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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企业名录的货物贸易企业,可以登陆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查询自身总量核查的数据和状态。监测系统根据企业总量核查的状态显示不同颜色,黑色为正常状态,绿色为低于下限,红色为超过上限。 2020-02-06/hebei/2020/0206/1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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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年2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介绍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胡凯红: 女 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请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先生,人民银行 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先生,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先生,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支持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有请余部长作介绍。 余蔚平: 女 士们、先生们、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疫情 防控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各项工作都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要求 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财政部在资金保障和政策保障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主要包括: 在资金保障方面,截至2月6日下午5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7.4亿元,实际支出28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0.9亿元,主要包括:疫情防控专项补助57亿元,含对重点疫区湖北省补助的1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资金99.5亿元;对科研、物资储备等经费也足额作了安排。目前看,各地疫情防控经费是有保障的,中央财政正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的保障工作,并管好用好资金。 在政策保障方面,截至2月6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出台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主要有: 一是明确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 三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四是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的政府采购,简化审批程序,打通物资供应的“绿色通道”。 五是明确对代储企业紧缺医疗物资周转储备资金的银行贷款贴息方案。 六是明确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七是明确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防控物资免征进口关税。 八是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九是明确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十是明确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国库库款调度,保障基层防控以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支 出需要。我们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切实加大经费 保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真正做到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 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前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已出台各方面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四是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品,免收药品注册费。 五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 六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七是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八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医用物资等物品,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九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是加大金融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增加贴息资金规模,改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 十一是鼓励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上述一揽子政策,有助于进一步降低相关企业生产运营和融资成本,加大防疫物资和医药产品供给保障力度,帮扶相关企业渡过困难期,有效调动社会各方资源,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好支撑。 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陆续制发操作文件。同时,我们将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发挥好政策效能。 谢谢大家! 胡凯红: 谢谢余蔚平副部长。下面,请潘功胜行长作介绍。 潘功胜: 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新年好。首先,我代表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向新闻媒体界的朋友长期以来对金融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自疫情发生以来,金融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在国务院金融委的指导下,把支持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全力以赴做好金融的支持工作。 一是保持金融体系充足的流动性。按照国务院金融委会议要求,2月3日和4日,人民银行超预期开展公开市场操作,两天累计投放流动性1.7万亿元,保持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发出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的信号,稳定市场预期。 二 是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如期开市,并平稳运行。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服务保障,确保国内金融市场的发行、交易、清算、结算 等业务正常运转,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效运行。特别是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在开市首日出现大幅调整之后,在过去的几个交易日,股票市场企稳回弹,人民币汇率 仍然呈现有升有贬、双向小幅波动的特征。这些表明了中国金融市场韧性增强,中国金融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三是强化对疫情防控的金融支持,保障民生和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发展。2月1日,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了30条政策措施,要求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改进金融服务,开设支付、国库、外汇、现金、信贷、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减免相关费用,保持金融服务的连续性和便利性。人民银行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实施优惠贷款利率,加强对重要医用、生活物资重点企业的金融支持。继续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金融系统为应对疫情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得到了金融市场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及国际金融界的高度评价,普遍认为疫情的影响是暂时的、有限的,中国经济将继续展现极强的韧性,中国政府拥有充足的政策空间稳定经济增长。 下一步,金融系统将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指导下,落实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30条政策措施,加强货币政策的逆周期调节,维护金融市场的基本稳定,进一步加大对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融资支持,更好地满足社会主体的基本金融服务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谢谢大家。 胡凯红: 谢谢。下面,请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先生作介绍。 周亮: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此次疫情突发性强,涉及面广,特别是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在这场战役中,金融系统责无旁贷,疫情越是吃紧,金融就越要发挥积极作用,这也是我们金融系统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银保监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领导,在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同志高度重视,1月21日对武汉市农业银行某网点员工疑似感染有关情况立即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员工居家隔离观察,做好防控工作。1月23日,银保监会党委作出了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协会密切关注疫情,及时做好金融服务。1月26日,银保监会向系统的各单位下发了通知,要求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随后会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委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做好金融系统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推动银行业、保险业为疫情的防控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银 行保险机构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采取有力有效的举措,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优化金融服务、主动减费让利、加快保险理赔、积极捐 款捐物等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们坚定不移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银行业、保险业保持了稳健的经营,其活力与竞争力、韧性和抗风险能 力明显增强,有力维护了金融安全和市场稳定。 抗击疫情的战斗正在进行,曙光就在前头,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够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后胜利。谢谢大家。 胡凯红: 谢谢周亮副主席。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大家先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人民日报记者: 现在疫情防控进入了关键时期,湖北武汉一些疫情严重地区的防控物资供给还是非常紧张的,刚才余部长介绍中央财政出台了一系列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来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我想问一下,这些政策是否已经管用和见效?相关的税务部门会采取什么措施能够保障这些政策落地?谢谢。 余蔚平: 谢谢你的提问。“保供”问题2月5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一是贴息,贴息政策主要是为了对防控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加大资金支持,支持恢复产能、扩 大产能,全力保障物资的供给。财政部联合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首次实施了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进行捆绑发力的政策,这个政策有四个特点:一是企业的融资成 本显著降低。因为前面我讲了,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会降至1.6%以 下,所以这是一个重大的利好。二是对支持的企业的范围有所扩大。三是办理程序简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四是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负责 重点企业名单管理,央行提供专项再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金融机构严格审批,从快放贷,审计署强化监管,各个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个方面,关于收储的政策,为了鼓励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的生产,比如N95口罩,比如防护服等等,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给重点生产产品的这些企业一个定心丸。 第三个方面,有关税费方面的政策,比如物资保障供应方面,一方面是对支持重点企业扩大产能,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给予税费的优惠,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底税额,这是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取消单位价值500万 元的限制,对扩产能购置的生产设备,都允许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是鼓励企业购置设备扩大产能。对相关的防疫药品、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加大对药 品和疫苗研发的支持。另外,为加快防控物资及时运送到位,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企业给予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税费方面还有一个政策是帮扶相关的行业,为 了控制疫情的蔓延,多地采取了一些管控措施,对交通运输、生活服务等事关百姓生活的民生行业影响比较大。此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比如交通运输、餐饮、住 宿、旅游、快递、民航等行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的优惠,这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税费方面的政策,还鼓励社会各界捐赠,为鼓励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 物,缓解医疗救助物资资金的压力,一方面加大现有政策的力度,扩大接收捐赠的单位范围,允许直接向医院捐赠享受优惠。同时取消税前扣除比例的限制,对企业 和个人捐赠给予全额的税前扣除。另一方面,免征货物捐赠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有关税费的政策。此外,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的工作 补助、奖金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下一步,我们还将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对各方面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及时研究政策预案,确保政策聚焦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王道树: 刚才人民日报记者提到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何落地落实的问题,我做一个补充介绍。 余 部长刚才已经介绍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若干个公告,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很强、力度比较大的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就疫情防控工作特别强调一点,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税务总局党委以及王军局长和我们各级税务机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 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们坚决扛起落实税收政策的政治责任,以更高的要求、更硬的标准、更实的举措,确保各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税收政策落到实 处。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强内功,狠抓税务干部自身培训。这个政策今天早上刚刚发布,我们已经做好预案安排,确保各级税务机关的干部职工在这个特殊的背景之下,我们采用适当的方式加强干部的相关政策学习掌握,特别是对两个方面的人员,一个是一线税务干部职工,再一个是12366税务服务热线坐席人员,确保这些干部职工政策学得懂、答得准,都能够懂操作,会办理。 