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2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2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2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2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42亿美元,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期权交易等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企业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趋向均衡,呈现小幅逆差64亿美元。截至2月末,外汇储备余额为32138亿美元,与1月末相比保持基本稳定。 贸易投资等实体经济相关跨境资金延续净流入。2月份,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257亿美元,同比增长41%;直接投资跨境收支顺差88亿美元,其中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资本金净流入保持较高规模,同比稳步增长。对于上述贸易投资活动带来的外汇流入,境内主体一部分结汇,另一部分以外币存款形式持有。1-2月,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4%,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1%,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当前,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疫情和通胀高企加大各国货币政策调整难度,高估值增加国际金融市场脆弱性。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基本面因素将继续成为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外汇市场总体稳定的坚实基础。 2022-03-18/guangxi/2022/0318/2148.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2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5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0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3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4.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4万亿美元)。 2022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57.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08万亿美元)。 2022-05-07/zhejiang/2022/0507/1643.html
-
近日,人民银行、外汇局出台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等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通过用好金融工具、金融举措,为实体经济提供给养和支撑。 政策出台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细谋划、周密部署抓落实,及时转发总行总局23条政策举措,并因地制宜提出广东辖内的10条细化落实措施,以“23+10”的形式确保相关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加大金融对市场主体的纾困支持,助力全省经济加快恢复和稳定增长。其中,10条细化落实措施分别从加大受疫情影响领域及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用好融资服务平台、完善支付结算及国库基础服务、优化外汇及跨境金融服务、强化政策宣传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落实要求。 一、加大受疫情影响领域金融支持。组织落实好降准政策,满足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流动性需求,对受到疫情实质影响的金融机构,依据金融机构提供的情况说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相关材料报送、存款准备金交存等考核容忍度。推动辖内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机构加快推进FTP机制建设,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内嵌入FTP之中,充分发挥LPR改革效能,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开展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拓展专项行动,利用好线上“粤信融”首贷服务平台,设立线下首贷服务中心,组织银行主动走访首贷户,深挖有效信贷需求。加强货币政策工具与融资担保、财政贴息等其它政策配套使用,提升政策合力,促进辖内信贷保持稳定增长。指导金融机构通过制定专项服务方案、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开通业务应急通道、提供优惠利率(费率)、合理安排融资期限等差异化服务,积极满足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的合理资金需求。 二、加强能源保供、绿色低碳转型和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做好能源保供和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服务,推广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及清洁能源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加强与发改、生态环境、能源等部门联动,建立碳减排企业项目库,帮助金融机构对接企业融资需求。指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积极利用政策工具助推更多绿色低碳项目落地。加大对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再贷款尽快落地。加大政策宣传,加强与科技、工信、金融局等部门联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银企对接工作。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央行政策资金向企业发放贷款时提供优惠利率。指导金融机构细化工作举措,做好项目梳理和储备,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激励机制,在内部定价、审批投放、信贷额度等方面给予科创领域贷款更多支持。 三、加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发挥好乡村振兴考核评估作用,加强金融、财税、产业等政策联动配合。畅通与农业农村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推动建立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试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改善乡村振兴融资环境。结合城乡融合试验区广清结合片区试验任务、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示范申创、助镇帮镇扶村等工作,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指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培育种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涉农市场主体,不断提高首贷、信用贷款比重,拓宽农业抵质押物范围。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金融支持,促进信贷投放向粤东粤西粤北倾斜,支持广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按照省内人口净流入情况“因城施策”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省内人口净流入城市要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持辖内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基本稳定,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他地市要合理确定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更好满足当地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通过为优质项目后续建设及转让并购提供融资支持和财务顾问服务,合理满足“保交楼”项目资金需求,全力以赴做好“保交楼”。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工作,增加对保障性住房的金融供给。 五、强化融资服务平台的金融支持功能。用好用活“粤信融”征信平台,充分发挥“抗疫贷款”模块功能和信用信息资源价值,引导金融机构及时发布抗疫贷款相关产品,快速响应与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交通运输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融资需求,加快审批和放贷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在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的同时增加首次贷款、信用贷款比重。加强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加大对供应链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六、维护支付结算服务便捷高效。做好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支付服务保障工作,畅通资金划拨“绿色通道”,督促辖区支付系统参与者严格执行支付清算纪律,引导辖区机构利用安全、高效的电子化渠道提升支付结算业务的线上化服务效率和质量。指导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加强各类支付服务系统运行管理,做好系统运行监测、资金头寸管理和业务峰值压力测试,针对极端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保障业务连续性。 七、保障国库资金汇划通道和国库基础服务畅通。