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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2月,银行结汇12608亿元人民币,售汇1245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56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798亿美元,售汇1776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1892亿元人民币,售汇1163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55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716亿元人民币,售汇81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0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425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48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1077亿元人民币。截至12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5158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21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938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666亿元人民币。 2019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2763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3147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3843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18493亿美元,累计售汇1905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56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1791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2089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97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971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58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87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551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551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9994亿元人民币。 2019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6899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6093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806亿元人民币。2019年1-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4977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48128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164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9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836亿美元,对外付款372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15亿美元。2019年1-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191亿美元,对外付款35946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4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0-01-21/shanghai/2020/0121/1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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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6时,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19年外汇收支数据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进行年度有关经济数据例行发布,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2019年外汇收支数据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下面请王春英女士先作介绍。 王春英: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通报2019年我国外汇收支情况,然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19年,国际环境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全球贸易和投资低迷,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我国经济表现出很强的韧性,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主要经济指标处在合理区间。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并保持基本稳定,汇率预期总体平稳。2019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9年,按美元计价,银行结汇1.85万亿美元,售汇1.91万亿美元,结售汇逆差560亿美元;按人民币计价,银行结汇12.76万亿元,售汇13.15万亿元,结售汇逆差3843亿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按美元计价,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2万亿美元,对外付款3.59万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45亿美元;按人民币计价,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4.98万亿元,对外付款24.81万亿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644亿元。 2019年,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小幅逆差,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呈现顺差。2019年,我国银行结售汇月均逆差47亿美元,与2018年月均水平基本持平。如果综合考虑远期、期权等其他供求因素,外汇市场供求呈现基本平衡。2019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月均顺差20亿美元,2018年总体为逆差。 第二,近期外汇市场供求状况逐步改善,跨境资金净流入增多。2019年5月以来,虽然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上升,但我国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银行结售汇数据呈现逐步改善的发展态势,第二、三和四季度结售汇月均逆差分别为80亿、50亿和26亿美元,逆差规模不断收窄,12月结售汇呈现顺差22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情况来看,由第三季度的逆差287亿美元转为第四季度顺差220亿美元。 第三,售汇率总体稳定,企业外汇融资保持平稳。2019年,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7%,低于近5年的平均水平。同时,企业外汇融资保持平稳,前11个月,我国银行的境内外汇贷款余额下降168亿美元,较2018年降幅收窄71%;2019年末企业进口跨境外币融资余额与2018年末基本持平。 第四,结汇率稳中有升,市场主体持汇意愿有所减弱。2019年,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4%,高于近5年的平均水平。企业、个人等主体外汇存款小幅下降,11月末银行境内各项外汇存款余额较2018年末下降162亿美元。 第五,银行远期结售汇呈现顺差。2019年,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顺差1452亿美元。其中,一至四季度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分别为345亿、432亿、278亿和397亿美元。 第六,外汇储备余额稳中有升。截至2019年末,外汇储备余额31079亿美元,较11月末增加123亿美元,较年初增加352亿美元。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2019年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下面,欢迎大家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提问。 2020-01-21/shanghai/2020/0121/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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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由经济日报社主办的“2020中国经济趋势年会”在北京举办。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围绕“我国外汇形势与货币政策”发表了主旨演讲。 