第 二是正在做的工作是精细化规范操作。我们即将发布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同时,为了保证落实到位,对此前已经有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 征管操作规范相应地进行调整和优化,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进行相应调整,确保一线税务机关干部,也确保纳税人在办理相关涉税事项过程中易操作、好操作。 第 三是面向相关的纳税人,我们采用滴灌式的深入宣传,在这个特殊的背景下,我们采用非接触的方式。相关部门确定了相应的纳税人,比如对于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 产企业,发改委、工信部确定了企业名单之后,税务部门点对点地进行政策的宣传和辅导,把政策送上门,帮助相关的纳税人及时地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尽快地享 受。 第四是在特殊的背景下,我们采用非接触的方式来创新纳税服务。采用一系列的举措,优化电子税务局的功能,开展网上办税缴费。如果纳税人有一些事项需要到办税服务厅,我们优化分批错峰办理,确保纳税人能够放心安全地办理缴税缴费事项。 最后是对于税务系统内部,我们强化责任制,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和监督问责,严明铁的纪律,从而确保政策执行当中一点不打折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对相关纳税人的政策红利和关怀温暖送到位。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全国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使命担当。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把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谢谢。 彭博新闻社记者: 我们想了解一下疫情对国家去杠杆的政策有什么影响?另外会不会引起更多的不良贷款?对财政赤字有什么影响?谢谢。 潘功胜: 谢谢你的问题。第一,近年来,在多种政策措施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的宏观杠杆率保持基本稳定,宏观的总体杠杆率水平已经近十个季度维持在250%左右。第二,结构性的去杠杆取得明显的效果,企业杠杆率的水平一直在趋于下降状态,较2017年高点,这两年下降了5-6个 点,家庭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杠杆率水平的增速也是趋于下降状态。第三,我国有充足的政策工具来应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在国际上主要的经济体中,中国的货币政策 仍然是少数的处于常态化货币政策的国家。第四,我们在实施货币政策时,要综合考虑经济增长、杠杆率、通胀预期、汇率等内外部平衡多重因素。在疫情的背景 下,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背景下,保持经济增长更具有重要性。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方面将认真研判,把握好度,平衡好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增长和稳杠杆的关系。 谢谢。 余蔚平: 我补充一下,今年的赤字安排已经考虑了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从目前的情况来判断,疫情防控的支出是有保障的,对财政预算的影响也较为有限,我们有信心完成今年的各项财政指标。谢谢。 周亮: 刚才记者朋友问到会不会对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造成一定影响,2019年普惠性小微企业的贷款不良率是3.22%,比2018年下降了近1个 百分点。客观来讲,这次的疫情对小微企业,特别是住宿、旅游、餐饮等这类小微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是总的来看,第一,总量不会太大,严重的疫区,如湖 北武汉可能受的影响更严重一点,其他地区受春节因素的影响和防控措施的影响,我们预判不良率会有所上升,但是从整个金融体系运行情况来看,去年我们化解了2.3万亿不良资产,小微企业的不良占比是比较小的。另外,银行的拨备覆盖率达到了180%以上,有充足的资源来应对不良的上升。经济和金融实体经济的关系,大家还是要从长远来看,应该说疫情是暂时的,从中国经济的韧性和回旋余地来看,影响很快就会过去,不会对整个金融造成大的影响。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们知道中国政府一直在试图降低小型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这次疫情对我们中小企业长期以来的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有什么影响?有哪些措施能够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谢谢。 周亮: 首先,银保监会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9年我们在这项工作上付出了极大的努力,普惠型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19年增长了2万多亿元,增速达到了24.6%,这个增速是远远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的;贷款企业的户数增加了389万户,新发放贷款平均利率比2018年下降了0.69个百分点,再加上其他融资成本的降低,合计整个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已经超过1个百分点。受到这次疫情的影响,不少小微企业出现了一些暂时性的困难,银保监会指导银行、保险机构采取了多种帮扶措施,比如很多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对湖北省内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次下调0.5个百分点。而且不少银行还为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增加了专项的信贷额度,对逾期的利息给予了减免,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有力的融资支持,这是从当前应急的情况来看。 我们还要从治本上下功夫,今年我们将重点从增量、降价、提质和扩面四个方面来着手来做好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增量是单户授信1千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要实现“两增”, 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的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水平。降价,就是要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的贷款综合成本进一步降低。提质,就是要努力提高 小微企业贷款中的信用贷款、续贷和中长期贷款的比例。这也是困扰企业的一个难点。另外是扩面,指的是新增贷款要更多投向首次从银行机构获得贷款的小微企 业,就是首贷率要提高。具体措施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增加有效供给,商业银行要单列小微企业的信贷计划,对分支机构要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同时,发挥好政策 性银行的逆周期调节作用,支持其运用资金优势,与中小银行规范开展面向小微企业的转贷款业务。重点支持加大对制造业小微企业的投放。引导银行细分小微企业 的客户群体,形成小微金融市场既相互竞争又各有侧重的格局,促进金融服务的下沉。二是优化信贷结构。在监管的评价体系中,设置专项的指标,强化政策导向, 引导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首贷和续贷的力度,丰富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的产品,更好的匹配和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三是进一步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指导银行机构根据LPR的 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督促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发挥低利率融资的头雁作用,重点指导使用了支小再贷款和政策性银行转贷款低成本资金的中小 银行也要降低他们的贷款利率。同时,严格查处小微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收费问题,例如以存定贷等,我们今年还是要加大查处力度。虽然这个问题在反复强调,但 是总是有一些敢于去触碰底线的机构和个人,所以今年这方面的查处力度绝不手软。四是进一步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分类制度,全面落实 授信尽职免责的政策,适当提高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就是说我们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要比正常企业再高一点。建立健全敢贷、能贷和愿贷的长 效机制。五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质效,进一步丰富我们的信息数据,改进小微企业授信的审批和风控模式,提高信贷 的响应、审批、发放效率,降低小微企业的申贷成本。六是加强信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因为小微企业很多财务报表,包括一些资金流,账目不是很完整。下一步我 们在信用信息上要整合,也就是要深化与发改委、财政、税务、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推动地方政府完善信用信息的平台建设,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的 信用信息的支撑。 我们相信,通过上述措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应该会在今年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谢谢。 潘功胜: 刚才周主席做了很好的回答,我补充几句。在本次的疫情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由于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比较弱,更容易受到疫情的冲击,特殊时期需要采取一些特殊政策。前几天五部委联合发了一份文件,这份文件包括30条政策措施,有很多政策措施的政策安排,是针对疫情特殊时期金融如何支持和帮助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我们广大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讲政治、讲大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多家金融机构已经出台了很多项的内部政策措施,来帮助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 从 一般的正常时期来说,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是一项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金融供给侧改革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这项工作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党中央、国务 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采取了多项措施来缓解这个问题,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刚才周主席在他的讲话中讲得非常清楚。今年以至今后,毫 无疑问,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仍然是我们金融系统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我们需要改革完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和税收政策,完善针对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 业的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从大的层面来说,需要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的提升工程,完善内部的资源配置、绩效考评、风险评估、尽 职免责、金融科技等政策支持。要会同地方政府完善信用信息、风险分担等机制建设。 正如刚才周主席所讲,在我们金融管理部门的努力下,在金融系统共同的努力下,我们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我想这个问题一定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谢谢大家。 美国国际市场新闻社记者: 我有一个问题想问潘行长,本周早期的时候央行流动性投放和利率调整,我们看到银行间市场利率有明显下行。请问,实际的贷款利率下行情况是怎么样的?近期,央行是否会继续考虑下调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进一步引导贷款利率下行?后期银行会以什么样的力度和节奏,继续加大融资投放来稳定市场和预期? 潘功胜: 首先,大家看到在今年1月1日,我们就宣布了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当时是释放了8000亿的长期资金。在春节开市之后,2月3号和4日,人民银行已累计开展了1.7万亿的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向市场投放资金。应该说,这些举措充分显示了央行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的决心。从现在市场运行来看,公开市场7天和14天的中标利率较前期下降10个基点,分别是2.4%和2.55%。在量增价降的背景下,整个金融市场利率也在下行。2月6日,银行间市场的隔业回购利率和7天回购利率分别是1.8%和2.3%左右,应该说走势是非常平稳的。 大家知道,LPR,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这是贷款的最优报价利率,是由18家报价行报价形成。市场整体利率变化,会在贷款利率方面得到反映。金融市场、货币市场利率变化会影响LPR预期,现在市场预期下次中期借贷便利操作的中标利率和2月20日公布的LPR,也会有较大概率下行。LPR调整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具有比较强的影响,有比较强的指导性和方向性,因为银行贷款利率是在LPR的基础上加点形成的,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根据市场整体利率的变化来调整加减点幅度。 至于你问到下一步,人民银行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也正在认真分析和评估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空间仍然是充足的,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中国的货币政策仍然是少数实施常态化货币政策的国家,所以,我们的工具箱是非常充足的。 在货币政策方面,下一步,一是要加大逆周期调节的强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为实体经济提供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市场报价利率传导机制,就是我刚才讲的LPR传导机制,提高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三是继续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像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这样一些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 之前报道称受到疫情影响,监管部门可能会推迟资管新规的执行,这个消息是否属实?如果决定推迟,会推迟多久?谢谢。 潘功胜: 我们现在正在评估,你所讲的是可能的,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正在做技术上的评估。 中国日报记者: 我们看到近期央行宣布将提供3000亿元的专项再贷款资金,请问这部分资金是如何运用的,以及如何保障能够精准的支持防控疫情的工作?请问央行现在如何看待当前的金融市场,特别是股市和汇市的波动情况,以及未来的走势。谢谢。 潘功胜: 你的第一个问题余部长已经从财政角度回答了一部分。为了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人民银行勇于担当,经国务院批准,作出了一项特别的政策安排,就是由人民银行提供3000亿 元专项再贷款,主要是通过全国性的商业银行以及部分疫情比较严重的省市的地方商业银行,向重要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 率的信贷支持。这种操作的方法刚才余部长也讲了,我们采取的是名单制管理,因为这是一个特别的专项政策安排,由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重点企业名单, 列入名单的企业主要是生产疫情防控的重点医用物资、重点生活物资的重点企业,比如口罩、护目镜、消毒剂、消毒液等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金融机构在名单内运 用人民银行的专项再贷款资金对企业进行放贷,我们要求金融机构快速授信、快速放贷。 关于专项再贷款的成本,人民银行给到商业银行的专项再贷款成本是比较低的,我们要求商业银行给名单内的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利率不能高于3.15%,较上个月LPR4.15%的水平下降1个百分点。从发放的情况看,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基本在2.4%-3.15%中间。在此基础上,由财政部对企业按照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也就是说,如果一个重点企业拿到这笔贷款,实际所负担的融资成本不高于1.6%。 因为这是专项的政策安排,所以必须保证这些贷款资金支持的精准性,我们建立了名单制,和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之间建立了名单制管理,要严格保证这些企业 是救灾、救急用的,必须用到最精准的地方。同时,我们建立电子台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国家也安排审计署对这些资金的使用加强后续监督。 2月3日,中国的金融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如期正常开市,这个行为表明了中国政府坚决维护市场规则的决心,也展现了中国政府决策层的自信,也说明中国的金融市场正在走向成熟。2月3日开市当日,A股和在岸的人民币汇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我想这种调整也是大家预料之中的。在此之后,股票市场企稳回弹,人民币汇率有升有贬,双向小幅波动,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供求保持基本稳定。今天晚上外汇局要发布国家1月份的外汇储备数据,1月 份的外汇储备也是稳中有升的。