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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三来一补”商务单位: 为了加强“三来一补”工缴费收汇管理,引导外商通过正常途径办理结汇,杜绝工缴费外汇收入流入黑市兑换的现象,经我分局研究决定,现撤消宝安外经发展有限公司、龙岗区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原水电费结汇专户,同时各“三来一补”商务单位建立综合费用结汇专户,该专户用于“三来一补”企业除劳务工缴费、固定工缴费以外的费用结汇。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在办理结汇时、必须遵守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结汇后除扣除手续费外,其余金额必须全额、及时划转到“三来一补、企业帐户; 三、办理结汇时,采取“三来一补”企业申报制,公司应严格把关,确保收汇的真实性; 四、对所办理结汇的单证需分类归档,保存备查; 五“三来一补”企业须按规定通过专户办理结汇,禁止个人结汇或在黑市兑换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外汇管理条例处罚; 六、我分局将对该专户的结汇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七、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5-05-20/shenzhen/2015/0520/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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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满足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和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的电子化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1月1日起,按照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和《指引》要求,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可以审核其电子单证。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中资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指引 附件1: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指引 2016-09-29/shenzhen/2016/0929/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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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国内外币现钞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5]47号,以下简称《通知》,请见附件)。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的条件。在无法使用银行渠道等特殊情况下,如银行汇路不畅以及与战乱、金融条件差等国家(地区)进行的交易,允许境内机构以外币现钞办理部分经常项目收付。二是明确银行办理外币现钞收付业务的审核要求。银行应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对外币现钞收付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三是完善相关外汇监管。外汇局将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强化事后监管与违规查处。 《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暂行办法》([96]汇管函字第211号)同时废止。(完) 附件1: 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 2015-12-29/shenzhen/2015/1229/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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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外汇指定银行、各商务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支持深圳市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规范转型过程中企业外汇支付管理,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来料加工企业原地转型设立法人企业有关外汇支付管理规定》,现随文印发,请各银行和商务单位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来料加工企业原地转型设立法人企业有关外汇支付管理规定》 2.来料加工购付汇业务送审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深外管[2011]44号-附件1和附件2 2015-05-22/shenzhen/2015/0522/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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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见附件。 附件1: 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打印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的公告(联合公告〔2013〕52号) 2013-12-03/shenzhen/2013/1203/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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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在我国金融改革创新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投融资便利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的批复》(汇复[2018]3号),我局于2018年3月7日制定并发布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 附件: 1、《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外管[2018]20号) 2、《前海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业务办理小贴士》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18年3月8日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2: 前海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业务办理小贴士 2018-03-08/shenzhen/2018/0308/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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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我分局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的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 试点的核心内容是:试点企业资本项目收入在支付使用时,突破现行逐笔、事前审核单证的模式,凭企业支付指令即可直接在银行办理。该项举措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了支付环节的审核流程,能够有效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减轻企业相关的运作成本,便利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该项试点对资本项目收入的使用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与现行资本项目结汇及支付管理规定保持一致。试点实施后,我分局将密切跟踪和监测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对相关银行、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试点平稳、顺利运行。 2018-03-02/shenzhen/2018/0302/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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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深圳市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试点额度由25亿美元增加至50亿美元。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2014年深圳市正式启动QDIE试点,经深圳市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认定通过的境外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可以面向境内自然人或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对境外投资标的进行投资。QDIE试点在推进我市金融创新纵深发展、助力我市在跨境金融资产配置领域保持领先优势、提升我市海外投资专业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05-04/shenzhen/2018/0504/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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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 2018-03-21/shenzhen/2018/0321/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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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 2018-04-10/shenzhen/2018/0410/289.html