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了基本稳定 在谈到人民币汇率时,潘功胜表示,2019年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全球经济贸易增长放缓、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但人民币汇率在全球货币中表现相对稳健,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了基本稳定,同时人民币汇率弹性不断增强、双向波动,在配置外汇资源、平衡国际收支、增强宏观经济韧性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自动稳定器作用。 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及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 潘功胜认为,2019年,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及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外汇储备余额稳中有升,外汇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更加理性有序,外汇市场的风险缓释能力明显提升,表现出较强的韧性。 跨境资本流入将趋势性增长 “我国国际收支将保持基本平衡的格局,跨境资本流入将趋势性增长。”潘功胜说,近年来我国经常账户逐步进入基本平衡的发展阶段,这是中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和内外部平衡的结果。展望未来,中国较高的储蓄率和较强的制造业竞争力将有助于经常账户保持基本平衡。 近年来,外资流入我国债市和股市资金明显增多,成为我国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的一个重要特征。截至2019年11月末,境外投资者持有中国债券和上市股票余额分别为3248亿和2838亿美元,比2016年末上升1.6倍和1.1倍。展望未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境外资本进入我国金融市场仍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对于外债问题,潘功胜表示,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外债结构也趋于优化。从总量看,我国外债规模变化总体上与经济增长及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外债主要指标处于国际安全线以内。从结构看,债券成为近年来我国外债增加的主要推动力,境外投资者以中长期资产配置需求为主,稳定性较强,这将是未来我国外债发展变化中的一个重要特点。 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中国是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少数仍然实行常态化货币政策的国家。”潘功胜强调,要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人民银行将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通胀预期、宏观杠杆率和汇率稳定,保持灵活适度,加强逆周期调节,疏通政策传导机制,提升货币政策效能,发挥好结构性工具引导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尤其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支持力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01-17/shanghai/2020/0117/1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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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形势,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刚才,怒江州、和田地区、兰考县、大化县、赫章县的5位同志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各省区市的书面材料我也都看了。总的看,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大家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充满信心。 2015年以来,我就打赢脱贫攻坚战召开了7个专题会议。2015年在延安召开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在贵阳召开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2016年在银川召开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2017年在太原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2018年在成都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2019年在重庆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每次围绕一个主题,同时也提出面上的工作要求。每次座谈会前,我都先到贫困地区调研,实地了解情况,听听基层干部群众意见,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召集相关省份负责同志进行工作部署。 今年年初,我就考虑结合到外地考察,把有关地方特别是还没有摘帽的贫困县所有负责同志都请到一起开个会,研究决战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也考虑过等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到地方去开,但又觉得今年满打满算还有不到10个月的时间,按日子算就是300天,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本来就有许多硬骨头要啃,疫情又增加了难度,必须尽早再动员、再部署。 这次座谈会是所有省区市主要负责同志都参加,中西部22个向中央签了脱贫攻坚责任书的省份一直开到县级。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方面最大规模的会议,目的就是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取得最后胜利。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了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目前看,脱贫进度符合预期,成就举世瞩目。 第一,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扶贫,有两个基本情况。一个是以当时的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减到3000万左右就减不动了,另一个是戴贫困县帽子的越扶越多。这次脱贫攻坚扭转了这种趋势。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19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连续7年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到今年2月底,全国832个贫困县中已有601个宣布摘帽,179个正在进行退出检查,未摘帽县还有52个,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 第二,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我们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引导和支持所有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依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明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90%以上得到了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支持,三分之二以上主要靠外出务工和产业脱贫,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上升,转移性收入占比逐年下降,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2013年至2019年,832个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6079元增加到11567元,年均增长9.7%,比同期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2.2个百分点。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3416元增加到2019年的9808元,年均增幅30.2%。贫困群众“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 第三,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村村都有卫生室和村医,10.8万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8%,960多万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摆脱了“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困境。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通信难等长期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普遍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了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每年都到贫困地区考察调研,前几年去,沿途山路颠颠簸簸,进了村坑坑洼洼,晴天尘土满鞋,雨天道路泥泞,贫困户房子破破烂烂、有的家徒四壁,一些贫困群众一年也吃不上几次肉,不少孩子没有上学或中途辍学,很多人生病基本靠扛,看了心里确实很沉重。这几年,我再去一些贫困村,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道路平坦通畅,新房子一片连着一片,贫困群众吃穿不成问题。看到群众脸上洋溢着真诚淳朴的笑容,我心里非常高兴。 第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我们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贫困地区呈现出新的发展局面。特色产业不断壮大,产业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等较快发展,贫困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退耕还林还草等,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贫困户就业增收渠道明显增多,基本公共服务日益完善。 