金融市场的敏感性很强,可以对风险进行快速的定价,股市、汇市经过开市初期的短期波动之后已经基本恢复正常运行。大家看到, 金融市场以它特有的方式展现了对中国政府控制疫情、对中国经济未来增长的信心。正如我刚才所说,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只是暂时的、阶段性的,不会改变中国 经济长期向好、高质量增长的基本面,中国经济也展现了极强的韧性。中国政府有充足的政策空间来稳定中国的经济增长,所以未来对中国股市和中国汇市的平稳运 行是充满信心的。谢谢大家。 经济日报记者: 疫情发生以来,纳税人、缴费人对现场的办税缴费心存顾虑,请问税务部门如何确保他们安全便捷地缴费?谢谢。 王道树: 按 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缴费人安全、顺畅地正常办理办税缴费事项,税务总局党委在春节期间召开会议进行谋划、提前部署。现 在作出的安排主要是集中全力开展非接触式的办税缴费服务,主要是多方采取措施,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这些非接触的通道来办理税费有关事项。 给大家报告一下,目前在所有涉税事项中,已经有80%都 是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来进行办理的,比如纳税人要申领发票,可以在网上申领,然后以邮寄配送的方式把发票送到纳税人手中。当然纳税人也可以在网上办理相关 手续以后,到自助办税终端自行领取发票,避免到办税服务厅柜台面对面的接触。对于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或者有一些个性化的需求,我们也强化 了12366热线和微信渠道个性化的答询功能。 当 然,还是会有少量的办税缴费事项、少量的纳税人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也做了安排,主动引导纳税人事先进行预约,我们对纳税人进行错 峰安排。在办税服务厅,隔一个窗口设置一个工作席位,从而降低人员在办税服务厅聚集可能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当然各地的办税服务场所,包括办税的自助设 备,都按照防疫工作的要求进行了严格的消毒和杀菌,所有进入办税服务场所的人员也都需要戴好防护口罩。从税务部门来说,一定全面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对办税 服务场所导税的力量,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健康和安全。 总之,我们通过以上这些措施,将全力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是网上办、自助办,到了服务厅以后便捷办、放心办。 路透社记者: 现在的分析和市场预期一季度经济可能下滑比较快,会不会到4%以下?我们需不需要大力度的经济方面的政策出台?包括降息、降准,赤字率有所提高等等?谢谢。 潘功胜: 最 近经济学界、市场机构,还有政府部门对中国经济下一步的运行有很多讨论和研判,人民银行也在密切的关注经济运行的状况,也在做一些研判。我们认为,疫情对 我国经济的影响是阶段性的,是暂时的,本次疫情与春节重合,对旅游、餐饮、娱乐等服务业造成了影响,延长假期和推迟开工,对工业生产和建筑业也会产生一些 冲击。所以我们判断,疫情可能会对我国一季度的经济活动造成扰动,但是在疫情得到控制之后,经济会较快地回到潜在产出的附近。我们看看历史上的2003年非典,非典时期扰动的是当年二季度的经济增长,三季度经济迅速出现了反弹。所以,我们认为,疫情缓解以后,中国经济将会迅速企稳,并且前期推迟的消费和投资会有释放,中国的经济会出现补偿性的恢复。 我 刚才讲到,中国经济有较强的韧性和强大的潜力,长期向好、高质量增长的基本面不会因为这次短暂的疫情而发生改变,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空间仍然是十分充足 的。在货币政策方面,我国的货币政策在国际主要经济体中仍然是少数实施常态化货币政策的国家,所以我们的工具箱是充足的,可以有效地对冲疫情的影响。至于 具体的政策,你刚才在问题末尾问到了,人民银行也在认真分析、评估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做好有关的政策储备。谢谢。 余蔚平: 我补充一点,我赞成刚才潘行长对形势的判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会对我国的经济带来一定的冲击,但是不会改变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针对这次疫情的影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减税降费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按照“三个确保”要 求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特别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降的费降到位,持续发 挥减税降费的政策效应。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汇聚起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一定能够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将疫情的不利影响控 制在最小的程度。谢谢。 胡凯红: 最后一个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 金融业在疫情防控当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请问,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银行保险业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周亮: 大家知道,金融是经济的血脉,与社会生产生活、人民的生活需要都是紧密相连的。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会立即行动,下发了文件和通知,按照“跨前两步”的要求部署了一系列措施,在当前的形势下,我们觉得更需要金融发挥积极作用。我们做了几方面工作: 一是银行保险业系统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三个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这时候最重要的是要抓好工作的落实。 二 是保障金融服务的安全和顺畅。我们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所有的银行网点进行消毒清洁,确保安全。因为这个地方人员比较多,办事群众容易发生聚集的现象。要求 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保障基本的金融需求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的稳定运行。特别是鼓励发挥线上的作用,减少人员到实体网点去办事,便捷方便群众。 三是强化对受疫情影响群众的金融服务。要求银行在信贷政策上对受疫情影响的群众给予倾斜,比如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个人还款安排。保险机构要优先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客户出险的赔付。 四 是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企事业单位的金融支持。因为现在口罩、防护服、医药消毒水等生产企业在加班加点工作,金融一定要给他们提供有力的支撑。我们还对接了 医院、医疗科研和企业,通过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的通道、发挥银行信贷、保险保障和融资担保等各方合力,向疫情防控一线的单位提供更加优惠 的金融服务。 五 是做好对受困企业的金融服务。因为受到疫情影响较大的有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这些企业遇到了一定的困难,所以我们要求银行不得 盲目抽贷、断贷和压贷,特别是对于重点疫情的区域,要有区域性的融资政策,更加优惠,加大内部的资金转移定价的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地区的金融 供给能力。 六 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采取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帮助部分上市公司度过难关。积极参与货币市场的融资,适度增加债券的投资,进一步增加 理财公司的数量。刚才有记者朋友专门关心合理延长存量资管业务的整改过渡期问题,潘行长也做了回答,我们现在正在从实际出发,做内部评估,会尽快公布。适 当提高保险公司权益投资的比例上限,防范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维护整个金融市场稳定。 除 此之外,银行保险业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加强融资对接的同时,对于生产医疗器械、药品、防护服、口罩、消毒用品的企业,重点是疫苗的研发企 业,对他们的融资需求我们都主动上门去服务,提供优惠的利率和专项贷款额度,全力保障抗击疫情的资金需求。初步统计,我们对这方面的重点信贷投放累计已达 到了2100多 亿元。同时,我们还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了绿色通道,建立紧急的支付应急保障机制,保障应急资金的划转通畅。安排了专属的网点提供特殊服务,有一些人在 家隔离了,我们也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困难企业和个人,我们作出了灵活的还款安排。保险公司也是特事特办,快速理赔、特案预赔、扩大责 任范围、简化理赔要求、放宽理赔条件、提高理赔效率,有的保险公司对治疗中的重症患者提供了预付赔款或者是垫付医疗费,解除患者的后顾之忧。 银行保险机构还在大力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向疫情地区捐款捐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昨天,银行保险机构和和行会协会累计捐款超过18亿元。有些保险公司向当前最可爱的人,也就是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白衣天使们,无偿赠送保险保障,如果出现了问题,可以提供人均20-100万元的赔付,体现了人文关怀。金融系统的广大青年也是踊跃捐助,团委系统统计了一下,大概捐款达到了8千万元。各方还捐助了大量的医用防护物资。我们还通过银行保险机构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利用他们的各个渠道去统一努力帮助采购防护用品,支援抗疫。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敢于斗争,保持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在支持疫情防控、服务实体经济、维护金融稳定方面主动作为,为打赢疫情的阻击战贡献我们的力量。谢谢。 胡凯红: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四位发布人,谢谢各位。 (原文载于人民银行门户网站) 2020-02-14/jiangxi/2020/0214/1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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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 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 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 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 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 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 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 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 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 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四)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 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六) 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 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七)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八)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二、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 (九)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的线上服务,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十) 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 额现金需求。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采取消毒措施后交存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十 一)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人民银行根据需要,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支持金融机构线上办 理人民币交存款等业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各类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营,开通疫情防控 专用通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 (十二)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要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的转账汇款业务、对疫区的取现业务减免服务手续费。 (十 三)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办理商户准入审核和日常巡检,通过交易监测 强化风险防控。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行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强化电 子渠道服务保障,灵活调整相关业务限额,引导客户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服务APP等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十 四)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 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 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 录。 (十 五)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建立财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财政部门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安排,随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的指导,建立 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跟踪资金拨付情况。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和国库业务相关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构建疫情防控拨款“绿色通道”。各级国库部门要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和手续,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拨付到位。 (十 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树立负责任金融理念,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主动说明临近正常营业的网 点。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线上等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 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三、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十 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 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尽可能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线上操作。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要加强与主管部门、市场机构、其他金融基础设施 的沟通,保持业务系统联通顺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要开设“绿色通道”,必要时提供特别服务安排,并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十 八)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业务。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人员,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交易、清算、结算、发行、承销等工作,加强流动性管理与风险应对。要合理引 导投资者预期,确保金融市场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金融机构,要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加大支持力度。 (十 九)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要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 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证券市场自律组织对拟投资于防疫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登记备案“绿色通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二十)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依法妥善安排。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 前披露。湖北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和报备。