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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7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中支)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议。会议总结了2019年6月以来深圳中支主题教育的四个鲜明特点、取得的成效以及心得体会,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深圳中支党委书记、行长邢毓静作总结讲话,广州分行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派员出席会议并作点评讲话。 会议指出,深圳中支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在总行和广州分行党委的指导下,深圳中支党委聚焦主题主线总要求,在管大局、树品牌、做表率、重宣传四个方面持续发力,党的理论武装不断强化,干事创业担当精气神得到提振,员工“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惠民生落到实处,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各方面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较好地达成了主题教育五个预期目标。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此次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切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久久为功地用初心使命滋养党性、激发动力。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总行、广州分行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思想武装重中之重,坚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敢担当、善作为,坚持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抓好主题教育后半篇工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融入党的建设和基层央行履职,聚焦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工作和总行、广州分行重要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动深圳“双区”建设,持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广州分行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对深圳中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的积极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持续深入推进主题教育提出指导意见。深圳中支党委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出席会议。 2020-02-10/shenzhen/2020/0210/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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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0http://www.gov.cn/xinwen/2020-02/07/content_54757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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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0http://www.gov.cn/xinwen/2020-02/07/content_54758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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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0http://www.gov.cn/xinwen/2020-02/07/content_54757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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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外汇局河源市中心支局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河源近10家医用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用品的生产企业,了解企业节后复工、原材料及产品供销等情况,迅速落实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相关事项,支持企业尽快开展疫情防控用品生产。 河源高新区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广东九明制药有限公司响应疫情防控需要,订购了一批新的口罩生产设备,但急需流动资金用于采购应急医疗物资和生产原材料。外汇局河源市中心支局了解到有关情况后,第一时间指导银行与该企业对接,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并在综合考虑货币信贷工具、国内外融资成本等基础上,共同拟定了银行融资支持方案,协助企业补充应急医疗物资和生产原材料采购资金,提高生产效能,加快口罩生产进度。 外汇局河源市中心支局还指导工商银行河源分行为河源万盟医保用品有限公司启动了绿色通道,加急处理该企业的收付汇及融资需求,有力支持了企业加快疫情防控用品生产。 外汇局河源市中心支局进一步畅通政策沟通渠道,提供快捷、高效的外汇服务,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充分肯定,南方日报也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 2020-02-11/guangdong/2020/0211/1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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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指南 2020-02-11/zhejiang/2020/0211/1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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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6http://www.gov.cn/premier/2020-02/05/content_54748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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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巴南中心支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疫情防控的精神和要求,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配合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发挥外汇服务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作用,确保辖区外汇服务在特殊时期不缺位。 一、反应迅捷,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根据总局发布《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相关要求,中心支局通过远程连线向全体工作人员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业务条线责任。按照重庆外汇管理部的安排部署,中心支局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外公布应急部门负责人和联络人联系电话,为银行和企业提供24小时外汇业务咨询服务,保障辖区外汇市场正常运行。 二、特事特办,多措并举优化服务 一是通过银行和企业工作微信群,第一时间传达各项工作要求,银行和企业在群内提出业务需求,中心支局工作人员主动对接。二是要求辖区银行专设疫情防控外汇服务绿色通道,主动摸排辖区企业外汇业务需求。三是推行外汇服务网上办理,鼓励各银行和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行政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办理外汇业务,强化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服务。四是做好调查研究,就疫情对辖区涉外经济的影响进行调研,为上级和地方政府决策做好参谋。 2020-02-04/chongqing/2020/0204/1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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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汇局为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是否还需要提供外债合同和(或)境外放款合同?如果需要提供,签约币种、债权人和签约期限等要素如何确定?不同合作银行如何进行额度控制? 答:外汇局为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和(或)境外放款登记时,主办企业需提供外债合同和(或)境外放款合同。为便于操作,主办企业可与其频繁发生交易往来的境外机构签订框架性协议或意向书,明确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主要条款,币种可选择发生交易常用的币种或交易金额占比较高的币种,金额按照集中的额度填写,签约期限按照双方约定期限填写。银行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通过查询跨国公司主办企业控制信息表查看尚可流入和(或)尚可流出额度。 2020-02-11/ningbo/2020/0211/1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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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已按36号文备案、实际开展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并选择继续按照7号文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跨国公司,应如何调整外债或境外放款额度? 答:(1)在重新按照7号文进行备案之前,已按36号文备案的跨国公司可在原备案额度内办理跨国公司项下业务。 (2)按36号文备案部分集中外债额度或境外放款额度的主办企业和成员企业,应在重新按照7号文备案时明确不集中或者全部集中相关额度。若选择全部集中相关额度,其以自身名义借用的外债应全部偿清和(或)发放的境外放款应全部收回,否则不得参与外债或境外放款额度集中。 若选择集中外债额度,应根据7号文第十五条规定,按宏观审慎原则确定外债额度。 2020-02-11/ningbo/2020/0211/1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