第五,贫困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我们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基层干部通过开展贫困识别、精准帮扶,本领明显提高,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全国共派出25.5万个驻村工作队、累计选派290多万名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到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目前在岗91.8万,特别是青年干部了解了基层,学会了做群众工作,在实践锻炼中快速成长。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贫困地区基层干部展现出较强的战斗力,许多驻村工作队拉起来就是防“疫”队、战“疫”队,这同他们经受了这几年脱贫工作历练是分不开的。 第六,中国减贫方案和减贫成就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今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将有1亿左右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帮助这么多人脱贫,这对中国和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国际社会对中国减贫方案是高度赞扬的。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精准扶贫方略是帮助贫困人口、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设定的宏伟目标的唯一途径,中国的经验可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有益借鉴。在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许多发展中国家希望分享中国减贫经验。我同许多国家领导人或国际组织主要负责人见面时,他们都肯定中国减贫成就。 总的看,我们在脱贫攻坚领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和心血,是广大干部群众扎扎实实干出来的。在这里,我代表党中央,向大家并通过你们向广大脱贫攻坚战线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二、高度重视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的困难挑战 我多次讲,脱贫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打赢的,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决不能松劲懈怠。 剩余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全国还有52个贫困县未摘帽、2707个贫困村未出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全部脱贫。虽然同过去相比总量不大,但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是最难啃的硬骨头。“三保障”问题基本解决了,但稳定住、巩固好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的孩子反复失学辍学,不少乡村医疗服务水平低,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高,有的地方安全饮水不稳定,还存在季节性缺水。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老年人、患病者、残疾人的比例达到45.7%。 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外出务工受阻。据国务院扶贫办统计,2019年全国有2729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外务工,这些家庭三分之二左右的收入来自外出务工,涉及三分之二左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现在,一些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受到影响,如不采取措施,短时间内收入就会减少。二是扶贫产品销售和产业扶贫困难。贫困地区农畜牧产品卖不出去,农用物资运不进来,生产和消费下降,影响产业扶贫增收。三是扶贫项目停工。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道路等项目开工不足,不能按计划推进。四是帮扶工作受到影响。一些疫情严重的地区,挂职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暂时无法到岗。 巩固脱贫成果难度很大。已脱贫的地区和人口中,有的产业基础比较薄弱,有的产业项目同质化严重,有的就业不够稳定,有的政策性收入占比高。据各地初步摸底,已脱贫人口中有近200万人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中还有近300万存在致贫风险。 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加强。当前,最大的问题是防止松劲懈怠、精力转移,我去年在重庆座谈会上讲了这个问题。但是,随着越来越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一些地方出现了工作重点转移、投入力度下降、干部精力分散的现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屡禁不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仍有发生,个别地区“一发了之”、“一股了之”、“一分了之”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部分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 从实践看,疫情或灾害对减贫进程会产生影响。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现在,脱贫攻坚政策保障、资金支持和工作力量是充足的,各级干部也积累了丰富经验,只要大家绷紧弦、加把劲,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好,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三、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关于脱贫攻坚战最后一年的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已经作出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攻坚克难完成任务。要继续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落实脱贫攻坚方案,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确保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对52个未摘帽贫困县和1113个贫困村实施挂牌督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较真碰硬“督”,各省区市要凝心聚力“战”,啃下最后的硬骨头。要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防止反弹。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要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实现应保尽保。 第二,努力克服疫情影响。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疫情严重的地区,在重点搞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可以创新工作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没有疫情或疫情较轻的地区,要集中精力加快推进脱贫攻坚。要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在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点对点”帮助贫困劳动力尽快有序返岗。要分类施策,对没有疫情的地区要加大务工人员送接工作力度。要切实解决扶贫农畜牧产品滞销问题,组织好产销对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要支持扶贫产业恢复生产,做好农资供应等春耕备耕工作,用好产业帮扶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要加快扶贫项目开工复工,易地搬迁配套设施建设、住房和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任务上半年都要完成。要做好对因疫致贫返贫人口的帮扶,密切跟踪受疫情影响的贫困人口情况,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确保他们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第三,多措并举巩固成果。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去年年底组织各地对已脱贫的9300多万人口开展了全面排查,查找了漏洞缺项,要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近200万和存在致贫风险的近300万人群实施针对性预防措施,及时将返贫和致贫人口纳入帮扶。要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稳岗拓岗,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提升带贫能力,利用公益岗位提供更多就近就地就业机会。要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种养业发展有自己的规律,周期较长,要注重长期培育和支持。这几年,扶贫小额信贷对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坚持。要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全国易地扶贫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中西部地区还同步搬迁500万非贫困人口,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规模。现在搬得出的问题基本解决了,下一步的重点是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第四,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送一程。