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 产品,管理人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报审计和披露。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放宽相关风控指标监管标准。 (二 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 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疫情期间,对股票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告到期终止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缓计算。已取得债券发行许可,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向证监会申请延期发行。 (二十二)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费。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应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 四、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 (二十三)便利防疫物资进口。银行应当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外汇局各分支机构要指导辖区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 (二十四)便捷资金入账和结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业务,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二十五)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二十六)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检查,并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二十七)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支持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疫情防控相关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下收入人民币资金在境内支付使用。 五、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八)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二十九)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完善疫情应对工作机制,持续关注员工特别是从疫情较重地区返回员工的健康情况,建立日报制度,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 (三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应急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服从当地政府防疫安排,对防控疫情需要征用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等,不得推诿拒绝。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2020年1月31日 2020-02-13/jiangxi/2020/0213/1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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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82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64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19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806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83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042亿元。 2019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24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197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8027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407亿元,二次收入顺差70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06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0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2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9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57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90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7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62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61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4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591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9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92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94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3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11亿SDR。 按SDR计值,2019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27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39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36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64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19年四季度 2019年 1. 经常账户 1 2,820 12,242 贷方 2 53,655 202,561 借方 3 -50,835 -190,320 1.A 货物和服务 4 4,444 13,943 贷方 5 49,984 184,573 借方 6 -45,540 -170,629 1.A.a 货物 7 8,640 31,970 贷方 8 45,358 167,727 借方 9 -36,718 -135,757 1.A.b 服务 10 -4,196 -18,027 贷方 11 4,626 16,846 借方 12 -8,823 -34,873 1.A.b.1 加工服务 13 269 1,059 贷方 14 277 1,085 借方 15 -8 -2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6 443 贷方 17 169 700 借方 18 -73 -256 1.A.b.3 运输 19 -1,040 -4,073 贷方 20 873 3,185 借方 21 -1,913 -7,258 1.A.b.4 旅行 22 -3,597 -15,085 贷方 23 688 2,474 借方 24 -4,286 -17,559 1.A.b.5 建设 25 114 352 贷方 26 286 995 借方 27 -172 -64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13 -434 贷方 29 114 332 借方 30 -226 -766 1.A.b.7 金融服务 31 37 102 贷方 32 83 267 借方 33 -47 -165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60 -1,914 贷方 35 113 455 借方 36 -573 -2,36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96 551 贷方 38 679 2,411 借方 39 -483 -1,859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68 1,338 贷方 41 1,299 4,773 借方 42 -931 -3,43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2 -222 贷方 44 16 59 借方 45 -78 -28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144 贷方 47 27 109 借方 48 -33 -254 1.B 初次收入 49 -1,806 -2,407 贷方 50 3,215 16,205 借方 51 -5,021 -18,612 1.C 二次收入 52 183 705 贷方 53 456 1,784 借方 54 -273 -1,07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2,820 -590 2.1 资本账户 56 0 -23 贷方 57 4 15 借方 58 -4 -38 2.2 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2,820 -56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260 -1,929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042 4,065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975 -6,734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4,018 10,799 2.2.2 储备资产 64 440 1,362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3 -34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6 -1 2.2.2.4 外汇储备 68 447 1,397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1,651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19年初步数为2019年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9年四季度 2019年 1. 经常账户 1 401 1,775 贷方 2 7,631 29,356 借方 3 -7,230 -27,581 1.A 货物和服务 4 632 2,013 贷方 5 7,109 26,743 借方 6 -6,477 -24,730 1.A.a 货物 7 1,229 4,628 贷方 8 6,451 24,301 借方 9 -5,222 -19,673 1.A.b 服务 10 -597 -2,614 贷方 11 658 2,442 借方 12 -1,255 -5,056 1.A.b.1 加工服务 13 38 154 贷方 14 39 157 借方 15 -1 -4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4 65 贷方 17 24 102 借方 18 -10 -37 1.A.b.3 运输 19 -148 -590 贷方 20 124 462 借方 21 -272 -1,052 1.A.b.4 旅行 22 -512 -2,189 贷方 23 98 358 借方 24 -609 -2,547 1.A.b.5 建设 25 16 51 贷方 26 41 144 借方 27 -24 -9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6 -63 贷方 29 16 48 借方 30 -32 -111 1.A.b.7 金融服务 31 5 15 贷方 32 12 39 借方 33 -7 -2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5 -278 贷方 35 16 66 借方 36 -82 -34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8 80 贷方 38 97 349 借方 39 -69 -269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2 194 贷方 41 185 692 借方 42 -132 -49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9 -32 贷方 44 2 9 借方 45 -11 -4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21 贷方 47 4 16 借方 48 -5 -37 1.B 初次收入 49 -257 -340 贷方 50 457 2,355 借方 51 -714 -2,695 1.C 二次收入 52 26 102 贷方 53 65 259 借方 54 -39 -15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01 -69 2.1 资本账户 56 0 -3 贷方 57 1 2 借方 58 -1 -5 2.2 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01 -6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64 -25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90 591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81 -976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71 1,567 2.2.2 储备资产 64 63 193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5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0 2.2.2.4 外汇储备 68 64 198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70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19年初步数为2019年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9年四季度 2019年 1. 经常账户 1 292 927 贷方 2 5,549 15,707 借方 3 -5,257 -14,780 1.A 货物和服务 4 460 1,030 贷方 5 5,169 14,306 借方 6 -4,710 -13,276 1.A.a 货物 7 894 2,395 贷方 8 4,691 12,974 借方 9 -3,797 -10,579 1.A.b 服务 10 -434 -1,365 贷方 11 478 1,332 借方 12 -912 -2,697 1.A.b.1 加工服务 13 28 84 贷方 14 29 86 借方 15 -1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0 42 贷方 17 18 61 借方 18 -8 -19 1.A.b.3 运输 19 -108 -306 贷方 20 90 250 借方 21 -198 -555 1.A.b.4 旅行 22 -372 -1,167 贷方 23 71 195 借方 24 -443 -1,362 1.A.b.5 建设 25 12 30 贷方 26 30 80 借方 27 -18 -50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2 -35 贷方 29 12 26 借方 30 -23 -62 1.A.b.7 金融服务 31 4 9 贷方 32 9 22 借方 33 -5 -1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8 -149 贷方 35 12 36 借方 36 -59 -18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0 43 贷方 38 70 186 借方 39 -50 -144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8 109 贷方 41 134 376 借方 42 -96 -26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 -17 贷方 44 2 5 借方 45 -8 -2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7 贷方 47 3 9 借方 48 -3 -16 1.B 初次收入 49 -187 -161 贷方 50 332 1,261 借方 51 -519 -1,421 1.C 二次收入 52 19 58 贷方 53 47 140 借方 54 -28 -82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292 18 2.1 资本账户 56 0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0 -2 2.2 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292 1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37 -10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11 464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04 -541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415 1,005 2.2.2 储备资产 64 45 2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2 2.2.2.4 外汇储备 68 46 28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94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19年初步数为2019年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0-02-14/safe/2020/0214/15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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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就疫情防控期间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外汇分支机构要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指导辖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二、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三、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四、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 (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五、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六、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 另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汇发〔2019〕29号)实施时间由2020年2月1日调整至3月2日,银行应于2020年2月28日20:00前按原有账户类型代码报送有关数据。