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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来临之际,5月14日,温州市中心支局与公安、税务、人行反洗钱等多个部门在温州侨乡之一的茶山进行联合宣传活动。 温州市中心支局向当地大学城大学生、教师和过往市民普及外汇法规及政策要求,通过案例让他们了解地下钱庄及其危害,告知与其交易的后果和处罚情况,引导学生教师树立合法合规用汇观念。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包括横幅宣传、分发宣传册和宣传用品、现场讲解等,加大外汇政策宣传力度。同时,还广泛发动外汇联络员队伍,开展外汇知识宣传活动。宣传讲解外汇便利化政策,并面对面讲解跨境网络赌博的常见套路及危害,揭示非法买卖外汇、跨境汇兑型地下钱庄对社会的危害性;同时就群众关心的外汇政策、外汇业务进行现场解答,促进居民对外汇管理业务的理解与支持。此次专题宣传活动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载体和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使民众进一步了解了经济犯罪的类型,提高了风险防范意识,收获了一致好评。 2021-05-17/zhejiang/2021/0517/1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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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5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2020-01-21/henan/2020/0121/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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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余杭支局推动下,5月17日,杭州银行余杭支行成功为企业发放一笔跨境金融区块链“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下贸易融资贷款,成为杭州地区首笔跨境金融区块链“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场景下业务。余杭支局高度重视此项试点工作,认真组织并指导辖内银行机构参与试点业务,并第一时间为试点银行开通相关业务操作权限,截至5月17日,辖内试点银行共计29家。企业对此次区块链平台升级和银行融资业务全程线上化表示高度认可。下一步,余杭支局将继续落实“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场景试点工作要求,切实发挥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推动辖内银行机构更好地服务当地涉外企业。 2021-05-19/zhejiang/2021/0519/1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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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做贸易信贷报告——附件1、2企业如何做贸易信贷报告 2020-05-19/henan/2020/0519/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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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分局《浙江省外汇联络员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外汇联络员暖心帮企”专项行动,温州市中心支局把握“三个突出”,推动外汇联络员制度落深落实,搭建了汇银联合服务企业平台,竭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精准、优质的外汇服务。一、突出“全”字,营造全辖外汇系统全面启动格局。一是队伍组建全。温州市全辖建立了463人的市、县两级外汇联络员队伍。二是企业覆盖全。银行根据上年度有业务企业数自主形成银企结对清单,作为各行走访底线数字,并报当地外汇局留存。三是沟通督办全。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外汇联络员微信群,实时沟通工作信息、报送案例材料。二、突出“专”字,保证外汇联络员队伍专业精干特质。一是为保证外汇联络员帮企实效,温州市中心支局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对外汇联络员进行择优入选,切实将外汇业务精干力量挑选进队伍。二是温州市中心支局制作并下发《温州外汇联络员暖心帮企指南》和说明,将《外汇联络员工作制度》中涉及到的“开展外汇政策宣传”“确保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落地”“推动汇率避险宣介”“解决市场主体诉求”“其他与外汇业务相关的工作职责”等5大工作职能对应的最新政策文件和操作流程图解,梳理、打包、发送至每位外汇联络员手中,旨在提高为企服务的专业性和高效率。三、突出“实”字,推动服务企业见行见效。截至5月末,温州市中心支局辖内外汇联络员已经走访企业超600家,解决348起;外汇局外汇联络员开展对银行的专门培训7次,现场指导57次,对公众进行现场宣传10次,发放宣传资料29000多份;5月29日开设了“个人外汇业务腾讯课堂”,超1900人次进行了在线收看;大量推广《汇率避险宣传手册》电子版,发放纸质版本4820份;引导全市银行为外贸企业减轻压力,成效显著。 2021-05-31/zhejiang/2021/0531/1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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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辖区涉外经济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更加优质的外汇服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余杭支局组织开展“外汇联络员暖心助企”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政汇银联动,5月27日下午,余杭支局联合临平区商务局(筹)、浦发银行余杭支行开展了“外汇联络员暖心助企”启动仪式暨外汇政策培训活动。外汇局余杭支局副局长俞佳、临平区商务局(筹)副局长沈秋霞、外汇局余杭支局分管副局长郑能文出席会议,辖区39家外汇指定银行、以及70余家外贸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启动仪式后,邀请余杭支局业务骨干、浦发银行总行和分行业务专家进行了了内容丰富的培训授课,包括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趋势、货物贸易近年来政策变化、跨境金融区块链平台、汇率分析及避险知识、跨境电商政策和业务知识等等,从外贸企业角度,深入浅出的就企业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讲解,得到现场企业的一致好评。下阶段,余杭支局将继续坚持外汇便民,服务利民,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外汇联络员暖心助企”相关活动。 2021-05-27/zhejiang/2021/0527/1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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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适应银行业务发展需要,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汇发〔2020〕17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凭证管理规定》),明确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要求。 《凭证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银行电子凭证申报要求,与《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文印发)要求保持一致。二是银行在确保相关信息完整、便利客户业务办理的前提下,可对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内容和格式进行适当调整。三是取消印制规格相关要求,允许银行根据业务需要自主选择。 凭证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19号)同时废止。(完) 2020-10-30/xizang/2020/1030/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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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1号,以下简称《处罚办法》),规范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处罚办法》共八章83条,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规范外汇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外汇管理部门执法实践,细化从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到听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处罚实施程序,保障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有序。 二是强化对行政处罚权力的约束和监督。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规范案件集体审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过程记录等程序,强化执法监督。 三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定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履行告知程序,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细化听证程序,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听证标准,对于符合听证情形的,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明确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处罚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完) 2020-09-16/xizang/2020/0924/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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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外汇局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2020-09-25/xizang/2020/0925/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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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外汇政策宣传,提升银行服务水平,近日,琼海市支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辖内银行开展了一期外汇管理创新政策培训班。 会上,琼海市支局培训重点围绕外汇局发布的金融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相关外汇创新政策及外汇便利化措施进行逐项讲解;并对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和优化个人外汇服务工作进行政策辅导。辖内3家银行结合自身外汇产品和服务,分享了创新政策及便利化措施落地实施相关案例。 本次培训班的顺利举办,有利于提升辖内银行对外汇创新政策的理解水平和外汇业务服务能力,推动外汇管理政策落地实施。 2021-06-21/hainan/2021/0621/1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