各级国库(含商业银行代理支库)要强化财税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开通防疫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保持应急机制处于激活状态,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准确拨付到位。畅通增值税留抵退税、个税汇算退税等资金退付通道,高效办理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入库和转移支付,强化库款保障监测,促进国家退税减税“政策红利”安全、快速、准确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组织承销机构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做好储蓄国债宣传、发售工作,积极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销售渠道,确保完成国债发行任务和群众购债安全。 八、提升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服务水平。大力推广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摸排辖内符合条件的试点主体,建立优质企业后备库,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支持银行将“材料多、环节多”的业务和“笔数多、信用好”的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吸纳更多优质中小银企参与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优化跨境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鼓励银行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电子单证传输路径研究,探索多样化线上审核模式。加大跨境人民币业务对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持力度,扩大人民币更高水平便利化试点,支持银行优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丰富人民币跨境使用场景,便利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降低成本。指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优化跨境融资服务,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使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应用场景办理企业融资业务,利用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功能辅助开展企业授信和融资审核等工作,精准服务中小微外贸企业贸易融资。 九、持续做好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督导银行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加强跨部门联动,探索财政资金支持、政府增信等银政企合作风险分担方式,降低企业外汇套保成本。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外汇套保业务的宣传,对不同行业企业进行分类培训、“一对一”辅导;积极采取减费让利、专项授信、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等措施,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定制化的外汇套保服务。 十、加强政策宣传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用好用活新闻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发布平台作用,例行发布与专题发布相结合,及时传导相关政策。不断创新政策宣传手段和形式,积极策划和创作优质宣传作品,多形式、多角度宣传解读政策措施。深入挖掘政策措施成效亮点,及时梳理总结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外贸出口等领域的有效措施和典型案例,联合相关媒体开展实地走访和专题宣传报道。指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业务政策宣传和金融知识普及,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积极做好金融业务办理的指引。切实履行投诉处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畅通投诉处理渠道,积极引导消费者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金融纠纷,促进金融投诉纠纷的有效化解。 2022-05-07/guangdong/2022/0507/2273.html
-
为持续优化个人外汇管理,提升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做好个人外汇管理相关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3月30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北海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北海个人外汇业务银行线上座谈会。会上,北海市中心支局与各银行围绕个人外汇业务办理便利度、业务办理中遇到问题和改进建议开展了研讨座谈,北海辖区各银行负责个人外汇业务的经理及经办人员和北海市中心支局相关人员合计24人参加了座谈会。 2022-03-31/guangxi/2022/0331/2156.html
-
2022年3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乒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座谈。各方就跨境电商资金结算新模式及业务规范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柳州市中心支局向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宣传贸易新业态相关便利化政策。 2022-03-31/guangxi/2022/0331/2158.html
-
2022年3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到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分行开展跨境金融区块链、“汇率风险中性”管理情况调研,引导银行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推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服务企业做好汇率风险管理工作,提高企业汇率风险应对能力。 2022-03-31/guangxi/2022/0331/2157.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见附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0评估年度(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下同)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工作依照《评估标准》执行。 二、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计算公式为: 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一般性评估指标得分×65%+总行单独评估指标得分)×(100-本期评估最终确定的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分值)%+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得分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评估标准》,公平、公正地对辖内银行进行评估。 四、各全国中资性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19年)》(汇发〔2019〕15号附表)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278(综合司),010-68402593(国际收支司),010-68402104(经常项目管理司),010-68402125(资本项目管理司),010-68402456(管理检查司),010-68402134(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5月9日 2020-05-20/yunnan/2020/0520/744.html
-
2022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68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20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15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720亿元,二次收入顺差356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126亿元,储备资产增加249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9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450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8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28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5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650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393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2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4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040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31亿SDR,初次收入逆差307亿SDR,二次收入顺差4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67亿SDR,储备资产增加282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2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5685 贷方 2 61091 借方 3 -55406 1.A 货物和服务 4 