2020年2月28日20:00至3月1日20:00期间,按照汇发〔2019〕29号文件要求完成有关准备工作。2020年3月2日起开始按照更新后的账户性质代码报送有关数据。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辖内银行;各商业银行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10-68402416,68402365。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1月27日 2020-02-11/jiangxi/2020/0211/1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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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各分支机构和所属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金融部门疫情防控,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确保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精神,各类金融机构及金融基础设施相关机构,自2020年2月3日起正常上班。 二、各单位可结合当地地方政府防控疫情要求,实行弹性工作制,灵活调整作息时间,采取轮换上班、错时上班,也可利用网络办公方式在家上班,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同时,要切实做好员工疫情防控,加强员工体温检测和防护,做到全体员工健康保护全覆盖。 三、各单位员工因出差、探亲访友、回乡等正在湖北地区的,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凡近期已经从湖北地区返回工作地的,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应当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居家留观达到14天,并严格落实监督性医学观察等措施。 四、对湖北地区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可按照地方省级政府统一要求,延长假期,但延长期间,应当按照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应急值班、网络办公等方式,切实做好支持疫情防控所必需的金融服务,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金融需求。 本通知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上级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2020年2月1日 2020-02-12/jiangxi/2020/0212/1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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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幅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在前期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等11项新政的基础上,再推出了6项外汇管理新举措。 一是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辖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按照便利化登记程序向外汇局申请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手续,可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借入外债资金。该项政策的实施将降低企业脚底成本,促进企业融资便利;二是开展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在遵循风险可控、审慎管理原则下,辖内机构可以开展包括银行不良贷款和银行贸易融资资产在内的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这将有利于盘活省内银行存量不良资产和贸易融资资产,同时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跨境资产转让平台入驻海南,活跃海南金融市场;三是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银行可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办理相关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无需企业提交商务报告信息,这将进一步便利企业相关业务的办理。为推动试点政策尽快在海南落地,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已于2020年2月10日对外发布了《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外汇创新业务政策的通知》,正式实施上述三项政策。 对于另外三项新政,即实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资金汇出入管理、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外汇局海南省分局也正在抓紧制定相关细则,争取早日向社会发布。 下一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将推动各项举措落地实施,继续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全力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持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20-02-14/hainan/2020/0214/1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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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fourth quarter of 2019, China's current account registered a surplus of RMB 282.0 billion, including a surplus of RMB 864.0 billion under trade in goods, a deficit of RMB 419.6 billion under trade in services, a deficit of RMB 180.6 billion under primary income and a surplus of RMB 18.3 billion under secondary income. In the capital and financial accounts,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recorded a surplus of RMB 204.2 billion. In 2019,China's current account registered a surplus of RMB 1224.2 billion, including a surplus of RMB 3197.0 billion under trade in goods, a deficit of RMB 1802.7 billion under trade in services, a deficit of RMB 240.7 billion under primary income and a surplus of RMB 70.5 billion under secondary income. In the capital and financial accounts,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recorded a surplus of RMB 406.5 billion. In the US dollar terms, in the fourth quarter of 2019, China's current account registered a surplus of USD 40.1 billion, including a surplus of USD 122.9 billion under trade in goods, a deficit of USD 59.7 billion under trade in services, a deficit of USD 25.7 billion under primary income and a surplus of USD 2.6 billion under secondary income. In the capital and financial accounts,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recorded a surplus of USD 29.0 billion. In the US dollar terms, in 2019, China's current account registered a surplus of USD 177.5 billion, including a surplus of USD 462.8 billion under trade in goods, a deficit of USD 261.4 billion under trade in services, a deficit of USD 34.0 billion under primary income and a surplus of USD 10.2 billion under secondary income. In the capital and financial accounts,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recorded a surplus of USD 59.1 billion. In SDR terms, in the fourth quarter of 2019, China's current account registered a surplus of SDR 29.2 billion, including a surplus of SDR 89.4 billion under trade in goods, and a deficit of SDR 43.4 billion under trade in services. In the capital and financial accounts,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recorded a surplus of SDR 21.1 billion. In SDR terms, in 2019, China's current account registered a surplus of SDR 92.7 billion,including a surplus of SDR 239.5 billion under trade in goods, and a deficit of SDR 136.5 billion under trade in services. In the capital and financial accounts,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recorded a surplus of SDR 46.4 billion. (End) China's Balance of Payments ( Preliminary Data) Unit: RMB 100 million Item Line No. Q4 2019 2019 1. Current account 1 2,820 12,242 Credit 2 53,655 202,561 Debit 3 -50,835 -190,320 1. A Goods and Services 4 4,444 13,943 Credit 5 49,984 184,573 Debit 6 -45,540 -170,629 1.A.a Goods 7 8,640 31,970 Credit 8 45,358 167,727 Debit 9 -36,718 -135,757 1.A.b Services 10 -4,196 -18,027 Credit 11 4,626 16,846 Debit 12 -8,823 -34,873 1.A.b.1 Processing services 13 269 1,059 Credit 14 277 1,085 Debit 15 -8 -26 1.A.b.2 Maintenance and Repair Services 16 96 443 Credit 17 169 700 Debit 18 -73 -256 1.A.b.3 Transport 19 -1,040 -4,073 Credit 20 873 3,185 Debit 21 -1,913 -7,258 1.A.b.4 Travel 22 -3,597 -15,085 Credit 23 688 2,474 Debit 24 -4,286 -17,559 1.A.b.5 Construction 25 114 352 Credit 26 286 995 Debit 27 -172 -643 1.A.b.6 Insurance and Pension Services 28 -113 -434 Credit 29 114 332 Debit 30 -226 -766 1.A.b.7 Financial Services 31 37 102 Credit 32 83 267 Debit 33 -47 -165 1.A.b.8 Charges for the U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34 -460 -1,914 Credit 35 113 455 Debit 36 -573 -2,369 1.A.b.9 Telecommunications, 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 37 196 551 Credit 38 679 2,411 Debit 39 -483 -1,859 1.A.b.10 Other Business Services 40 368 1,338 Credit 41 1,299 4,773 Debit 42 -931 -3,435 1.A.b.11 Personal, Cultural, and Recreational Services 43 -62 -222 Credit 44 16 59 Debit 45 -78 -281 1.A.b.12 Government Goods and Services n.i.e 46 -6 -144 Credit 47 27 109 Debit 48 -33 -254 1.B Primary Income 49 -1,806 -2,407 Credit 50 3,215 16,205 Debit 51 -5,021 -18,612 1.C Secondary Income 52 183 705 Credit 53 456 1,784 Debit 54 -273 -1,079 2. Capital and Financial Accounts (Including Net Errors and Omissions for the Quarter) 55 -2,820 -590 2.1 Capital Account 56 0 -23 Credit 57 4 15 Debit 58 -4 -38 2.2. Financial Account (Including Net Errors and Omissions for the Quarter) 59 -2,820 -567 2.2.1 Financial Account (Excluding Reserve Assets, But Including Net Errors and Omissions for the Quarter) 60 -3,260 -1,929 Including: 2.2.1.1 Direct Investment 61 2,042 4,065 2.2.1.1.1 Assets 62 -1,975 -6,734 2.2.1.1.2 Liabilities 63 4,018 10,799 2.2.2 Reserve Assets 64 440 1,362 2.2.2.1 Monetary gold 65 0 0 2.2.2.2 Special drawing rights 66 -13 -34 2.2.2.3 Reserve position in the IMF 67 6 -1 2.2.2.4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68 447 1,397 2.2.2.5 Other reserves 69 0 0 3. Net Errors and Omissions 70 / -11,651 Note:1. The table is compiled according to BPM6. 2."Credit" is presented as positive value while "debit" as negative value, and the balance is the sum of the"Credit" and the "Debit". All items herein refer to balances, unless marked with "Credit" or "Debit". 3. The RMB denominated BOP statement is converted from the USD denominated BOP statement for the quarter using the quarterly average central parity rate of RMB against USD. 4.The preliminary data for 2019 is the sum of the formal data of the BOP from Q1 to Q3 2019 and the preliminary data for Q42019. 