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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公告〔2025〕第21号 为深化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现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二、本公告所称债券回购业务,包含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形式。 三、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等部门的规定,相关资金收付应当符合其现券交易对应投资渠道的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 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合格境外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应当遵守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投资、账户、资金汇兑管理有关规定。 四、境内相关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应当制定或修订业务规则、操作细则,并按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做好相关交易、托管、结算和清算服务与监测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报告。 五、境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自律组织、行业协会等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的,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六、境内自律组织应当加强对债券回购业务的自律管理。 七、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签署债券回购主协议,相关自律组织、行业协会应将主协议标准版本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备案。 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加强监管协作。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按职责分工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外汇局依法加强涉及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外汇交易管理。 九、对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告以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有关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依法采取监督管理措施;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设立的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十一、本公告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负责解释。 十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参加银行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的通知》(银发〔2015〕170号)同时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2025年9月15日 2025-10-09/hubei/2025/1009/2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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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建行为我们量身定制汇率避险组合方案,我们也学会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有效方法了。”近日,湖北十堰市某出口贸易公司财务人员在建行十堰分行成功签约1200万美元“远期结汇+期权组合”的套期保值协议后表示感谢。 湖北十堰市某出口贸易公司,主要出口滤芯、发动机、柴油机总成等,出口收结汇量较大。近几年来,由于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导致人民币汇率波动明显,对企业的贸易成本和损益造成很大冲击。企业财务人员虽然多次参加全市外汇自律机制组织的汇率风险管理培训,但是由于专业知识缺乏,未完全了解和掌握汇率避险的具体操作方法,既不敢向企业老总建议做套期保值业务,也不愿意承担擅自操作可能带来的损失。 建行十堰市分行积极响应市外汇管理局的要求,成立专业团队,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工作思路,为企业开展上门服务,重点向企业老总宣讲汇率避险的知识和产品,统一了企业老总和财务人员对汇率避险的认知和操作行动。该行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汇率变化的趋势,帮助企业制订多套汇率避险组合方案,并现场演示企业网银相关模块的线上化操作流程。企业最终选择远期结汇+期权的组合套期保值模式以规避汇率风险。 开展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工作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稳外贸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外汇局十堰市分局按照国家外汇局工作要求,持之以恒狠抓落实。今年以来,该局紧紧围绕四个重点,进一步助力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一是紧紧围绕国家外汇局重点工作部署,把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制定持续深化汇率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与时间节点;召开外汇银行工作会议,进行安排,确保政策传导到位、服务落地见效。 二是紧紧围绕重点银行,压实责任,抓好督办落实。对外汇收支业务量大、外贸企业开户数量较多,外汇衍生品成熟且丰富的外汇银行进行重点督导指导。对业务量小,较少或新开办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银行开展培训和辅导。截至目前,已对全市外汇银行套保业务落实情况通报7次,对4家银行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见谈话;对3家重点银行开展上门调研督导;对5家外汇银行从业人员200余人开展专题培训。 三是紧紧围绕重点企业,按照“抓大不放小”的思路,全面推进汇率风险管理工作。今年6月,组织全市119家外贸企业在十堰市经开区举办汇率风险管理知识在内的大型培训宣讲会,提升企业整体汇率风险管理意识、知识水平和操作能力。全面推动银行建立重点企业清单,要求各行成立汇率风险管理专业团队,由行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为各类企业量身定制汇率避险方案。初步统计,今年以来,各行共深入企业135次,为企业制定个性化方案8个。 四是紧紧围绕重点问题,对症下药,及时解决。以往每年虽然都开展了联合培训,银行也都上门为企业进行了宣讲,但是十堰市外贸企业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一直不多,全市套保率一直无法有效提升。调研中发现,问题的症结在于每次企业安排参加培训的主要是财务人员,银行到企业对接的也主要是财务人员,而企业是否做外汇套保的决定权和决策权是企业董事会或老总。由于财务人员不敢担责、汇报解释不到位,而企业老总又不太懂汇率风险知识和方法,所以企业虽有套保需求,但实际推进较难。外汇局十堰市分局找到问题所在,及时转变工作方式,与银行共同走访重点企业,与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宣讲和沟通,并提供全程跟踪辅导,破解企业不会做、不敢做的难题。 紧紧围绕四个重点开展工作终于结出硕果。今年1月至8月,十堰市外汇套保总额达13941万美元,套保率22.15%,同比提升21.23个百分点,全省排名实现逆袭,从倒数变成第三;新增首办户14家,位列全省第二。(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09-25) 2025-10-06/hubei/2025/0925/2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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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8月,银行结汇15103亿元人民币,售汇14058亿元人民币。2025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1393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307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8月,银行结汇2118亿美元,售汇1971亿美元。2025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5886亿美元,累计售汇15765亿美元。 2025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5515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5284亿元人民币。2025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7221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634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383亿美元,对外付款6350亿美元。2025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189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066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9-26/shaanxi/2025/0928/2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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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晚,宜昌市外汇局联合宜昌市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以下简称市自律机制)在宜昌市夷陵区长江市场社区举办“诚信兴商 利企惠民”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旨在进一步普及外汇诚信经营知识,提升社区居民的外汇风险防范意识,现场吸引20余家长江市场商户代表和300余名社区居民踊跃参与,营造出浓厚的金融知识学习氛围。 本次宣传活动精心设计了多样化的互动形式,力求让金融知识宣传更接地气、更入人心。活动现场专门设置了金融知识宣讲台,市外汇局工作人员与市自律机制专业代表组成宣讲团队,围绕外汇诚信兴商的重要意义、常见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外汇便利化政策、非法外汇交易的风险及危害等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居民们进行详细讲解。针对居民关心的个人用汇政策等热点问题,工作人员逐一耐心解答,帮助居民消除认知误区,掌握实用的外汇知识。 为了增强宣传效果,活动还同步开展了宣传折页发放与有奖竞答等环节。折页内容涵盖便利化政策、风险提示案例等,方便居民随时查阅学习,有奖竞答围绕本次宣传的核心知识点展开,居民们积极举手抢答,现场学习氛围浓厚。 