司处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的先进性教育工作,抓好对群众意见建议的研究、整改和反馈工作。 赵光华同志认为,外汇局党组高度重视先进性教育活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教育活动开展得比较深入扎实。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认真,胡晓炼同志事先审阅了班子成员的党性分析材料,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严肃认真,相互开展批评意见中肯、实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他希望领导班子认真做好对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通过集体研究讨论,明确整改思路和整改措施,做到对群众意见建议有反馈、有说明、有行动。 中央组织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央督导组、中央金融巡视组和中国人民银行机关党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完) 2005-04-11/safe/2005/0411/4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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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晓炼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学习领会中央政治局常委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精神,研究外汇局党组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 与会同志认为,中央领导在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发扬党的三大作风,为全体党员做出了表率,使党员和群众深受教育、启发和鼓舞。胡晓炼同志结合外汇局实际,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学习体会:首先,要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牢牢把握工作方向,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外汇局要在加强改革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上下功夫。其次,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善于从习惯性的思维定式中“跳”出来,下大力气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处理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三,要处理好改革开放与做好管理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开放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系,通过切实做好各项外汇管理工作,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改革开放,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经济、金融安全,不断提高外汇局党组驾驭全局的能力,不断强化外汇局执政能力的建设。 胡晓炼同志还针对先进性教育活动党组整改方案的完善提出了十条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对外汇管理形势的分析研究和把握,特别是要进一步夯实现行外汇统计分析基础。二是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增强公共服务意识。要用发展的眼光,积极研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边贸发展“走出去”等政策措施。三是积极研究调节国际收支的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四是有序、可控地推进资本项目的开放。目前要辩证处理好引导流出和管理流入的关系。五是大力推进外汇市场的发展,改进外汇市场交易模式,增加产品,改进对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六是进一步改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七是进一步完善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开拓投资领域,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收益率。八是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国际收支风险防范的准备工作,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未雨绸缪。九是加强局党组班子建设,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做起,起表率作用。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十是关心职工群众生活。在国家政策范围内,解决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进一步关心离退休老干部的思想和生活。 局党组党员李东荣、魏本华、邓先宏、方上浦也分别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畅谈了对报告的学习体会,提出了完善局党组整改方案的意见建议。 中央督导组、人民银行机关纪委、外汇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等共8人列席会议。(完) 2005-05-20/safe/2005/0520/4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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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AG)增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1亿美元,专项用于其在境外发起中国丝绸之路海外A股基金。 2005-04-18/safe/2005/0418/4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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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师香炉峰山项 为响应全民健身号召,强健职工体魄,发扬勇于攀登的精神,构建和谐集体,国家外汇管理局于近日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全局职工开展了“爱我中华健身行”登山比赛活动。 随着胡晓炼局长的一声令下,外汇局近300名职工人人争先,从香山脚下向香炉峰峰顶进发。在通往峰顶的崎岖山路上,印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标记的红色和蓝色旗帜迎风飘扬,头戴白色太阳帽的外汇局职工分外引人注目。一路上大家热情高涨、奋勇向前,走在坦途时谈笑风生,行到险处相互伸出温暖的援助之手。一句问候、一张笑脸,体现了外汇局这个集体的和谐与朝气,体现了外汇局职工团结而不畏困难、勇于攀登的精神。 上午10时许,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旗帜插上了高高的顶峰,在春日的阳光中迎风飘扬。全体职工比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峰顶。局领导与职工共同领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共同体验和分享了克服困难、勇攀高峰的胜利与快乐。 胡晓炼局长作动员 随后,全体职工参观游览了北京植物园。一湖春水,满园繁花,绿柳轻摆,水波荡漾,一派盎然春意,让人赏心悦目。全体职工在这里踏春,舒缓身心,除却疲惫,感受自然,沉浸在生机勃勃的和煦春光之中。 没有哪座山比脚更高,没有哪条路比腿更长,没有哪幅画能比心中的春景更美。乐观、年轻、勇于攀登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团队将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他们的事业也将如欣欣向荣的春天一样蓬勃发展。(完) 2005-04-18/safe/2005/0418/4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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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走出去”发展战略,配合境外投资体制深化改革,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扩大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决定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从现有的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展到全国。根据当前我国境外投资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各地区2005年度境外投资购汇总额度,从目前的33亿美元增至50亿美元。如实际需要用汇超过额度,可以予以追加。外汇局分局对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查权限,从原单个项目的300万美元提高至1000万美元。通过上述政策的实施,企业境外投资在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后,将能便利地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有关手续,在用汇上也将得到积极支持。 自2002年10月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批准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对企业境外投资采取了积极的政策支持。一是每年给予试点地区一定的境外投资购汇额度,在额度内允许投资主体购汇境外投资,优先支持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项目用汇。二是境外企业产生的利润,可由企业自主决定保留用于境外企业的增资或者在境外再投资,鼓励境外企业通过自身积累发展壮大。三是允许境外投资使用多种外汇资金来源,自有外汇不足的,可以使用国内外汇贷款、政策性外汇贷款或者购汇解决。四是允许跨国公司通过财务公司运作、银行委托放款或通过直接放款等方式,在集团内部开展跨境资金运作,向集团内部的境外成员公司提供放款。五是批准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全球授信的试点,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境外机构可以直接使用国内总行对境外中资企业国内母公司的授信额度为海外中资企业提供贷款。截至2004年底,外汇局共支持1152个项目在境外投资,中方投资总额51.19亿美元。 支持企业“走出去”是国家的长远战略,需要各方面共同合作。企业走向国际市场,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积极配合有关方面,不断调整和创新外汇管理方式,共同促进我国涉外经济的健康发展。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05-05-22/safe/2005/0522/4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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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国际收支持续较大顺差,外汇资金持续流入。