5.This table employs rounded-off numbers. China's Balance of Payments ( Preliminary Data) Unit:USD100 million Item Line No. Q4 2019 2019 1. Current account 1 401 1,775 Credit 2 7,631 29,356 Debit 3 -7,230 -27,581 1. A Goods and Services 4 632 2,013 Credit 5 7,109 26,743 Debit 6 -6,477 -24,730 1.A.a Goods 7 1,229 4,628 Credit 8 6,451 24,301 Debit 9 -5,222 -19,673 1.A.b Services 10 -597 -2,614 Credit 11 658 2,442 Debit 12 -1,255 -5,056 1.A.b.1 Processing services 13 38 154 Credit 14 39 157 Debit 15 -1 -4 1.A.b.2 Maintenance and Repair Services 16 14 65 Credit 17 24 102 Debit 18 -10 -37 1.A.b.3 Transport 19 -148 -590 Credit 20 124 462 Debit 21 -272 -1,052 1.A.b.4 Travel 22 -512 -2,189 Credit 23 98 358 Debit 24 -609 -2,547 1.A.b.5 Construction 25 16 51 Credit 26 41 144 Debit 27 -24 -93 1.A.b.6 Insurance and Pension Services 28 -16 -63 Credit 29 16 48 Debit 30 -32 -111 1.A.b.7 Financial Services 31 5 15 Credit 32 12 39 Debit 33 -7 -24 1.A.b.8 Charges for the U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34 -65 -278 Credit 35 16 66 Debit 36 -82 -344 1.A.b.9 Telecommunications, 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 37 28 80 Credit 38 97 349 Debit 39 -69 -269 1.A.b.10 Other Business Services 40 52 194 Credit 41 185 692 Debit 42 -132 -498 1.A.b.11 Personal, Cultural, and Recreational Services 43 -9 -32 Credit 44 2 9 Debit 45 -11 -41 1.A.b.12 Government Goods and Services n.i.e 46 -1 -21 Credit 47 4 16 Debit 48 -5 -37 1.B Primary Income 49 -257 -340 Credit 50 457 2,355 Debit 51 -714 -2,695 1.C Secondary Income 52 26 102 Credit 53 65 259 Debit 54 -39 -156 2. Capital and Financial Accounts (Including Net Errors and Omissions for the Quarter) 55 -401 -69 2.1 Capital Account 56 0 -3 Credit 57 1 2 Debit 58 -1 -5 2.2. Financial Account (Including Net Errors and Omissions for the Quarter) 59 -401 -66 2.2.1 Financial Account (Excluding Reserve Assets, But Including Net Errors and Omissions for the Quarter) 60 -464 -259 Including: 2.2.1.1 Direct Investment 61 290 591 2.2.1.1.1 Assets 62 -281 -976 2.2.1.1.2 Liabilities 63 571 1,567 2.2.2 Reserve Assets 64 63 193 2.2.2.1 Monetary gold 65 0 0 2.2.2.2 Special drawing rights 66 -2 -5 2.2.2.3 Reserve position in the IMF 67 1 0 2.2.2.4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68 64 198 2.2.2.5 Other reserves 69 0 0 3. Net Errors and Omissions 70 / -1,706 Note:1. The table is compiled according to BPM6. 2."Credit" is presented as positive value while "debit" as negative value, and the balance is the sum of the"Credit" and the "Debit". All items herein refer to balances, unless marked with "Credit" or "Debit". 3.The preliminary amount for 2019 is the sum of the formal data of the BOP from Q1 to Q3 2019 and the preliminary data for Q4 2019. 4.This table employs rounded-off numbers. China's Balance of Payments ( Preliminary Data) Unit: SDR 100 million Item Line No. Q4 2019 2019 1. Current account 1 292 927 Credit 2 5,549 15,707 Debit 3 -5,257 -14,780 1. A Goods and Services 4 460 1,030 Credit 5 5,169 14,306 Debit 6 -4,710 -13,276 1.A.a Goods 7 894 2,395 Credit 8 4,691 12,974 Debit 9 -3,797 -10,579 1.A.b Services 10 -434 -1,365 Credit 11 478 1,332 Debit 12 -912 -2,697 1.A.b.1 Processing services 13 28 84 Credit 14 29 86 Debit 15 -1 -2 1.A.b.2 Maintenance and Repair Services 16 10 42 Credit 17 18 61 Debit 18 -8 -19 1.A.b.3 Transport 19 -108 -306 Credit 20 90 250 Debit 21 -198 -555 1.A.b.4 Travel 22 -372 -1,167 Credit 23 71 195 Debit 24 -443 -1,362 1.A.b.5 Construction 25 12 30 Credit 26 30 80 Debit 27 -18 -50 1.A.b.6 Insurance and Pension Services 28 -12 -35 Credit 29 12 26 Debit 30 -23 -62 1.A.b.7 Financial Services 31 4 9 Credit 32 9 22 Debit 33 -5 -13 1.A.b.8 Charges for the U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34 -48 -149 Credit 35 12 36 Debit 36 -59 -186 1.A.b.9 Telecommunications, 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Services 37 20 43 Credit 38 70 186 Debit 39 -50 -144 1.A.b.10 Other Business Services 40 38 109 Credit 41 134 376 Debit 42 -96 -267 1.A.b.11 Personal, Cultural, and Recreational Services 43 -6 -17 Credit 44 2 5 Debit 45 -8 -22 1.A.b.12 Government Goods and Services n.i.e 46 -1 -7 Credit 47 3 9 Debit 48 -3 -16 1.B Primary Income 49 -187 -161 Credit 50 332 1,261 Debit 51 -519 -1,421 1.C Secondary Income 52 19 58 Credit 53 47 140 Debit 54 -28 -82 2. Capital and Financial Accounts (Including Net Errors and Omissions for the Quarter) 55 -292 18 2.1 Capital Account 56 0 -1 Credit 57 0 1 Debit 58 0 -2 2.2. Financial Account (Including Net Errors and Omissions for the Quarter) 59 -292 18 2.2.1 Financial Account (Excluding Reserve Assets, But Including Net Errors and Omissions for the Quarter) 60 -337 -10 Including: 2.2.1.1 Direct Investment 61 211 464 2.2.1.1.1 Assets 62 -204 -541 2.2.1.1.2 Liabilities 63 415 1,005 2.2.2 Reserve Assets 64 45 29 2.2.2.1 Monetary gold 65 0 0 2.2.2.2 Special drawing rights 66 -1 -2 2.2.2.3 Reserve position in the IMF 67 1 2 2.2.2.4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68 46 28 2.2.2.5 Other reserves 69 0 0 3. Net Errors and Omissions 70 / -945 Notes:1. The table is compiled according to BPM6. 2."Credit" is presented as positive value while "debit" as negative value, and the balance is the sum of the"Credit" and the "Debit". All items herein refer to balances, unless marked with "Credit" or "Debit". 3.The SDR denominated quarterly BOP statement is converted from the USD denominated BOPstatement for the quarter using the quarterly average exchange rate of SDR against USD. 4.The preliminary datafor 2019 is the sum of the formal data of the BOP from Q1 to Q3 2019 and the preliminary data for Q42019. 5.This table employs rounded-off numbers. 2020-02-14/en/2020/0214/1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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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经常账户呈现顺差,跨境资金流动平稳。 一是经常账户呈现顺差,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增长,服务贸易逆差缩小。2019年,经常账户顺差1775亿美元,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2%;2018年为顺差491亿美元,与GDP之比为0.4%。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4628亿美元,较2018年增长17%;服务贸易逆差2614亿美元,较2018年下降11%。服务贸易项下,旅行、运输和知识产权使用费逆差分别较2018年下降8%、12%和8%。 二是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2019年,直接投资净流入591亿美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976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1567亿美元,保持在较高规模。 三是证券投资呈现顺差。据初步统计,2019年,我国证券投资顺差约600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近900亿美元,来华证券投资近1500亿美元。 总体来看,中国经济拥有足够的韧性和巨大的发展潜力,长期向好发展、高质量增长的趋势不会改变,全方位对外开放将持续推进,预计未来我国国际收支仍将继续呈现总体稳定、基本平衡的格局。 2020-02-14/safe/2020/0214/15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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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年2月15日(星期六)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克服困难,做好服务,金融系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恢复生产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刚才,国务院新闻办在武汉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的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情况。我们这场发布会请来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先生,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先生,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先生,外汇局副局长宣昌能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金融系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恢复生产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有请范一飞副行长作介绍。 范一飞: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近段时间,各位新闻媒体同仁不顾风险、勇担使命,深入一线采访报道疫情防控情况。在此代表人民银行对大家的辛苦付出及长期以来对金融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为当前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力以赴、精准施策,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恢复生产。关于宏观政策方面的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上一场发布会上做了详细介绍。今天我重点介绍一下支付结算、货币供应、金融基础设施运行等金融服务工作以及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等方面情况。 一、开设支付清算绿色通道,确保资金及时划拨到账 在资金汇划方面。一般情况下,春节期间央行大额支付系统停运。今年为了疫情防控需要,人民银行专门开设了大额资金汇划的“绿色通道”,春节及节后周末期间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确保境内外各类大额资金的汇划需要。1月24日至2月14日,大、小额支付系统共处理1000万元以上支付业务39.35万笔,金额77.37万亿。其中,与抗击疫情相关的支付业务872笔、金额447.96亿元。同时,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业开设了跨境支付的“特殊通道”。2月3日后,我们还延长了大额支付系统运行时间,以保障银行间市场交易和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业务的需要。在银行账户服务方面,建立单位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对财政专项划拨资金、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等需要开立核准类银行账户的实行特事特办、即见即办。同时,优化账户业务办理,对暂时无法提供完整开户证明材料的防疫账户,商业银行可在有效识别客户身份情况下先开后补。此外,还积极提升服务效率,引导企业和个人在线办理支付结算和账户业务。 二、强化现金供应和流通管理,切实保障现金使用安全 一是对疫情较重的湖北地区的现金供应,采取特殊措施。春节前人民银行紧急向武汉调拨新钞40亿元,加大对医院等疫情防控关键单位的现金供应。二是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全力保障现金供应,尽可能对外投放原封新券或疫情前回笼的发行基金。三是做好流通中现金的消毒,对重点单位的回笼现金,要求暂存库房等。同时,暂停跨省调拨和部分疫情严重地区的省内调拨,减少病毒传染。四是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收到的现金,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才能投放给客户。 三、确保金融科技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持续安全运行 疫情发生后,人民银行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金融系统重要的基础设施,以及关键岗位的运维保障和不间断应急值守。目前,全国支付清算、国库、货币发行、征信系统、会计核算、金融市场托管清算等重要金融基础设施持续安全稳定运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等各金融市场业务正常开展,金融业技术保障能力和应急机制经受住了考验。同时,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等主动调降收费标准,减免支付结算业务手续费。上海清算所、上海黄金交易所、中央结算公司、上海票据交易所4家机构减免项目20余项;中国银联对全国涉及疫情防控医院、慈善机构减免服务费,对小微商户银联二维码收款交易按比例返还手续费;网联公司针对全国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慈善机构的条码收款及结算付款业务,免收网络服务费;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对抗击疫情捐赠款业务一律免收手续费;财付通、支付宝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收商户手续费,对快递、外卖等商家减免佣金。 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许多党员干部职工克服困难,坚守岗位,勇于斗争,甘于奉献,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政策及时落地、企业快速复工复产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金融服务作出了贡献。当前,疫情防控阻击战到了最关键的阶段,人民银行一定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30条措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努力实现党中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谢谢大家! 胡凯红: 谢谢范一飞副行长。下面,有请梁涛副主席作介绍。 梁涛: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首先代表银保监会向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自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会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银保监会党委和系统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不折不扣执行各项政策。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二是坚持完善政策支持。