可以考虑设个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能急刹车,驻村工作队不能撤。要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不能等他们返贫了再补救。 第五,严格考核开展普查。要严把退出关,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开展督查巡查,加强常态化督促指导,今年中央将继续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从下半年开始,国家要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对各地脱贫攻坚成效进行全面检验。这是一件大事。要为党中央适时宣布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数据支撑,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第六,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这项工作,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总的要有利于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实施精准帮扶,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结合实际先做起来,为面上积累经验。 四、加强党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领导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脱贫攻坚越到最后越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履职尽责、不辱使命。 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这是一场硬仗,越到最后越要紧绷这根弦,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各省区市都层层签了军令状,承诺了就要兑现。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上上下下必须把工作抓得很紧很紧。 中央财政要继续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各级财政也要保证脱贫攻坚的资金需求。要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用好扶贫的土地和金融政策。对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地方,各地可以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 要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当前,最突出的任务是帮助中西部地区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在劳务协作上帮、在消费扶贫上帮。长远看,东西部扶贫协作要立足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化区域合作,推进东部产业向西部梯度转移,实现产业互补、人员互动、技术互学、观念互通、作风互鉴,共同发展。 脱贫攻坚任务能否高质量完成,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作风。要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工作、生活、安全等各方面保障,让基层扶贫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去。要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确保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任的乡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能力。 脱贫攻坚不仅要做得好,而且要讲得好。要重点宣传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新举措好办法,宣传基层扶贫干部的典型事迹和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艰苦奋斗的感人故事。对善意的批评、意见、建议要认真听取,及时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对恶意攻击、炒作放大个别问题影响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的,要坚决依法制止。 同志们!脱贫攻坚工作艰苦卓绝,收官之年又遭遇疫情影响,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顽强奋斗,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坚决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 2020-03-11/shanghai/2020/0311/1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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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外汇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全过程,在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下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展望2020年,虽受新冠疫情短期影响,中美经贸摩擦等外部冲击也时有反复,但我国经济潜力大、韧性强、长期向好趋势不改,外汇市场和国际收支平稳运行的基础依然稳固。外汇管理工作将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四个坚持”和“六稳”要求,做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改革与开放驱动外汇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在过去的一年里,外汇管理工作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打造便捷高效、稳定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一是推出12项便利化措施。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为稳外贸、稳外资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上线试运行外汇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大大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外汇管理规范化水平。推出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2019年累计完成应收账款融资放款金额118亿美元,服务企业2115家,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优化分类分级管理模式,简化小微企业业务办理流程。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三是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在外汇管理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支持上海、天津等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多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在全国自贸试验区试点取消4项外汇管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全面实现粤港澳大湾区税务备案电子化。发布6项惠澳政策,便利横琴澳门企业跨境投融资。四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更新发布《“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18)》,为市场主体理性开展贸易投资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丰富的参考信息。 外汇领域改革开放迈出重要步伐。统筹交易和汇兑环节,以金融市场开放为重点,稳步推动资本项目开放。一是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更好地满足境外投资者投资需求。二是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稳妥推进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试点。优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套保机制。完善外汇市场监管,指导外汇交易中心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规则》。三是扩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实现不同投资渠道资金和债券互通。四是提升股票市场互联互通和国际化水平。支持科创板、“沪伦通”落地。明确存托凭证双向发行(CDR/GDR)所涉汇兑管理原则。 外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取得成效。一是提升跨境资金流动监测能力与水平。持续加强外汇市场形势动态监测和国际收支风险研判,构建跨境资金流动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二是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发布《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办法》,有效传导外汇管理政策。灵活运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逆周期、市场化调节跨境资金流动。三是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2019年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2547起,处罚没款8.6亿元人民币,其中虚假欺骗性交易、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实质性违规罚没款占比96.4%。 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不断完善。