在贸易外汇收支活动中,一些无贸易背景的短期资金以投机逐利为目的,通过进出口收付汇渠道流入境内结汇,加大了国际收支不平衡。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现阶段完善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和完善现阶段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行为,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抑制投机行为,维护我国国际收支平衡。 《通知》要求,银行在收到收汇单位的境外汇款后,应当根据汇款指示认真审核汇款性质。对于单笔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的四类境外汇款,银行应将其转入收汇单位开立的待结汇账户,包括:一是预收货款;二是转口贸易收汇;三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但银行据此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四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结汇入人民币账户,但银行据此也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 《通知》规定,待结汇账户中的外汇资金结汇时,收汇单位应当向银行书面说明结汇款项性质,提供相应单证,按以下规定办理: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出口预收货款的,凭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对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又暂时不能提供核销单正本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应当直接向支付指令上指定的支付方以外的收款人支付;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凭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复印件、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收后支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在办理转口贸易对外支付前不得结汇,在完成对外支付后,余额部分凭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贸易项下其他款项的,凭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经常项目下其他款项的,对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 为了便利企业开立和使用待结汇账户,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操作上最大限度地简化了程序和单证。《通知》明确,银行为收汇单位开立待结汇账户,不需外汇局批准。待结汇账户余额不计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限额。进入待结汇账户的资金,原则上只要能够证明真实交易背景即可办理结汇。对部分资金实行支付结汇制,收汇单位只要提供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即可办理结汇,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支付和业务经营。 《通知》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完) 2005-05-27/safe/2005/0527/4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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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外汇违规(负面)信息披露试点工作座谈会,对在部分省(市)进行外汇违规(负面)信息披露试点问题进行了论证和研究, 并决定自5月起在辽宁、河北、深圳三省(市)进行试点。 开展外汇违规(负面)信息披露试点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比如,实行“出口收汇荣誉企业制度”,针对进出口企业的合规性划分等级,制定不同的核销监管政策;组织部分分局开展“外汇指定银行合规经营等级评价”活动,通过对外汇指定银行合规经营情况的评级及奖惩,促进外汇指定银行的自觉守法和合规经营意识;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并制定“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五年方案”,等等。 外汇违规(负面)信息披露主要采取三种方式,即公开披露,向监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供信用管理公司及相关企业、个人查询。对于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涉汇主体的违规案件,将在有关媒体公开披露;对于其他违规案件,向监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也可供信用管理公司及相关企业、个人查询。披露过程中将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同时尊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进行外汇违规(负面)信息披露,有利于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满足经济主体和中介机构信用需求,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打击违规失信行为,同时也有利于履行依法行政职能,增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在试点过程中,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积极跟踪试点情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充分吸纳相关意见,并视实际需要逐步扩大试点地区。通过开展外汇信用信息披露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努力形成健康、规范、有序的外汇市场经济秩序。(完) 2005-05-16/safe/2005/0516/4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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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管理部门,一举捣毁珠海市拱北口岸暗中从事外汇非法交易的窝点。现场缴获违法交易资金折合人民币近9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罚款合计100余万元人民币。 此前,根据举报线索,珠海市中心支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拱北口岸个别商铺涉嫌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情况进行了充分侦查,并锁定10家商铺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为此次联合打击非法买卖外汇专项行动奠定了基础。 2004年10月至今,珠海市中心支局与公安部门密切合作,主动出击,还先后破获3起非法兑换赌资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冻结和缴获资金近600万元人民币,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完) 2005-06-03/safe/2005/0603/4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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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 & Co.)增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1亿美元。 2005-04-22/safe/2005/0422/4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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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为切实保障涉汇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权益,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拓宽了与涉汇主体和群众的沟通渠道,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国家外汇管理局坚持严格依法、真实、全面原则,将涉汇主体和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一是公开现行外汇管理法规。二是公开外汇统计数据,包括每半年公布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每季度公布外债统计数据,每月公布各种货币兑美元折算率表,每年公布外汇反洗钱报告、银行间外汇市场成交量等。三是公开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等。四是加强决策透明度,通过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企业等意见及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五是开展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试点工作,逐步将公开外汇查处结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六是公开外汇管理信息,包括经营结售汇业务金融机构名录、已批准投资额度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名单、已批准经营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外汇指定银行名单、具有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名单等。七是公开录用公务员的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信息。八是公布政府采购相关信息。 从因地制宜和便民的角度出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中国外汇管理年报》、《中国外汇管理法律全集》等多渠道公布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外汇统计数据等信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等,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加强对各地外汇局的指导,通过设置触摸屏、建立业务咨询网站、开通专门电子邮箱、制作宣传栏、摆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和行使监督权。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积极探索网上核销,为企业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完) 2005-08-18/safe/2005/0818/4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