疫情发生后,银保监会迅速行动,自1月26日起及时出台了多项金融支持政策措施,对银行保险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强化金融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派出机构也狠抓落实,单独或者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政策。 三是提供了差异化的优惠金融信贷支持。推动银行机构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加大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者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复工复产战胜疫情影响。截至2月14日中午12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抗击疫情提供的信贷支持金额超过5370亿元。 四是切实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推进各保险机构对感染新冠肺炎或者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应赔尽赔快赔。积极拓展保险产品责任,降低理赔标准,向抗击疫情一线工作人员赠送保险保障。积极向重点物资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涵盖安全生产、新冠肺炎感染的风险保障产品。据初步统计,目前已经有35家人身保险公司在不增加保费的情况下,将400余款的意外险和疾病险责任范围,扩展至包含新冠肺炎导致的身故、伤残和重疾的赔付。74家保险公司向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及家属、疾控人员赠送意外险、定期寿险等多种保险保障,总保额约9万亿元。 五是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我们积极拓展线上金融服务,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强化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小程序等电子渠道服务管理和保障,优化和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和场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客户,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时间。 下一步,银保监会系统将继续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发挥银行信贷、保险保障的各方合力,以战时思维全力以赴做好金融服务,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胡凯红: 谢谢梁涛副主席。下面,请阎庆民副主席作介绍。 阎庆民: 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好。首先代表证监会感谢长期以来媒体记者对证监会的支持和资本市场的关心,一并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新冠肺炎发生以来证监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导下,全力做好抗击疫情、支持经济、防范风险的工作。我介绍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2月3日股市正常开市工作。关于开市时间安排,市场一度讨论较多。证监会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经过综合评估、权衡利弊,决定2月3日正常开市。这是对市场规律和交易规则的尊重,也体现了监管者的使命和担当。开市以来,市场自我调节功能有效发挥,投资者交易顺畅,市场预期总体趋稳,体现了各部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的效果。A股市场经受住了疫情冲击的严峻考验,目前市场已经基本回归常态化运行。 二是重点做好特殊时期风险防范工作。考虑到疫情影响,为纾解相关企业和个人流动性困难,防止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根据不同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支持市场机构分类采取股票质押协议展期,对部分融资融券客户不主动强制平仓,适当延长客户补充担保品的时间等措施。当前股票质押业务规模稳中有降,场内股票质押融资余额8800亿元,较峰值时下降45%以上,全市场的融资融券余额大约1.05万亿元,占A股流通市值的2.13%。上述业务风险总体可控。此外,还暂停了期货夜盘交易,引导证券投资暂停开展非现场交易,避免了人群聚集风险。 三是优先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和抗击疫情相关企业融资。简化手续、特事特办,支持疫情严重地区相关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截至2月14日,已有注册地在湖北的武汉当代明诚、武汉四水、襄阳东津国投通过“绿色通道”发债,拟融资规模28亿元,有10只公司债券及1只资产支持证券产品(ABS)发行,共计112.3亿元,其中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疫情防控相关业务。已有2家湖北企业获准发债,另有数单抗击疫情专项债正在筹划发行。对医药卫生类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备案,我们也开辟了“绿色通道”,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流向生产抗疫物资的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到2月12日,股权和创投基金的抗疫类在投项目46个,金额170.46亿元。 四是及时启动监管“绿色通道”。合理延长股票、债券融资等相关许可的有效期,适当放宽并购重组业务时限,对受疫情影响的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研究提出延期安排,对证券公司因受疫情影响风控指标暂时达不到要求的适当放宽。免收湖北省地区企业上市和在新三板挂牌的年费,免除湖北地区期货公司年会费和席位使用费,体现监管的“温度”。支持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通过金融债券等募集资金,增强行业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是积极倡导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在做好证监会系统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指导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行业机构做好疫情防控,抓好生产经营,履行社会责任。近千家上市公司捐款捐物累计超过50亿元。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机构捐款捐物9亿元。医疗类、设备物资类等上市公司抓紧生产和研发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检测和治疗产品,物流、建筑等上市公司在物资配送、定点医院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抗击疫情、支持经济、防控风险中作出更大贡献。最后,对媒体界的各位朋友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胡凯红: 下面,请宣昌能副局长作介绍。 宣昌能: 媒体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部署安排,在国务院金融委的指导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积极支持疫情防控。简化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进口付汇、捐款收汇、资本项目收入支付、跨境融资等业务办理要求。包括湖北在内的全国外汇分支局指导银行特事特办、急事速办。1月27日–2月12日,全国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业务1370笔,其中湖北地区有关物资进口付汇70笔,主要用于境外采购口罩、防护服及其生产原材料等。 二是优化外汇政务服务,支持市场主体通过“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办理外汇业务。目前,包括个人结售汇、银行卡境外交易、货物和服务贸易、外债登记等各主要外汇业务,均可通过“数字外管”互联网版业务系统办理。86%的外汇行政许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提交申请。1月27日–2月12日,系统受理许可申请479项,办结466项。 三是保障个人向境外汇缴学费等正常外汇业务需求,鼓励个人通过线上渠道“足不出户”办理业务。1月27日–2月12日,居民个人通过银行办理外汇业务91.5万笔,其中线上渠道办理外汇业务83万笔,占比由2019年的61%提高到91%。 四是指导上海清算所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减免湖北地区机构的外汇交易及清算费用。 谢谢大家。 胡凯红: 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你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比较关心企业复工复产的问题。现在对于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企业,有哪些政策或者举措支持复工复产?对于非疫情防控重点领域的企业,又有哪些支持举措? 梁涛: 疫情发生以来,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行业、企业提供了差异化、针对性、优惠性的金融服务,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面给予强力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少银行出台了降低贷款利息、免收相关收费的政策,尤其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给予很大支持。近期,银保监会对疫情造成的影响开展了认真研究,也做好政策储备。将于近期出台一些新举措,不仅针对疫情影响重点行业而且涵盖各行业的各类企业。 下一步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对受困小微民营企业扶持力度。首先是围绕增量、扩面、降价、提质的总体要求,确保小微企业的整体信贷增长不受疫情冲击。其次是力争今年的普惠型小微企业的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在2019年的基础上继续下降。第三是聚焦小微企业应对疫情的融资需求变化,合理地优化简化业务流程。第四是更加精准做好续贷。大家更关心续贷,缓解受困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压力。第五是要结合疫情需要,进一步落实风险管理和尽职免责的相关制度,提高基层敢贷、愿贷的积极性,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分支机构推动银行总行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复工复产的信贷保障和投放。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并且将融资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对于企业在复工复产时可能面临的购买原材料、设备等资金需求合理加大流动资金的贷款支持力度。要引导机构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考虑以适当方式将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复工复产的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或者合理调整考核权重,激发基层网点和一线业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加快推动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首先要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加快信贷投放节奏,合理增加政策性金融机构2020年人民币贷款和发债规模,优化区域信贷结构,聚焦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加快对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投放。二是研究运用已收回专项建设资金支持制造业等重大领域,加大对新投资项目的开工力度,积极做好在建项目资金供给。 四是着力推动稳定居民消费和加快释放潜在需求。督促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运输物流等服务业的金融需求,开发专属的信贷产品,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扩大实物商品的消费,提升服务的可扩展性和便利性,加快释放新型消费潜力。谢谢。 宣昌能: 我补充几句。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已就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分类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提出明确要求。外汇局系统将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相关工作,为企业复工复产和社会经济秩序恢复提供有力支持。 一是开辟外汇业务“绿色通道”,高效、便捷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积压的贸易投资活动、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所需重点物资进口和产品出口,以及重点防疫物资生产流通企业扩大供应所涉及的各类外汇业务,外汇局将指导银行特事特办、急事速办,简化办理流程,加速办理速度,支持贸易投资活动尽快恢复,加强对湖北,对重点行业和企业支持力度。 二是加快落实国务院常务会通过的12项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包括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等6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以及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等6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些便利化措施推出以来,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大幅降低,跨境贸易投融资更加便利,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贸易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切实受益。下一步,结合当前疫情和复工复产实际需要,将继续加快深入推进12项便利化措施落地见效,突出做好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相关工作。 三是以技术手段为支撑,便利中小微企业跨境贸易投融资和外汇结算业务。一方面,加强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建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去年3月,外汇局开始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截至今年2月3日,试点范围已扩大至22个省区市,超过170家法人银行自主加入,平台累计完成融资放款159亿美元,服务企业近2500家,其中中小企业占比75%。春节假期以来,平台累计完成融资放款171笔,2亿多美元,服务企业87家。特别是今年1月将湖北纳入平台试点范围,湖北辖内涉外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也将在出口贸易融资等金融信贷支持方面,享受更多的优惠便利条件。另一方面,继续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指导银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经常项下电子支付服务,进一步便利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商贸易结算,提升中小微企业的资金结算效率。 四是优化外汇业务办理便民措施。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操作流程,方便公众通过网上渠道办理外汇行政许可。谢谢。 日本经济新闻记者: 这次疫情对小微企业打击很大,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出台了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的政策。你对这些政策有哪些评价?谢谢。 梁涛: 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涉及到三个方面,首先监管规则有较强的稳定性,是审慎监管的最低要求,其主要目的是确保金融机构具备风险抵御能力,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不因外界的变化而随意变化。其次,在一定时期,银行经营环境发生突然变化,特别是受不可抗力的影响,银行会面临着监管指标达标的压力。第三,作为监管部门,银保监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较为严重地区的银行,我们也会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充分考虑疫情的客观影响,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对于监管指标达标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或者在监管措施上作出一些灵活的安排。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请教阎庆民副主席,您刚才已经谈到了我们出台的很多措施,我们比较关心的是下一步还会出台哪些进一步的措施来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保持实体经济的稳定?同时,我们也很关心资本市场的改革,特别是注册制改革。不知道疫情影响之下,这些改革的节奏和速度会不会有些变化? 阎庆民: 疫情出现以后,中国证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已经出台了一些措施,支持抗击疫情的工作。刚才问到下一步的措施,证监会依然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1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关于打赢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要求,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实体经济。可以归纳为“四个继续”。 一是继续全力保障市场平稳运行。跟踪分析市场运行状况,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缓释股票质押、融资融券、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促进市场稳定运行。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稳定,把全面深化改革与稳定市场运行结合起来,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基础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市场韧性。 