一是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在全球负利率趋势加剧和国际金融市场大幅震荡等风险的冲击下,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上升,2019年末为31079亿美元,较年初上升352亿美元,升幅为1.1%。二是坚持商业化原则拓展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推动丝路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完善公司治理、业务管理和队伍建设,支持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高外汇储备经营透明度,首次对外披露外汇储备历史投资收益、货币结构等数据。 我国外汇形势总体平稳 2019年,中美经贸摩擦反复多变,全球经济贸易增长放缓,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国内经济存在下行压力。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外汇管理部门统筹施策,多措并举,有效维护了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总体来看,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理性有序,国际收支结构合理稳健,外汇市场的风险缓释能力明显提升、韧性进一步增强。 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人民币汇率在全球货币中表现相对稳健。一是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了基本稳定。2019年,很多非美元货币对美元汇率呈下跌态势,如欧元对美元贬值2.3%,新兴市场货币指数下跌1.3%。在中美经贸摩擦直接冲击下,人民币对美元境内即期汇率(CNY)小幅贬值1.4%。二是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增强,汇率的自动稳定器作用更加突出。从人民币汇率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年度波幅看,2018年为10.5%,是近年来的最高水平;2019年,人民币虽然总体呈现小幅贬值,但期间波动也较明显,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变动幅度达7.7%,同样是近年来的较高水平。与其他主要货币相比,人民币双向波动的弹性也不低,总体处于相对合适的水平。总的来看,随着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人民币汇率弹性不断增强,在配置外汇资源、平衡国际收支、增强宏观经济韧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外汇市场主体更加理性。一是主要指标表现相对稳定。2019年,银行结售汇月均逆差只有47亿美元,处于基本平衡状态,远低于 2015年和2016年动辄几百亿美元的月度逆差水平;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小幅顺差245亿美元;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二是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的波动性明显降低、稳定性显著增强。企业贸易、投融资行为更趋平稳,个人结售汇稳中有降。2015年末至2017年初外汇市场几次出现的“汇率贬值——跨境资本流出——外汇储备下降”的负向螺旋没有再次出现。三是我国外汇市场的风险缓释能力已明显提升。市场主体对中国经济的韧性、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有了更深入的认知,市场主体的外汇交易行为更加理性有序。 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格局 我国经常账户逐步进入基本平衡的发展阶段,反映了经济结构优化和内外部平衡的结果。2008年以前,经常账户顺差持续上升,2007年达到最高水平(当年与GDP之比为9.9%);2008年至2015年,经常账户顺差总体收窄;2016年以来,经常账户收支更趋平衡,经常账户顺差与GDP之比在2%以下,2019年为1.2%,持续处于合理区间。这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趋势,具有合理性和积极意义,说明内需尤其是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加突出。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近年来我国债市和股市的外资流入明显增多,成为我国资本项下跨境资本流动的一个重要特征。根据外汇局统计,2019年末境外投资者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合计近1300亿美元,余额接近6500亿美元,比2016年末余额上升一倍多。其中,很多是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目的的境外投资者。当前,在债券的境外持有者中,境外央行的持有金额超过六成,稳定性较高。 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外债结构趋于优化。一是外债总量有所上升但主要指标处于国际安全线以内。截至2019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规模为20325亿美元,较2018年末增加673亿美元,增幅明显趋稳。外债规模上升总体与经济增长和对外开放相适应,主要外债指标都处于国际安全线以内,且低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二是外债结构趋于优化,稳定性进一步增强。随着我国债券市场持续开放,债务证券成为近年来我国外债增加的主要推动力。2019年9月末债务证券余额较2014年末增长2.4倍;占比为25%,比2014年末占比提高16个百分点。境外投资者以中长期资产配置需求为主,稳定性较强,体现了对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预期,是未来我国外债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外汇市场和国际收支平稳运行的基础依然稳固 2020年以来,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人民币汇率呈现双向波动,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年初,受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提振,市场情绪总体积极正面,人民币汇率延续2019年底的升值态势,在全球货币中表现突出,外汇市场稳定性也进一步巩固。春节假期前,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引发市场情绪波动,人民币汇率也随之回调。2月3日节后境内开市首日,在岸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CNY)补跌破7,但市场超调很快被纠正,人民币汇率总体呈现窄幅波动。据初步统计,2020年以来,银行结售汇、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均呈现顺差,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行为理性有序,外汇市场运行保持稳定,外汇供求基本平衡。一段时间以来的外汇市场发展态势证明,人民币汇率弹性较强、双向波动的特征没有改变,汇率预期持续保持稳定,我国外汇市场和国际收支平稳运行的基础依然稳固。 经济基本面、政策基本面以及市场基本面将继续发挥稳定外汇市场和国际收支的主导作用。一是从经济基本面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不会改变。经济增长具有足够的韧性和巨大的潜力,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的空间相对较大,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效支撑。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是短暂、有限的,我国强有力的应对措施终将战胜疫情。二是从制度条件看,稳步扩大高水平开放尤其是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潜力仍大。2020年全面实施新的《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新的《证券法》,金融领域对外开放也将进一步加快。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逐步完善,操作实践经验也更加成熟。三是从市场环境看,当前人民币汇率更加灵活,外汇市场主体更趋理性,外汇市场自发调节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市场成熟度也会继续提升。四是从外部环境看,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有效落实,将有利于增强双边贸易往来,增强全球市场信心,为正常的贸易、投融资活动创造良好环境。 2020年我国国际收支和外汇市场运行仍将平稳有序。一方面,我国经常账户保持基本平衡具备较为充分的条件。一是我国制造业将保持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制造业具有成熟的基础设施、完备的产业链条、大量的技术工人,整体仍存在较大优势。2018年,制造业增加值超过4万亿美元,排名全球首位。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相关产品将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为货物贸易发展和经常账户稳定提供有力支撑。二是随着国内服务质量以及教育水平等提升,服务贸易逆差趋势性回稳甚至收窄;对外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将使投资收益逆差得到改善,总体上均有利于经常账户保持小幅顺差。另一方面,我国债券和股票市场国际化程度将进一步提升,境外资本进入中国仍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我国债市、股市规模均位居世界第二位,但外资持有比重分别只有3%和4%左右。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总体稳健,是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少数仍然实行正常货币政策的国家,目前的人民币资产收益率相对较高,对境外投资者吸引力也较大。 下一阶段外汇管理的重点工作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外汇管理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按照“六稳”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支持。 