8049 贷方 5 57211 借方 6 -49162 1.A.a 货物 7 9205 贷方 8 50989 借方 9 -41784 1.A.b 服务 10 -1156 贷方 11 6222 借方 12 -7378 1.A.b.1 加工服务 13 204 贷方 14 217 借方 15 -1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4 贷方 17 115 借方 18 -61 1.A.b.3 运输 19 181 贷方 20 2640 借方 21 -2459 1.A.b.4 旅行 22 -1869 贷方 23 147 借方 24 -2016 1.A.b.5 建设 25 60 贷方 26 197 借方 27 -13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38 贷方 29 94 借方 30 -432 1.A.b.7 金融服务 31 16 贷方 32 75 借方 33 -59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91 贷方 35 203 借方 36 -69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80 贷方 38 932 借方 39 -65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762 贷方 41 1553 借方 42 -791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11 贷方 44 22 借方 45 -3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 贷方 47 28 借方 48 -31 1.B 初次收入 49 -2720 贷方 50 2933 借方 51 -5653 1.C 二次收入 52 356 贷方 53 947 借方 54 -59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5685 2.1 资本账户 56 -16 贷方 57 4 借方 58 -20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566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172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4126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668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6795 2.2.2 储备资产 64 -249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6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4 2.2.2.4 外汇储备 68 -250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2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895 贷方 2 9623 借方 3 -8728 1.A 货物和服务 4 1268 贷方 5 9012 借方 6 -7744 1.A.a 货物 7 1450 贷方 8 8032 借方 9 -6582 1.A.b 服务 10 -182 贷方 11 980 借方 12 -1162 1.A.b.1 加工服务 13 32 贷方 14 34 借方 15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 贷方 17 18 借方 18 -10 1.A.b.3 运输 19 28 贷方 20 416 借方 21 -387 1.A.b.4 旅行 22 -294 贷方 23 23 借方 24 -318 1.A.b.5 建设 25 9 贷方 26 31 借方 27 -2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53 贷方 29 15 借方 30 -68 1.A.b.7 金融服务 31 2 贷方 32 12 借方 33 -9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7 贷方 35 32 借方 36 -10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4 贷方 38 147 借方 39 -10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20 贷方 41 245 借方 42 -12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 贷方 44 4 借方 45 -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0 贷方 47 4 借方 48 -5 1.B 初次收入 49 -428 贷方 50 462 借方 51 -890 1.C 二次收入 52 56 贷方 53 149 借方 54 -9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895 2.1 资本账户 56 -2 贷方 57 1 借方 58 -3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89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9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650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420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070 2.2.2 储备资产 64 -393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 2.2.2.4 外汇储备 68 -39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2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643 贷方 2 6905 借方 3 -6262 1.A 货物和服务 4 910 贷方 5 6466 借方 6 -5556 1.A.a 货物 7 1040 贷方 8 5763 借方 9 -4723 1.A.b 服务 10 -131 贷方 11 703 借方 12 -834 1.A.b.1 加工服务 13 23 贷方 14 25 借方 15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 贷方 17 13 借方 18 -7 1.A.b.3 运输 19 20 贷方 20 298 借方 21 -278 1.A.b.4 旅行 22 -211 贷方 23 17 借方 24 -228 1.A.b.5 建设 25 7 贷方 26 22 借方 27 -1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8 贷方 29 11 借方 30 -49 1.A.b.7 金融服务 31 2 贷方 32 8 借方 33 -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6 贷方 35 23 借方 36 -7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2 贷方 38 105 借方 39 -74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6 贷方 41 175 借方 42 -89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1 贷方 44 3 借方 45 -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0 贷方 47 3 借方 48 -3 1.B 初次收入 49 -307 贷方 50 332 借方 51 -639 1.C 二次收入 52 40 贷方 53 107 借方 54 -6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643 2.1 资本账户 56 -2 贷方 57 0 借方 58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64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5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467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02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769 2.2.2 储备资产 64 -282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 2.2.2.4 外汇储备 68 -283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2-05-07/neimenggu/2022/0507/1327.html
-
问:境外非居民个人将境内房产出租并委托中介定期将租金汇出,租金部分应如何申报? 答:非居民个人在境内购买房产是直接投资行为,将房租汇出应申报在“322014初次收入(收益)-投资收益-直接投资股息、红利-向境内建筑物的非居民所有者支付租金”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代非居民汇出房租。 2022-05-07/tianjin/2022/0507/1910.html
-
为做好2021年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提升贸易信贷统计数据质量,强化企业国际收支申报意识,近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组织辖内分支机构线上线下双联动,积极开展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培训。 ——“线下会议”面对面精准指导。外汇局珠海、梅州市等中心支局举办现场培训会,组织新增贸易信贷调查企业、银行机构参加,详细讲解有关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业务指引,分析填报要点,梳理以往企业填报过程中碰到的难点和易错点,现场展示系统申报的操作流程。 ——“线上互动”便利企业远程参培。外汇局汕头市中心支局通过汕头贸易信贷调查统计微信工作群,外汇局揭阳、中山、湛江市等中心支局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展培训,讲解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相关的基本概念、填报内容、填报要求、差异率校验、企业申报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等相关内容,共享相关政策文件和培训课件,有效降低企业到现场参加培训的脚底成本。 参培企业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和业务指引方面内容的学习,认真履行好国际收支申报职责,积极配合外汇局做好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 2021-02-07/guangdong/2021/0207/2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