二是继续强化市场功能发挥。坚持股票首发常态化,不断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持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丰富支付和融资工具,更好地支持产业升级。积极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创新民营企业增信方式和债务融资工具,降低可转债发行门槛。加大商品和金融期货期权产品供给,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功能,助力解决一些实体企业产品库存高、原材料紧张、价格波动等问题。前一段时间,期货市场已经有公司做了很好的示范。同时,优化创投基金反向挂钩减持制度,发挥好私募基金促进创新资本形成的重要作用。鼓励更多私募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防疫相关的试剂、药品、医疗设备等生产研发企业。 三是继续抓好已经出台政策落地见效。在继续落实好五部委通知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支持措施,帮助实体企业复工复产。开通融资审批报备等“绿色通道”,对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在湖北的企业,对防疫抗疫保供的重点企业,以及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的首发、再融资、债券发行和并购重组,优先安排审核和注册报备。昨天晚上证监会已经在网站上发布了修改后的再融资规则,我们要落实好再融资制度,满足上市公司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资本实力,发挥好专业优势,为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四是继续加快深化改革开放。疫情带来的影响是短期的,我们坚定推进改革开放的方向和决心不会改变。当前证监会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紧扣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措施落地,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我们抓五个方面: 一抓多层级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科创板制度创新,坚守科创板定位,坚持鼓励更多的硬科技企业上市,同时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推动新三板的改革平稳落地,协调推进公开发行、投资者适当性等制度创新。 二抓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继续保持股票首发的常态化,落实修订后的再融资制度,提升包容性。 三抓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多元化退出机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上市公司治理能力,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 四抓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以贯彻新证券法为契机,抓紧制定和修改配套规章制度,优化资本市场治理体系,用好用足相关法律规定,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五抓积极拓展中长期资金来源。进一步提升权益类基金占比,扩大公募基金投顾业务试点,鼓励和支持社保、保险、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推动个人养老金税收递延账户投资公募基金政策落地。 经济日报记者: 请问范一飞副行长关于现金使用的问题。最近社会上出现一些传言,觉得现金可能会传播病毒。当前是如何保障大家使用的现金是安全也是卫生的?疫情也让大家体会到非现金支付的便利之处,下一步怎么发挥移动支付在支持民生方面的作用?谢谢。 范一飞: 疫情发生以后,公众使用现金的安全卫生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这方面工作。首先,确保新钞供应。今年1月17日以前人民银行向全国安排调拨近6000亿元的新钞,春节前紧急向武汉投放了40亿元的新钞,提高了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和办理现金业务群众的安全感。其次,科学合理安排调拨。暂停了现金跨省调拨,以及部分疫情严重地区的省内调拨,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降低在途感染及传播的风险。再次,现金回笼发放过程做到卫生、可控,要求商业银行的现金业务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钞为主,回笼现金时对医院、农贸市场等渠道回笼的现金采取特殊处理并单独封存,消毒后交存人民银行,不得对外支付。同时还印发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现金使用安全的指导意见》,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商业银行,按照分类管理的思路,根据各地疫情采取差异化防控措施,切实保障现金使用安全。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回笼现金,采取紫外线或者高温等消毒,存放14天以上再投放市场,对于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现金消毒以后,要求存放7天以上再投放市场。目前的措施还是有效的,我们要确保老百姓使用现金的安全和卫生。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快推进移动支付领域工作。目前,这方面业务发展很快,最近三年来移动支付笔数和金额的年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83.5%和39%,应该说我国的电子支付还是比较领先的。最近各个地方出现了一些新的事例,比如“不见面菜篮子”,老百姓在手机上下单支付,不出门就能买到新鲜实惠的肉蛋蔬果,解决了疫情期间人民生活的一大难题。下一步,这方面还要采取一些措施,鼓励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全天候为客户提供金融投资、生活缴费、网络购物等多项服务。云闪付APP提供转账服务、0手续费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公共缴费等各类在线支付业务,支持全国610家银行余额查询,近150家银行信用卡账单查询服务。这方面的工作我们都在有条不紊地开展。谢谢你的提问。 美国国际市场新闻社记者: 请问外汇局,在进出口形势不确定的情况下,国际收支的情况预期是如何的? 宣昌能: 近年来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反映了深层次经济结构的合理优化,体现了我国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效果。国际收支形势不会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等短期影响而轻易发生改变。一方面受国内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调整影响,我国经常账户运行进入更加均衡发展阶段,近年来经常账户顺差与GDP之比处于合理区间。昨天外汇局刚刚公布了去年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初步数据,初步统计去年经常账户的顺差为1775亿美元,与GDP之比为1.2%。一方面,我国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对外开放深入推进,中长期外资稳步流入,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基本平衡。 疫情的影响是暂时的,有限的,未来我国国际收支仍有基础、有条件延续基本平衡格局。 首先,经常账户有望保持小幅顺差。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我国制造业产业链完备,正在加速转型升级,相关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依然较强,中美达成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有助于两国经贸往来和增强全球贸易信心,将发挥稳定外贸进出口的作用。二是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逆差总体稳定,体现了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国家软实力的提升,未来这一态势将会延续。三是我国对外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对外投资收益有所增多,投资收益状况有望逐步改善。四是目前我国储蓄率依然在40%以上,仍然居全球前列,有助于经常账户收支维持在合理区间。 其次,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仍然会以平稳运行为主。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疫情短期影响不会改变我国经济长期向好、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面,国内营商环境将进一步改善,有助于稳定直接投资等中长期资本流入,预计直接投资总体延续顺差。二是金融对外开放度稳步提高,对境外投资者吸引力较大,有利于证券投资项下资金保持净流入,其中债券市场开放,吸引境外央行等机构中长期配置人民币资产,所以这个稳定性比较高。三是外债结构优化,近年来外债的增长主要是由于境外投资者增持境内债券,币种和期限错配风险降低,相比前几年更加稳健。四是近年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对市场理性预期的培育作用有所显现,我国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的外汇交易行为更加理性。从这次疫情影响看,没有改变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总体格局,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说明我国外汇市场更加成熟,有助于跨境资本流动的平稳有序。 总的来看,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我国国际收支能够实现基本平衡,体现了金融体系较强的适应能力,也说明我国经济内外部平衡和稳定的基础是稳固的。未来,我们有能力、有信心应对各种内外部扰动因素的冲击,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与稳定。谢谢。 第一财经电视记者: 最近看到媒体报道说,疫情对于近期的收购和IPO产生了一些影响,数量锐减。请问证监会,疫情对并购和IPO的影响是否有评估,未来如何妥善应对?谢谢。 阎庆民: 疫情发生以后,由于现场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比较困难,所以部分股票发行和并购重组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近期我们专门作出了针对性的安排,比如对发行人反馈意见的时限要求放宽了,同时放宽了并购重组业务相关时限,在审核方面做到“三个正常”,一是正常核发首发批文,二是正常推进审核进度,三是正常推进并购重组许可和受理工作。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在特殊时期,社会公众对在现场办理一些金融业务会有一定的顾虑。请问,银行和保险机构在这个时段有没有特殊安排?怎么样保证公众在现场办理金融和保险业务时的安全?谢谢。 梁涛: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风险,大家对现场办理业务确实存在很多担心。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银保监会推动银行保险机构通过创新服务的方式,努力满足社会的金融服务需求。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一是合理安排网点营业,保障群众基本金融服务。各银行保险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者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提前向社会公布,主动说明临近正常营业的网点。此外,各银行保险机构切实做好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加大对现金柜台、ATM场地以及自助机具的消毒频次,对自助机具及时保障故障维修,确保自助设备安全高效不间断地运行。 二是指导线上业务办理畅通。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云缴费平台等线上产品推广力度和功能优化,为客户提供7×24小时在线金融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线下接触频率,降低疫情传染风险,实现足不出户享受金融服务。有的银行大幅度增加线上融资投放规模,鼓励引导客户线上申贷、用款、还款。在线上实现转帐、支付、缴费、余额查询、对账、回单打印、代发工资等业务,减少不必要的交叉感染风险。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最近一段时间,各银行机构线上业务的服务替代率平均水平达到96%。各保险机构也积极开拓推广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承保、续保、保全和理赔等业务,为客户提供零接触、零距离、零风险的一站式服务。保险工作人员在线指导客户完成车保续保、保全和理赔,让客户体验全新的面对面在线服务。 三是优化个人金融业务服务。不少银行出台了专门政策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疾控人员,疫情期间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计入违约客户名单,强化了对疫情防控人员的信用保护。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客户,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的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各保险机构对感染新冠肺炎或者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应赔尽赔快赔,拓展保险责任,将新冠肺炎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并取消等待期、免赔额、给付比例和定点医院的限制。 四是开通业务“绿色通道”。银行保险机构为抗击疫情开通“绿色通道”,疫区捐款资金汇划业务免排队、优先办。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的紧急取现业务加急办、快捷办,对客户有特殊需求业务上门办、现场办,向防疫专用账户捐款或者汇划防疫专用款项免收手续费。 谢谢。 胡凯红: 由于时间关系,最后两个提问。 彭博新闻社记者: 提问范行长,当前受疫情影响在供给侧和需求侧都会有极大压力,这是否会带来通胀方面的压力?中国人民银行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保障通胀不会激增,保证消费者价格指数包括生产者价格指数都不会激增?第二个问题,关于不良贷款。当前受疫情影响,银行不良贷款是否会在整个经济领域当中都激增,这方面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是否采取努力防止失业和破产的大规模产生? 范一飞: 关于通胀的问题。现在由于复工复产还需要一个过程,无论是需求端还是其他方面都给价格稳定带来一定压力。但是,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这个前提没有改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会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相信中国绝对不会出现大规模的通货膨胀这样的事情。 刚才你还问到不良贷款的问题。刚才阎庆民主席和梁涛主席都讲到下一步对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可能会进行一些调整,允许不良贷款有所增加,这方面我们是有准备的,相信经过我们的努力,不良贷款问题一定能够妥善解决。 这两年我们在加大金融风险治理力度,不良贷款也是我们面对的问题之一。总体看,不良贷款比例是比较低的,相对全球各个国家来说,我们可调整的余地还是比较大的,相信能够稳妥地应对好这个问题。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请问梁涛主席,刚才介绍到很多保险公司将意外险、疾病险等责任险的责任范围进一步扩展至新冠肺炎导致的身故、伤残赔付。请问,对于新冠肺炎的患者怎样进行理赔?什么时候能够赔付?对于目前公众如何正确地选择保险产品,银保监会能否给一些建议?现在很多保险公司推出了新冠肺炎生命保障计划,这样的一些产品是否能够落地?谢谢。 梁涛: 谢谢你的提问,也感谢大家对保险的重视,说明大家的保险意识在迅速提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个保险公司通过开辟理赔“绿色通道”、扩展产品保障责任、捐赠保险方式,为抗击疫情提供了支持,详细数字不再说了。各保险公司普遍降低了理赔标准,针对新冠肺炎出险客户取消等待期、免赔额、给付比例和定点医院等赔付限制,简化或免除了纸制理赔材料要求,通过线上理赔、预付赔款等方式进行快速赔付。所以你刚才提到的第一个问题,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账号信息的情况下,赔付基本可以在申请理赔当日完成,部分属于扩展责任或者赠送保险的赔款也能够及时赔付。对尚在隔离治疗中的患者给予预付赔款或者慰问金,具体的理赔方式建议消费者咨询相关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因为每个公司具体的程序稍微有差异。 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或者身体为保险标的,为消费者提供涵盖生、老、病、死、残等多样化、多种类的保险产品。这次新冠肺炎的医疗费用除了国家医保支付外,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患者就医费用已经得到保障。所以在疫情发生后,我们建议消费者可以结合自身的支付能力或者需要,通过购买医疗险保障更大疾病范围的医疗费用支出,或者通过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或者寿险等产品,保障罹患重疾或者身故后的大额支出和家庭收入损失等。 关于你的第三个问题。部分消费者关心现在某些公司提到的开发专属新冠肺炎的保险保障。由于缺乏定价数据基础,为防止侵害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禁止保险公司开发此类单一责任产品。目前,相关公司扩展责任后的既有保险产品,前面提到有400余款,扩展责任以后,能够涵盖疫情防控期间新冠肺炎导致的重疾、残疾和身故风险等,消费者可具体查询各保险公司官网公告。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支持并鼓励保险公司对现有产品扩展保险责任,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向抗击疫情一线的工作人员捐赠相关保险产品,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督促保险公司将承保理赔服务落到实处。同时,推动行业产品创新发展,不断丰富保障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供给,缓解群众的后顾之忧。谢谢大家。 胡凯红: 今天下午这里还将举行一场发布会,介绍春运返程的疫情防控工作,请大家关注。今天上午的发布会就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20-02-15/safe/2020/0215/15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