适应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加快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为抓手,加快改革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宏观审慎管理以维护外汇市场基本稳定、防止大规模跨境资本流动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为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采取必要的数量和价格工具,逆周期、市场化调控外汇市场主体的顺周期行为。二是加强外汇市场微观监管。外汇市场微观监管立足我国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现实制度条件,对外汇市场各类主体及其交易行为实施真实性审核、行为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维护外汇市场秩序。 强化责任意识,做好金融外汇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外汇局快速反应,1月27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后又会同四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便利防疫物资进口和用汇需求。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做好支持各地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一是简化防疫物资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对于需要采购疫情防控物资的政府部门、公益机构、医院等非经营类机构,按特事特办原则保障防疫物资货款的顺畅支付。二是简化外汇捐款入账结汇手续,银行可直接办理资金入账结汇。三是放宽疫情防控相关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的事前单证要求。四是便利疫情防控相关跨境融资,确有需要的企业可取消借用外债限额,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五是保障个人正常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对外开放继续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方向推进。一是直接投资方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为外商直接投资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探索私募股权基金参与跨境直接投资管理模式。二是证券投资方面,配合债券、股票市场及衍生品市场的开放进程,完善资金汇兑、跨境资金转移的管理政策。三是跨境融资方面,完善跨境融资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进一步简化外债登记和汇兑管理流程等。四是建设开放的、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丰富外汇市场供求,扩大外汇市场双向开放,完善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外汇市场监管。 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加快深入推进12条便利化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做好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企业,尤其是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相关外汇管理服务。二是优化外汇业务办理便民措施。支持市场主体通过“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办理外汇业务,提升外汇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继续减少行政许可,开展外汇管理推进外汇账户清理整合。完善信息基础化设施,继续推进“数字外管”和“安全外管”建设。三是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的贸易融资支持力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支持自贸试验区、上海临港新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外汇管理改革先行先试。 积极防范外部冲击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一是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加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理论和政策研究。深入分析外部冲击对贸易投资、国际收支和跨境资本流动的影响,丰富政策措施工具箱。二是完善外汇市场监管。完善外汇批发市场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外汇批发市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机制。引导企业树立“财务中性”管理理念。推进外汇领域微观审慎监管。三是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非现场监测预警水平,着力查处虚假欺骗性交易。保持执法标准跨周期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维护外汇市场秩序。 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密切关注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坚持稳健审慎经营,保持资产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坚持商业化原则,创新优化投资方式和渠道,稳妥审慎推进多元化运用。不断提升外汇储备运营管理现代化水平。 2020-03-05/shanghai/2020/0305/1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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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金融领域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充分体现。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金融改革开放的部署,也是为探索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开放模式做好准备,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而且对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2020年是上海基本建成与中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决胜年,在此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意见》立足于更好地发挥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改革创新引领作用和更好地发挥上海在金融对外开放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对标国际最高标准,遵循高质量发展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改革开放新举措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推出支持商业银行设立专业理财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等投资、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大力发展金融科技等7项具体措施。二是在更高水平上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推出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促进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优质金融营商环境等11项措施。三是推动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意见》在上海前期改革开放实践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深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开展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发展人民币利率期权等试点,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境外投资者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配置人民币资产。四是注重加强金融改革和开放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意见》高度重视金融法治环境建设,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推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牢牢守住维护系统性金融稳定的底线。 金融支持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从纽约、伦敦等国际著名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轨迹来看,一个国际性金融中心的发展,需要有不同层次、功能互补的金融中心群形成聚集和辐射效应。上海是长三角核心城市,对长三角地区主要副中心城市有显著的集聚与辐射效应,对长三角地区发展具有直接的带动作用。2019年6月,刘鹤副总理在第11届陆家嘴论坛演讲中指出,要大力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努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长三角一体化的进程。《意见》多措并举,加大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力度,更好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对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一是推进金融机构跨省(市)协作,整体提升长三角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在支付服务方面,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的支付实现互联互通。长三角地区的居民可以跨省(市)使用公交IC卡等移动支付工具,在一体化发展中享受更多便利性、提高获得感。