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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北京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11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27.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黑龙江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至8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18次折合52.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河南籍朱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朱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7.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北京籍覃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6月,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7次折合79.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0.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安徽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20.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叶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叶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9次折合4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四川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6.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浙江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李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2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龚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9月,龚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2次折合7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8.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3月,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56.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9.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4-30/safe/2021/0429/18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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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9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9.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4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7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1万亿美元)。 2021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54.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39万亿美元)。(完) 2021-04-30/anhui/2021/0430/1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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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泉州市中心支局印发《2021年泉州市“外汇服务百家民企”活动方案》,在全市开展“外汇服务百家民企”活动,解决涉外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泉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牵线搭桥,全力打造“1+2+N”挂钩帮扶机制。选取百家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作为帮扶对象,建立“1+2+N”结对子模式,1名外汇局干部联系2家银行,1家银行挂钩帮扶N家名单企业,并借助活动示范效应,鼓励银行拓展帮扶服务对象,打造“辐射全市、深入一线”的外汇挂钩帮扶机制。 二是靶向服务,全力当好民企“引路人、推车手、服务员”。以“推改革,促便利”为主线,着力引导各银行全面了解掌握内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通过提供精准化外汇顾问服务、加大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及汇率避险知识宣导,主动对接帮扶企业对外汇政策和外汇金融服务的诉求,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实现外汇政策、产品和服务直达市场主体。 三是健全机制,全力保障活动取得实效。强化党建引领,鼓励各级外汇局、银行采取与帮扶企业党支部联学联建等形式,创新党建与外汇服务民营企业融合的工作模式和活动载体,在“金融为民”上下功夫、出实招、见实效;强化督导督办,以“银行定期报告制度”“清单管理机制”“企业满意度调查”抓手,加强问题的跟踪落实,并将帮扶情况作为“2021年外汇支持泉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充分调动各银行积极性。 2021-03-22/fujian/2021/0322/1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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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和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的发展,3月15日至25日,石狮市支局举办了“3.15”贸易新业态及安全收汇知识答题抽奖活动。活动采取网上答题的方式,涵盖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货物贸易监管政策和外汇管理条例等知识,该项活动共吸引1776人次参加,提高了贸易新业态安全收汇意识,增加外汇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2021-03-26/fujian/2021/0326/1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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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自贸片区成立以来,金融业态稳步发展,特别是在对台金融创新工作方面,始终坚持“两岸服务贸易与金融创新合作示范区”的功能定位,持续优化台企台胞金融服务并取得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推动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3.0版)落地,近日,福州开发区支局联合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成功举办了对台金融服务推介会。推介会邀请省分局业务骨干为参会的40余家台企深度解读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3.0版)新政策,取得良好反响。浦发银行福州分行也针对台企台胞创新推出的对台本外币融资服务方案,对个人零售业务以及跨境电商全球收结汇业务进行宣讲解读,为台资企业提供更为优质、全面、便捷的金融服务。本次推介会进一步扩大了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在台企台胞间的知晓面,对推动政策落地生根提供了重要保障。福州开发区支局将持续深化对台外汇管理服务创新,提升对台外汇服务能力与水平,引导企业充分运用资本项目结汇及支付、外债专用账户、借用外债模式及外债币种使用等方面的政策红利。 2021-04-20/fujian/2021/0420/1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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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8/fujian/2021/0419/1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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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9/fujian/2021/0329/1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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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2/fujian/2021/0322/1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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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fujian/2021/0428/1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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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动员会,王春英副局长出席并讲话,甘肃省分局副局长冯宗敬,甘肃省外汇自律机制牵头行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副行长高海生,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王春英副局长强调: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是外汇市场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当前外汇市场发展水平可以有效支持企业管理汇率风险,银行要更好地发挥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积极作用。最后王春英副局长就多措并举促进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加大外汇市场政策有效供给,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三是深入开展企业汇率避险宣传,四是扎实做好重点企业面对面辅导,五是银行要持续加强分支行外汇服务能力建设,六是对外汇局分支局和银行相关工作开展必要的考评。 2021-04-30/gansu/2021/0430/1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