此次“诚信兴商 利企惠民”宣传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让长江市场商户和社区居民深入了解了外汇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提升了自身的外汇风险防范能力,也为营造更加诚信、合规的金融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市外汇局与市自律机制将继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将更多实用的金融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湖北日报客户端2025-09-24) 2025-09-25/hubei/2025/0925/2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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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襄阳市分局成功为谷城县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一笔1000万美元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业务。该笔业务是今年9月国家外汇局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新政策出台后,湖北省落地的首笔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业务。 新政策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登记管理要求,符合条件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政策出台后,外汇局襄阳市分局迅速响应,及时组织政策传导,通过推送政策解读信息、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面向重点银行及潜在客户深入宣讲便利化措施的应用场景。同时,指导辖内商业银行主动对接、靠前服务,结合普惠金融部门资源,精准筛选符合条件且有真实需求的企业客户,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实体。 谷城县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营服装面料、棉布和印染布生产销售,近年来持续获得韩国纺织企业订单。2025年上半年,该公司计划扩大生产并向韩国贸易伙伴借入低息外债,但由于该公司属中小企业,未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跨境融资事宜一度陷入停滞。新政策出台后,外汇局襄阳市分局迅速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仅凭企业主体资质证明及融资协议等核心材料,于申请当日便为企业办理1000万美元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登记,为企业节省了数万元财务审计费用。(金融时报客户端 2025-09-30) 2025-10-13/hubei/2025/1009/2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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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8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8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025年8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情况? 答:8月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一是外汇市场交易保持活跃。8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1.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8%。其中,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跨境收支均有所增长,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稳步发展。二是外汇市场供求总体平衡。8月,跨境资金净流入32亿美元,银行结售汇顺差146亿美元。分项目看,货物贸易资金净流入保持稳定,外资总体净买入境内股票和债券,服务贸易和投资收益资金净流出由季节性高位回落。总的来看,当前我国外汇市场交易活跃,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市场预期保持稳定。 2025-09-26/shaanxi/2025/0928/2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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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金融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力度,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扩大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背景核验”应用场景的试点范围,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新增广东等7省(市)为试点地区。试点首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指导辖内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为5家企业办理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收付汇金额合计160万美元,实现新试点业务成功落地。 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由于货物不进出国境,不纳入海关统计,订单流、货物流、资金流“三流”分离,给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造成困难。“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背景核验”应用场景通过引入国际运输、货物流转、境外海关报关等不同维度数据,拓展了贸易背景信息来源,提供了物流信息核验、单据签注等功能,助力银行破解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真实性审核难题,便利各类主体更加安全、高效地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相关负责人反映,应用场景上线后,原本需2-3个工作日的线下审核时间缩短至30分钟以内,大幅提升了业务审核的便利性与效率,同时降低了展业成本与风险,为企业全球化运营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利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不可篡改、数字签名和多方共识等技术特点,对接税务、保险、银行、企业、物流等多方数据源,为银行和企业提供跨境贸易、投融资数据和技术支持服务。自2019年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陆续试点和推广了4个融资类应用场景和4个便利化类应用场景。截至2025年9月末,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指导辖内银行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运用融资类场景为企业办理融资1006亿美元、授信101亿美元,运用便利化类场景办理衍生品总签约金额959亿美元,为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提供了便利。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将继续深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指导银行依托应用场景功能优化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结算、跨境收付汇和贸易融资背景核验、汇率避险等跨境金融线上服务,以金融科技赋能广东外资外贸高质量发展。 2025-10-23/guangdong/2025/1023/3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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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5-10-23/shanxi/2025/1023/1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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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9月,银行结汇18809亿元人民币,售汇15183亿元人民币。2025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13274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2826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9月,银行结汇2647亿美元,售汇2136亿美元。2025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18533亿美元,累计售汇17901亿美元。 2025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8409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8629亿元人民币。2025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2062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1202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812亿美元,对外付款6843亿美元。2025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870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750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10-23/shanxi/2025/1023/1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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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9月,银行结汇18809亿元人民币,售汇15183亿元人民币。2025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13274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2826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9月,银行结汇2647亿美元,售汇2136亿美元。2025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18533亿美元,累计售汇17901亿美元。 2025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8409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8629亿元人民币。2025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2062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1202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812亿美元,对外付款6843亿美元。2025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870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750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10-23/hunan/2025/1023/2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