在金融机构合作方面,探索建立贷款联合授信机制,可以更好地为长三角跨省(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提供资金支持。在政策执行上,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扩大对“三农”、科创类企业、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等。二是提升金融配套服务水平,促进长三角创新发展。比如,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方面,《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动G60科创走廊相关机构扩大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上市融资,大力提升资本市场对科创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促进知识产权交易流转,探索建立一体化的征信体系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信用融资。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金融政策协调。比如,在金融稳定合作方面,《意见》提出要推动长三角金融统计信息共享,编制长三角金融稳定指数,加强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合作,促进长三角地区普惠金融经验交流等。 通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 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上海是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和重要窗口,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方面。《意见》在支持上海高标准对接国际规则,探索与国际接轨的金融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充分体现了上海引领我国金融开放的先行先试作用。 一是支持上海率先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开放。在继续放宽银行、证券、保险业机构市场准入,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基础上,支持外资率先在上海设立合资理财公司、设立或控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或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支持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的资金管理中心经批准可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二是支持上海加快建设成为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一方面,通过继续扩大金融市场开放,提高跨境投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境外投资者不断增长的配置人民币金融资产需求;另一方面,加快发展人民币利率、汇率衍生品市场,不断丰富风险管理工具,帮助境外投资者有效对冲和管理人民币金融资产风险。三是支持上海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优质金融营商环境。构建对标国际、市场认可的金融营商环境,是上海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举措。《意见》尤其关注和支持上海加快推进金融法治建设,加大对违法金融活动的惩罚力度,加快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造良好的金融营商环境。 新冠肺炎疫情并未影响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既定进程 近两年来,金融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要求,有序扩大金融业开放,在银行、证券、保险及征信、评级、支付等领域推出了一系列开放措施。目前,绝大多数开放措施已经落地,少数几条措施正在修改对应的法律法规,不少外资机构已经获准实现对相关金融机构的控股,或进入中国市场实际开展业务。例如,野村证券、摩根大通等已获批设立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安联(中国)保险获准筹建首家外资控股保险公司,标普公司已进入我国信用评级市场等。同时,金融市场的开放举措受到国际上的普遍欢迎。目前,A股已经纳入明晟(MSCI)指数和富时罗素新兴市场指数,中国债券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2019年,外资流入显著增加,境外投资者净增持境内债券和上市股票1280亿美元。中国金融市场正在持续释放强大的吸引力。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长期坚持的政策导向,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不会受到疫情影响。2019年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各地方各部门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防疫阻击战。人民银行等部门坚持一手抓疫情应对,加大对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金融支持,另一手抓金融改革开放,坚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与此同时,疫情并未影响既定的金融开放措施落地节奏,相关外资机构准入及法律修订工作依然在有序进行。此次发布的《意见》中有11条涉及对外开放的措施,就是一次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在更高水平上推进金融开放的充分体现。 扩大金融业开放要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工作 金融业开放不必然意味着增加风险。能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主要取决于金融监管制度是否完善、金融市场是否有效、市场约束是否刚性、金融机构是否有良好的风险控制水平。近年来,我国系统性风险的评估、防范、预警和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以及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日益完备,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大幅增强,更重要的是,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这些都是有效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 当然,扩大金融业开放确实可能对监管提出新的挑战。这就需要更加注重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尽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建好各类“防火墙”,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使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在跨境资本流动方面,要继续建立健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与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并重,防范短期投机性资本大进大出。同时,还要加强跨境监管和处置合作,全面落实金融领域的关键国际标准和准则,降低跨境监管套利和风险跨境传染,坚决维护好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协同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三驾马车”,进一步推动形成金融领域制度性、系统性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2020-03-18/shanghai/2020/0318/1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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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出版的第6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文章强调,人类同疾病较量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科学技术,人类战胜大灾大疫离不开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要把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作为科技战线的一项重大而紧迫任务,综合多学科力量,统一领导、协同推进,在坚持科学性、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加快研发进度,尽快攻克疫情防控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文章指出,要加强药物、医疗装备研发和临床救治相结合,切实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尽最大努力挽救更多患者生命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科研攻关要把危重症患者救治当作头等大事,强化科研攻关支撑和服务前方一线救治的部署,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救治协同,让科研成果更多向临床一线倾斜。要加快药物研发进程,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加快推广应用已经研发和筛选的有效药物,同时根据一线救治需要再筛选一批有效治疗药物,探索新的治疗手段,尽最大可能阻止轻症患者向重症转化,切实提高治愈率。要采取恢复期血浆、干细胞、单克隆抗体等先进治疗方式,提升重症、危重症救治水平,尽量降低病亡率。 文章指出,要推进疫苗研发和产业化链条有机衔接,为有可能出现的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周全准备。疫苗作为用于健康人的特殊产品,对疫情防控至关重要,对安全性的要求也是第一位的。要加快推进已有的多种技术路线疫苗研发,同时密切跟踪国外研发进展,加强合作,争取早日推动疫苗的临床试验和上市使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疫苗研发和产业化体系,建立国家疫苗储备制度。 文章指出,要统筹病毒溯源及其传播途径研究,搞清楚病源从哪里来、向哪里去。利用病毒蛋白和不同受体的结合特征,评估可疑动物作为中间宿主的可能性,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展流行病学和溯源调查,提高精准度和筛查效率。 文章指出,要做好患者康复和隔离群众的心理疏导工作。病人心理康复需要一个过程,很多隔离在家的群众时间长了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心理问题,病亡者家属也需要心理疏导。要高度重视他们的心理健康,动员各方面力量全面加强心理疏导工作。 文章指出,要完善平战结合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风险挑战。要把生物安全作为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平时和战时结合、预防和应急结合、科研和救治防控结合,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要统筹各方面科研力量,提高体系化对抗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完善疫情防控预警预测机制,及时有效捕获信息,及时采取应对举措。要研究建立疫情蔓延进入紧急状态后的科研攻关等方面指挥、行动、保障体系,平时准备好应急行动指南,紧急情况下迅速启动。 文章指出,要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从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公共卫生设施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特别是要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文章指出,要加强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的国际合作。公共卫生安全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各国携手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多个国家出现,要加强同世卫组织沟通交流,同有关国家特别是疫情高发国家在溯源、药物、疫苗、检测等方面的科研合作,在保证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共享科研数据和信息,共同研究提出应对策略,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 2020-03-18/shanghai/2020/0318/1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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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应对疫情影响,稳外贸稳外资的新举措;部署进一步畅通产业链资金链,推动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要求更好发挥专项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作用,支持疫情防控保供和企业纾困发展。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多措并举稳外贸稳外资。一是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足额退税的出口产品及时足额退税。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外贸信贷投放,落实好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大、前景好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可协商再延期。三是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并降低费率。四是做好筹办春季广交会的准备工作,大力促进对外贸易合作。五是抓紧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六是对近期出台的减税减费等助企纾困政策,要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 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分区分级实施精准防控的同时,有序推动全产业链加快复工复产。一要根据疫情形势完善复工复产防控指南,发挥国务院复工复产推进工作机制作用,建立跨部门工作专班,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服务,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以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增强协同复工复产动能。二要加大国际协调合作,通过增加国际货运航班等措施,维护国际供应链畅通。三要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产业链核心企业,加大流动资金贷款支持,给予合理信用额度。支持核心企业通过信贷、债券等方式融资后,以预付款形式向上下游企业支付现金,降低上下游中小企业现金流压力和融资成本。支持企业以应收账款、仓单和存货质押等进行融资。适当降低银行对信用良好企业的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 会议指出,近段时间,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实施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和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以优惠利率资金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物资保供、农业和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要进一步把政策落到位,加快贷款投放进度,更好保障防疫物资保供、春耕备耕、国际供应链产品生产、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微企业等资金需求。适当下放信用贷款审批权限。加强审计监督,防止“跑冒滴漏”,提高支持实体经济实效。抓紧出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措施,并额外加大对股份制银行的降准力度,促进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帮助复工复产,推动降低融资成本。 会议强调,在落实好近期已出台各项政策、努力减轻疫情影响的同时,要抓紧研究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举措,更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扩内需,增动力。要通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互联网+”、双创等,为创业就业、灵活就业提供更多机会,稳定就业大局。 2020-03-18/shanghai/2020/0318/1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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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在全辖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的通知 附件1_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操作指引 附件2_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事后监管办法 2020-03-11/shanghai/2020/0311/1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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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及境外投资企业: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72号)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现就2020年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和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应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企业无需重复在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申报数据。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2020年1月1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报送年度报告。 二、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应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报送2019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企业登录机构代码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用户代码:quanyidj;初始密码:20150101Aa。 三、截至2020年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0年6月30日前,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2020年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 四、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按要求完成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申报工作的主体,由国家外汇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相关外汇业务、移交检查部门处罚等方式 纳入登记申报范畴主体可于截止日后申请补登记,如有合理理由且系初次未按规定申报的,可凭相关说明函向外汇局申请补登记业务;若无合理理由,外汇局将先移交检查部门查处后受理补登记申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咨询电话:021-58845424、021-58845427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20年3月16日 2020-03-18/shanghai/2020/0318/1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